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我的猫朋狗友 -- 秋原
2010.5.14,一个看上去多么吉祥的日子啊。清晨刚七点,我正在打《猎杀潜航II》,手机就响了,对方是一位认识不到半年的大姐,她很认真地问我:“要不要养些猫猫狗狗啊,都是出生不满四个月的小童公和小童母……”最后还用感情细腻的中年女性特有腔调补充:“……很乖很可爱的呢!”
我先模仿她那副嗲腔,“真的末?偶好好开心哟!”然后迅速回归正常语调,“不要不要,我也就是上礼拜吃饭的时候说一句喜欢小猫小狗,那是随口的客气话儿,您怎么还当真了,谢谢您啊,再见,呱叽……”
我之所以说话如此无理,如此莽撞,是因为正好打到第十关——突破直布罗陀海峡。夜色中,两艘英国巡逻舰以泰山压顶之势冲杀过来,引擎运行的规律性节奏朗朗入耳,正是吓得我大气都不敢出的关键时刻,偏偏她打来骚扰电话,声还特别大,这要是让英国佬听见,请我吃了深弹,她负得起这责任吗?也不看看什么时候,真是讨厌!
不过话说回来,我还真是养过猫和狗的,而且一次就把这两种性情迥异的生命同时凑齐了。它们都不是我在爱心的驱动下有意认养的宠物,都以某种意料之外的方式来到我的身边,曾经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给我的生活添加了无数的小故事、小乐趣和小烦恼,最终又先后离去,让我徒增失落和伤感。也正是因为这段经历,让我对“人性”和“通人性”有了更丰富的理解与感悟。我这段经历,从“人性”上讲,不值一提;但从“通人性”上出发,却值得一叙。我不知道这两个生命如今是否还存在于这个世界里,但它们肯定无法向世人讲述自己的经历,只好由我代劳了~
一、“花花”来了
话说2002年的国庆节长假,我在我父母那里遇到了一位走亲戚的伯父母和其子一家三口。这个堂兄比我年长近十岁,早已成家立业,膝下有一个刚上小学的女儿。期间,他的老婆、也就是我该叫嫂子的那位,突然对我提到了一个问题,她说家里有只狗,中秋节才从同事那里抱来,刚养了两周不到,本来是打算给女儿做个伴的,现在你小侄女说不喜欢这狗;你哥哥的鼻子还对狗毛过敏;家里马上要铺地板;我们两口子上班也没时间……总之,能不能先放到你那里寄养一个月?
罗罗嗦嗦一堆话,主要内容就是“暂时”让我替他们养一条狗。我此前对狗啊猫啊的没有什么感觉,虽然身边也有一两位热忱的养狗朋友,他们也曾经多次让我养个小家伙,但我都拒绝了。我的职业不同于普通人的七天轮回制,而是经常昏天黑地地忙上个把月,再百无聊赖地闲上个把月;还有可能早上窝在床上伸懒腰,接过一个电话就立刻收拾行囊,下午已经赶到塞北疆南天涯海角了——咱不是没有那份泛滥的爱心,关键是没闲心。
但是那一刻,我居然就稀里糊涂地答应了。一是在场当着两家亲戚还有长辈的面,又是有求于我,我不好意思不给人家面子;二是我一时找不出拒绝的理由,或者说我编不出象她那么丰富的理由,我唯一能想到反驳依据只有一条“我没养过狗”,无论从借口的堆彻还是问题的严重性,都不如人家;第三是在前面的聊天中,伯父一家问到我的近况时,我透露自己目前已经回归单身,和“那位”彻底拜拜了,且刚刚忙完一个大戏,最近一个多月之内是个如假包换的盐店掌柜的—大咸(闲)人。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就这样被人家“相中”了~
吃完晚饭,收拾碗筷的时候,我家人把我拉到厨房,小声偷偷问:你怎么随便就答应了?我告诉你,她唠叨这事不是一次两次,节前还给我打过电话呢,我都没敢接她的话茬儿。我当这事就完了呢,今天她怎么又提了。这下好,算计上你了吧,什么人呐……
