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当流氓学会了武术 -- 吴刚看你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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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六年似乎不算轻判了

原来在东莞和一个按摩小姐聊过(是重庆家富富桥里面的,正规按摩,呵呵),此女当时23岁,四川P民,绝对无权无势。她老公就是酒后驾车撞死了人,被法院判入狱6年,赔偿30万。夫妻俩把房子卖了,还借了很多钱才凑足30万。为了还钱,她就出来做按摩小姐了。

从此后我对酒后驾车撞死人的刑罚就有了个大概的概念,只要赔得出钱,应该不会判入狱很长时间。不知道在欧美国家会判到什么程度?

家园 就是做打拐这样的事情,也有些免煮柿油派在说三道四

记得水木Militaryjoke版帖过艾未未的微博,胡说什么微博打拐是城管行径

现在我找不到原文了,不然一定让大家看看这些人的嘴脸

家园 现在他们的意思是,如果有公务员背景或者说了什么话,要重判
家园 直接一句话吧:你觉得“我爸是李刚”这句话得判多少才满意?

那几个我很欣赏的的网民去为钱云会讨公道时
没有对钱云会的上访做任何查访

他们几个到底是为了调查钱云会死亡事件呢???还是去为钱云会的上访事件调查去了???

家园 这个概念差了一步

不完全是“赔的出钱可以减刑”,而是得到受害者家庭原谅的话可以减刑。

但是,如何获得原谅呢?钱就是一个关键要素,主动拿出来,越多越好,还得有个好态度。这样受害者家庭可能会给你开张证明或在法官面前求个情,那就可以少判你一点。

家园 看的我脑袋要爆炸,最后说下,我也不再回了

你知不知道什么是司法解释?

危害公共安全罪要靠司法解释来定义什么算什么不算,你说成立就成立,那就乱套了。

像这种交通肇事行为要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必须得有相关证据(比如有人证明,他是故意乱撞的)或者为了逃跑再次撞人,或者是醉酒无照超速等等,这些要靠司法解释定义。都不符合,那就只能认定交通肇事罪了。

我也不想再说了,最后问你两点:

1.你认为校园醉驾该重判?“校园”是个什么东西,什么样的场所叫校园?

2.“是失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方法”倒是没错,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呢?

如果采用的犯罪方法与失火、爆炸等方法的严重危险性显然不相称,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不符合本罪的客观特征。如果未造成危害结果或者危害结果不严重,均不构成本罪。

就看半句?

家园 又来了,司法解释谁不明白?何必绕来绕去?下有例子

这倆条罪名没有具体明确规定,审判使用时作出解释。看看下面链接的例子,你口口声声说那两罪名不适合,那怎么又可以这么判?滑稽!

http://news.163.com/10/1201/08/6MQ84JBU00014AEE.html

至于提出校园,既是指学生聚集,道路狭窄,有限速或禁止机动车驶入的,你不会不知道大多数校园是限速的吧?在此环境下,李案的行为不是危害公共安全?70码案,胡某飙车行为已经不是初次了,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第二点,都说过了,你认为危害结果不严重?人命不值钱啊!失火、爆炸等造成后果有时不也就是死伤几人?所以说了,在法律没有具体说明规定的地方,背景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

家园 发生了某事

1,发生了某事

2,我可是好人

结论:这世界真TMD糟糕

家园 学习了

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公共知识分子、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就是我希望出现什么结果,就必须是什么结果!否则一定是制度、腐败等等。然后我就升高了。小心最后会升高到浮云的

家园 你对法律的无知可笑到极点。

第一,成都酒驾是发生3起(撞死了3个骑电动车的人),如果第一个车祸发生后他下车,那就是交通肇事,如果他不下车继续跑,但没有发生后来的车祸,那他就是肇事逃逸,如果他跑了又撞死一个或以上人员,那就是危害公共安全,对于交通事故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区别要是你还是不明白,只能说你的脑子......

第二,只是披捕不是判,刑事案没有那么快的,搞清楚批捕、起诉、判决、上诉的意思好不好。

第三,中国这么大,同样情节的案子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法官是有可能有不同的判罚的,只要符合法律即可(比如交通肇事逃逸,最高7年,最低3年,在这个范围内一律合法,不能他谁谁谁判了5年,所有人就一律5年)强行要求一致是违法的。

第四,法律要讲究公平,70码案件由于胡x之前有过飙车(但没出过事故),所以他一出车祸就要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那怎么定义飙车?是不是只要有超速就算(你能提出别的标准吗?),那所有有过超速行为的司机一旦出全责车祸都要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如果不是,那法律对胡x要格外严格,为什么?

第五,超速行驶导致事故就要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这就是你的观点?你不觉得可笑?

结论,你搞不清法律流程,也搞不清法律原则,还搞不清法律规定,甚至你还搞不清楚法律的简单概念,你连基本的法律知识都没有,但是你却极端热衷于讨论法律问题......

家园 呵,又从哪里冒出个你啊,又是一副专家的样子,不过好像是

御用律师的腔调呢。你自己的第三点不就说了,各地判罚不同,这不就是背景钻空子的机会洛,承认这点很难吗?非得为他们背书,一副大义凌然的摸样?飙车和一般超速行驶很难区分吗,飙车的定义还要我告诉你啊?这么普通的逻辑。明知行为危害公众安全多次飙车,主观故意吧?如果胡那次只是偶尔的超速行驶出的事,民愤至于那么大?你声嘶力竭地力证他们都是普通交通肇事,连这些显见的事实都视而不见,不知道谁可笑?

对了,讨论钱案的那个帖子还等你回复涅,咋不出声了?

家园 一起回复下面泛酸水的

孙志刚案导致的收容制度的撤销,许霆的无期获得改判,梁丽无罪释放,跨省被抓的谢朝平得到释放,靠的就是你们看不起的依据常识判断是非的公共舆论发起的,这些是实实在在的进步,站在它反面的是一坨坨事不关己在网上敲边鼓的法条装B犯。

在满眼恶法的情况下,“常识”和公共舆论是救赎之道。

家园 童话新说, 自从喊狼来了的孩子自封公共防狼积极份子后

他就不可能错了,说他错了的人都是站在狼那边分羊肉的。别人扎个篱笆是因为他喊了狼来了,别人树盏路灯是因为他喊了狼来了。只要他喊狼来了,他就天然正确,准不准是小节, 防狼打狼是大义。

家园 你不会玩幽默,但还可以学习,可以成长,加油

难道防狼打狼不是大义么?

如果喊狼来了的孩子确实喊对了一两次,让穷困的村民少丢了几头羊,那么,哪怕他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哪怕他招人讨厌,村民们也会说,“到底他喊对了几回呀”。这是正常的反应吧

如果真是家里只有两头羊的穷人,其实是不会太反感喊错了“狼来了”的孩子的。只有事不关己在网上敲边鼓的装B犯,才会抓住“狼来了”的成功率,来求得自己在现实生活中得不到的优越感。

家园 于是公共舆论就被你们这种“公公知识分子”代表了??

那几个事件原来都成为你们“公公知识分子”的功劳了。哈哈,你们还真会为自己贴金。

最好玩的是,你们说什么都是你们的功劳,但是只要一不合自己的心意的,就像在帖子里曾经被你们封为战友的调查人士因为找出的理由不合你们的“常识”就被剔除公共舆论了?

不过就是真理和真相只掌握在我手中罢了,还真能说的这么大义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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