主题:【原创】Google的理想与现实---光与影 1 -- 草纹
最近Google公司在检索业务上和中国政府的矛盾一步步加深,导致做出退出中国大陆检索业务的决定。但其实,雄心勃勃的Google并不是只在中国掀起了波澜,早先在Google books问题上就引起了轩然大波。
在2月参加听了一个日本公开演讲会,其主题是世界Google化问题和媒体文化财产公共保全问题。这里把里面关于世界Google化问题部分整理出来,和大家分享。这部分主要基于名和小太郎,柴野京子,长尾真,上野千鹤子的演讲。
背景:
数码技术前进的同时,因特网络业界创新出很多商业模式。而建立在监控比较容易的传统媒体上的版权制度可控疆域在不断缩小。
而其实知识原本是不是应该被垄断的东西呢?现在的版权保护期50 or 70年是不是太长?
现实问题例:
世界Google化问题由最近妥协于英语圈范围内而告一段落。日本也定下了自己国家的知识资源,自己国家保护的基调。
展望:
将来类似的问题可能越来越多。
1.世界Google化问题
世界Google化问题, 是指围绕Google Books业务的各国的攻防。时间回到2002年,带着一个宏大的理想,把世界上的信息收集整理,提供给世界各国人来一起使用。Google公司里开始了Books项目,到2004年,公司公开了图书馆项目计划。
什么是图书馆项目呢?
Google和某个图书馆合作,Google负责扫描,管理系统开发,运行,把里面的藏书数字化,管理起来,而这笔费用图书馆方面不需要负担。
已经参加的图书馆如:
2005年 哈佛大学附属图书馆 版权期满的1550万册书籍中的100万册以上
其他如斯坦福大学,牛津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日本的庆应义塾图书馆,纽约公共图书馆,里昂市立图书馆。
与此同时,Google也建立了和出版社,作者们的合作项目。由此能帮助出版社和作者进行宣传,而且已停刊书籍也可以通过付一定报酬拿到其电子版。
基于这些项目带来的资源,Google Books 提供出版物的全文检索,复制,下载,以及对于数码出版物,提供图书馆或者书店的网络链接服务。
不过图书馆项目一面世,就招来了一连串的官司.......
To be continue......
楼主继续
我也是对这个感兴趣
这才是有深度的文章。
俺对GOOGLE BOOKS的版权问题不感兴趣,俺只对字幕组的版权问题感兴趣。
网络和版权真是个矛盾体。
其实一个作者写的东西,版权保护让他自己收益就可以了。没必要搞得太长了。
人2,30岁写东西,其实有几个能活到90,100岁,好继续拿稿费的?
西方人的70年保护,后面几十年多数是落给了坐享其成的子女甚至孙辈。
白人在这一点上,其实还是很阴暗的,并没有做到他们倡导的“公平”,奋斗等理念。
而且近年,白人们很有一些喧嚣,想要再加长几十年版权,真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太无耻了。
美国不断地修订法律使得版权保护的年限越来越长:
所以原图下有个评论:The copyright term in the U.S. is extended so often, that copyright can be regarded as infinitely long (despite the constitution).
因为在图书馆项目正式公布之前,Google已经公开了他的服务,所以马上接到来自美国国内的作家协会及全美出版协会提出的侵权集团诉讼。而由于集团诉讼的opt out方式,即如果相关对象不表态,就会自动被包括在内。立即将这场官司带到了世界各国。
2008年10月原告和Google同意和解
2009年11月有下列内容的和解修改案被暂时承认:
-为至今为止的数码化了的书籍支付和解金。
-书籍检索和阅览的收入的63%交给版权拥有者。
-因为这是根据WIPO条约进行集团诉讼,美国之外的版权者也受影响。
-英语圈以外的国家为图书馆项目的对象外。
由于Google采用的是先给顾客提供利用服务,后获取版权者许诺的这样一种违反出版业惯例的方式,而且染指公共图书馆的机能。而给出版业,图书馆等传统以纸为主要承载媒体的业界带来巨大冲击。而因特网业界的各路人马,如Youtube等,也是用这样一种方式开疆扩土。
面对新生技术培养的巨兽Google的进攻,各国传统图书界,特别是国家图书馆有了不同的反响。
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馆长长尾真在演讲中肯定地说:自己国家的知识资源,应该由自己国家来保护,宣传。知识资源最为重要的是永续性,而这个只有公共组织能做到。而Google这样的企业100年之后如何无人知晓。
法国为了对抗Google,声明即使发行国债,也将投入1000亿元以上的预算在法国文化财产数字化事业上。
德国声明出资7亿元设立德国数字图书馆,以后每年将拿出约3.5亿给该项事业。
但这只是开始......
