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被遗忘的战争,1929年的中苏冲突(中东路) by明辉 -- FlyGeneral
前言
一九二九年七月至十二月爆发的中东路事变可谓是中苏之间最大规模的武装冲突,双方动用的一线兵力保守估计也超过二十万,战事持续达近五个月之久,最终以东北军的失败而告终。
弹指间七十二载光阴已过,这件中国历史上的大事早已被人淡忘。如今在网上寻找中东路事变的资料,只有一篇发生在主战场之外的《中苏海军三江口之役》而已,其余史料最多稍为提及甚至一笔带过,甚至《张学良传》一书似乎完全遗忘这一场战事。
本文将尽可能以客观的态度来讲述这段历史,并以本人的主观视角进行评述。
中东铁路问题的来因
中东铁路又称东省铁路、东清铁路,是沙俄侵华的产物。18世纪末,沙俄为侵略中国东北和称霸远东,根据1986年贿赂李鸿章签订的《中俄密约》,建筑通过黑龙江、吉林直达海参崴的铁路,由华俄道性银行承办,开始修筑满洲里经哈尔滨到?苑液拥闹卸?铁路主线,与俄国境内的西伯利亚大铁路相接,后来
又根据1898年的《旅大租地条约》,修筑了哈尔滨经长春、沈阳到大连的中东铁路支线,即今滨满线(哈尔滨――满洲里)和滨绥线(哈尔滨――绥芬河)。由主线和支线组成的中东铁路,从1897年开始修建至1903年建成,全长2437公里,穿行黑龙江、吉林和辽宁三省,成为沙俄对中国东北进行经济、政治和军事侵略的工具与基地。沙俄除独揽经营大权外,还夺取了所谓铁路属地的行政和司法特权,以及一系列的经济特权,仅伐木一项一年就砍伐原木三四亿元,中国人反而不能在沿线伐木,松花江航线被帝俄垄断,占据了大量土地,日俄战争后更在沿线驻军达十余万。
1904年,日本与沙俄为争夺中国东北而爆发日俄战争,沙俄战败后,于1905年和日本签订《朴茨茅斯条约》,将中东铁路长春至旅大一段转让给日本,这就是日后俗称的南满铁路。从此,中国东北以长春为界,分别成为日俄的势力范围。
1917年十月革命以后,中东路仍为流亡中国的沙俄残余势力霍尔瓦特中将所控制,北洋军阀政府在帝国主义的唆使下,不承认苏联,并同华俄道胜银行订立《管理东省铁路合同》,1918年至1920年春天,在日、美、法、意等武装干涉下,中东路还一度实行“国际共管”。苏联在1919年7月25日
发表了第一次对华宣言,宣布苏愿将中东铁路无偿移交中国,但在1920年9月27日,苏俄政府发布的第二次对华宣言中,苏俄政府则提出对于中东铁路经营一事要与中国政府中国政府另订新条约,表示了中苏共管中东路的意向。但当时的中国北洋政府不承认苏联,对宣言没有接受,因此中东铁路仍被沙俄残余势
力控制。
1923年开始,苏联政府曾先后三次派人来华,与北洋军阀商谈两国复交等事宜,1923年中苏开始进行建交谈判。
北洋军阀在1923年对苏态度发生转变,主要原因如下:第一,1923年1月,苏联外交人民委员越飞同孙中山共同签署的《孙文越飞宣言》公开公表,北京政府担心苏联会弃北而就南;第二,苏军肃清内乱后,将大量军队集中于中苏边境驻扎,北京政府害怕苏军会集中武力夺取中东路;第三,“临城劫车案”引起各国的联合干涉,有重现八国联国侵华这势,北京政府也急需友邦支持。于是,就任命王正廷为中俄事务督办,为中苏重开谈判作准备。
1923年9月,苏俄政府代理外交人民委员(相当于代理外交部长)加拉罕来北京。在与北京政府外交部总长顾维钧的会谈中,他提出中苏互相承认,再开始交涉,顾维钧则坚持先谈判中苏间的悬案,再承认苏联。在谈判和承变的顺序问题上,双方长期不能达成一致,与此同时,加拉罕与王正廷也开始了非正式的接触和谈判,焦点问题仍和以前一样,主要是外蒙问题、中东路问题和庚子赔用途等。1924年3月,双方好不容易达成妥协,草签了一个协定,双方都松了一口气。
没想到却因此引来一场轩然大波,按一般惯例,协定草案应先向外交部长汇报,并经内阁全体会议讨论罢方可签字。王正廷可能是疏忽了,竟忘了这道程序。结果,外交总长顾维钧首先起来反对,他提出草案中有三大疑点:按规定应废除沙俄同中国以及其他列强签署的有关中国的一切条约,却不包括苏俄同外蒙“独立”新政府签署的条约;苏联从外蒙撤军具有条件性;俄国东正教会房地产的移交问题。顾维钧的态度得到内阁同僚的一致附和。同时,列强也千方百计想加以阻挠,因此北京政府宣布王正廷越权,提出中苏顾维钧与加拉罕之间直接进行。
苏方对此作出强烈反应。3月16日,加拉罕下最后通牒,限北京政府3日内承认草案。
3天期满后,他又转达苏联政府的指示,说中苏之间的正式谈判已宣告结束,如要重开谈判,中国必须立即恢复苏联的邦交。
此时,北京政府日子相当难过,国内各社会团体纷纷通电,要求政府承认苏联,签订协定,北京学联更是以火烧赵家楼的旧事来警告顾维钧,而顾维钧家中确实有人送去过炸弹,结果误炸了管家和厨师。另一方面,国民党一大上正式确立的“联俄”方针,使北京政府有苏联会同孙中国领导的南方革命政府建交的担
忧。同时国际上也出现了竞相承认苏联的热潮。这一切,使北京政府恍然觉察,与苏联恢复交行已事不宜迟。
表面上,中苏谈判象是已中断的样子,但私下的磋商却一直持续,北京政府态度明朗化以后,这种节奏进一步加快。经反复交涉,加拉罕同意中国方面提出的三项修正案。双方还约定协议草案仍保持草签时的原样,修改通过声明和交换照会进行,声明和换文。
5月31日,顾维钧与加拉罕代表中苏双方签署了《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协定包括正文及7个声明、1个照会,还有《暂行管理中东铁路协定》。前者规定,两国立即恢复正常的使领关系,并在1个月内举行会议,商议解决悬案的详细办法,废止帝俄与中国及第三国订立的一切有损中国主权利益的条约,包
括将来或现在的条约;苏联放弃庚子赔款的俄国部分和在中国境内的一切租界、租借地,取消在华领事裁判权;中东铁路由中国赎回,在没有赎回之前,铁务业务由两国共管;苏联承认外蒙为中华民国的一部分,一旦中苏会议上商定有关问题,驻外蒙的苏军将全部撤退。后者规定:中东铁路纯系商业性持,营业事务实
行两国共管,其余所有关系中国国家及地方主权之各项事务,如司法、民政、军事、警务、市政、税务、地亩(除铁路自用地外)等,均由中国政府管理,苏联政府将允诺中国将来可以赎回中东铁路,及该路所属之一切财产,并允诺将该路一切股票债票称归中国,两国政府承认对中东铁路之前途,只能中俄解决,不许
第三者干涉。协议还规定:中东路设理事长,为最高决议机关,理事长为中方,副理事长为俄方,设路局局长一人由俄方担任,副局长二人,俄华各一,均由理事会委派,由各国政府核准,正副局长职权由理事会规定;路局各处正副处长由理事公委派,如处长为华人,则副副处长为俄人,反之亦然;路局各级人员按中
俄两国各半任用。
张作霖在第一次直奉战争失败后曾宣布“独立”,公开宣称:自1924年5月1日起,一切北京订立关于东三省、蒙古、热河、察哈尔之条约,未得本总司令允许者,概不承认,故此为了争取东北当局对有关中东路协定的支持,苏联政府又于同年9月与东方地方当局签订了《奉俄协定》,除重复《中俄协定》之内容外苏方还作了进一步的让步,中东路无偿全部交给中国的期限从旧俄时代规定的八十年缩短为六十年,并在此期间内允许中国赎回。
《中俄协定》同《奉俄协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它是继《中德协约》后中国与大国缔结的又一平等条约,推动了中国人民反帝运动的发展,并确定同年的9月3日-9日为全国的反帝国主义运动周,并发动了收回教育权和非基督教运动,而中国在这两个条约中也获得很大的利益。
中苏在中东路事件上争执《奉俄协定》签定以后,苏联即更换了中东铁路的主要负责人,掌握了中东路的经营管理大权,但对协定内容并没有加以认真执行,除苏方长期掌握中东铁路各项大权,中苏在以下几个问题仍存在着巨大的争执:
①员工问题:用人方面,根据协定双方对等分配,但实际中东路的2700多名职员中,(注意是职员,不是指职工,主要指管理人员),中国职员仅占400人,且大部分为翻译或低级职员。协议规定人员配备是华人为正,则俄人为副,如俄人为正,则华人为副。但实际操纵实权的东铁管理局局长一直是由俄人担任,几个大处的正处长也是俄人,如机务处、车务处、商务处、财务处。一些本应由华人担任的职务,以华人不懂技术为借口改为雇用无国籍的白俄人担任(白俄原指流亡在中国的沙俄残余势力,他们没有苏联国籍,也可泛指在华无苏联国籍的俄人,这里指的后者),如理事会的技术处,以白俄为正处长,这些白
俄人当然听命于苏方。
②归还中国权益问题。中东路铁路不仅仅是一条铁路那么简单,还经营着大量航运、电信、农场、矿山、学校等,奉俄协定规定不属于铁路经营的电报、电话、农场、矿山、学校等按规定应一律归还中国政府的许多设施,并没有交还。张作霖先后强行收回松花江航行权、中东路苏方所设电报电话、中东路教育权
(1926年9月4日,东省特别区教育管理局局长李绍庚率警封闭中东铁路管理局学务处,强行收回中东铁路沿线教育权)、接管东省路管理局的全部大小船只及附属财产改为东北海军江运部、工务、地亩、医务、电务、经济调查权以及大量中东路的大量财产,苏方对此虽然通过外交方式提出多次抗议,不过仍采取默认的方式。
③财务问题。中东路经营所得以卢布结算,并存入苏联远东银行,经争取,改为存在远东银行和中国银行各一半,原东省特别区的教育经费也由苏方承担一半。
④俄文报纸问题。奉俄条约签定后,苏方在东北创办了相当多的亲苏俄文报纸,内容难免带有宣扬□□□□成份,奉系对此监察甚严,每年以“宣传过激”遭到停刊的亲苏俄文达十余份之多。
⑤其它问题。这些问题包括苏方支持中国□□党、通过东北向南方邮寄革命报刊(如1926年3月4日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指令哈尔滨戒严司令部,将苏联寄往广东省俄文马列主义书籍103捆、《前进报》225捆扣留)、哈尔滨市政权问题(哈尔滨市公议会长期由俄日英等国控制,俄人占优势,经多次
要求将正式文字改用华文、增加华人议员、交涉无效,1926年4月30日,张作霖下令取消哈尔滨市公议会,组设市自治临时委员会,被沙俄侵占28年的哈市政权得以收回曾遭到驻哈外国领事团一致质问)、苏方成立的中东路职工会被奉系称为非法问题、东北军使用中东路运兵费用问题。
虽然双方在这些问题存在众多摩擦和冲突,但大体上仍相安无事,到1928年中东铁路还获得相当丰厚的利润,由中东路督办被称为全国第一肥缺可想而知。
