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为妓女而自豪?兼驳邓文迪非妓女论 -- 左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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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为妓女而自豪?兼驳邓文迪非妓女论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 就得先回答什么是妓女,成功的妓女是否值得自豪,以及邓文迪是否可以归为妓女一族, 是否值得中国人为之自豪的问题。

狭义的定义, 妓女是出卖自己肉体以获取金钱的女人。显然这个定义不足以涵盖妓女行业的博大精深. 出卖的可以是肉体, 但有时精神上的出卖比出卖肉体更为卑劣. 就这个意义上讲, 汉奸比妓女更令人不齿. 出卖所得不仅仅限于现金, 还可以是房产, 保时捷, 甚至可能是权力,地位,名气... 当然, 最后一条, 女妓当鸡男妓当鸭, 这一点上倒是真的男女平等了.

硬要分出来个高下不同的话, 低档次的肉体买卖收现金,房产(呵呵, 小杨是最土的了), 中档的买卖收的是权力,地位,名气. 像小翁, 邓文迪这样的有理想有见识敢做敢为的女中豪杰, 当然不能与街头一百块一次的肉体零售买卖相提并论--人家做批发大买卖的, 收的可是期货哩.

正常的爱情婚姻是什么样的? 各人的故事不同, 但我相信大家都希望真诚和温情, 都不愿意看到如战场般的血腥厮杀和冷酷权谋. "诸葛亮这样的厉害人物,用计也不全是设一个圈套,就能够成功一次,对手有时也会不上圈套,甚至将计就计,这样就会有计中计,连环计,一计不成,再生一计,等等,等等"。为这段话叫好的网友的丈夫/妻子们要当心了.

"第一个中计的是那位美国太太,象刘备收留吕布那样,养虎成患。估计邓小姐采取了高超的艺术手法,把自己打扮成弱小而有志气的形象。好莱坞大片,在潜移默化中向中国推销着美国的思维方式,这位美国太太,作一次邓小姐的观众,当一块邓小姐的垫脚石,谁云不宜?"

这里我们看到的是一张冷酷的脸: 你善良? 你同情弱小? 那你活该死菜. 整个一个奸计得售, 小人得志般的洋洋得意.

"第二步,邓小姐不仅要让美国人为她打开美国之门,还要美国人资助她闯天下。这就比较难一些了,得有点投入。邓小姐就发挥了她的青春美貌,让那洋人觉得天赐艳福,不取可惜,自然慷慨解囊,并且安排新太太入籍。你不是要玩婚外恋吗?你不是嫌弃糟糠吗?你不是觉得中国女孩好上手吗?那么成为被拆之桥,被抽之梯,可能直到现在,午夜梦回时,还要捣床千遍,称之为活该,谁云不宜?"

这段听起来像是基督山伯爵, 咬牙切齿的报复的快感, 令人怀疑邓文迪是不是被人始乱终弃过? 描写洋人心理出神入化, 如亲身所感身临其境(或是实时偷窥)一般, 言之凿凿, 兼有一股面对洋人(或是有钱人)的苦苦酸酸自卑和敌意.

"第三步,邓小姐知道要进入西方精英阶层,必须有名校文凭。所以她没有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拿下耶鲁文凭,从而有更上层楼的机会,最后大功告成,谁云不宜?"

旧时秦淮河的妓女也是要学习琴棋书画的, 也是要通过高级妓女职称考试的. 努力学习并不能说明她就不是妓女. 努力奋斗本身并没有错, 错的是能够自食其力的时候仍然出卖自己.

"第四步,邓小姐不仅成功地让老墨看上她,而且让老墨娶了她。当然,老墨有最起码四十个私人律师,在婚姻合同里规定好邓小姐没有继承权。但是,邓小姐既然爱老墨爱得深,怎么能没有孩子作为爱情的结晶和证明?老墨前列腺有病,又怎么能听之任之,而不采取人工受精的高科技手段?现在老墨六个继承人中,两个是邓小姐的骨肉,老墨奋斗一生,亿万家财被和平演变。邓小姐在和纵横江湖几十年的南海神鳄的较量中,胜出一招半式,说她为国争光,又谁云不宜?"

完了, 这里不仅玷污了爱情, 婚姻, 连天使般的孩子也玷污了. 看来在这位网友的眼里, 没有什么是不能卖的了. 为国争光是不能靠卖肉体, 卖骨肉的吧.

"妓女是被玩弄者" --- 不然. 妓女是买卖双方中的一方, 不是被强奸, 妓女心甘情愿的出卖自己, 换来金钱, 属于一种(令人不齿的)经济活动. 你去市场买菜, 拿出三块钱, 买了一斤西红柿, 你能说你"玩弄"了卖西红柿的小贩? 这位网友看三国, 黄盖被周瑜痛打, 难道你能说是被周瑜蹂躏了吗?