我心说那有什么办法啊,话已经说出去了,我还能再当着她面前吞回去么,咱做不了那种人。不就一个月么,反正我正好有空。
第二天上午,我这位堂兄就开着车把狗送来了。一条很不起眼的小京叭儿,据他讲是京叭和蝴蝶混血生出来“串儿”,刚三个月出头,连合法的户口都没有,至于“血统”、“出身”、“毛色”……这些衡量狗价值的专用词汇就更无从谈起了。在北京的街头巷尾,不知道有多少与之相似的“廉价宠物”,被那些普通人家的老头老太和家庭妇女们牵着、抱着。
还是据我这个堂兄讲,这小家伙叫“花花”,是刚抱回来时,她女儿起的名字。一听他提到女儿,我冷笑一声,说:现在我嫂子也不在旁边,就咱哥俩,你说句实话吧,这狗,真是你们家孩子不喜欢么?昨天我可都看见了,你媳妇一说把狗给我,你闺女脸上全都是不高兴。小孩子没那么多琢磨别人的心眼儿,她不会骗人……
堂兄脸上顿时略呈难堪之色。我知道话杵到他的软肋去了,也不便再往深了说,赶紧往回圆。行了,我也知道过日子的难处,我正好有一个月的假,也能帮你一个人情,三个月的孩子我没带过,对付一只狗还是绰绰有余的。你也别闲着,这一个月再点想别的辙,别往我这儿一搁你就不管了,我这儿可不是爱心收容站……
话就是这么说了,在坦然的心态之中,还站到我这个堂兄对面需仰首而视的道德至高点。但我并没有养狗的经验——准确地说,除了金鱼和蝌蚪以外,我在之前从来没有把任何脊椎动物视为宠物并有目的加以驯养的经历。如今,一条名叫“花花”、即是杂种还是杂毛的狗,成了我的“伴”。此后的十个多月,我就象一个有爱心却苯手笨脚的奶爸一样,照顾着这个被人送上门来的狗儿子。
它躺在一个用微波炉包装纸箱充当的“窝”里,身下垫着一块还算干净的绒布毯子,当我从堂兄手里接过这个“窝”的时候,它立起前腿,把鼻子凑到我胸前小心翼翼地闻,不闹不叫不咬。这让我马上也有了感觉,心里对它产生了一种出于同情心的接纳感,不管怎么说,这个刚三个多月的小倒霉蛋已经被人类倒了两道手,换了三个主公,也算是“颠沛流离”了。
和它一起交给我的还有一只塑料袋,里面装着一只烟灰缸充当的饭盘、一口袋狗粮和一根溜狗绳
我把窝放在一进门的鞋柜旁边,把它抱出来,打算先让他认认家。可能这个过程给它带来了某些很深刻的错觉,以至于它在此后很长时间里都把鞋柜附近的区域当做厕所,经常在此留下一泡骚汤或是地雷,让我一进门就踩上去。但它给我的“第一印象”还是很不错的,看的出来,是狗里的“顺民”,老实,温和、服服帖帖,在一个陌生环境里、对我这个陌生人表现出很真实的胆怯和若干出于好奇的试探行为。比如说,当我伸手到窝里准备抱抱它,它的本能反应是向后躲,蜷缩在纸箱的夹角;把它放到大腿上,能感觉它一直处于不安的颤抖状态;我用手轻轻捋着它的后背,以示安慰,它用闻和舔作为回应。
临近中午,我往烟灰缸里撒了一大把狗粮,又从自己的午饭里拨给他一只炖鸡腿——前者直到第二天中午才吃完;后者在几分钟之内即被啃个精光,而且在整个下午都在孜孜不倦地用那截鸡腿骨练牙口,直到我强行夺走扔进垃圾桶为止。按惯例,我要午睡,躺在南向阳台的钢丝床上晒晒秋后的暖日,它也叼着那截鸡腿骨跟过来,在床头旁边一卧,一边啃骨头一边观察我。看的出,双方的理解和好感都在继续加深。只是到了晚上,我把他抱回窝里,狗爪子挠纸箱的噪音在这一夜就几乎没有停过。