东北政局的变化
奉系的势力在第二次直奉战争后达到了顶点,不仅一度占据了中央政权,势力遍及全国,就连远在东南的孙传芳都宣布拥戴奉系,全国仅有的反奉势力仅有此时仅占据广东省大半的广东革命政府,1926年孙传芳、吴俊升、张宗昌、阎锡山等十六人更是联名通电全国推举张作霖为“安国军”总司令,对抗北伐。自护国战争之后,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使北洋军阀距离统一全国的理想如此之近。奉军的实力也达到空前的地步,仅东北国防军就有十八个师之多(最多时编制达二十个师,后缩为十四个师),拥有全国首屈一指的海空军实力。
但是从此奉系走了下坡路,其过程十分复杂,本文仅讲述其中几个最重要且与中东路事件有密切关系的事件。
1925年10月16日孙传芳等通电讨伐张作霖,奉浙战争开始,标志着奉系势力没落。紧接着11月22日奉军第三军团副军长兼第十军军长郭松龄在滦洲召集部属举行会议,宣布倒戈反奉。23日,郭松龄遣兵出关,其后宣布将所部改组为国民革命军。这就是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郭松龄反奉”。
郭松龄是奉军中最善长作战的将领,所率部队又是东北军中最精锐的部队,因此张作霖与日军签订了“日张密约”,日军8000余人乔装张军,向郭松龄军左翼进攻,郭松龄反奉失败被杀。
郭松龄反奉仅持续一个月,但对后来的中国历史影响极大,无论是“皇姑屯事件”、“杨常事件”、“中东路事变”甚至“九一八事变”都与此有着密切的关系。
郭松龄反奉也标志着奉系势力的彻底没落,奉军士气为此大受打击极为低落,此后数年屡战屡败。
1927年4月6日―9日,张作霖命令奉军和京师警察厅出动数百名军、警、特务搜查苏联大使馆、远东银行和中东铁路驻京办事处,逮捕苏联使馆人员及李大钊等□□党人,搜走大量机密资料并予以发布。4月7日,苏联驻华大使就中国军警搜查使馆,违犯国际公例、侵犯使馆尊严,向中国当局提出抗议。9
日,苏联政府向中国驻苏联大使郑延禧递交最后通牒和抗议照会。10日,苏联同中国断绝外交关系。此事开创了民国史上可以搜查外国使领馆,逮捕外交人员的恶劣先例,甚至演变成广州起义枪杀苏联副领事等人的事件。
一个月以后,奉军主力在豫南大战中被张发奎、唐生智部战败,直鲁军在津浦线被蒋介石军队战败。
1928年6月2日,张作霖发表返奉通电,3日晚上,日使芳泽逼张作霖正式签署“日张密约”(郭松龄反奉时私订的),张拒不接见。深夜,张作霖秘密乘火车离北京返奉。4日晨5时27分,在奉天附近的皇姑屯,张作霖所乘专车被炸。吴俊升等人当场死亡,张作霖受重伤后,也于当天死去,此即“皇姑屯事件”。
6月19日,张学良就任奉天督办,统领奉系,12月29日,张学良宣布东北易帜,服从国民政府。1929年1年10日张学良将原东三省兵工厂督办杨宇霆和黑龙江省省长常荫槐处决。翌日通电宣布杨、常二人朋比为奸,阻挠易帜,用人唯亲,动用公款等罪状。此即“杨常事件”,树立起其在东北军中的绝
对权威。
中东件事变的爆发
1929年,张学良下令回收中东电话权,苏联予以默认,但苏联驻奉天领事库兹涅佐夫就东三省交通委员会收回中东路电话权问题,向张学良提出抗议,要求偿还百万元安装费。
4月,张学良召集张作相、张景惠、吕荣寰等讨论中东铁路的问题,苏联在谈判中做出让步,允许华人担任商务、机务、车务、总务、会计、进款等6处处长,但要求中国方面承认中东路苏联工会。张学良故此认为苏联态度软弱,不久即收回中东铁路哈尔滨气象观测站,苏联亦予为默认。张学良更认为苏联没有什么了不得的。
1929年5月27日,张学良得蒋介石密电。电文大意是:冯玉祥组织“护党救国军”叛乱,与苏联驻哈尔滨领事有关,让张派人搜查苏驻哈领事馆。张学良立即密电哈尔滨特区长官张景惠(不知读者对此人有否印象,此人土匪出身,后投靠倭贼,任伪满国务大臣达十年之久,其人长于书法而无气节,曾有书
法言“日本之兴即满洲之兴”,印于伪满邮票,印象甚深,此为我中华民族之耻,莫忘之!),张景惠即派军警搜查了苏联驻哈使馆,搜走两箱秘密资料,并称苏共定于本日正午12时至下午3时在哈尔滨苏联领事馆地窖内召开“第三国际共产宣传大会”,以“俄人宣传赤化,显违奉俄协定”为由,在搜查中将前来领事馆的中东路沿线各站、三十六棚地区各工厂职工联合会、苏联商船局,远东煤油
局、远东国家贸易局等负责人39人逮捕,甚至抓走苏联驻哈总领事,同时封闭了苏联职工会,并强迫中东路苏方正、副局长停职。晚10时,张景惠电令“沿线军警严加防范”。29日,张景惠下令封闭哈尔滨、齐齐哈尔、海拉尔等地苏联领事馆。31日,苏联政府向南京政府提出抗议。
此即为“中东路五二七事件”,成为中东路事变的开端。
苏联对此事反应速迅,做好了战与和的两手准备,6月5日,海参崴当局要求释放其在哈尔滨领事馆被捕人员,表示愿意以缩小中东铁路局长权限作为交换条件。13日苏联增兵海兰泡,吉林省当局亦调兵赴瑷珲增防。17日苏联增兵满洲里附近,万福麟派第三旅增防呼伦贝尔。
6月22日―25日,张学良在沈阳召开对苏会议,决定改编陆军屯兵吉蒙边界,接收中东路方法等问题,7月7日,张学良抵达北平与蒋介石会晤,商谈有关中东路的对策,会谈内容如何,外人不得而知,但蒋肯定对收回中东路表示支持7月10日,东三省当局在中东铁路沿线各地配置军队,没收铁路电报、电
话,查封苏联商船公司、贸易公司、火油公司等,将中东铁路管理局叶木沙诺夫、副局长艾斯孟特等苏联高级官员全部免职,令范其光代理局长,解散苏联职工联合会、□□青年团、妇女部、童子军等团体,逮捕苏联人200余名,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中东路事件”。
13日,苏联就中东路事件向南京政府发出为期3日的最后通牒。同时黑龙江省城齐齐哈尔自7月1日至13日经由轮船发往萝北、瑷珲、乌云、奇克、逊河等县公文邮件,均被苏军扣留。15日中东路货车停驶,乌苏里铁桥被苏方破坏,吉林、黑龙江军队开往五站、满洲里。
17日苏联政府宣布与国民党政府断绝外交关系,停止与中国的铁路交通,保留1924年中俄、奉俄两协定规定的一切权利,并警告中国东北当局和南京政府,中东路如不恢复原状,中国将有莫大危险,战争至此已不可避免。
中东路事变的起因
1929年东北易帜前后,南京国民政府头面人物吴铁城来到东北,与张取得联系,曾有言“不到东北,不知东北之大;不到东北,不知东北之危”,蒋介石更是片面夸大苏联在东北的势力,使张学良认为苏联在东北势力对其统治构成威胁。同时蒋认为东北依旧是一个独立王国,奉俄开战,只会使自己获得渔翁之
利。
同时,东北军中一些少壮派,向张提供了一些错误的讯息,说苏联内部空虚,边境武装不堪一击,战端一开,必然土崩瓦解,尤其连年收成不好,军需民食大成问题,即或引起战争,最后胜利必然属于奉系,张学良决定对苏实施强硬政策。
这些人以中东路督办吕荣寰为首(兼任中东路中方理事方,九一八后曾任伪满产业大臣、伪满驻南京大使等职),孙科在十多年后的《中苏关系》一书中,提到张学良发动中东路事变是“宵小”所致,所指的宵小就是吕荣寰。据许多东北军老人回忆,吕之所以要挑起中东路事变,是因为中东路历年铁路盈余很多,苏方局长主张用于建设,修建铁路,而吕荣寰等则要按股分利,以便从中贪污,于是怂恿张学良强行收回中东路,以致酿成战事。
主张收回中东铁路路权的除吕以外,还有负责对苏外交的东省特区长官张景惠和在张手下办理对苏外交的特区教育厅长张国忱、中东铁路理事邹尚友(后任南京政府外交部司长、公使、大使等职)、李绍庚(后任中东铁路理事长,九一八投靠伪满,任中东铁路督办,1935年任伪满州国交通大臣衙任外交部大臣,1945年3月任伪满驻南京大使)等,张国忱、邹尚友、李绍庚全是哈尔滨商业学校毕业的学生。这个学校是帝俄在哈尔滨办的学校,华人学生从小住在俄国人家里寄住,所授的课程也全是俄文课本,由这个学校毕业的学生不但俄语很好,就是生活习惯和世界观也是帝俄那一套,对帝俄时代的将军也有特殊的崇信。张国忱有一个白俄顾问是帝俄时代的将军,名叫托玛夫斯基,他向张建议说:“苏
联有大饥荒,人民奄奄待毙,对于□□党政权极度不满,欧美各国对于苏联也有仇恨,倘若有人此时发难,□□党必倒台。中国若能趁这个机会将中东路主权一举收回,不但苏联此时无力进行反抗,就是世界列强也必双手高举,赞成中国的行动”。张、邹等人此时正想挤掉吕荣,由张取而代之。他们对吕不懂俄语,不
谙俄情,却占据全国第一肥缺,心有不甘,同时他们有南京政府外交部也有联系,由蔡运升去职、邹尚友到外交部任职可知。
至于张景惠,他是张学良的父执,而东省特区行政长官一职,在东北非常重要,这一要职甚至比省主席还要重要。因为北满经济动脉中中东路的一半经营权和沿线的地亩、教育、工矿等行政管理权,以及有二十万以上白俄居住的哈尔滨管理权,都归其所有,而张是人所共知的庸碌无能、事理不明,是非不分。托玛
夫斯基则企图利用中国在西伯利亚搞复辟,日后在东北组织的两路拒俄联军全有身着军服的白俄人参加。
九一八事变之后,马君武曾写诗《哀沈阳》讽刺张学良,全诗如下:
赵四风流朱五狂,翩翩胡蝶正当行。
温柔乡是英雄冢,哪管东师入沈阳。
告急军书夜半来,开场弦管又相催。
沈阳已陷休回顾,更抱佳人舞几回。
这首诗来形容中东路事变的张学良,却是最最恰当不过,当时张学良一面吸食毒品,一面与赵四小姐偷情,在这种情况又豪情冲天般决定对苏作战。
东北军也有不少人反对对苏采取强烈,辅帅”张作相就是其中反对最强烈的一位,他对张学良说:收回中东路是好事,可是这事非同小可。进兵接收,势必要打仗,我看用全国力量对付苏联,也未必能打胜,只凭东北军去打苏联能行吗?恐怕收不回中东路,反而惹出麻烦,也要防止日本人乘机捣乱。张学良觉得
张作相把困难想的太多,派人回吉林规劝张作相:“根据多方情况,苏联决不能在远东作战,收回中东会马到成功的。”张作相看到张学良主意已定,也就不再坚持,但张相作的意见后来都不幸料中。
步兵第四旅旅长刘翼飞也是反对出兵,张认为刘是支持其出兵,原意让刘去吉林劝张作相,对刘说拟派十个旅开赴东铁沿线收复中东路,结果刘十分直接地回答:“我们如果仅仅出十个步兵旅就能击败苏联的话,那我们就不致退回关外,老将也不致遇害了。”张说:“根据各方情况,苏联决不能打!”刘说:“从军事学来看,打仗有没有把握,不在于敌人能不能打,而在于我们怕不怕和行不行。”
张中止派刘去吉林,对人说:“怎么翼飞这次也气馁了呢?”
