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说说我对方肘子遇袭案迅速告破的观点吧 -- 史老柒
中国的程序正义很多地方都做得很差,躲猫猫要谈,喝开水要谈,强拆自焚死要谈,70码要谈,杨大侠袭警要谈,为什么方肘子遇袭就不能谈呢?
都是违背司法公正原则的行为,都是行政干涉司法的案例。
为什么方肘子遇袭的处置中,有违司法公正原则,体现了区别对待现象的事情,就不能谈呢?
当年区区不才在下我,曾经亲眼目睹一起凶杀,在杭州火车站,而当时的警方反应处置,跟帝都的素质相差甚远,我在西西河言之凿凿,就这水平,肯定破不了,结果,几个河友找来连接,不到一周,案子破了。
我很杯具……
吃一堑长一智,这话我是不会说的。
最后,附议,我动嘴皮子总是容易的,错误总是有的。
我懒,容易的我来,您知难而上吧,我不拦着您。
我大声疾呼,反而被方粉狂拍,这就是社会,我的偶像我的神,全职群能没有错误,所有支出他错误的,都是小人,都要打倒再猛踩。
司法公正的话,这种事情就不会出现!
可惜啊,因为被特别对待的是方肘子,于是,司法弊端就顿时化身正义使者了。
理解不能啊!
可是你们的强项嘛。
对了,还有这孙子的
甚至我可以说,对这一现实的理解,我远比在座诸公中的大多数清楚。
同时正因为如此,在我内心最深处,才越来越渴望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公正。
执法,判罚,不再受个人的权力,金钱,社会地位影响,唯一影响判决与执法的因素,就是法律本身。
越是深入的了解现实,就越是渴望这样的时刻,这样的世界。
我是一个矛盾的人,所以我才说,假如有三体人,我将是最坚定的降临派!
但是我不喜欢毛时代呵呵……
市局局座,由市委认命,市委组织部考察,公安系统并非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公安部长管不到北京市公安局长的任命的。
这跟海关不一样。
兄没单开一贴骗花,余之过也!
诛心的话就这一句,不多说了。
司法公正当然好。不过接下去的问题就是,什么叫司法公正,是过程公正,还是结果公正,还是看是否体现出了社会公义?您说“有违司法公正原则”,那么哪一条是确定下来的原则?从弘扬社会正义的角度说,我还觉着加快办好肘子被打案岂非更能体现司法公正呢。—— 过去老方被“罩着”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以至于一些腐败造假分子气焰嚣张,大有一副“你能拿我怎么着”的架势。
您这个司法公正原则,似乎全都落实在第一条,专注于过程上了。恕我不能同意。
说穿了,王八蛋只有王八蛋才治得了,谦谦君子遇上王八蛋,没有不屁滚尿流落荒而逃的。
流氓只有更大的流氓才治得了。
所以,比如方肘子,越多越好(当然,我不是说方肘子就是流氓,就是王八蛋,这是比喻,方粉生猛,我怕他们,澄清一下。)。
社会公义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任何人情世故,不管是公义还是私义,都必须接受法律的节制!
弘扬社会正义的代价不是可以抛弃司法公正原则,记得一个故事吗?春秋时,孔子说,来义捐的,给好处;然后,有一个人说,我要义捐,但是我不要好处。于是大家纷纷赞扬他道德高尚,孔子却说,这种看似道德高尚的行为,会断送了义捐的风气,因为人人都被道德挟制,久而久之,就丧失了义捐的本意了。
我想说的是,为了正面的东西而放弃原则,得失如何?今天可以为了弘扬社会正义抛弃无差别对待原则,那么明天为了私义以权谋私,公之奈何?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啊!
其实整件事情,跟方肘子没什么关系,最终决定的,是政府,是警方,我就是借这件事情,敲一下警钟,喊一声:“正义的干涉司法的行为,正义的区别对待,正义的司法不公正,也一样是不可取的。”
仅此而已。
冲我来干嘛?
这么阴阳怪气干嘛?
西西河什么时候有这规矩了?
这年月,胡萝卜都靠不住啊呵呵……
多谢澄清。
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