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们要不要扔石头?---回南方有嘉木 -- 风的笑容
今日读到嘉木回我的一帖 (链接出处),原本渐渐平静的思绪又被扯动。看到嘉木的发问,我不得不把自己的态度和想法梳理一遍,好回答这个直指人心的问题。嘉木不让回帖,我只好另起一帖。嘉木的本意是让事情早日平息,但她的这个回帖,我却是不得不回。整个事件,到目前为止,在我看来,是树欲静而风不止。我之所以回应嘉木,是我不同意她文中的类比。是的,又是类比。我愤怒于人间树的类比,我不同意嘉木的类比。因为类比不是直言,而是把对方置于一个不堪的位置却又不明讲,读者在不经意之间,往往受到误导。对于此种有意无意的评价,我理当回应。
我11月初从中国回到美国,在这之前的一个多月,我只能通过某些方式浏览西西河的一部分,所以我不知道蜀生一事。后来,我首先知道穿越的离开,因为我到美国之后,最想和他交流。随后我才跟进了解蜀生一事,那时原帖不可见,我只能从多位ID的文字中了解经过。我的看法是:蜀生的帖子里面的确有黄图。他的处理方式让我惊讶。他的文字至少有极大的不妥和故意的轻佻。我的结论是:蜀生做了错事,这个ID已经自裁,虽然有的ID说话比较恶心,事情本身差不多可以了结。到此为止,我没有说过什么话,我更没有拿起一块石头。
我痛心的是,有些ID已经走了。
我开始说话,也是我开始扔石头的时候,是我回应人间树的一个帖子(链接出处)。我点击这个帖子,是因为它收了这么多花,其中有一些我尊敬的大牛。本来是好文共赏析的心情开始阅读,读完却是浑身不舒服却不知道怎么回事。再读了几次,才明白过来,于是写出了我的回帖(链接出处)。鉴于那么多大牛送花给这篇我认为是阴暗与恶毒的文章,我称此文是“西西河一大奇观”。http://www.ccthere.com/article/3163121
再后来我又读了几篇人间树的文章,又扔了几块块石头,其中的一块引来了嘉木的回帖。
我扔石头的原因以及我扔的石头本身,我不愿多讲,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看。我想讲的是嘉木的回帖。
嘉木的石头可不是一般的石头,是杀人的石头,我想是出于约翰福音第8章,从第1节到11节讲的就是这个故事。耶稣的话是震撼的:“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这里的她,是一个在行淫时被抓住的妇人。
如果嘉木的类比成立,那么人间树就是那位妇人,我就是拿着石头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嘉木是谁呢?请大家想一想。
我的看法是,嘉木的这个类比用得非常不恰当,这就是我写这篇帖子的原因。
在上帝看来,我们都是罪人,并且我们没有能力洗刷自己的罪。所以上帝派耶稣来到人世,用他的死来洗脱人类的罪。整个世界的人,有且只有耶稣是没有罪的。
所以,有的事情,只有耶稣能做,比如洗脱我们的罪。有的话语,只有耶稣能讲,比如他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所以,嘉木根本没有资格用这个类比来要求别人这么做,因为她不是耶稣。
俗世有俗世的道德和律法,神有神的律法,神的律法只能由神来执行,那些声称可以执行神的律法的人难道不是“妄称主名”吗?请问嘉木,你有什么权柄用你俗世的声音来要求我不行俗世的道德与律法,而放下我手中的石头?
嘉木,你已经在用神的律法给我定罪了。但是请你读一读这个故事的下面几节:“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罢.从此不要再犯罪了。”请看,只有耶稣才能用神的律法定一个人的罪。
嘉木,你反复说我扔出了杀人的石头,请问,我的石头到底杀了谁?蜀生是自裁的,我也没有对他讲过什么。那些离去的ID,比如穿越,请问是谁杀的?整个事件是树欲静而风不止,谁是树,谁是风,难道你看不出?你不去问那些杀掉穿越的ID,不去给他们讲扔石头的故事就罢了,为什么要在我这里给我扣上一顶杀人的帽子?
如果俗世的道德与律法都不能用的话,我们只能等到最终审判才能伸张正义,法律,监狱,鲁迅,铁手的河规都是joke。嘉木,到时候你的善良又将存在于何处呢?
嘉木你似乎对群体的暴力尤其警惕。那么请你看看,谁在首先使用暴力?一幅幅不堪入目的黄图就不是暴力而只是过失?一处处荒谬的类比和污蔑就不是暴力而只是文采?请你看看我哪一次是主动挑起争斗?说实话,罪行的余波未平,污蔑已经迫不及待,我只能悲愤的抗争不止一个ID的奇谈怪论,哪里有神马力气去使用“暴力”!
嘉木你还担心我的所谓“暴力”会施加于现实之中。那你怎么不担心蜀生的猥亵也会施加于现实之中呢?你怎么不担心人间树的为为猥亵所作的无耻辩护也会施加于现实之中呢?你既然担心我存在网上网下两幅面孔双重人格,你怎么就这么肯定的就凭着蜀生在网上的文章就断定他现实中不是那么“猥琐”呢?
双重标准如此,这就是你要的客观公众吗?
嘉木,你痛恨对女性的猥亵,但是作为女性,在猥亵发生之后,你的选择是沉默。是的,在伤害已经发生过后,你的选择是沉默。
嘉木,你担心我的所谓“暴力”,作为一个称我为“兄”的女性,你的选择是发帖出声。是的,对于你猜测的,我尚未实施的所谓“暴力”,你选择的是发帖出声。
在沉默和出声之间,我很好奇,你用什么作出的决定?