苏联对华断交之后,王家桢(张学良秘书,在日本很有影响力,田中奏折就是他通过蔡智堪搞到的)接到驻东京办事人拍来的电报说苏联对华断绝外交了,他知道事情严重。
苏联与中国断交,南京肯定能先接到通知,那么南京也不能不首先通知东北当局,但当时南京政府方面毫无消息。当时张学良在北戴河避暑,王拿着电报大帅府秘书厅向王树翰秘书长说:“事情弄严重了,苏联和咱们断绝国交了!”王树翰很吃惊地说:“你怎么知道?从哪来的消息?”王家桢出示了东京来电,王树翰非常惊慌地打电报给张学良,请张即日返沈。让王家桢气愤的是,这个绝交消息在报纸上公布以前,南京始终未告知东北政府。
苏军的反应
苏军针对中东路事件,于8月6日迅速成立了苏联红旗特别远东集团军,总兵力约四万余人,下属兵力3个步兵师、1个骑兵师,一个蒙古骑兵营,特别远东军装备精良,有大量飞机、坦克、重炮、战舰等技术兵器,还装备了当时苏联最新型的MC- 1坦克(MC- 1被称为“俄国版雷诺FT- 17”,是苏联第一种批
量生产的坦克,在苏联坦克发展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1932年开始退役,苏联人把履带等行动装置拆掉,加些水泥木板掩护,被用于当作边境守备据点使用。张作霖的FT- 17和苏联的MC- 1都有部署在中东路前线,但交战情况不明),并不断得到支援,至少增加第21和第35师和若干内务部部队。我手里没有特别远东军最高峰的兵力,但可以肯定的是特别远东军兵力最高峰不少于8万人,海军方面负责支援的是阿穆尔河区舰队(阿穆尔河即俄语黑龙江),1929年,中东铁路事件前夕,阿穆尔河区舰队已有3个舰艇大队(浅水重炮舰、炮舰和装甲艇共14艘)、1个扫雷舰中队、1个航空队(14架飞机)和1个陆战营,战后阿穆尔河区舰队有63名官兵荣获红旗勋章。
特别远东军的司令员是布柳赫尔元帅,也就是北伐军的军事总顾问加伦将军。他是苏联首批5位元帅之一,对东北情况和奉军情况非常熟悉,是北伐的战略总设计师,曾是蒋的首席军事顾问,蒋对他评价极高,即使在冷战高峰期(一九五七年)著成的□□名著《苏俄在中国》(据说是台湾的三个代表),加仑仍是唯一获得正面评价的苏联人,他回忆道:“这时候,留在汉口的苏俄军事顾问团团长布鲁辙,即嘉伦将军,离汉回俄时,仍经上海,特地来见我。这位嘉伦将军自民国十三年(一九二四年)来到中国以后,我认为他是俄国将领中最为杰出而最合情理的一位良友,还有最难得的一点就是他绝对没有布尔什维克的气味,所以我至今对他还是念念不忘。”至于苏军中的军官,我手里缺少这方面的资料,但据我所知,至少有两位二战中的苏联元帅在此役中担任相当重要的角色,日后死守斯大林格勒而名扬一时的崔可夫当时就在集团军参谋从事情报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直接对集团军司令官布柳赫尔负责,罗科索夫斯基任库班骑兵第5旅旅长。据说朱可夫时任罗科索夫斯基指挥的库班骑兵第5旅一个骑兵团长,可惜我手里没有资料证实这一点。
苏军在东线使用空军进行空袭,东线轰炸了绥芬河、穆棱两车站,西线的苏联远东红军进攻满洲里及扎贲诺尔,抢去机车,轰击车站。
奉军的部署
当时中东路东线护路军的是吉林军的旅长丁超,西线护路军是黑龙江军的旅长梁甲忠,战事忽发,他们事先毫无准备,当时首当其冲是梁忠甲和韩光第两旅。吕荣寰则向吉林省边防副司令长官张作相告急,请派兵增援东线。张反对和苏联出兵,故复电谓“军队没有开拔费”,令路局电汇哈大洋10万元,张作相才下令出兵,此时奉系在一线兵力约为6万人左右,在兵力上占一定优势。
张学良此时发布了动员令,派王树常为防俄第一军,率一部东北军开往东线,派胡毓坤为防俄第二军军长,率一部东北军进击于西线,此时奉军一线约十余万人,在兵力上略占优势。
奉苏军队战斗力对比
1929年的苏军,距离三十年代的大清洗还早,国内战争期间的将领都还在世。二个五年计划的成功,使苏军获得并熟练使用大量技术兵器,如飞机、重炮、坦克等。苏军当时的士气也很高,苏军的政治工作作得很出色。
反观奉军,长期以来占据东北,故战事不利时可退往东北,战事有利时可以出兵关内,故此勇敢精神不够。奉军多数将领都是土匪出身,军事素质差,军队兵员素质亦差,在第一次直奉战争中这一点暴露无疑,因此奉军一度大力发展海空军,空军实力一度号称全国最强,大力任命年青将领,但总体上进取精神仍然不足。
双方初期的军事冲突
7月20日,苏联在黑龙江上扣留中国海城号、宜兴号两艘轮船。21日―23日,苏联驻齐齐哈尔、哈尔滨、海拉尔、满洲里、黑河、绥芬河领事及海关职员和侨民经满洲里回国。至23日止,苏联人经满洲里回国者已达500余人,多半为妇女和儿童。23日,中东铁路500余名苏联员工呈请辞职,代局长范其光以其“无故辞职违则,妨碍路务”予以免职,至本日止苏联员工辞职或离职者593人。同时,苏联在乌苏里江和黑龙江扣留华轮,除航务局被扣5艘外,商船也有5艘被扣。沿江电报线亦被苏方割断。
7月28日,苏军步兵1个团、铁甲车3辆、炮4门,到十八里小站,割断通满洲里电线,勒令中国军警撤退。该站驻军1个排和4名警察,因寡不敌众,于晚7时撤退。29日,苏军炮击中国密山县当壁镇。
7月31日苏军又出动20架飞机在中国军队上空盘旋侦察。
8月6日,中东铁路细鳞河站铁桥石墩被炸坏两个。此后,破坏铁路,炸毁隧洞等事时有发生。
8月8日,苏军百余名携大炮2门、机枪3挺,在鸥浦县街南门外与中国陆军交战,互有伤亡。苏机5架在绥芬河市上空盘旋,鸣“空炮”200余响,在东山陆军防所附近及国界三道洞子各投弹1枚,后又来苏机27架在中国领空飞行数周而去。午后4时左右,苏军百余人占领满洲里红山嘴子。夜间进至三卡
(即额尔德尼托罗辉卡伦)。
8月9日,苏军40余人在距萝北县30里之古站设卡两道。遮断交通,掳劫行人。同日苏军300余名及军舰2艘占据距同江90里之胡家??厂。
8月11日,密山县当壁镇烧商东源茂,请来民团40名,连同所雇“护勇”共有枪80余支。当晚与苏联骑兵400余名交战,被苏军打败,赶出商号。
8月12日,北兆兴镇三间房、绥滨中兴镇、李家油坊等处被苏军2000余人分头占领。
苏军40余人乘小船8只到乌云县柳河屯登陆,打死保卫团多人,返回彼岸。
8月13日,苏方用大炮攻击鸥浦县城。14日早县城失守。文书档案被焚毁,县政府迁至呼玛县属金山镇办公。
8月15日,15日张学良下达对苏作战动员令,派兵6万,任王树常、胡毓坤为东西两路总指挥,增防国境。苏军炮轰东宁,激战一夜未曾攻入,次日黎明苏军撤退,同时向扎贲诺尔东北军梁忠甲部43团驻地派出步兵百余名。
8月16日苏军步兵两连、骑兵一连由苏境阿巴该图向扎兰诺尔中国阵地射击,双方战斗2小时,互有伤亡。午后2时30分,苏军步、骑、炮约一师兵力,由阿巴该图越境,向扎兰诺尔站进攻,炮击东北军阵地,双方激战5小时,苏军始退。根据当时胪膑县县长齐肇豫电称:“俄军此次越境,据闻意在破坏扎站铁桥、断绝交通”。
8月17日,中国国民政府发表对苏联交战宣言。驻满洲里梁忠甲旅长报告战况称,所属三十八团、四十三团午后与来犯苏军步、骑兵一个团作战4小时,现仍处于对峙中。苏军在阿巴该图附近有一个师以上兵力,并有特种部队。苏军袭击海拉尔交涉员所属的七卡、八卡,双方交战一昼夜,中国军队败退。
8月18日晚10点30分,苏军又开始向扎贲诺尔东北军第43团2、3营阵地攻击。
8月19日下午一时,扎贲诺尔四十三团阵地对面苏军又增兵约六、七百名。五时苏军又出动飞机五架由阿巴该图向十八里小站飞来,8月19日,苏军攻陷绥滨县城。
8月20日早6时,苏军用铁甲列车运兵200余名,向梁忠甲部骑兵十团进攻,战斗1小时左右苏军退去。
8月31日,苏军大船炮轰黑河察哈彦等三卡伦,卡房被焚毁。
8月25日,苏军步骑兵四百余名,在扎贲诺尔驻军四十三团阵地右前沿约千米处构筑工事。
9月4日,苏军以异常猛烈的火力向驻扎兰诺尔的四十三团、三十八团阵地右翼轰击。
9月9日下午4时,苏军约一个团,在大炮掩护下,由十八里小站方面向满洲里车站中国军队发起猛攻。晚8时30分,苏军撤退。下午4时,苏机8架轰炸绥芬河车站,中方伤亡50余人,一团长受伤。
9月16日夜,苏军百余名袭击胪膑县库克多博卡哨卡,焚毁卡房。
9月28日,苏军200余人攻打毕拉尔河(即十一卡),打死卡官吕得祥;打死打伤卡兵及男女百姓百余人。室韦县长及九卡、十卡亦先后退至河坞以南。
苏军初期使用至多不超过一个团的兵力,对东北军进行袭扰,企图迫使东北军做出让步,东北军则针锋相对,在中东铁路中大量用起用反苏的流亡白俄,并召集白俄人入伍。
早年张宗昌所率领的直奉联军就有五六千名白俄军人,这些白俄多是职业军人出身,军事素质好,虽然纪律较差,但战斗力给东北军留下很深的印象,故此东北军企图以俄制俄,不料更加激怒了苏军。
苏联工人的罢工行为
中东铁路职员多为苏联人,中下层职工中亦有相当多的苏联人,中东路事件后他们发起大规模罢工,实际上使中东路全面停开。
8月6日,中东铁路苏联职工会号召全体苏籍职工辞职散发传单。传单说,东铁职工已被奉天当局裁去约1000人,又有2000苏联职工自动辞职。呼吁苏籍职工不再为中东铁路者作事。
8月9日帽儿山站苏方副站长西大连克、郭洛吉洛夫,召集苏职工开会,拟于11日一律罢工,事泄后,2副站长被捕。
8月11日,中东路特警第三区警察总署将绥芬河东铁机务段第四段管内辞差的苏联职工53名以“变形罢工”名义解送护路军总司令部讯办。
8月14日,扎兰诺尔煤矿苏联职工破坏矿内设备,鼓动罢工,并在河水暴涨时挖开土坎、淹灌煤沟。
8月21日,军政铁路联合办事处令,将太平岭、细鳞河两站已辞职之苏联人一律逮捕,严行讯问炸车“正犯”,如不能指出“正犯”者一律扣留。
9月2日,东省特别区特警处逮捕预谋炸松花江大桥的苏联人2名。
日本的反应
中东路事件爆发后,日本关东军一方面不准中国武装部队经由南满铁路北运,另一方面日本关东军参谋长板垣征四郎和关东军主任参谋石原莞尔等组织“参谋旅行”,一行到哈尔滨。石原莞尔奉命起草了《关东军占领满蒙计划》。
同时,日本方面对中国查封苏领馆,驱逐苏正、副局长“异常侧目”。日本驻长春第三十八联队部并第二大队日夜进行实弹演习,并准备以200万元的资金修建营房和陆军医院,同时准备再从本土调集一万人,待双方精疲力尽后趁机独霸东北。
决战
苏军经过两个多月的时间,通过西伯利亚大铁路集结了超过八万人以上的强大兵力,后勤补给也没有问题,而同时奉苏谈判完全破裂,9月18日苏联政府向各国大使宣布,关于中东铁路问题,苏方始终主张和平解决,而中国态度虚伪,毫无诚意。认为今后之交涉无望,以前经过德国调停一切交涉断然中止。此后对于中俄国境惹起一切不祥事件之责任,苏概不承担,决定对东北军发起致命性的攻击,以促使东北当局回到谈判桌前。
东北军对此亦有了解,故10月4日,东北边防军司令长官公署拟定《国民义勇军组织条例》。内称,“赤羌寇边,首在抗御,凡属国民或团体有为国牺牲效命疆场之志愿者,投为义勇兵、义勇军”。条例规定,名义上属个人者,定为国军义勇兵,属于团体者定名为国民义勇军。
10月2日,苏军步兵千余人向满洲里三十八团三营阵地进攻,双方战斗激烈。随后又不断以飞机大炮掩护向满洲里车站各阵地进攻,双方战斗到3日晨。
10月10日,贝加尔方面苏军3万人向中国东北边界进发,而此时负责防守梁忠甲旅已与苏军对峙数十日之多,后援不继,告急求援。
