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对前伊利诺伊州长的第一轮审判结束 -- landl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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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挺有意思的。
24项指控---其中最著名的是他企图卖掉奥巴马当选总统后留下的参议院职位---有23项流产(mistrial),原因是12位陪审员里头有一个女的死倔,就是不认为有罪。没法子,美国检察官们立刻决定卷土重来,重选12位陪审员,再花个几百万把这23项重审一遍。
唯一成立的罪名是这位前州长对联邦调查人员(FBI)撒谎。我还以为也不算是什么大事,没想到最多能判5年!我还以为听错了呢,上网一查还真是这样。没想到说个假话在美国处罚也这么狠啊?!所以理所当然不可不戒滴,前州长立马决定为此上诉。
第二轮结果如何,我还真有些期待。。。
电影《大陪审团》里,是1个人能说服其他人;这里,是1个人不能被其他人说服。
虽然规定犯罪嫌疑人有如实供述的义务,但没有罚则,没听说哪位以“虚假供述罪”进去。
另外陪审团的裁决不是最终结论么,难道法治如米国也搞程序倒流折腾被告人这一套?
复 中国还好
24项控罪有23项陪审团没能做出“裁决”---因为12位陪审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其中一个女陪审员坚持己见认为无罪。所以那23项控罪并没有结论,美国法律术语叫做mistrial,就是白审了,需要重新再折腾一遍
审他一万年?
问题是公诉人(就是检察官们)不可能有花不完的钱。比如这个官司,每折腾一次就是几百万美元啊---这可都是纳税人的钱
所以,mistrial一般来说会被视为是被告人的小胜。我觉着公诉人顶多再折腾一次,否则纳税人们(选民们)就不干了。这可不是“事不过三”,而是“告不过二”
谢谢:作者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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