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公告】关于蜀生 对 陈郢客 回复帖所引发争议的说明 -- 铁手
也有自己的观点。
唯一的问题是一个论坛管理员本来就不该有自己的观点。介入任何争论必然得罪一方。
铁手该注册个小号。
精彩得无以复加,比当年的范跑跑,还要精彩!
继续精彩,继续精彩!
嘿嘿嘿嘿……
噢,老夫对号入一哈座:老夫就是五十左右的主儿——也就是令尊令堂正当年或想当年的那个年轮!
看来除了蜀生没有区分来举报和短封的区别之外,其他的话基本属实
不过我也没从你的文章中看出你是指道德层面的谴责
不仅礼教吃人,道德一样杀人
无限趋近于100%
你说,我说的为什么不对吧?
不说你的道德论了,只说事实——蜀生是有意还是无意发黄图的,你给个决定性的证据吧
切忌诛心。
比如性骚扰,对女性不尊重,这个道德底线,好象是普世公认不能容忍滴吧?!怎么,先生认为这个,很杀人?是杀人的,旧礼教?旧道德?
嘿嘿嘿嘿,现在轮到老夫问一句了:先生这是个什么逻辑?
找不到话说,就甭说!要这么着玩儿,先生能为自已个儿,找补回个啥?
及时删除黄帖的一件事情,何必弄得这么复杂。
铸剑兄你的那个足球帖什么时候有后续,按还等着继续分析分析呢。
尔后是上载黄图,这个概率又被粉碎一半!
尔后是黄图继续保持30个小时,于是又挥发一半!
尔后是前言不搭后语的自辩,再挥发一半!
先生你说说,还剩多少?
更何况,这个百分之九十九……,是先生自设滴——跟流沙河老翁那个“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壮丁是自愿去滴……”,异曲又同工嘛!
嘿嘿嘿嘿,老夫介入之前,前前后后瞅了两天儿,俺可没有一句揣测嫌疑人动机之语哟!不就是就事论事么:就算是有盗链之嫌,也是当事人承担全责!河管理方对这类贴,必须杀无赦,有问题么?
最后还得与先生共同学习一哈:“巧合”这个概念,本身就意昧着“低概率”,否则就不能称之为“巧合”!所以先生这个“百分之九十九点……”的“巧合”,相互矛盾,不能成立啊!——这个逻辑,先生应该拎拎清爽哟!
哈哈,过分的追求道德,的确能杀人
给你讲个阅微草堂笔记里的故事。
一寡妇,牵着儿子扶着婆婆过河,突然河水暴涨,该寡妇情急之下,只能带着婆婆退回河岸,至于儿子,被水冲走了。后来,有人苛责寡妇,指其绝夫家之嗣,未救其子。婆婆也因为孙子未获救而责怪媳妇,郁结于胸,气闷而死。该寡妇后来自杀(好像是这么死的)。
道德杀人,岂不如是?假使寡妇为救儿子而断绝婆婆的生机,人们又会如何说?
人言如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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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蜀生的问题。他究竟是不是“故意”,人们有自己的判断。而铁手的判断是:无意。
即使退一步说,蜀生的行为究竟是有意还是无意,到现在为止,还是有争议的。
疑罪从无。
您对蜀生是什么态度?对持各类观点的河友是什么态度?对铁手是什么态度?
对不同人的不同态度,如何决定自己对这些人的看法和评价?
最起码,仅凭性骚扰语句一条,就触犯了“普世道德”的底线,当事人就应该理所当然地支付相应的代价,你的明白?这个,可不是疑罪,而是嫌疑人自己,也没法否认的“确罪”哟!
先生这副眼镜,色度有点深哟!
本来只是稍嫌轻浮的一句话,因为意外的盗链问题,也成了定罪的“铁证”,时也命也。
哈哈,算了,不说了。
如果有人对俺家人或亲人这么着这么着“稍嫌轻浮”,嘿嘿嘿嘿,俺三宾地给,你的明白?还有,这是不是意外盗链,月下先生你,怎么就能那么肯定?说来听听?
咦,看来月下先生很乐意为这类“稍嫌轻浮”以自已亲友支付代价?要不,你实践一哈,再把结果告诉俺们?这样不是更有利于佐证月下先生的,高论么?
嘿嘿嘿嘿,月下先生,请!老夫拭目以待,静候洗耳恭听之日!
希望大家还是多体谅吧。维护论坛是第一要务。
在蜀生门事件中,我也算是强烈批评态度的,昨天实在是越看越想越生气,连发三个帖子,其中多有口出恶语之处。今天回来一看,虽然坚持观点,语气确实应该温和些。因为大部分为蜀生辩护的河友,多半没有否认蜀生错误,只是对其程度认识不同而已。不能站在女性角度看待这个问题,是许多中国男性的通病了。如果真了解女性,当知道问候语骚扰的区别的。这个问题需要时间与个人阅历解决。大家阐明观点,各自保留就是了。真把河水搅个天翻地覆慨而慷也不是好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