宠物这东西就是随心草。喜欢的,花多大代价都愿意养;不喜欢的,白给都不要。我在没养狗之前,从不关心有关这种动物的常识;现在花花来到了我的世界,就让我随即领教了很多让人挠头的事情——狗会咬家具,狗爪子把我胳膊上挠出了血印;狗毛弄的满屋子都是;狗尿狗屎不好收拾,一天早晚,你要带着狗出去溜,骚扰别人的狗同时等着别人的狗来骚扰你……一个星期不到,我家就脏的呆不了人了。
正所谓人以类聚,物以群分。花花来了一个星期,经过每天一早一晚的溜狗,我就在小区里认识了好几位“狗友”,她们都是中老年妇女和无所事事的家庭主妇,连个稍微年轻一些的风韵御姐都没有,这让我与她们处在一起时候,始终感觉尴尬。但这个机会也让我从她们那里知道了相对丰富的养狗经验。什么棒啊液啊圈啊剂啊,在同楼一对老夫妻的帮助之下,总算知道些养狗的门道了。
没养狗之前,我本质上是个追求闲散日子的懒人。花花的出现,让我被迫勤快了很多——以前地板一周收拾一回,现在必须一天一擦;以前换下来的衣服堆在一起也是一周一洗,现在天天都要清理狗毛。头一次给狗洗澡,甭管它怎么抗议,抱住了就按进盆里,被水打湿的毛帖在身上,我才发现这垂头桑气的小家伙,原形居然如此丑陋。
两周之后我就把原先充当狗窝的纸箱扔掉,准备了一块方形的厚毯。花花也改成四仰八叉的“豪放形”睡姿,把肚皮和小鸡鸡都尽情暴露在空气里。尽管我已经准备咬棒,但它咬家具的毛病没有根治,我那套仿明清的花梨木家具成了重点迫害对象,难道说硬木坚韧的质地更适合它的牙口?为此我还教训了它好几次。
我该庆幸这是一只智商不高的老实狗,脾气也怂,没有某些犬类那种神经质的表现或者时刻准备着给主人惹麻烦的劣迹,可见其虽然不通人语,但早早就领悟今天某些上级领导的精神——“不折腾”,尤其适合给那些空巢家庭的老人做伴。在那一个月左右的宅男日子里,我和花花重复着一种有规律的作息制度:
每天早上6点,我肯定会被嗡嗡嘤嘤的低声狗唤吵醒,睁眼一看,花花前爪搭在床边瞅着我,盼着出去;然后草草穿衣,给它套上狗绳,在我居住的小区周围跑上至少半个小时,会会那些几乎每天必见的人和狗的朋友。这个过程与其叫“遛狗”,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遛人”——回回都是它在前面拉着我跑。7点前回家,洗脸叠被,打扫屋子;8点和12点,人与狗同时开饭两次;下午人在阳台午睡,狗晒小鸡鸡;晚饭前和天黑前再出去各遛一圈……
一个月就在这个重复当中过去。
我开始发愁怎么跟我那堂兄开口的问题。自从狗放到我家,他人走了就再也没过问。眼看快到月底,我就给他发消息,先询问他家地板的装修情况,试图从边边角角往核心内容上“引”他,而他的回答总是吞吞吐吐。没准儿他家压根儿就没有铺地板,不过是临时用来当做理由的谎话罢了。我是感情丰富的人,但不是感情用事的人,在“感情”和“原则”之间有明确的区分;我和花花在一个月里相处的不错,这是一条招人喜欢的狗;但我更在乎别人的许诺和给我造成这种既成事实的根源。更何况,我不是永远都如此有闲。
几次保持分寸和客气的交涉都没有结果以后,我只好把话挑明:当初是怎么说的,现在就该怎么办。然而,我这门亲戚的表现就如一个卖东西前甜言蜜语、售后服务立马儿变脸的商户了:……我这里真是不能留,你送回来我也要赶出去的。要不我给你出个主意吧,你遛狗不要拴绳子,让它跑远了你就走,丢就丢了,正好就解决问题了,你轻松了我也轻松了,不就是一条狗嘛,真是的……
他出的主意,我办不到;我也意识到自己恐怕不是花花“暂时”的主人了,这条狗,以后就跟定我了。