"邓小姐虽然现在已经入了外国籍,但就象拳王阿里是美国人,还是全体黑人们的英雄一样,为千万中国有志女青年作出了表率。韦小宝说:“中国人打得红毛鬼落海而逃,那才听得过瘾,自己人打自己人嘛,左右也不过是这么一回事。”"

这位网友看来很介意洋中之分, 其实大可不必如此妄自菲薄. 靠妓女为国争光, 也只有日本人才干的出来.

"希望国内那些想傍大款的美人们都把眼光向外放,拿老墨这样的大项目" 这句话我倒是同意, 既然打算卖了, 不如卖个好价钱. 杨翁"恋"一出, 颇有些女士们顿足捶胸, 盖没有做不到, 只有想不到而已.

说来说去, 尽管邓文迪是妓女中的顶尖人才, 是爱岗敬业的典范, 但绝不值得我们自豪. 人生在世有所为有所不为才不愧一个"人"字. 婚姻, 爱情, 骨肉, 自尊, 这些美好的东西是不能被出卖的.

前一阵杨翁"恋"时河里就有网友发出了"吹皱一潭春水,干卿何事?"的声音. 的确, 邓文迪闷声做买卖发大财是她自己的事, 卖来卖去也是她自己的尊严. 可是既然当了婊子就不能再立牌坊了. 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什么是美的, 什么是丑的, 这些都决不允许小邓的fans们肆意混淆. 如果一味无原则的崇拜那些不择手段的"成功者", 那岂是不是那些"成功"的汉奸们也要翻案了? 邓文迪的追随者在大肆贩卖她可耻的价值观, 怎么不干我的事?.

想象一下, 一个十一, 二岁的小女孩, 躺在床上两手托腮, 眼睛乌黑明亮, 痴痴地望着窗外, 憧憬着美好的生活: " 我将来长大了, 一定要傍个很有钱很有钱的大款. 我要生好多好多的孩子, 这样才有好多好多的遗产..."

为曾经美好的生活而哭泣.

家园 totally agree! flower~~~~~~
家园 瞧不起妓女那是旧黄历了。妓女现在被正名为“性产业工人”。

在美国(内华达州)是合法的。是响当当的工人阶级。有执照,有组织,依法经营,诚实纳税。一点不比我们差。和我们这种“挨踢”人士相比,一个出售体力,一个出售脑力,差别如此而已。

我们都是想方设法的满足“顾客”的各种“要求”,不管合理不合理,寻常不寻常。只要顾客满意,我们就有生意。其实不光是她们和我们IT界这样,整个服务行业我想都差不多。不过就顾客的“满意程度”而言,我们IT显然落在后面,很少有让顾客感到很“爽”的软件产品。Shame on us!

家园 个人觉得这类话题比较适合这里,所以转过来了.
家园 好象应该是硬件吧
家园 泛道德观的滥觞与性的特殊地位

用个不恰当的类比,把您结尾的那段话,女孩改成男孩,傍一个大款改成进一家大公司,生很多孩子改成提拔很多跟班,继承很多遗产改成抓到很多股票。这场面又会变成什么?是不是就成了一个小男孩从小树大志,勇攀事业高峰的动人画卷了,就算写进松下幸之助卡耐基梅隆李艾克卡等等等等人的自传里都不会逊色吧。

问题出在哪儿?一个男人搅尽心机,打败各路对手终于赢得事业高位就能拿来树典型,一个女人花心眼套老公就被贬成妓女行为(我是假设在您等的观点中妓女是个很不光彩的词),区别又是什么?从对周遭人等的伤害度上,我看不出两者有多大差异,甚至后者的影响范围还要小一点,那么原因就只剩下一个,男人出卖的是脑力,女人出卖的是身体。呵呵,看来脑体对立到现在还是解决不了的问题。

上苍给了每个人不同的容貌,智力(据说还没有发现完全一摸一样的人),应用智力的人得到褒奖,应用容貌的人被鄙夷(谈到邓文迪的个案,她的智力水平我看也不用费心去证明是否高于一般人),恕我实在不能从理性的水平上得到一个圆满地解释。其实我也能大体估摸到诸位鄙夷的理由,因为自己的道德观不允许。没错,在个人自由的角度上,您的道德观可以充分发挥,但是用在对社会事务的评价上,让自己的道德观超越了理性逻辑的界限,是否也就是传说中的强人所难呢。关于理性与道德的产生次序,相互渊源,我不能详细备述,这本身就是一个一眼望不到底的大洞。但是哪位要是能公平的证明一下为什么女性出卖身体,出卖爱情,出卖婚姻比男性出卖智力,出卖身体健康,出卖道德更低贱,请来一试,我愿意在这点上多费口舌。