10月12日,爆发了著名的三江口中苏海战,亦称同江之役。早5时,苏军出动飞机25架、军舰10艘、机关炮车40余辆,后又增派骑兵约800余名、步兵3000余,向同江中国军队进攻。至午后3时,同江县城失守。此战役中国海军江防军全军覆没。
详细经过是十二日晨在同江的苏联海军阿穆尔河区舰队(也有资料称是苏军远东舰队,但从苏方资料来看应为阿穆尔河区舰队)由斯加斯克率领以旗舰“雪尔诺夫”号为首的舰艇共9艘(军舰5艘,其中3艘吨位在950吨以上,另有4艘武装轮船,计有152毫米大炮4门,120毫米大炮18门,并有飞机十
余架支援),飞机25架;东北江防舰队则由“江亨”舰长尹祚干代理指挥“利捷”(旗舰),“利绥”,“江平”,“江安”,“江泰”等六艘浅水炮舰应战,另有“东乙”号武装驳船。(除“江亨”为550吨,“利济”为360吨,其余均在200吨以下,全舰队只有120毫米炮5门。)
东北海军由于沈鸿烈的先见之明,事先藏了一艘拖驳船“东乙”号在芦苇浅滩中,在船上放置两尊120毫米大炮并先详加测准距离。十月十二日清晨五点半战事一开启“东乙”即发炮攻击停泊不动的苏军旗舰,苏军未料到中方有此一招,当即被击中指挥舰桥,据中方称在炮击中苏军司令,参谋长,旗舰舰长等多人当场阵亡,但未得到苏方资料证实,不久“雪尔诺夫”号即沉;苏军的另外三艘亦被“东乙”击成重伤。
但到了九点苏军的飞机加入战场,战局马上改观,江平、江安、江太、利捷、东乙等5舰被击沉,利绥舰受重伤逃回富锦。其后苏军飞机和舰艇集中火力掩护步兵400多人在三江口地区登陆,并对东北军阵地发起冲击,驻守此地的东北海军陆战队第一大队和陆军一个营协同抵抗,击退了苏军首次进攻。苏军调集援兵近3000人,迂回到下游10余里处,袭击守军侧翼,经过白刃战后,守军大部战死,阵地被苏军占领。是役东北江防舰队伤亡300余人,舰艇几乎全部损失,“江泰”舰长莫耀明亦阵亡。张××、路××两团以下军官17人被打死,士兵伤亡500多人(根据东北军事后公布的数字,总伤亡人数为700余人)。而根据中方公布的数字苏方飞机被击落2架(也有资料称是1架),军舰被击沉
3艘,伤数艘,人员伤亡700余名(这是明辉最感到怀疑的数字,因为在全面主动的情况伤亡居然同中方相当,但由于没有苏军公布的资料,暂时以此为准,另有中方资料称苏联海军伤亡70余人,较为可信)。下午2时,苏军进占同江城,次日退出。19日苏军撤走。三江口之战规模不大,但是中苏之间唯一一次
海军交战,兵种齐全,有舰艇、飞机、陆战队,形成陆战空立体作战。
13日下午3时,苏联骑兵200余,携炮6尊,乘船越境,向胪膑县库克多博卡伦进攻。
卡官因兵力单薄不战而退。
10月15日,苏驻哈尔滨领事馆被捕之苏联人员被东省特别区法院判刑,19日东省特区当局以“有接济□□嫌疑”,对苏联远东银行实行监管,由市政局,总商会和银行公会组成保管远东银行财产委员会,21日南京外交部电令驻德国公使蒋作宾中止与苏联谈判,这一系列事件对于苏军的全面进攻起了火上烧
油的作用。
10月26日,苏军百余名攻占奇乾县,同日黑河电灯公司被炸毁。
10月30日,苏军再占同江。31日早9时,苏舰7艘突然破坏拦江索,进入富锦江岸,与中国军队激战,有少数骑兵登岸。中方的“利绥”,“利川”舰先后自沉只有“江亨”舰参战,但仅发炮三发便自沉(有其与苏军激战一小时,不实),舰员争相逃命,此即富锦之役。午后7时,苏船21艘由松花江上驶,骑兵一部由吐子元上陆,节节进逼富锦。9时,苏舰7艘靠近富锦江岸,步骑炮兵约六七百名登陆。东北军不战自溃,11时富锦县城被占。中国军队退向桦川。苏军将“文武机关分别焚烧”,通讯机关尽数破坏。将锦昌火磨等“所有面粉”“分给贫民”,并将“械弹及军需品尽数掠去”。11月1日晚,苏军步骑炮兵由东门撤走。2日晨苏舰陆续撤走。
以后苏军连续起动进攻,至11月11日成立了哈尔滨戒严司令部,15日宣布戒严。
中方资料对此描述如下:
十一月十七日早七时,苏军以四万余人兵力(苏方资料都称苏军当面只有7632人,但在技术兵器上占有优势),大炮三、四百门,坦克车四十余辆,飞机三十众架开始了大规模地进攻满洲里和扎贲诺尔。首先在满洲里投掷炸弹,国民党驻军司令部、电车房、三十八团楼房、宪兵所均被炸毁。无线电台也被震坏,当时满洲里防疫医院院长被炸身亡。据国民党军队称当时是“敌众势猛,弹如雨注”。
同日在扎贲诺尔车站方面已于10时被苏军占领,凌晨四点查罕敖拉广信公司煤矿也被苏军占领,矿区被炸为焦土,所存煤炭付之一炬,煤矿经理孙鹤云被捕,不久又被释放。
十八日下午一时,扎贲诺尔煤矿也被苏军占领,国民党受军韩光第旅长、张林雨团长阵亡,全旅官兵伤亡过半,千余被俘,呼伦贝尔盟渔税局李局长正值在扎贲诺尔矿也中弹身亡。
与此同时,满洲里车站战况越来越激烈,进攻扎贲诺尔的苏军也调到满洲里方向,苏军发起的进攻非常凶猛,一时间硝烟弥漫、炮弹横飞,当时炸毁民宅多处,日本领事馆隔壁的日本旅馆也被炸毁。双方激战两昼夜,国民党军队饮食困难,加上疲劳过度,苏军以战胜之师,猛烈攻击到满洲里车站南山头,国民党军
队濒于危急关头,梁忠甲旅长亲自率领全旅官兵全力抵抗,苏军进展缓慢。此时扎贲诺尔方面已经完全失守,国民党军失去外援,战事不利于国民党军队。十九日,国民党军队司令部所在地南山头已经几乎无兵,苏军飞机投弹甚密,双方越战越近,最后达到了刀刃相交。喊杀之声,闻于数里。在国民党军队司令部门前
的战斗最为激烈,但由于寡不敌众,国民党军队伤亡甚众,加之外无援军渐渐不支。双方一直对峙到二十四日晨三时,国民党军队弹尽授绝,无力持久。不得已而向扎贲诺尔方向猛烈进攻,试问突破苏军包围。绕道达贲湖退守,以待援军。但最厅不得突围,被苏军迎头堵击,将国民党军队中央突破而左右均遭苏军攻击,无可奈何只得退回满站,随后苏军炮火猛烈轰击市区。当时.市区秩序大乱,一些无业流氓乘机枪掠民财、―些商店、房屋均被炸毁、焚烧。此时,国民党军队仍拟扼守四门,进行背城一战。后经当时满站政、警、绅、商各界在一起协商;认为情况十分危迫,国民党军队已弹药尽绝,而援军又一时不能开到。苏军则越攻越猛,越逼越紧。如果再少许延长时间,势将要牺牲众多生命。另一方面考虑当时侨居满市的日本人比较多,其生命财产:又没法保护。根据这种情况,于是便一面请求国民党驻军梁忠甲族长考虑满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另一方面又推举胪膑县长齐肇豫赴满站东巴里木地方,当时市政公所翻释股长赵永禄赴八十六号小站.在苏军炮火猛攻之下,分别与苏军司令官交涉停战。当时,苏军总指挥沃
斯特洛索斯基要求解除国民党军队全部武装。
同时,国民党军队要求苏军进入市区要严守纪律,并对解除武装的官兵保全生命,并要求优待。苏军全部答应了条件。不久即停战,这样国民党军队战斗三天无效,苏军进入市区。
国民党军队被解除武浆,全旅被俘官兵约七千余人,轻伤六百余人。梁忠甲旅长,李、张两参谋长及各团长均于二十四日送往苏联境内:魏副旅长阵忘,其余官兵伤亡两千余人。苏军进入满洲里是十一月二十日早晨十点,随即设立了总司令部和卫戍司令部,在满洲里车站设立了政治探访局,局长为戈彼乌成员。苏
军首先给予工人、农民面粉和钱币以便生活。然后将战时民间被抢物资收集到一起,张贴布告,让失主前来认领,并在发放物品时拍摄了照片作为宣传材料。
苏军设立的政治探访局专门搜查流窜到满洲里的白党和反对苏联政府的人。当时满洲里俄侨尼基金中学校长戈拉肖夫,房产业主会长果洛阔夫、教堂神甫伊兹沃里斯等二百五十多人以及扎贲诺尔矿华俄职工约二百人均被逮捕,先后押解苏境。同时在各机关职员中进行搜查,逮捕了警察署长和官兵九十多人,以及路警、巡警等五十多人也被逮捕押解苏联。
市区实行了非常严格的秩序管理,颁布了军事管制条例,街上行人只能通行到夜晚十点。
苏军占领后几天,一些商店开始营业,苏联的卢布和中国的银圆同时使用。教堂也开始礼拜,个别学校复课,还开放了几个电影院,专门放映一些宣传苏联社会制度的电影。
至此,东北军一线全面崩溃。
11月23日苏机12架轰炸海拉尔。呼伦公安局等自海拉尔向博克图站撤退。24日苏军攻占海拉尔。
苏方资料与此相近:
“11月17日清晨苏联太平洋第1师和骑兵独立第9旅的部队向离边境40公里远的密山开进。骑兵旅在航空兵支援下消灭了不少中国部队,于傍晚时分抵达了密山敌军的后方。及时赶到的步兵击溃了奉天骑兵第一师和白卫军的几个团。敌人的损失光被击毙的就近1500人。
苏军占领了敌人的司令部,缴获了7面团旗和大量的武器。
在后贝加尔地区,中国部队的兵力将近16000人。可我军只有7632名战士。布柳赫尔决定对敌人采取各个击破的方针。11月17日凌晨3时库班骑兵第5旅从阿巴盖图伊镇出发,步兵35师尾随其后,越过河的冰面,沿额尔古纳河东岸向扎贲诺尔集群后方挺进。中午在该城以东10- 12公里处切断铁
路,从后方进攻扎贲诺尔。切断敌人从满洲里的退路。中国部队的一个营为了避免被包围,向骑兵旅侧翼发起突击。红色骑兵以勇猛的冲锋把敌人打的溃不成军。第二天骑兵在步兵第8团的支援下再次进攻扎贲诺尔。争夺扎贲诺尔的战斗持续了两昼夜。敌人虽然完全被包围,而且他们的技术又不如我们,但是还是进行了前所未见的抵抗。他们把工事修的非常坚固,以至野战炮兵和榴弹炮兵都未能炸毁战壕和掩蔽部的盖板。经过两昼夜战斗18日苏联军队终于打跨了敌人的顽抗,冲进占领了该市。
与此同时我军其他部队包围了满洲里的中国部队。向他们提出无条件投降的最后通牒。敌人决心防守,步兵第1旅、骑兵第3旅和一个炮兵营从嵯岗至扎贲诺尔方向增援。布柳赫尔命令立即发起总攻。11月20日清晨起战斗越来越激烈。敌人拼命企图突围。他们企图在布里亚特蒙古族骑兵营的阵地上突破。汗讲
诺夫从塔昌卡(一种苏式马车,苏军常常在上面架设重机枪做为机动火力)上向进攻的中国士兵散兵线扫射。这只是敌人的诱惑性突击,敌人的主力企图向南突围。后贝加尔集群的所有炮兵和装甲列车都参加了作战,航空兵不断从空中不断从空中进行轰炸。由于伤亡惨重,中国部队只好缩回城里,接着也就投降了。只
有少数残敌逃进小山深处。
敌人第15、17旅被彻底击败。战斗结果:俘虏8000多人,打伤近1000人。俘虏中包括西北战线长官(西路护路军司令)梁忠甲将军和他的司令部人员以及近250名军官。敌人被击毙1500人。我们缴获了敌人所有的火炮、两列装甲列车和大批物资、武器和装备。
我军希望不再继续流血战斗,号召敌军步兵第1旅和骑兵第3旅的官兵放下武器投降。
然而这项和平建议再次遭到了拒绝。苏联军队被迫继续进攻。于11月23日占领嵯岗车站。
四天以后占领了海拉尔城。
根据苏方资料,在这次战斗,苏军死亡143人,失踪4人,受伤665人。而崔可夫在回忆录认为苏军俘虏了张学良,实际张学良在中东路之役中一直呆在沈阳,崔可夫将梁忠甲当作张学良。
中东路事件的解决
25日黑河市政筹备处令佛山县停止办公,办理迁移事宜。12月9日,该县商民迁至乌云。11月26日黑龙江省政府和东北边防军司令官公署决定,从本日起在齐齐哈尔宣布戒严,并委任窦联芳为临时戒严司令,所有驻省军警均归该司令指挥。
由于战事不利,但加上得到南满铁路方面日军有异动情况,反对与苏作战的张作相力劝张学良和平解决,经过谈判,12月3日蔡运升与苏联代表斯曼诺夫斯基在双城子签订《停战议定书》(又称“双城子会议纪要”)。规定东北当局将中东铁路理事长吕荣寰撤职,由苏方推荐中东铁路局正、副新局长;双方重申
