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整理】把这次海关调整税率的问题做个科普吧。 -- 落花流水
这可不是海关找你麻烦了,工商,质检,食品安全都来了。
不过如果带一罐工业级的奶粉回来,不知海关如何算?
500LB到1000LB的
想从amazon买飞行游戏摇杆,但是不给发中国,打算从飞扬中转。团6,7个以节省邮费。不知道这样会不会收税
另外amazon到飞扬的本土邮费也不少(东西便宜,邮费是售价的一半了),有啥法子么?
发现空姐走私的,通通开除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
2010-07-02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境物品监管类
【文 号】总署公告〔2010〕43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0-7-2 【生效日期】2010-9-1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五、本公告内容自2010年9月1日起实行。原《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七月二日
我是华东某海关的关员,刚刚结束在邮局办事处的帮忙工作,我帮忙的主要任务就是给邮寄化妆品开税单,所以对一些情况还是有些了解,所以我来说明一下吧。
1。为啥要有这次调整。根据领导传达的内容,这次调整邮寄物品税收政策的要求来自国务院。原因是原来邮递物品主要是供有海外关系的人收寄个人使用物品的,所以基本是免税的。现在由于代购网站的普及,进境的物品很多是(网站)以盈利为目的的代购商品,但同时以货物进口商品是需要征收关税,而邮寄物品却免税,产生了不公平的情况,所以才有这次调整。
2。大家最关心的内容,海关的税是怎么定的。
首先是什么样的条件是免税放行、征税放行、报关或退运,我想说前面给出的飞扬公司的说明是错误的。主贴里面的说明是正确的,邮递物品上限是人民币1000元,超出这个限额需要以货物方式报关,就是要申报报关单而不是邮寄物品的方式,或者退运;应征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才免于征税。
其次是海关怎么定税额的。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的附件2里有这么几句话“本表所列完税价格与应税物品实际价格相差悬殊达到3倍(或1/3)及以上程度的,经现场科级领导同意,可采取另行确定价格原则或按物品实际价格计征税赋”。举例说明,假如海关要对1瓶精华液征税,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是150人民币元/瓶,那么只要清单上这瓶精华液的价格在人民币50-450元之间,征税额就是150*50%=75元;如果不足50或超过450元,就按照实际价格*50%来确定征税额。经常有人很愤怒地来说为什么我的东西只有400块钱,海关却征我500的税,就是因为她(他)买的东西价格在下限附近,买5ml的精华素,价格60元征75元的税。所以各位可以合理利用规则,买的东西接近上限,那么可以省些税。水平最好的买法,税额是商品价格的1/6。
第三就是化妆品和奶粉的事情。化妆品算奢侈品,所以有50%的税,基本上买化妆品就要交很多的税,这个一定要有心理准备。奶粉么,虽然说国内的奶粉真的不怎么样,但海关作为进出境货物管理部门,还是有义务管理的。奶粉的税率是10%,我同事说数量标准是5kg,超过5kg按照货物报关。另外日本最近有口蹄疫,从日本进口的奶粉都要退运的。
3。我也发发牢骚。前面有河友说海关这样创收太黑了,其实海关收的关税和增值税直接进国库的,完全不进海关的账户。自从2006年工资改革之后已经没有年终奖和关税挂钩了,完全就是工资。而且这次要求来自上面,海关只是执行部门。对现场作业人员来说工作量增加好几倍,完全忙不过来,所以才有抽调像我这样其他部门的人去帮助工作,我呆的5天加班就有2天,忙到晚上10点,没有加班工资和调休,第二天继续照常工作。之后还有其他同事去帮忙,据说邮办的同事中秋和国庆要天天加班了。
第二个就是不被理解。我们在开税单的时候都是尽量往低估,比如60元的精华液我们按照实际价格定价,500元的还是按照150元来定,价格不高的物品就不征税。价格超过1000元的物品,只要不超1300,税额在500元以下,我们也是做征税放行的,毕竟报关的开支和成本还是太大了。但我估计对很多人来说,原来不征税的东西现在要征税了,这个就是海关的原罪,谁管你是不是把税额给降低了。希望大家能够理解我们的难处,毕竟对海关关员的要求就是讲政治,讲执行力,我们毕竟也是政策的执行部门,不是制定部门。
希望大家能理解我们,谢谢!
不知服装的审定价格是多少?可否有什么地方可以查一下?
分别列在纺织品和皮革两大项中,定价还是比较高的。
04030000 -衣着
04030100 --外衣裤
04030110 ---衣 件 300 20%
04030120 ---裤 条 200 20%
04030200 --内衣裤 件、条 100 20%
04030300 --衬衫/T恤衫 件 200 20%
04039900 --其他 件 另行确定 20%
05020000 -衣着
05020100 --裘皮衣 件 另行确定 20%
05029900 --其他 件 1500 20%
行李箱托运需要上税吗?
谢谢
应该是按照这个规定来的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
为进一步增强海关执法透明度,方便旅客进出境,明确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规范和统一海关验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特此公告。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399/info236916.htm
确实是不低啊!20%!
我经常从香港往内地带东西,最近还带了一个崭新的MacBook。 你要不是太过分,海关不会查你的。 上周六我过关,见到有人带了6罐奶粉也没问题。 大家来香港买了自用的话,就直接拆了包装,跟自己带过去的东西混在一起,不会被发现的。 电子产品也一样,拆了包装分开放。
话说这个走私厉害得很,你去罗湖,一到深圳就看到一群群的人从包里往外倒各种手机笔记本电脑.
似乎在主贴的那个完税表里没有找到相应的分类。
顺便请教“完税价格”是个什么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