我本身并没有反对道德的意思,而且相当同意合理的道德会促进社会的平衡和稳定。但是在男女之事上数千年来如此不公正的对待,实在是让人不得不略有警防。古龙说过,妓女和刺客是人类最古老的两种职业,而且说了不止一遍。固然小说家言,不过事实也证明了巴比伦时代就已经有妓女这种行当了。也许有人能力证出正是由于性产业的泛滥,导致巴比伦的灭亡。但是哪位能指出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有哪个阶段没有妓女的存在?纵然古板如中世纪,清教如建国后,靠身体,靠爱情,靠婚姻换取物质,权力(我姑且认为这就是诸位定义的妓女行为)也不算凤毛麟角吧。

就按汉代定儒家,基督教开过大会来算,这种以妓女行为为耻的主流道德观也有几千年历史了吧。数千年的道德教化竟然不能消灭一个小小的妓女行业,这又是为什么?我不敢多言妓女的产生发展演变以及纠缠其中的历史政治文化背景,这工作有大量的社会学家和性学家去做。不过我比较有信心一点,如果这些研究者在研究之前就用所谓主流道德观去评价自己的研究对象,那么他们做出来的东西必然是一钱不值的,因为违背了研究的第一主旨,客观。

诸位都是达人,不用我多说该如何用科学的眼光看问题。那么在妓女甚至扩大一点与性相关的问题上,我们是不是应该把道德的身架放得再低一点,以不伤害他人或者尽量把伤害他人的程度减到最低为好。

综上所言,邓文迪做了她想做的事,并且没有把对他人的伤害扩大,没有任何理由指责或者鄙夷她。

(上边这一大段话很有可能变成废话,只要您说一句,我们叫她妓女不是骂她)

通宝推:秦桑,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家园 其实大嘴本意非在邓文迪本人,看其文章最后一句就知道

大嘴批判的是类似行为将对社会产生的危害。在现在处於转型期的中国,世风日下不是耸人听闻的。想象一下, 一个十一, 二岁的小女孩, 躺在床上两手托腮, 眼睛乌黑明亮, 痴痴地望着窗外, 憧憬着美好的生活: " 我将来长大了, 一定要傍个很有钱很有钱的大款. 我要生好多好多的孩子, 这样才有好多好多的遗产..." 这种现象已经有发生。时不时都能听到类似的新闻。不是所有做这个梦的女孩象邓或翁那样聪明能干,大多数就只看到了邓文迪故事里“做的好不如嫁的好”的部分。这种风气的蔓延将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家园 说的很痛快。送一朵花!

其实人世间攘来利往,都是匆匆过客,谁又比谁尊贵多少呢?

家园 在类似问题上,还是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吧

献花了

在我看来,人类所有道德准则中,只有诚信是唯一必须遵守的。其他的都是虚伪的。

家园 Her deeds hurt other people

She is a family-breaker and dishonest.

When we sell our skills in the job market, we fulfill our obligations stated in the employment contract and get corresponding compensation. But did she spoke frankly to her first husband before their wedding "I don't love you. I only exchange 5-month sex for the green card."?

家园 过不上几年,称别人是妓女, 那边就得回应“过奖过奖”了!
家园 有买俺的没有? 便宜卖啦! In the name of Love !
家园 我来买

呵呵,家里有个能说单口相声的,岂不很好?

嘴兄看看短信?俺报价啦。

家园 您这话有欠公道

关于人家家里是不是幸福,咱都说不上个准话。我记得不止一个人说维持不幸福的家庭是不道德的。

找您的逻辑,所有离婚夫妻里必有一个该上道德审判庭。

以找工作为例,假设您挤掉了一个急需这个工作养家糊口的人,假设再严重一点,导致这家人谁生病饿死了。如何在您的道德上自圆其说,因为您知识水平高,能力强,就可以让人家受苦饿死,这算不算伤害到别人?当然您大可说一句我看不见这背后具体的情况从而回避道义上的自责,那么邓文迪的事您又是如何看得这么清楚的?

家园 敢情您又把苏格拉迪的关于撒谎的那个悖论又翻出来了

苏格拉迪的板砖飞出来了, 俺还是先躲躲吧。

照您这么说,世上就没有错误的行为了: 盗窃也可以是为了糊口,你不让小偷偷东西, 导致小偷的家人饿死又怎么算?

当汉奸也可以是为了糊口,否则导致汉奸的家人饿死又怎么算?

干脆您划下道来, 说说这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对错? 让咱们也开开眼好不好?什么是公道? 丑的硬说成美的, 假的硬说成是真的?

您这可以说是给汪精卫翻案而成为民族英雄之后, 社会科学的又一重大发现。到底是方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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