昨天公司大堂遇到一条巨大的狗--导盲犬,它的主人是送快递的。我和一位同事还有他们一起等电梯,一共五部电梯。电梯提示灯亮起来的时候,没看到导盲犬有什么特别的动作,还是很乖的坐着,不过快递员已经拎起它的狗链准确地走进电梯了,还按了要去的楼层。当然楼层数字旁边都带盲文的。那个狗狗对我的同事比较感兴趣,凑过去闻人家,我怕沾一身狗毛,就躲在另外一个角落里。快递员跟我同事打了招呼,我同事说她家一大两小三只狗,所以导盲犬闻到了她身上的狗味,就对她比较好。快递员到站,他们一起走出电梯,没有狗引导他的感觉,仿佛他们是一体的,很和谐。有用的狗才是好狗。
到乐趣,也有了一种默契,跟我特好,无时无刻不在身边晃悠,不光上街跟着,就是出差,它能跟好远,明知不让跟,还学会了反侦察,无形中成了家里一份子。有一天出差回来说没了,出去几天都没回来,从此杳无音信,直到现在有时梦中......唉
那小猫把那条黄狗当成了妈妈,老是钻它怀里去吃找奶吃,黄狗竟然也不拒绝...它自己还没做过妈妈呢.
据说猫狗是天然不和的,可是看来要是从小培养,还是可以很有感情的.
我姐捡了一条狗,不是存心捡的,是那条狗走到哪跟到哪,一直跟回了家,好在是住平房,好养一点。那狗估计是被人扔掉的,不过生活习惯不错,估计受过训练,从来不在屋里大小便,夜里院子门锁了,出不去,就挠门,刚开始没法夜里起来给它开门,它就坚持在门旁边解决,后来在墙根给它打了个狗洞,它就自己出去在野地解决了,真是条乖狗。这个春节前,因为我姐要回老家,就把它寄养在一个朋友那里,结果这家伙跟那个朋友闹了别扭,把人咬了一口,不过知道分寸,没咬破皮,被那个朋友踢了一脚,小家伙居然夺门而出,跑回了自己住的那个院子,要知道当时是开车送它去的,隔着好几公里呢,七拐八拐的,居然还能记住地方。不过小家伙挺幸运,隔了一天,我姐就回来了,要是再晚几天回来,要不就饿死了,要不就又成流浪狗了。
我父母养了一条狗,一养就是十三年,现在这狗狗就是家庭成员之一,说什么他都明白。
二、傻猫“傻冒”
万般无奈之下,我开始在那些狗友身上打主意。这里面自然都是爱狗人士,他们当中很可能有愿意再接纳一只狗的想法。经过一番不露声色的观察,俺总结如下:
A大姐家的斑点体形太大,她本人还明确表示对狗的态度是“唯血统论”,否定;B大妈即不给狗上户口,遛狗时还习惯不给狗拴绳子,几天前她家“奔奔儿”被一群制服男用大网兜抄走了,尽管她主动表示还想养只狗,我还是要否定;C大娘愿意养,但她那只我不知是啥品种的狗霸道成性,见了比自己小的同类就扑上去,用前爪把对方压在身下,严重否定;D大叔养的是日本秋田,这东西对人类极友善,对同类却如同见了阶级敌人一样,置之死地而后快……
挑来拣去,只有当初教我怎么养狗的那对老夫妻合适了。首先,老两口人好,对猫猫狗狗一视同仁;其次,他家里养的是一岁出头的博美,其小巧玲珑的体形不具备滋生霸权主义的物质基础;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对老夫妻里的女方经常向我讲述狗是一种如何“通人性”的动物,在她的描述当中,狗除了不能说话与毛发发达两点以外,已经基本和人类无异了。正式她这种过度的爱心和虔诚,感动了俺。
想法虽然早已产生,话在嘴里嚅嗫了好几天,才厚着脸皮跟人家提。怎么开口呢,让人家代我养只狗?真是比张嘴借钱还费劲。幸好在之前遛狗聊天的时候,我已经给人家讲过我是怎么被动地变成养狗族的全过程了。
我不仅表示这只是“暂时的寄养”(我此刻的嘴脸一定与我那位堂兄的老婆类似),而且愿意承担寄养其间两只狗的开销,同时还庄重承诺单次寄养期绝不会超过三周(这条我绝对是没有把握的说瞎话了),最后还特别强调咱都是一个楼里的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有事直接找我……