遵守中俄、奉俄两协定。5日,蔡回沈阳报告。6日,东北政委会决定承认《停战议定书》,并派蔡为正式会议代表。5日吕荣寰辞去中东铁路督办职务。11日,郭福绵代理中东铁路公司督办。
11月16日蔡运升与苏方代表斯曼诺夫斯基、梅里尼可夫在伯力外交公署开始举行中苏预备会议。22日,蔡运升与梅里尼可夫在伯力签订《中苏伯力会议草约》,规定两国立即息争,中东铁路恢复中苏合办,苏军尽速退出满洲里,彼此释放所俘军民,重设领事馆。
苏方推荐鲁德义、简尼索夫为中东铁路正、副局长。
伯力协定实际恢复了中东铁路的原状,但对于此时已不能再败的东北军来说,总算是一个可以接受的结局中,不过此伯力协定一经发布,即被认为丧权辱国,大受攻击,蔡运升更因此去职。南京政府后改派莫德惠与苏联交涉,苏方要求莫去苏之前,将引起中东路事变的祸首东省特区教育厅长张国忱去职,在张作相的相劝之下,张学良将张国忱免职。
至月底,东线、西线交战的中、苏军队开始撤退;苏联驻哈尔滨总领事馆恢复;在哈尔滨松北收容所被拘禁的1400余名苏方人员被释放;东省铁路新组成的理事会通过《伯力协定》中关于东省铁路的3个条件,即:1)中东铁路为中苏两国之企业,本诸1924年协议经营之;(2)恢复该协议缔结时之原
状;(3)审查1929年7月10后发布的关于铁路之命令,标志着中东路事件基本得到解决。
1930年1月1日,1日苏联新任中东路正、副局长到哈尔滨就任,恢复机务、车务、电务、会计等处苏方处长及苏联工作人员职务。前中方副局长郭宗熙复职,代理正局长范其光仍任理事。4日中东铁路局命令,在中东路辞职的铁路员工一律复职。6日,苏方局长令总会计处补发去年7月10日以后去职的苏联职工薪金。11日,下令裁撤去年7月10日以后录用的中国职工280余人。8日哈尔滨―满洲里恢复通车,13日中东路由满洲里至海参崴间恢复通车,中东铁路实际恢复了中东路事件的状况。
1月10日被苏军俘虏的东北边防军第十五旅旅长梁忠甲及所部官员自伯力回国,抵达满洲里。17日调回黑龙江省城整补。3月4日梁旅再次调驻满洲里,不过3月8日梁忠甲即病故,续任呼伦贝尔警备司令兼东北陆军第十五旅旅长兼任护路军哈满司令即是日后义勇军的名将苏炳文。
中东路事件期间,苏联占据我国领土黑瞎子岛,这是日后中俄在领土争端中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
中东铁路的结局
1935年2月23日苏联同日本和伪“满洲国”签订买卖中东路的协定,获日币14000万元,1945年8月14日,根据雅尔塔协定,国民党政府和苏联政府签订了《中苏友好条约》和四项协定,其中《中苏关于中国长春铁路之协定》规定将中东铁路驻南满支线合并成中国长春铁路,由两面三刀国共同经营以30年为期,期满无偿归还中国,1952年12月31日,根据《中苏关于中国长春铁路之协定》,苏联政府将中东路的一切权力及全部财产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
1937年4月,苏联驻华大使鲍格莫洛夫通知中国政府,如果中国愿意签订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可以向中国出售飞机和坦克,并提供1亿中国元(有资料称5000万美元,但据我掌握的资料是1亿中国元)的贷款。但中国方面却没有回音。
直到“七七事变”后,蒋介石才感到形势严峻。1937年8月14日,蒋要张冲(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以其名义向鲍格莫洛夫递交军火供应协议的草案:向中国提供350架飞机、200辆坦克和236门大炮,并且上述军火应在协定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同时还要向中国派遣苏联飞行员、航空技师、炮兵和坦克手,以训练中国军事人员。1937年8月21日,中苏两国正式签订了《互不侵犯条约》,此后,苏联决定开始向中国提供经济贷款和军事援助,并派遣军事专家和志愿航空队参加中国的抗日战争。
蒋原定洛阳航校校长王叔铭将军率7名飞行员、2名机械师去苏验收武器,鲍格莫洛夫将此电告莫斯科,8月17日,莫斯科回电答复同意中方提议,并要求在莫斯科同王叔铭将军进行谈判。
这时蒋考虑到军火援助的重要性,决定提高中方代表团的规格,遂任命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参谋次长杨杰(代行总长)为代表团团长,成员包括张冲、王叔铭、蔡庆华、夏天、全铎、余人翰、刘唐领等在内共计18人。为保密起见,代表团取名“工业部赴苏实业考察委员会”杨杰将军不仅地位远在王叔铭之上,而且声名显赫,又极为主张密切同苏联的关系,易为苏联人接受,同时杨力求苏联对日参战的思想与蒋吻合,蒋想通过杨的活动实现苏联参战之目的,故此美国学者加弗称杨杰为蒋介石对苏关系上的三个关健性顾问(另两个为蒋廷黻和孙科)。后来杨取代蒋廷黻为驻苏大使(1938年5月至1940年4月)。
以杨杰为首的代表团组成后,于8月27日飞抵西安,拟经西安、迪化飞往莫斯科。当天陈立夫同鲍格莫洛夫已就军火供应问题粗略达成协定,其要点为:1、贷款总额为1亿中国元;2、条约以英镑形式缔结;3、?款从提供后悼年分5年偿还;4、供应200架飞机和200辆坦克;5、全部贷款的3/4以金属偿还,1/4可为茶叶或其他消费品;6、细约在莫斯科签订。
杨杰率代表到西安后,稍事停留,于9月6日飞往莫斯科。从9月9日至10年4月,中苏双方军火供应问题展开谈判。谈判共进行四次,中方参加者为杨杰、张冲、王叔铭、胡世杰,苏方参加炮兵委员拔也夫、空军委员拉宁。谈判内容为苏方提供之品种、数量、及形式。
中方此时最急需的飞机,故此在谈判中方提出27日协议中200架飞机太少,应增加到350架,包括重轰炸机100架、轻轰炸机100架、驱逐机150架,另需聘苏联教官、技师70人。苏联同意立即从9月15日开始调运首批飞机共225架来华。关于教练及技术人员,苏方答应派遣89人,包括C-5重轰炸机、伊-15、伊-16驱逐机的飞行教官、仪器教官、技师和总工程师等。对飞机的炸弹、机关枪子弹的数量和种类及其它细节问题,双方也进行了商定。
中方亦急需火炮和坦克,故购炮前杨杰代表代表团中的夏全铎、余人翰参观火炮战国试验。9月14日杨杰又专门召开代表团全体会议,着重商洽购炮问题。夏、余二人对苏式炮对苏式火炮(也有资料称是高炮)性能基本满意,只是重量过大(10吨),运输麻烦,对于防坦克炮和坦克的性能也表示满意。在听取专家意见后,杨杰于9月14日和17日和第二、三次谈判中,很快就火炮和坦克问题同苏方达成协议,购高炮20门,附加照空灯、听音机及其他仪器全副,炮弹4000发,反坦克炮50门,炮弹7.5万发,战车82辆,外加修理车5辆,炮弹12.3万发,子弹369万发。对于各种兵器,苏方同意派若干教官和修理技师。
在商洽购置兵器的同时,双方还讨论运输路线。一条是陆路,起始于阿拉木图,经哈密、安西、肃州至兰州,兰州,主要用于运输火炮和飞机附件。另一条是空中,其航线为阿拉木图-兰州-汉口,后被称为“空中桥梁”,飞机部件由莫斯科起运后至阿拉木图装配,再经由“空中桥梁”飞往中国。第三条是海路,由敖德萨起航,经达达尼尔海峡、苏伊士运河、红海、印度洋和南中国海运至广州、香港,航程约25天。但此条路线危险极大,因为意大利不久后(1937年11月)加入反共产国际协定,成为日本盟国,必从中阻碍(1937年12月-1938年1月,意大利通知日本拦截新加坡至香港的苏联货轮“伊苏阿基”号,船上载着苏联给国军的军火,并要日本没收船上的武器)。又由于空中航线又限于飞机本身,故主要运输线路在陆路。10月4日,中苏双方在第4次谈判就运输问题进行磋商并达成共识,谈判宣告胜利结束。
杨杰代表团出访工作极有成效,得到蒋的肯定。代表团使命完成后,杨杰奉命继续留在莫斯科商洽苏联援华事项。此间,杨与苏联元帅伏罗希洛夫洽谈了由苏方向中国提供20个师兵器及其他军火援助等事宜,促使苏联军火源源不断运往中国。杨杰从1938年5月起被任命为驻苏大使,直到1940年4月。
虽然杨杰代表团取得很大成绩,但毕竟是军事代表团,不便于展开广泛、高层次的外交活动,为了进一步密切中苏关系,争取更多的苏援,蒋决定派立法院长孙科出访苏联。孙科在国民党中属亲苏派,还兼任中苏友好协会会长。由于孙科的亲苏态度,同时也因孙中山的关系,苏联对孙科有着良好的印象。所以,由孙科率高级代表团,是最合适的人选。
孙科于1938年1月17日抵达莫斯科,受到苏联副外交人民委员斯托莫尼亚科夫(相当于外交部副部长)的欢迎。抵苏前几天,苏联方面先安排他列席了苏联最高苏维埃会议,进行了参观。1月21日,孙科同斯托莫尼亚科夫进行了会谈,双方对中苏关系交换了意见,并达成一定的共识,孙科托斯托莫尼亚科夫向斯大林和加里宁转交他带来的一些信件,并请示同这些领导人会议,斯托莫尼亚科夫欣然允诺。
2月初,斯大林、莫洛托夫、伏罗希洛夫等苏联党政军首脑会见了孙科。会见中,双方推心置腹,畅言无隐。特别是斯大林,对中国抗战的决心和勇气推崇备至,并对中国将士和民众表示无限敬意。斯大林对孙科说:“如果中国竭尽全力抗战,就不会因临时的受挫和国土被敌占领而沮丧,这样最后的胜利必定是中国。”斯大林这些鼓舞人心的言辞使孙科极度兴奋,俩人竟从午夜畅谈到凌晨5时而无倦意。在这次会晤中,孙科的最大收获是融洽了与斯大林的感情,从而更有利有争取苏援。正是此次会谈后,中苏签订了两笔各为5000万美元苏方贷款。
与斯大林会晤后,2月9日孙科又与李给诺夫进行了会谈,会谈主要由李维诺夫通报国联日内瓦会议有关远东问题的情况,孙科对苏联的支持表示感谢,并认定“苏联是给予中国援助的唯一国家”。其后,孙科2月中旬去列宁格勒进行了访问,旋即返回莫斯科参加红军建军20周年纪念活动,尔后于3月初去法国,开展抗战外交活动。
不料孙科到巴黎不久,便接到杨杰来电,催其回莫斯科。原来,苏联对中国的第一笔贷款原定为一亿法币,未及签订便已用完,蒋令杨速商订第二笔贷款,因杨当时身份仍为军方代表,不能直接会晤斯大林,故需孙来商谈。孙科返莫斯科后,立即会见斯大林。据孙科在《中苏关系》一书回忆,斯大林说,中国贷款已超过法币1亿元,可将第一次贷款改作5000万美元,相当于2亿元法币,同时再给予第二次贷款5000万美元。斯大林的慷慨及时帮助中国解决了用贷款购买军火的问题。不言而喻,这也显示孙科在对苏外交中的神通。孙科成交这两笔贷款后便重返法国,签字事宜由杨杰办理。孙科一次访苏使命至此完成。
1939年春,孙科再次访苏,主要目的是商洽苏联援华第三笔贷款。孙科于4月7日抵达莫斯科,其时欧洲局势日益紧张,英法代表团亦在莫斯科进行活动,故孙与苏首脑会见并不顺利。四五月间,孙科先后多次会晤李维诺夫、干涅兹-奥尔斯基(其时任苏联驻华全权代表,其时正在莫斯科),要求会见斯大林或莫洛托夫和伏罗希洛夫,苏方则表示苏方首脑事务繁忙,会见屡屡延期。孙表示不安,电告蒋,蒋回电:“请兄忍耐进行,继续交涉,以期有成。”
孙科抵苏数周后才斯大林会晤,这次会晤虽然姗姗来迟,结果出乎孙科的意料,斯大林对援华贷款却是痛快淋漓。他同孙科只会晤了一个小时,询问了中国抗战情形,但欣然同意可去中国提供第三笔贷款1.5亿美元,表示“苏联极愿照办,没有什么问题”,并嘱苏对外贸易委员米高扬同孙科签订合同,不由让孙科喜外望外。孙科在米高扬谈判期间,先斩后奏,签订了《中苏商约》,但孙科已被赋与签约权,条约又无伤主权,蒋表示默许。
