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2010年9月与2004年3月中日两次钓鱼岛冲突的比较 -- md5
今天日本正式决定将中国渔船船长詹其雄的拘押期限再延长10天,标志着此次钓鱼岛冲突日方已然完胜。
中方唯一的成果就是船员回国,但船长这个关键人物始终被日本拿住不放,成功履行了国内司法程序,延长10天后即使宣判无罪日方也已经达到了目的:这不是日方第一次企图用国内法审判钓鱼岛冲突中的中国人,但这一次,日本人成功了。
当然,这次我们也多次表示了中国不高兴,可惜没有用。或曰,外交已尽力矣,岂可衅自我开?
那么,就让我们回顾下2004年3月的中日钓鱼岛冲突,看看这一次中国外交真的是尽力了吗?
看上去,似乎是有那么点意思了。
我还是支持国家这次强硬些。
2004年3月24日上午6时26分,冯锦华、张立昆等7名中国大陆民间保钓志愿者首次成功登上钓鱼岛。
3月24日上午7时40分左右,日本军舰拖走了保钓志愿者的橡皮艇。为了营救被困在岛上的志愿者,保钓船返航,回到浙江后再带上小艇返回钓鱼岛。
3月24日下午1时30分,保钓船开始返回钓鱼岛。下午3时左右,在距离钓鱼岛12海里处保钓船受到日方3艘军舰和2架直升机的拦截后被迫返航。
3月24日下午3时37分,日本直升机空降10余名防暴警察到岛上,动手带走7名中国保钓人士,并移送至冲绳那霸。
光说是没有用的 说了不管用就是大话
3月24日下午,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和亚洲司负责人就此先后紧急约见日本驻华使馆临时代办,提出了严正交涉。
同日,中国驻日本大使武大伟向日本外务省事务次官竹内行夫进行了严正交涉,指出如果日方一意孤行,继续恶化中日关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日方承担。
3月25日,北京的日本驻华大使馆门外,发生了50多名中国青年焚烧日本国旗的抗议性骚乱事件,这些人高呼“日本人从钓鱼岛滚出去”等口号。
25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戴秉国召见日本驻华使馆临时代办原田亲仁,表示对日方要根据所谓国内法处理此事件,中方是坚决不能接受的,要求日方充分认识目前事态的严重性,立即无条件放还中方人员。
3月25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孔泉在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中国公民登钓鱼岛遭日方非法扣留的事件发生后,中方一共向日本政府提出了9次严正交涉,日本方面置中国的立场于不顾,以所谓的国内法为由,强行扣留7名中国公民,并将他们送至冲绳的那霸,我们认为这是违反国际法的非法行为,而且是对中国领土主权和中国公民人权的严重挑衅,中方对此表示抗议,要求日本方面要确保中国公民的安全,并立即无条件放人。
3月26日晚,被日方非法扣留的7名中国公民离开日本回国。
3月24日,针对7名中国保钓人士今晨搭乘橡皮艇,成功登上钓鱼岛一事,日本除了由官房长官福田康夫出面发言谴责,外务省也立刻召见中国驻日大使武大伟表达抗议。
3月24日下午,冲绳县警察逮捕了这7名中国人之后,警察厅的干部说:“在送交检察厅之前是不会将他们引渡回国的。”
外务省也表示:“既然(非法)登陆,理应进行逮捕。”竹内行夫事务次官已指示相关部门“依法行事”,也就是说确定了将这7名中国人送交检察厅的“既定方针”。
3月25日晚,焚烧日本国旗日本政府内部开始重新讨论此事的解决方法。其背景是,担心焚烧日本国旗的行为引起日本国内情绪激化,将对日中关系造成严重影响。外务省也认为,如果此事不尽快解决,那将对实际上支配钓鱼岛的日本自身不利。
3月26日,法务省在回答警察厅咨询时表示,可以将其交给入国管理局。于是警察厅在向冲绳县警方传达法务省“见解”的同时,指示冲绳方面尽快实现遣送。
3月26日晚,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在会见记者时暗示这种处理方式主要是基于政治考虑。他说:“我向有关部门下了这样的指示,即在依法行事的同时,还要从不能对日中关系造成恶劣影响这个大局出发来做出判断。”
不要说动武影响发展环境 仅从外交上看就知道做得不够 不用到那一步
GDP增长和外交成绩之间不成正比
虽然近来美国航空母舰参加完黄海军演后又去越南,海上形势对中国不利,但是与2004年比较,这次钓鱼岛冲突处理,中国外交未尽全力,而在这次事件中分管海上保安厅的日本鹰派人物前原诚司17号在新内阁改任外务大臣,显然将继续对华强硬政策。
“在钓鱼岛问题上,惟一被搁置的,就是所谓的'搁置'原则本身。”
钓鱼岛算个啥,南海算个啥,东海算个啥?离北京远得很.
这也就差不多了,说明我们的外交取得了可喜的进步。
GDP又不能当饭吃。
什么没根据没数据没逻辑的话,张口就来,青春期没过还是更年期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