没想到,交涉出奇的顺利。
花花给我的感觉,似乎它并不很在乎更换主人,只要对方能善待它即可;再一点就是特别害怕寂寞,须有人类或同类时刻陪伴。我此前有时出去办事,把它锁在家里,门锁一上撞,就听见它里面叫,叫声透着悲切。当年10月底时,我要拍一个广告,到海南取景。花花就暂时在老夫妻家落户。事实证明,这对它来讲是一个好办法。一个多星期之后我回到北京,提着一口袋热带水果去老夫妻家,这小家伙居然还很惦记我,一看见我,直起上身扑过来又闻又舔的。也可能就是从这时起,我对动物的“通人性”第一次有了即真实还直观的理解,似乎正身处“八公犬”在车站等主人的经典故事当中。
从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把这对老夫妻家当成了“托狗所”,每次去领狗时,随手带去一些土特产表示谢意。北京的秋季也逐渐过去了,天气趋冷,11月初,正是气温走低而又还没有开始供应暖气的时候。屋外冷风呼啸,南下的寒流席卷着落叶和尘埃在半空肆虐;屋里,我沏一壶热茶,裹上大衣,陷在沙发里看片。花花此时一定卧在旁边。它养成了一个毛病,就是用狗牙咬我的手指,也不使劲,颇有分寸地用上下牙尖抵住,轻轻地磨;咬的同时还一直看着我,眼神儿即乖巧又狡猾。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我都是展开手掌推过去,这家伙干脆顺势打个滚,把肚皮翻出来,意图让你给他挠痒痒,表情十分享受。
如果突然来电话了,那这家伙的表现就让人有些吃惊。那时候我手机设置的来电铃声是《巡逻兵进行曲》,就是任天堂老游戏“马戏团”里的那个曲调。别的音乐都没有异常,但只要响起这支进行曲,花花顿时无比兴奋,后腿蹲,前腿绷,挺胸竖耳,仰天学狼吼!
它第一次如此表现时,吓了我一小跳。这算是犬类的“野”心未怋,还是返祖归真呢?
那会儿我从朋友那里弄来了全套的《大宅门》、《Discovery》和NHK的纪录片,每天晚上雷打不动地看上几集,到11点准时睡觉。天冷,也就顾不得人和狗之间的分寸了。花花一定要挤到被窝里,它固定的位置是一头钻到我的右臂与右肋之间,下巴枕到我的肩窝。似乎这个位置能让它同时感觉到安全和温暖。
幸好我没有狐臭。
关灯之后,我用一只手捋着它背脊的毛,感觉着它随呼吸而起伏的躯体,对着头顶上方的黑暗,和一只狗讲述自己平时的生活和遇到的各种事情。它真不算是个好听众,几乎从来不会作出任何回应。有时候我一时无话可说,稍微抬起头来看它,只见这小家伙蜷在我的胳吱窝下面,身体一直没动,似乎是睡着了,再一看,它眼睛却睁着,就那么看着你。看了他这副德性,我就觉的老天爷给开了一个微型的玩笑,这个位置,要是睡个如花似玉赤身裸体满面春光的大姑娘该多好,现在怎么是条狗呢……
每天早晚,我带着花花沿固定的路线活动。从02年国庆一直到第二年初,三个月的养狗经历已经让我的生活悄然发生了变化。一只装狗粮的纸袋,一只运动水壶和一次性纸杯和准备收捡狗屎的卫生纸已经是每天的必备物品。这种生活也让我对其他的猫狗也产生了兴趣。这正是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吧。