中苏三期贷款共计2.5亿美元,至于三期贷款的中国的实际动用额,目前我国史学界一般认为是173176000美元。就当时购买军火的费用来说,这一数字是对的。但如从中国偿还贷款数额来看,还应加上年3%的利息,计28603000美元。本金加利息总计201779000美元。此应为中国偿还苏联的债务。
此外,我国对抗战初期苏联援款还有4.5亿美元的说法,苏联新近也有此说(苏方另有5亿美元的说法),但都缺乏详实的根据,难以令人信服。除公认的2.5亿美元贷款,究竟是否还有2亿美元贷款,有待今后历史材料的发掘。
第一期贷款协定于1938年3月1日在莫斯科签订,数额为5000万美元,年利率为3%。贷款偿还日期自1937年10月31日起(中国此时已收到苏联提供的军火援助)分5年均等进行,偿还时包括已提供商品额的利息。这一协定是分三笔合同来实现的:
第一笔合同在1938年3月3日签订,自3月5日至6月10日履行。苏联提供军火总价值为29726631美元。中方所得军火为:
飞机 CB 62架(单价110000美元,总价为6820000美元)
飞机 И-16 94架(单价40000美元,3760000美元)
飞机 И-15 62架(单价35000美元,总价2170000美元)
飞机 YTИ-4 8架(单价40000美元,320000美元)
飞机 TB-3 6架(单价240000美元,总价1440000美元)
预备发动机零件 6530000美元(含备用发动机、飞机及发动机之附件及零件暨特种器材,中方资料为653079美元)
特种汽车 421000美元(原文为特种汽车,应为译文有误,中方资料为汽车运输起动装置器、汽油机器等)
预备武器及全副弹药 6960437美元(中文称为备用武器及飞机上战斗设备40套,但亦为6960437美元)
坦克T-26 82辆(连同无线电设备,坦克单价为21302美元,总价1746764美元)
预备发动机、零件及修理车 374076美元(中方资料称为修理厂,应为修理车)
高射炮及电引车及连接器材与各种高射仪器 374076美元
高射炮 76mm 20门(中方称为76公厘1931式高射炮,单价20000美元,总价400000美元,中方资料另有备用炮膛40副,单价1500美元,总价60000美元,苏方资料中缺)
反坦克炮 45mm 50门 (单价7000美元,总价350000美元)
反坦克炮弹药箱 100个 (单价1425美元,总价142500美元)
马具 182副 (单价198美元,总价36036美元)
军用仪器 311800美元
大炮及坦克弹药 3178810美元
中方资料中有另有T26坦克牵引机及3A、3ИИ两种挂车582387美元,苏方资料中没有。
如外加上述器材组织费(各项器材组织使用费用,为总值2%)594533美元,合计为30321164美元。
第二笔合同于1938年3月11日签订,自3月15日至6月20日履行,苏方提供军火总价值为7976700美元。中方所得军火为:
马克西姆-托加莱机枪 500挺(单价180美元,总价90000美元)据小唐主子说马克西姆-托加莱机枪(Maxim-Tokarev
LMG)是一种马克西姆结构的轻机枪,当然比标准的马克西姆机枪便宜,但还是比较笨重。马克西姆-托加莱机枪(Maxim-Tokarev
LMG)是德克恰廖夫式机枪( DP机枪
)装备前的过渡产品,因为原帝俄军队没有轻机枪。到40年时候就不是正是装备了。他说要贴图的,不贴图的话,呵呵!拉到集中营关上半年!
马克西姆机枪 300挺(单价600美元,总价180000美元)
德克恰廖夫式机枪 1100挺(据说分为两种,500挺一种,600挺一种,我查到的资料都是单价为225美元,但有资料称这是1100挺的平均单价,总价经本人汇总汇为247500美元)小唐主人说苏军是每个班一支德克恰廖夫式机枪(
DP机枪 )
机关枪枪弹 1000万发(每千发25美元,计250000美元)
野炮76mm 160门(单价6580美元,总价1052800美元)
榴弹炮115mm 80门(单价12000美元,总价960000美元)
反坦克炮37mm 80门(单价1330美元,总价106400美元)
76mm野炮炮弹 16万发(苏方资料称为75mm,应为翻译错误或苏方资料有误,单价13美元,总价2080000美元)
115mm榴弹炮炮弹 8万发(单价30美元,总价240000美元)
37mm反坦克炮炮弹 12万发(单价3美元,总价360000美元)
步枪子弹 1000万发(每千发25美元,计250000美元)
上述军火铁路运费202892美元,轮船装载费为40167美元,组织费仍为军火总值2%即159534美元,合计8379293美元。
第三笔合同于1938年3月22日签订,自3月25日至6月27日履行。苏方提供军火总价值6287969美元。中方所得军火为:
飞机И-15 60架(单价35000美元,总价2100000美元)
飞机YT-1 5架(单价19500美元,总价97500美元) 什么飞机啊?蛮便宜的
飞机全副配件、预备发动机及各种零件 3642469美元
汽车3ИC-5
400辆(单价1120美元,总价448000美元)
外加铁路运费、轮船装载费、包装费、修理工程队派遣费计3443251美元(中方资料更为具体,原文如下248架飞机之航运953724美元计、232架飞机整套武装设备及特种汽车运输工具与飞机发动附件等之铁路运输,共用货车1198辆计233247美元,汽车运送И-15式飞机特种包装费及由铁路运输其他飞机之包装费计749676美元、И-15式122架与零件及十大飞机上武装设备用汽车运输之运费1195489美元、400辆汽车开运费10416美元、129节火车运送坦克车之运费27967美元、炮兵财产由铁路运费计244节火车之运费计87932美元、飞机武装设备30套、坦克车及炮类各装两轮之搬运费40253美元,修理队派遣费54547美元,可以看出这是包括前二笔贷款的相当费用),组织费125759美元,合计9856979美元。
三笔合同累计,中方实际用于购置军火费用计43991300美元。运费及行政费(组织费和派遣费)4406602美元。剩下1602098美元为苏联军事专家生活费。这三项费用的统计结果,中方和苏方有差别。原因主要在于军火本身的费用计算不一样,中方为43991300美元,苏方为43293221美元。但扰对双方资料分析,苏方失误可能性较大。因为:1、苏方有漏掉项目,如第一笔合同中中方有预备炮膛40个,每个1500元,计6000(原文如此,应为60000)美元,苏方则没统计。2、苏方有名数错误,如第一笔合同中马具应是182副,而不是182000美元。如果是182000美元,则与苏方所说第一笔军火价值27057000美元不符。3、中方统计细致,象第二笔合同中马克西姆机枪800挺,但价格有两种,一种单价为180美元,另一种单价为600美元(估计有新旧之分),中方单列统计,十分清楚,德克恰廖夫机关枪也有两种价格,同样是分开统计。另外中方验收人员亦多。王叔铭、蔡庆华、夏天、全铎、余人翰、刘唐领等人参加接收,杨杰又“详细核对无误”,故出错可能性不大。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期贷款包括了二十个苏械师的装备,每师装备每师115mm榴弹炮4门,76mm野炮8门,37mm反坦克炮4门,重机枪15挺,轻机枪30挺,由于与中方期望相去过远,特别是在机枪上面,所以杨杰和伏罗希洛夫进行反复谈判,伏罗希洛夫以现代师编制小,机动灵活为理由拒绝,不过从军火数目上可以看出苏方在这方面略作让步。中方要求的100架重轰炸机亦未到位,只给了6架老式的TB3轰炸机。这些武器实际上是先给军火后签订协议,大部分物资在合同签订前已运到中国。
第一期贷款共动用48557436美元,剩余1442564美元转入第二笔合同动用。
第二期贷款协定于1938年6月27日签定,数额也是5000万美元,偿还期限从1940年7月1日起共分5年。第二期贷款协定是由2笔合同来履行的:
第一笔合同于1938年7月3日签订,已待期限自7月5日至9月28日,总额为27172541美元,中方所得军火为:
预备发动M-100 60个 (单价15150美元,总价909000美元)
飞机CB 80架 (单价110000美元,总价8800000美元)
CB飞机全套装备 8套 (单价25314美元,总价273000美元)
шKAC机枪 120挺 (苏方连同装备单价742美元,总价89040)
机枪全套配件 10套
汽车M-25 46辆 (中方资料为M-15式飞机发动机46,单价6500美元,总价285200元)
德克恰廖夫机枪 1500挺(单价225美元,实价337500美元)
马克西姆-托加莱夫机枪 500挺(单价180美元,总价9000美元)
反坦克炮37mm 100门(总价813400美元,另有工具零件修理工具及附件4900份,价格200000美元)
野炮 200门(中方资料无此项)
机关枪弹 2000万发(苏方资料为步枪子弹20360000发,每千发25美元,总价509000美元)
汽车3ИC-5 200辆(单价1175辆,总价235000辆)
汽车3ИC-6 100辆(单价1470美元,总价147000)
中方资料中另有37mm炮弹490000发,单价3美元,总价1470000美元,76mm炮弹160000发,单价13美元,总价2170000美元,115m榴弹46861发,单价30美元,总价1405830美元,战斗机各项零件修理用具装备材料及甲板等758823美元,运输机各项备用零件修理用具装备材料1286755美元,达阿式、派凡式及舒卡司式机关枪在飞机上使用之子弹连同子弹带1140867美元。但最大的区别在于中方资料有И-15飞机100架(也有苏方资料为120架),单价35000美元,总价3500000美元,И-15飞机附带装备10套,单价14300美元,总价143000,И-15飞机零件158296美元。
第二笔合同签订于1939年6月20日,数额为19409773美元,履行期限自6月25日至9月1日,中方所得军方为:
飞机дB3-2M87 24架
дB3-2M87飞机全套装备 3套
飞机CB 36架
CB飞机全套装备 4套
飞机И-15BИC 30架
И-15BNC飞机全套装备 3套
飞机И-16(带4挺机枪) 20架
И-16飞机全套装备 2套
飞机И-16(带炮) 10架
И-16飞机全套设备 1套
飞机发动机 83个
机关枪子弹 510万发
中方资料欠缺,以苏方资料为准。
这两笔合同军火总价值为46582314美元。中方对此统计为51442564美元。其差额4860250美元,应为运输、行政费用。
第二期合同共动用51442564美元(其中1442564美元为第一期剩余)。
第三期贷款协定于1939年6月13日签订,数额为1.5亿美元,偿还日期从1942年7月1日起,分10年付清。第三期贷款由四个合同来履行:
第一个合同签订于1939年6月20日,数额12936885美元,履行期限自6月25日至9月1日。中方所得军火为:
各种型号和能量的飞机炸弹 15370颗(中方资料为16500颗)知道翻译中文变成什么?各类型号和马力的汽车,我晕!