嘉木,你是律师,你应该知道什么是“有罪推定”。“有罪推定”就是被告要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不论对于蜀生还是人间树,众多河友已经在事实和逻辑上在表明他们的错误。请问,你见过控方举证的“有罪推定”吗?你用黑体标出的这一句话,潜台词是不是说我们在做“有罪推定”?
此种笔法,我还以为只有人间树会用。
你的帖子,回在我的帖子后面。我必须要澄清一点,我嘲讽过人间树是“才子”,因为他事实和逻辑皆错。我没嘲讽过他是“圣女”。我用圣女一词,是为了指明我的目标帖子。
一项真事夹杂一条不实之词,这难道也是你的文风?
你说你对于此事只回这一帖,回这一帖是为了人间树。嘉木你在西西河的名声是很重的,你为人间树站街,我没什么好说的,但是你不再回应,事实上是断了我们把事情说明白的可能。你的决定固然可以为你少去很多麻烦,但是这算不算缺席审判的一种?
好了,讲这么多,已经伤了你我之间的和气,如果你觉得还有一点的话。我说过很多次,树欲静而风不止。我还是按照我一贯的方式做:没事我不找事,有事我不怕事。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我接受你的所有指责。
现在人都注重起名字,说是能决定人的定位。没想到ID也有这个效果。
蜀生已经自裁,陈MM其实嘛事儿没有(这才是混论坛的心态)。我真不知道旁观之人太激动个啥。
大家洗洗睡了吧。
你要玩文字游戏的话一边玩去吧。
虽然很多人上岸,但是我们的事情没有白做。
做事情的人,总是要被怀疑的,甚至在事后彻底推翻的。
不过这都无所谓了。
翻案的,不翻案的,也许来来回回都是争论一个伪命题,我们的近代史不也就是这么回事么?
直白,不玩虚的。
道理对不对且不论,不搞文字游戏,有话直说,这就是英雄好汉。
河里好几次有关“才子”的事件了。
所谓的“才子”,有才情啊。
而且陈MM也表态了。但看了嘉木的解释,我还是支持你的回应的。
嘉木,虽然自思炎下河以来,我们一直是好姐妹,但这次我必须说出我的心里话:
希望今后引以为戒。
一个真正朋友的责任就是事先要提醒同志避免犯错误,及时阻止他,不让他失足。
我只是揣测蜀生是wsn,但是人间树揣测蜀生是弱智.
他实在比我恶意多了
有些所谓的“才子”,把才情用在为WSN辩护上,BS之!
对嘉木发帖的意图也没搞清楚。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推断和判断,都不是出于恶意,也有自己的道理。彼此尊重,留一个求同存异的空间吧。
这类问题,有不同看法,个人以为还是短信沟通比较好。放到版面上单开一贴,要是被指责的忍不住,恐怕又是一场纷争。
该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再说一句。
这次事件,迄今还没有见到有人明确指出的是:这里还涉及到一个权利问题。
这个权力,或者叫权利。。。俺不是太确定应该用哪个词,指的是受到“骚扰”的一方,这里也包括非直接的部分公众,保卫、维护自己不受“骚扰”、不受蔑视的权力,维护自己尊严的权力,可以、应该进行到什么程度。这个问题,据俺观察,在华人社会,在中国社会,还仅仅处于一个初级、萌芽状态;各个不同色彩的人群,如何互相尊重各自的权力,以及尊重行驶权力的权力,都还模糊不清。所以会有人间树网友式的混淆事物本质、并把双方推向俩极的煽情,也有保胜卧虎式的不耐烦情绪,觉得这个“维权”搅乱了西西河的宁静是不应该的,还有人认为除了当事人其他人无权界定是否“骚扰”。。。俺个人看法,这几种思维都是欠缺尊重人权,进而缺乏尊重他人的表现,也是欠缺公德概念的。
大批河友上岸,不是为了屁股义气,而是为了共有的尊严、价值观受损;俺觉着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表现。
可以作为对比的是,事件中的某一方,出来站台的每每有一些个人关联的因素在里面;这个,说句不客气的话,是否把公德放在了一个不那么重要的层次了呢?。。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需要把“煽情”作为一个“技术手段”了。
有河友倡议论迹不论心,这个俺要说,俺在这次事件中不是太符合这一标准的。。。但是,公德问题,首先就是一个“心”的问题,这是回避不过去的,“心”之不正,何以论德?。。。就算俺论迹又论心了吧。
印象中中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保护“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的。而在这个事件之中,除了xx有猥琐这一实质行为之外,其他任何言行都是可以归入“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范畴的,也即是受到宪法保护的。无论他是多么的令我们不快,但是我们都必须誓死捍卫其“自由”,因为捍卫其“自由”的同时也即同时捍卫了我们自身的自由。
至于
对于“避免错误”,我的理解是阻止真正的,为社会普遍不接受甚至是法律明确不许可的东西。而不是作为压制“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的借口(用词可能过激,请原谅。)
求同存异,也许这才是我们在西西河中最应该秉承的东西吧。
承担太多,别人看着太累,朋友也未必喜欢:横尽虚空,可恃唯我--这是你朋友喜欢的境界。
而我,我的判断会失误,会修正,但不可能没有自己的判断:白日炎炎,乾坤朗朗,大家都喜欢的,未必我就会喜欢;明月皓皓,清风习习,大家都喜欢的,未必我就会喜欢。白马啸西风的故事早忘记了,唯有结尾却是让人难忘:汉人中有的是英俊的少年,潇洒的少年……但:“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不喜欢。”--虽然这不喜欢不一定会说。再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