在这个固定路线上活动的久了,我就注意到附近的一两处流浪猫的聚集点。这里有当初盖楼修路后遗留的两截水泥管和预制板,可能还有一两位爱心充溢的爱猫人士时常把一些家用电器包装箱放到这里给猫当窝。相对于狗来说,猫可以说是“城市流浪民族”里的武林高手,狗的环境通常是平面,它们往往在“零海拔”的一个平面世界里生存;而猫的空间是立体的,飞檐走壁,登高摸低,具备一身优异的轻功底子。狗是在人的意识里是一种“目标性”的动物,人类习惯通过对狗的性质判定,来决定某种动物是善是恶、或者说是益是害——人们经常宣传狗是某些恶心传染病的携带者和传播者,却选择性的忽视了包括猫在内的其他相同病源携带体。所以我们都听说过打狗队和给狗上户口,却没听说对猫也采取类似的措施。
对猫和狗不能一视同仁,这是自以为是的人类犯下的错误。
我观察这些流浪猫已经很久了。它们分成两个阵营,各自占据了一截水泥管,双方好像各自的代表、或者说老大。预制板靠着一面红砖墙,墙内侧是小区的停车场。这些流浪猫需要从墙头上走到与之连接的临街饭馆房顶去晒太阳或者寻找食物。因而这段墙就是一个连接两地的必经之“桥”。我不止一次地看见两只健壮的流浪猫彼此相向而行,一边走一边以呲牙和嚎叫向对方示威。猫头相抵的同时,都灵巧在往外侧稍偏几步,错身而过。动作流畅敏捷,具备一定的观赏价值了。
每次,我都把随身带着的狗粮和装水的纸杯放在预制板上。这些警惕性极高的家伙是绝不肯在我的注视之下就赶过来抢食的,必须看到我和我牵的那只狗走远了。大概是在03年腊月的某天,当天正式大风降温的日子,晚上我带着花花走老路,在预制板上看见了一只冲我们叫唤的灰猫——准确的说,是身上沾了不少灰的白猫。这种机警且孤傲的动物见了人居然不躲,唯一的解释就是它正处在饥寒交迫的状态,只能向陌生人求助了。
我把狗粮都撒在它面前,又给纸杯倒满水。我发现一个问题:狗脸长,可以把嘴伸进杯子里;而猫脸短,探不进去。猫把狗粮都吃了,却不走,依然冲我叫。这时我那种兼有好奇成分的侧隐之心开始发作,把这只猫抱起来,夹在腋下,回家了。
说是“好奇”,但我当时并没有想太多的东西,就是一种几乎天生的冲动。就跟某些傻叉儿记者采访那些见义勇为者时候问的最俗的那句话:“您当时是怎么想的?”我敢肯定,绝大多数英雄人物在出手之时是压根儿想不到什么的,驱使他们付诸行动的是一种本能反应,而不是缜密的思维判断。
我抱这只流浪猫的目的,就是我认为他很饿,而我至少可以为他提供一吨饱饭。
我把它饱回家,马上按照给花花洗澡的方式给它“消毒”,这家伙到是很配合,尽管浑身哆唢着却任我摆布。除了洗澡以外,我当时根本不知道对领进门的流浪猫的防疫和卫生措施还有哪些,它居然没有给我带来名目繁多的寄生虫,恐怕已经是我的一种幸运了。从当晚起,这只猫在我家呆了两个多月,舒舒服服地渡过了后半个冬天。在一个很长的时段内,每个晚上,我胳肢窝下面躺着一只狗,两脚之间趴着一只猫,一个人与两只走兽,同眠共处。
我给这只猫起名,叫“傻冒”
至少曾经有一只猫,喜欢用爪子搭在我脚脖子上睡~~
两篇文章已经复制下来准备为5年后读小学一年级儿子的作文做范文。不过估计他的作文应该是“我有一只小猫和一只小狗,一只是hei色的,一只是黄色的,它们好可ai啊,我wei它们吃东西的时候,一只叫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喵,一只叫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如此凑齐老师规定的100个字。
让我也依稀记起以前养的几只猫。
郁闷啊,都是写东西,人家就能写的生动感人,人和人之间的区别咋就这么大泥?
我养过几只猫,都喜欢趴我枕头边上打呼噜。
这些家伙有的呼噜声还颇大,节奏感也好,有时候听着它们的小呼噜还能解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