To be continue.
在日文google上也可以搜索到中文图书。
国家应该建立起为自己国民服务的免费的数字图书馆,那个长尾真馆长说的也对,不能让一个商业化追逐利润的企业来掌控/垄断知识资源,这个事还是公共组织来做更合适,技术也不难。
整整一百五六十年。
想想人家,就是把你当禁歌,但是用的办法是版权!一点都没有言论自由的问题。
大部分都是商业机构。商业机构都是永续经营的。
这个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可通过工具取消
提示:此次送花为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涨乐善、声望】。
刚刚注意到河里的站内搜索改了。也好支持竞争反对垄断。
google 的扫描技术还是不错的,有专利。扫完后,google的可以按关键字搜索。超新那个就做得太烂了。
2. 版权制度和数字技术的矛盾
世界Google化问题,由于Google社既有建成世界性图书馆的宏伟目标,又有买卖图书的现实利益目标,而这两者原本有着无法调和矛盾,从而引起很多国家的警戒。
这些警戒的一部分在下面罗列出来:
-Google的数据库可能成为世界上的出版物集中地,买卖和阅览的大图书馆。而那些没有进入该数据库的书,就有失去出版机会的可能性。
-Google是用PageRank的方式来提供检索答案,这种方式只是一种算法也不算是真正的表现自由。
-宏伟的理想后面可能连着垄断人类知识的危险性。一旦垄断局面形成,有可能用这个来抬高价格。
-基于各国文化传统上的版权制度,出版文化失去其特性。
这种警戒感,不由让我想起旧约圣经里的巴别塔。传说当大地洪水逝去之后,地上的人们说的是同一种语言,他们在市拿地的平原里打算建造一座通天之塔。这时耶和华就来变乱他们的语言,让他们有了各国的方言彼此不能交流,从而分散各地。 也许Google的目标就像这座塔一样,其内在最难克服的是人性中的贪欲,企业的利益最大化特性吧。
但是以Google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对版权制度的冲击,已经在现实世界造成很大影响。在演讲会中,东亚细亚出版人会议理事的龙泽武陈述了出版业的凋零现状。但对于版权制度本身的讨论又把人们带入进一步的思考。
现代著作权制度于19世纪后半形成,在世界范围内其以1886年于伯尔尼缔结的《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及在罗马于1961年签订的《保护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为标志。就书籍而言是以纸为信息载体,书册为形式来传播的,不需要播放装置。而且现在的技术使得复制方式发生巨大变化。以前复制品的品质会比原作差很多,成本大,著作权拥有者才有复制的机器,而今天复制品的品质和原作品质相差无几,成本可以忽略不计,复制机器顾客都拥有,并且顾客会自由传播。
在传统的版权制度中,比较典型的有死后50 or 70 年的版权保护期。但这样一来版权不知道的人,或者不被再版的作品等庞大的知识财产被抑制了。据统计死后50-70年版权保护期的作品2%会再版,而98%的作品就沉没了,这其实是很大的表现的自由被限制。Google 带来的先给顾客提供利用服务,后获取版权者许诺的做法则能让这些作品重见天日。
其实作者最为欢迎的是让更多的人来阅读自己的作品,而且著作权拥有者往往不是作者本身,他们追求的是商业利润。
东京大学教授和流行书的作者上野千鹤子认为,纸版书籍已经成为传统艺术范围,作为作品的作者,很想让更多的人来阅读自己的作品。现在很多人在博客上写文章和大家分享就是这样一种心理的体现。其实著作权10年就足够了,作者可以通过演讲,和名声得到传播等附加价值来挣钱。而图书馆等公共组织应该用公共的优良的免费服务,驱除企业的有偿服务的形式。出版业在新技术洗礼后,大概留下来的是编辑和表现这一领域。现在很多信息网站的Contents制作就是这一领域的新形式。
名和小太郎认为1个世纪过去了,蒸汽火车消失了,一些社会制度消失了,著作权制度也是可以消失的制度。也许现在也到了著作权制度消失的十字路口。
通过这样的brainstorming, 在技术进步下图书事业的新前景已经可以略窥一二,各国的知识财产通过公共组织数字图书馆来管理,而读者可以通过因特网从图书馆拿到自己需要的资料的电子版本。一个开放的知识自由的时代也许即将来临。不由得想起史书里的“洛阳纸贵”。一个多世纪的来自西方的著作权制度也许就此湮没于历史中?
想想还是把这个坑填完了,不铺太大范围。
大家的砖轻点扔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