高射炮弹 14400发
飞机机关枪子弹 191万发
反坦克炮37MM 200门
山炮76MM 50门
马克西姆机枪 1000挺
手提机关枪 3000挺
马克西姆-托加莱夫机枪 400挺
步枪 5万支
步枪子弹 1亿发
各种口径和型号炮弹 50.2万发
汽车3ИC-6 100辆
汽车3ИC-5 400辆
此批货物中方资料欠缺,只有杨杰提及为火炮250门、炮弹50多万发,机枪4400挺,子弹1亿发,步枪50000支,卡车500辆,航弹16500颗,总价18622024元,远不如苏方详细,以苏方资料为准。
第二笔合同在1939年下半年签订,数额为6860459美元。这笔贷款主要是苏联用来帮助中国在伊宁办航空学校的,其中3474459美元用来购置军事物资,余下3386000美元用于房屋设备、仪器、机场、射击场等。根据这笔合同运往中国的军火为:
飞机YT-2、M-11 15架(单价39500美元,总价582500美元)
YT-2M-11飞机全套装备 4套 (中方资料为2套,单价22350美元,总价44700美元)
飞机И-15BИC 8架 (中方И-15 Buc,单价35000美元,总价280000美元)
飞机YTИ-4 4架 (单价40000美元,总价160000美元)
飞机CB 10架 (单价110000美元,总价110000美元,中方资料另有飞机整套零件1套,总价15214美元)
飞机P-10 8架 (单价81700美元,总价653600美元,中方资料另有飞机整套零件一套价值2350,CB机学习用之舱位2个,单价5000美元,总价10000美元)
飞机И-16 8架 (单价40000美元,总价320000美元)
飞机发动机 11台 (中方资料为M-103飞机发动机6台,单价15150美元,总价90900美元,M-11式发动机5台,单价4350美元,总价21750美元)
载重汽车гA3-AH 8辆 (单价1710美元,总价13680美元)
载重汽车3И-5 6辆 (中方资料为3uc-5载重汽车,单价1175美元,总价7050美元)
小汽车M-1 6辆 (单价3060美元,总价18360美元)
载客大汽车гA3-AH 2辆 (单价4465美元,总价8930美元)
防疫车 4辆 (中方称救护卫生车,单价4400美元,总价17600美元)
拖拉机 4台 (中方资料称CT3牵引车2辆,单价4190美元,总价8380美元,цT3牵引车2辆,单价6130美元,总价12260美元)
起动车 2辆(中方称为汽车用始动车2,单价2800美元,总价5600美元)
第三笔合同的情况下,当时手续未办,而先向中国提供了军火。提供时间自1940年11月25日至1941年6月。军火细目如下:
勃郎乌格宁机枪 1300挺
高射炮 250门
子弹 3700万发
高射炮弹 30万发
拖拉机 20台
飞机CB 100架
飞机и-153 76架
飞机и-16 65架
飞机и-15 9架
飞机全套装备 23套
炸弹 14600枚
炮弹 18000枚
汽车3иC-5 300辆
石油产品 3313000美元
崔可夫所列武器清单略如不同,具体如下:
(1)飞机:最新出口快速中型SB式双发轰炸机100架,最新И16式驱逐机75架,И153驱逐机75架。以上三种机共250架,并附有10次作战用之装配,各种炸弹数量较少,只供三次作战之用,因中国已能自制。
(2)大炮:76MM野炮200门,装甲炮拖200套,炮弹20万发,高炮50门,其中76mm者20门,附炮弹3万发,37mm者30门,附炮弹7万发。
(3)机关枪:轻机枪800挺,重机枪500挺,子弹1800万发。
(4)车辆油类:载重三吨之汽车三百辆,汽油、机(油)若干,现尚不能举出确数。
此笔合同共发现中方资料。
该笔军火货单和认偿债务书是1944年1月才由苏联政府交中国政府的。而合同是在1948年3月17日补订的,军火价格按合同签字时价格计算,为49520828美元。
第四笔合同情况与第三笔一样,因货单及认偿债务书迟送,手续当时未办,而先提供军火,价值为1123235美元。该合同在1945年3月17日签订,价格亦按当时行情定的。这笔军火提供时间在1941年6月以前。
军火细目如下:
飞机YT-2 2架
飞机YTи-4 2架
飞机发动机 21台
机枪子弹 16700发
石油产品 107200美元
这笔合同亦未发现中方资料,以苏方资料为准。
第三期贷款的后二笔合同额与中方统计相同,但前2笔合同有差异。第一笔合同中方统计为18622024美元,比苏方统计多5685139美元。根据第一期贷款三笔合同中中苏统计差异情况,此差额可能为运输、行政等费用。第二笔合同中中方统计为3909725美元,比苏方统计少2950734美元。此项差额疑为中方漏计,或打入第一笔合同款额内,因为苏方对此项款额记载详细,为航校房屋建设、机场、靶场等费用,出之有据,故一般不会有错。
尽管中苏双方对前2笔合同统计数额有异,但对动用第三期贷款总额的计算却基本一样。中方精确到十分位为73175810.36美元,苏方精确到千位为73176000美元。还需要指出的是,按苏方上述4笔合同额统计,只为70441407美元,其与73176000美元的差额(运输等费用),显然在最终统计时加了进去,而未在统计中反映出来。
苏方对华贷款对我国太平洋战争前抗战意义重大。太平洋战争前我国共获得国外贷款5亿美元(不包括租借物资),苏联对华贷款占了一半,居各国对我贷款首位(第二位是美国,但其中一亿美元是1941年11月30日太平洋战争爆发前给予中国),而且意义最重大的是苏联给予中国全部是军火贷款,中国利用这些贷款购置大量苏联军火用于抗战,而西方国家予华的17笔贷款全部是非军事性的,没有一笔为军火贷款。
苏联予华贷款利息亦较低,为3%,为我国所获最低者(英美援华者为6.5%以上),且偿还是农矿产品各半,对我国甚为有利。我国为所产钨、锑、锡为最为重要之战略物资之一(我国其时钨、锑产量为世界首位),苏方需要甚急,尤以锡需要为甚,因锡的主要产地马来亚控制在英国人手中,甚至提出可以以现金换锡,但其时钨、锑、锡产量终究有限,德、美、英都有需求,各国予华贷款无不要求中方以此类战略物资担保偿还。初共中苏商定以3/4金属,1/4农产品偿还,后来在杨杰的力争之下,苏方同意中方以农矿产品各半偿还,如矿产品不足可以以农产品替代,实际偿还中农产品略多于矿产品。我国是农业大国,此方式对我相当有利。
至于苏制武器性能,予我者性能良好。歼击机是и-15、и-16,至苏德战争爆发前仍为苏军一线装备,и-15型比较灵活,善于做盘旋动作,便于水平作战。и-16型则更先进些,速度快,便于垂直作战和追击,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歼击机之一,在零式出现之前,两机高低搭配,往往以少胜多,取得辉煌战果,以我国能掌握1937-1940年前的战场制空权。轰炸机分为CB(轻型轰炸机)和дB(重轰炸机)两种,都属先进机种(另有TB-3轰炸机6架,性能不佳),尤其以轻型轰炸机性能优越。CB-2在卫国战争中表现不佳,在当时却是一流轰炸机,巡航能力为1200公里,最高时速412公里,升限达9510米,可带600公斤炸弹。日军使用的九五式、九六式歼击机速度都不如CB-2型,而无法截击。后来日本研制了九七式,时速可达450公里,才迫使CB-2型到7000-9000米高度投弹。CB-2在我国空军一直服役到1943年,是最后退役的苏制飞机。苏联火炮质量亦属上乘,杨杰访杰,火炮专家验收苏式火炮认为苏联高炮“命中率甚大”,反坦克炮“品质及性能均甚优好”,“较德国制造者为优”,且“用途甚广”,决定大量购买。坦克为T-26,是苏军三十年代的主要坦克之一,性能不算良好,但由于我国坦克本来就少,所以特别装备了200师,组成了中国第一个机械化师。而中国在西方购买武器却极为艰难,杨杰日记1937年9月12日记载:“孔祥熙在欧接洽之飞机,英方仅有二十余架,法方四十四架(计三种),并付现款,其价格较予在苏方接洽者高一倍。”以后一段时间内从西方购买的武器也很少,据蒋介石1939年9月说,英美等国供给的军火仅占20%。
至于价格方面,苏方称给我者低于国际市场价格20%,顾维钧也回忆到,孙科二次访苏后去法国和其曾谈到,他从莫斯科得到了一笔新的1.6亿卢布贷款(即第三期贷款),孙科说:“在国际价格上,这实际是4亿卢布,因为苏联给中国订货所定的价格特别便宜。例如,每架飞机价格折算美元仅3万元,装备每一个中国师仅合中国货币150万元。”。(顾的回忆应当是可信的,因顾属亲英美派,晚年仍认为苏联援华贷款是苏联企图占领中国的阴谋)。
至于苏联援华武器的参战时间,空军方面战机虽于10月27日到达,但由于中苏双方协调问题,直至12月1日,苏联志愿航空队才正式参加了南京保卫战。1938年2月,2艘海送苏联援华军火物资的2艘轮船到达香港,接着又有2船军火到达香港,第一、二批海运的货物价值2亿元法币以上。根据苏方说法,这批军火参加了台儿庄战役,并发挥了重要作用,可惜我手里没有关于这方面的资料,只查到空军方面,苏制战机在台儿庄战役后期予溃敌以重大打击。
1941年6月,苏德战争爆发,援助规模逐步缩小,8月,我国仍获得千余吨物资,多为石油产品,至1941年10月,由于苏联已无力支持我国,苏联援华贷款宣告结束。在此期间苏联援华物资数目说法不一,我以苏联著名经济史专家斯拉德科夫斯基的数字为准,苏联共援华飞机904架(其中中型和重型轰炸318架,歼击机542架,教练机44架),坦克82辆,牵引车602辆,汽车1516辆,大炮1140门,轻重机枪9720挺,步枪5万支,子弹1.8亿发,炸弹31600颗,炮弹约200万,以及其它军火物资。这个数字除牵引车602辆(中方统计为24辆)外,基本上得到中方多数学者的肯定。
这篇文章前面还有几段,主要回顾了苏联和国民政府的外交关系变化和抗战开始后的我国外购军火的困境,因为是图片,就不引用了。具体大家可以看这里
http://www.superarmy.com/zzms/others/other_20020915_01.htm
两份《中苏条约》之比较
作者:老哥~(laoge) 日期:2004-01-03 10:06
主题:中正和毛泽东与苏联签定的两份《中苏条约》之比较[转自苹果论坛]
提 要:
本贴发出两份不同的《中苏条约》原文,比较请读者自己完成,
请注意其中关于蒙古、中长铁路、对日和约问题的细微末节。
注:本系列资料来自沈志华教授所编《朝鲜战争:俄罗斯国家解密档案》、
所着《毛泽东、史达林与朝鲜战争》(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11月出版)。
中华民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友好同盟条约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愿以同盟及战后善邻合作、加强苏联与中国素有之友好关系,又决于此次世界大战抵抗联合国敌人侵略之斗争中,彼此互助,及在共同对日作战中,彼此合作,以迄日本无条件投降为止,又为两国及一切爱好和平国家人民之利益,对于维持和平与安全之目的表示其坚定不移之合作志愿,并根据一九四二年一月一日联合国共同宣言,一九四三年十月三十日在莫斯科签字之四国宣言及联合国国际组织宪章所宣布之原则,决定签订本条约,各派全权代表如左∶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特派外交部部长王世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特派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外交人民委员部部长莫洛托夫;两全权代表业经互相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约定条款如左∶
第一条 缔约国担任协同其他联合国对日本作战,直至获得最后胜利为止,缔约国担任在此次战争中彼此互给一切必要之军事及其他援助与支持。
第二条 缔约国担任不与日本单独谈判,非经彼此同意不与现在日本政府或在日本成立而未明白放弃一切侵略企图之任何其他政府或政权,缔结停战协定和约。
第三条 缔约国担任在对日本作战终止以后共同采取其力所能及之一切措施,使日本无再事侵略及破坏和平之可能。
缔约国一方如被日本攻击不得已而与之发生战争时,缔约国他方应立即尽其能力给予该作战之缔约国一切军事及其他之援助与支持。
本条一直有效,以迄联合国组织经缔约国双方之请求,对日本之再事侵略担负防止责任时为止。
第四条 缔约国之一方,担任不缔结反对对方之任何同盟,并不三加反对对方之任何集团。
第五条 缔约国顾及彼此之安全及经济发展之利益,同意在和平再建以后,依照彼此尊重主权及领土完整与不干涉对方内政之原则下,共同密切友好合作。
第六条 缔约国为便利及加速两国之复兴及对世界繁荣有所贡献起见,同意在战后彼此给予一切可能之经济援助。
第七条 缔约国为联合国组织会员之权利及义务,不得因本条约内所有各事项之解释而受影响。
第八条 本条约应于最短可能时间批准,批准书应尽速在重庆互换。
本条约于批准后立即生效,有效期间为三十年。倘缔约国任何一方不于期满前一年通知愿予废止,则本条约无限期继续生效;缔约国任何一方得于一年前通知对方终止本条约之效力。
为此两国全权代表将本条约署名盖章,以昭信守。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即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订于莫斯科,中文俄文各缮两份,中文俄文有同等效力。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全权代表 王世杰 (签字)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全权代表 联邦最高苏维埃主席团莫洛托夫 (签字)
中华民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友好同盟条约之换文
1 换文 (一)
(甲) 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莫洛托夫部长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长照会
部长阁下∶
查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业于本日签订,本部长兹特申明两缔约国间之谅解如左∶
一、依据上述条约之精神,并为实现其宗旨与目的起见,苏联政府同意予中国以道义上与军需品及其他物资之援助,此项援助当完全供给中国中央政府即国民政府。
二、 关于大连与旅顺口海港及共同经营中国长春铁路,在会商过程中,苏联政府以东三省为中国之一部分,对中国在东三省之充分主权重申尊重,并对其领土与行政之完整重申承认。
三、关于新疆最近事变,苏联政府重申如同盟友好条约第五条所云无干涉中国内政之意。
关于上列各项所述之谅解,倘荷贵部长函复证实,本照会与贵部长复照,即成为上述友好同盟条约之一部分。
本部长顺向贵部长表示崇高之敬意。
此照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长世杰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西历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
莫洛托夫 (签字)
(乙)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长复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莫洛托夫部长照会
部长阁下∶
接准贵部长本日照会内开∶
『查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业于本日签订,本部长兹特申明两缔约国间之谅解如左∶
一 、依据上述条约之精神,并为实现其宗旨与目的起见,苏联政府同意予中国以道义上与军需品及其他物资之援助,此项援助当完全供给中国中央政府即国民政府。
二、关于大连与旅顺口海港及共同经营中国长春铁路,在会商过程中,苏联政府以东三省为中国之一部分,对中国在东三省之充分主权重申尊重,并对其领土与行政之完整重申承认。
三、关于新疆最近事变,苏联政府重申如同盟友好条约第五条所云无干涉中国内政之意。
关于上列各项所述之谅解,倘荷贵部长函复证实,本照会与贵部长复照即成为上述友好同盟条约之一部分。』等由;本部长兹特声明上项谅解正确无误。本部长顺向贵部长表示崇高之敬意。
此照
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莫洛托夫部长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
西历一九四五年王世杰 (签字)
换文 (二)
(甲)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长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莫洛托夫部长照会
部长阁下∶
兹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即以其现在之边界为边界。
上述之声明,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签订之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批准后,发生拘束力。
本部长顺向贵部长表示崇高之敬意。
此照
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莫洛托夫部长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西历一九四五年王世杰 (签字)
