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废话】花老乔浅谈---强奸与通奸。 -- 花老乔
今天花老乔想起了一件事情,其实也就是花老乔这个丑恶的心灵中冒出了一个卑鄙的意念,使得花老乔按捺不住那心中下流的激动,一定要一吐为快。
几年以前,在美国有一个很轰动的大案例,那时发生在美国东部的一个强奸案里。一个强奸犯(在这里,按公道的理念,这个人就是一个实际意义上的强奸犯)在一个高级公寓里,强奸了一个妇女。在这个妇女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这个妇女请求这个强奸犯戴上避孕套,这个强奸犯就按照这个妇女提出的要求,戴上了这个妇女给的避孕套,和这个妇女发生了关系,并且在发生关系时,这个强奸犯脱掉了头套,这样这个妇女第二天报警,警察按照这个妇女的描述,抓到了这个强奸犯,其实这个强奸犯和这个妇女住在一个地区,很近。这样检察院就起诉了这个强奸犯,但是在法院,被告方律师以避孕套是那个妇女提供,并且那个妇女在发生关系时并没有反抗,并且在一个晚上三次和这个强奸犯发生关系为理由,辩护为通奸。并且大陪审团还就买了被告方律师的说辞,判定被告无罪。在美国只要是判定无罪,就很难在判定有罪,最后,虽然在民事官司中,这个强奸犯被判给与那个妇女经济补偿以外,逍遥法外。这个案例引起了公众的广大争议,引起了美国法律界的广大争论,就和OJ的案例一样,是一个非常经典案例。
花老乔为什么提出这个案例呢,就是因为长久以来西西河的法规处于被动性法规,给人一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味道。倒不是说西西河的管理人员们不好,不尽心,尽力。只是这个利用忍耐为准则,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原则,实在是令人不解。前些日子,花老乔发了一个帖子“谁摸了花老乔的奶子”,在此文中,花老乔认为只要大伙儿高兴,可以安定团结,花老乔的奶子摸了也就摸了,但是如果有人到这里来要强奸花老乔,按西西河的规矩那既要让人强奸,要好好地提供好避孕工具,还要摆好的姿势,一定要让那些强奸犯们舒舒服服地把花老乔给强奸了。如果花老乔认为被人给强奸了,要去找一个公道,那么会不会认为花老乔其实就是通奸呢,按照西西河的管理,按照花老乔的理解,这就是通奸。花老乔岂不冤死了。但是就是冤死,那也是强奸和通奸说不清楚的问题,花老乔活该。
花老乔说这些的主要目的,不是主动已谁为敌,但是起码也要分清谁是肇事者,谁是反击者,不要伤了不该伤得人心。其实,无论你怎么忍,该闹事的,他就是要闹事,那个该捣乱的,他就是要捣乱。毛泽东都知道要团结大部分,反对一小部分,主要团结的大部分,才能稳定。不多说了,花老乔最近废话太多了。还是找乐的好。
人家就要强奸你,强奸完了,还说是你强奸人家,大家都不作声,被强奸的人怎么办呢?
第一、enjoy 被强奸
第二、被奸的时候脑袋里想着别人,例如史泰龙、阿兰德隆。
第三、反正又不是天天被强奸,强奸犯还是挺懂得人文关怀的。
第四、大不了走人。
第五....
有些人就是看人不看贴,楼主辛辛苦苦一大篇,他说几句屁话,寒了楼主的心,我希望以后碰到这种情况,版主能站出来给楼主一个公道。
西西河当然要有不同的声音,关键这声音要从嘴里发出来,温相和飞将军观点不同,争论的方式却很好。可是有些人偏偏有话不好好说,这种情况下,版主应该有所作为的。
老乔,ID已经封了,相关的ID也封了。他的目的无非就是让西西河吵
吵的越利害他越开心,还能怎样呢?
如果他这个人在我面前,我当然有办法,但是他躲在某个角落,今天一个ID,明天一个ID,他有的是时间来玩,每来一次,大家都陪着他玩一次,他是什么啊,值得么?
如果是真人,按照这里合法的做法,为了保护自己的PROPERTY,你可以BEAT HIM BAD,但是在网上,骂来骂去,倒霉的只是西西河,他会在乎什么?
所以,我也只能要求大家对这种人最好的办法是晾着。或者大家凑一笔钱,找律师来解决这个问题。
我们要创造出一种环境,让坏人没有市场,让好人好好的生活。
免得有人乱嚼舌头。
我个人认为,西西河目前对有些对西西河真正有贡献的网友保护不够,有些人就是专门和西西河做对,现在几个网友首当其冲,他们几个走了,这些故意捣乱的也不会歇手,继续会闹。
就拿公司管理而言,核心竞争力是任何一个公司都不能忽略的。西西河对自己的那些大牛级的人物有所保护,但还可以做得更好。
群众演员这号人天底下多的是,西西河里是个人都可以做得比我好。群众演员名副其实,就是绿叶,当然做走狗也行,过几年,闲暇时间多了,多读几本书,也许也会变成狗人,虽然还不是人,但至少可以直立行走了。恩格斯说劳动创造了人类,读书也是一种劳动,过几年也许我也能从狗进化成狗人。
专门研究一下兔子是如何变成人的。
读书还是要读的,没文化害死人啊。人没文化,就跟狗不会叫一样...
不会是通奸吧?
我明天还有事儿,这就滚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