(乙) 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莫洛托夫部长复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长照会
部长阁下∶
接准阁下照会内述∶
『兹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即以其现在之边界为边界。
上述之声明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签订之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批准后,发生拘束力。』
苏联政府对中华民国政府上项照会,业经奉悉,表示满意,兹并声明苏联政府将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 (外蒙) 之政治独立与领土完整。
本部长顺向贵部长表示崇高之敬意。
此照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长世杰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
西历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 莫洛托夫 (签字)
名称∶ (中华民国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友好同盟条约) 关于旅顺口之协定
1、 兹为符合并补充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起见,缔约国双方议定各条如左∶
第一条 为加强中苏两国之安全以防制日本再事侵略起见,中华民国政府同意两缔约国共同使用旅顺口为海军根据地。
第二条 前条所开海军根据地区之正确界限,应依所附之说明及地图之规定 (见附件) 。
第三条 缔约国同意旅顺口作为纯粹海军根据地,仅由中苏两国中苏两国军舰及商船使用。
关于上开海军根据地共同使用之事项,设立中苏军事委员会处理之。该委员会由华籍代表二人,苏籍代表三人组织之,委员长由苏方派任,副委员长由华方派任。
第四条 上开海军根据地之防护,中国政府委托苏联政府办理之。苏联政府得建置为防护上开海军根据地必要之设备,其费用由苏联政府自行负担。
第五条 该区域内之民事行政属于中国。中国政府,对于主要民政人员之委派,将顾及苏联在该区域内之利益。
旅顺市主要民事行政人员之任免,由中国政府征得苏联军事指挥当局之同意为之。
在该区域内之苏联军事指挥当局为保障安全与防卫起见向中国行政当局所作之建议,该行政当局予以实行;如有争议,则此类事件应提请中苏军事委员会审议决定之。
第六条 苏联政府在第二条所述之地区内,有权驻扎陆海空军,并决定其驻扎地点。
第七条 苏联政府并担任设置及维持为该区域航行安全所必需之灯塔信号及其他设备。
第八条 本协定期满后,所有苏联在该区域内建置之一切设备及公产应无偿归为中国政府所有。
第九条 本协定期限定为三十年,自批准之日生效。
两全权代表将本协定签字盖章,以昭信守。本协定中文,俄文各缮二份,中文俄文有等同效力。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即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订于莫斯科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全权代表 王世杰 (签字)
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全权代表 莫洛托夫 (签字)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及协定的公告
(一九五○年二月十四日于莫斯科)
最近时期内,在莫斯科,一方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毛泽东主席与政务院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部长,另一方面由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史达林大元帅与苏联外交部维辛斯基部长举行了谈判,在谈判期间,曾经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联双方有关的重要的政治与经济问题。
谈判是在恳切与友好的互相谅解的气氛之中进行的,并确定了双方愿意多方巩固和发展他们之间的友好与合作关系,同样确定了他们为保证普遍和平与各国人民的安全而合作的愿望。
谈判业经于二月十四日在克里姆林宫签订下列档而告结束:
(一)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二)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根据此协定,在对日和约缔结后,中国长春铁路将移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完全所有,而苏联军队则将自旅顺口撤退;
(三)关于苏联政府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长期经济贷款作为偿付自苏联购买工业与铁路的机器设备的协定。
上述条约与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由周恩来总理兼外长签字,苏联方面由维辛斯基外长签字。
由于签订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及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周恩来总理兼外长与维辛斯基外长互换照会,声明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中苏间所缔结之相当的条约与协定,均失去其效力,同样,双方政府确认蒙古人民共和国之独立地位,已因其一九四五年的公民投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业已与其建立外交关系而获得了充分保证,同时,维辛斯基外长与周恩来总理兼外长对苏联政府将苏联经济机关在东北自日本所有者手中所获得之财产无偿地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决定,以及苏联政府将过去北京兵营的全部房产无偿地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决定,亦互换了照会。
上述条约与协定的全文公布如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具有决心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之间的友好与合作,共同防止日本帝国主义之再起及日本或其他用任何形式在侵略行为上与日本相勾结的国家之重新侵略;亟愿依据联合国组织的目标和原则,巩固远东和世界的持久和平与普遍安全;并深信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之间的亲善邦交与友谊的巩固是与中苏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相符合的;为此目的,决定缔结本条约,并各派全权代表如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特派中国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部长周恩来;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特派苏联外交部部长安得列•扬努阿勒耶维赤•维辛斯基。
两全权代表互相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同意下述各条:
第一条 缔约国双方保证共同尽力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期制止日本或其他直接间接在侵略行为上与日本相勾结的任何国家之重新侵略与破坏和平。一旦缔约国任何一方受到日本或与日本同盟的国家之侵袭因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国另一方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
双方并宣布以忠诚的合作精神,参加所有以确保世界和平与安全为目的之国际活动,并为此目的之迅速实现充分贡献其力量。
第二条 缔约国双方保证经过彼此同意与第二次世界战争时期其他同盟国于尽可能的短期内共同取得对日和约的缔结。
第三条 缔约国双方均不缔结反对对方的任何同盟,并不参加反对对方的任何集团及任何行动措施。
第四条 缔约国双方根据巩固和平与普遍安全的利益,对有关中苏两国共同利益的一切重大国际问题,均将进行彼此协商。
第五条 缔约国双方保证以友好合作的精神,并遵照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及不干涉对方内政的原则,发展和巩固中苏两国之间的经济与文化关系,彼此给予一切可能的经济援助,并进行必要的经济合作。
第六条 本条约经双方批准后立即生效,批准书在北京互换。
本条约有效期间为三十年,如在期满前一年未有缔约国任何一方表示愿予废除时则将延长五年,并依此法顺延之。
一九五○年二月十四日订于莫斯科,共两份,每份均以中文与俄文书就。两种文字的条文均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 周恩来(签字)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全权代表 安•扬•维辛斯基(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确认自一九四五年以来远东形势起了根本的变化,即:帝国主义的日本遭受了失败,反动的国民党政府已被推翻,中国成为人民民主的共和国,成立了新的人民政府;这新的人民政府统一了全中国,推行了与苏联友好合作的政策,并证明了自己能够坚持中国国家的独立自主与领土完整,民族的荣誉及人民的尊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认为这种新的情况提供了从新处理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诸问题的可能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根据这些新的情况,决定缔结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本协定:
第一条 缔约国双方同意苏联政府将共同管理中国长春铁路的一切权利以及属于该路的全部财产无偿地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此项移交一俟对日和约缔结后立即实现,但不迟于一九五二年末。
在移交前,中苏共同管理中国长春铁路的现状不变。惟中苏双方代表所担任的职务(如铁路局长、理事会主席等职),自本协定生效后改为按期轮换制。
关于实行移交的具体办法,将由缔约国双方政府协定定之。
第二条 缔约国双方同意一俟对日和约缔结后,但不迟于一九五二年末,苏联军队即自共同使用的旅顺口海军根据地撤退,并将该地区的设备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偿付苏联自一九四五年起对上述设备之恢复与建设的费用。
在苏军撤退及移交上述设备前的时期,中苏两国政府派出同等数目的军事代表组织中苏联合的军事委员会,双方按期轮流担任主席,管理旅顺口地区的军事事宜;其具体办法由中苏联合的军事委员会于该地区的民事行政,应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管辖。在苏军撤退前,旅顺口地区的苏军驻扎范围,照现存的界线不变。
一旦缔约国任何一方受到日本或其他与日本相勾结的任何国家之侵略因而被卷入军事行动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议及苏联政府同意,中苏两国可共同使用旅顺口海军根据地,以利共同对侵略者作战。
第三条 缔约国双方同意在对日和约缔结后,必须处理大连港问题。
至于大连的行政,则完全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管辖。
现时大连所有财产凡为苏联方面临时代管或苏联方面租用者,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接收。为进行上述财产接收事宜,中苏两国政府各派代表三人组织联合委员会,于本协定生效后三个月内议定财产移交之具体办法,此项办法俟联合委员会建议经双方政府批准后于一九五○年内完成之。
第四条 本协定自批准之日生效,批准书在北京互换。
一九五○年二月十四日订于莫斯科,共两份,每份以中文与俄文书就,两种文字的条文均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周恩来(签字)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全权代表安•扬•维辛斯基(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关于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同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请求,给予中国以贷款作为偿付苏联所同意交付给中国的机器设备及其他器材之用;据此,双方政府议定本协定,其条文如左:
第一条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贷款,以美元计算,总数共为三万万美元;其计演算法,系以三十五美元作为一盎斯纯金。
苏联政府鉴于中国因其境内长期军事行动而遭受的非常破坏,同意以年利百分之一的优惠条件给予贷款。
第二条 第一条中所指的贷款,自一九五○年一月一日起,在五年期间,每年以同等数目即贷款总数的五分之一交付之,用以偿付为恢复和发展中国人民经济而由苏联交付的机器设备与器材,包括电力站、金属与机器制造工厂等设备,采煤、采矿等矿坑设备,铁道及其他运输设备,钢轨及其他器材等。机器设备与器材的品类、数量、价格及交付期限,由双方以特别协定规定之,其价格将根据世界商场的价格来决定。
在一年期限中所未使用而剩余的款额,可移用于下一年期限内。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将以原料、茶、现金、美元等付还第一条所指的贷款及其利息。原料与茶的价格、数量及交付期限将以特别协定规定之,其价格将根据世界商场的价格来决定。贷款的付还以十年为期,每年付还同等数目即所收贷款总数的十分之一,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实施之。第一期的付还于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实施之,而最后一次的付还,于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实施之。贷款的利息系以使用贷款的实数并自其使用之日起实行计算,每半年交付一次。
第四条 为了对本协定所规定之贷款进行结算起见,苏联国家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各建立特别帐目,并共同规定对本协定的结算与计算的手续。
第五条 本协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应经批准并在北京互换批准书。
一九五○年二月十四日订于莫斯科,共两份,每份均以中文与俄文书就,两种文字的条文均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周恩来(签字)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全权代表安•扬•维辛斯基(签字)
又和苏联勾结叛乱呢,连军官学校还是苏联人帮忙建的。
国民党幼年时期,为了推翻清政府和北洋军阀,党魁接二连三的向日本人求援,连条约都拟好了;共产党幼年时期,不过是空喊了两嗓子。究竟谁更象帮凶啊?这是几重标准了?
还说被人家讹诈,收人家军火办军校北伐的时候怎么就不提了呢?
孙中山向日本人求援也好,共产党武装保卫苏联也好,本来都是政治人物和组织幼年不成熟的表现,没什么可指责的。既然有人非拿着别人不成熟时候的事来说人家因为以前如何如何,所以以后如何如何。那就比比,看看是不是有谁小时候没尿过炕。
真刀真枪的去保卫的
你还是先好比一下“中华革命党东北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