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向这样的华人致敬! -- alan123
为苦难的同胞夺回欢笑
陈德林 (澳大利亚)
提交者 : 轻风 于 北京时间 2005-02-20 23:18:37
九0年冬天的一个早上,满天乌云密布,天昏地暗,淫雨绵绵,仿?氛?个世界已经到了末日一般。
我在办公室里,接待处传来电话:有一个受了工伤的华人前来求助。我请他到会客室坐下,只见他垂头丧气,满脸愁容。虽然只有三十来岁光景,可是生活的艰辛已经无情和过早地在他前额上刻下了几道深深的皱纹。
他说,他名叫余亦人。三年前离开大陆,到过几个国家,都不容易找到工作。最后辗转来到悉尼,才在一家洋人开办的皮革厂找到一份工作。他一个人同时操纵两部机器:一部是把皮革切成规定的大小,另一部是以高温高压把金粉印在皮革上打出商标。有一天,他来不及把手收回,左手两根手指被机器压伤烫伤。在医院里治疗了一个多月,先是插上钢针,帮折断的指骨接上,等骨头接稳了再把钢针拔掉。由于皮肉烧焦腐烂,又从大腿取皮移植到手指。他疼痛得无法忍受,曾多次向医生哀求不要再动手术。出院后,由于手中存钱不多,他不得不搬家,找个房租比较便宜的住处安身。因他仍然无法工作,也不敢去向雇主要钱,经济来源枯绝,生活非常困难。
正在走投无路,面临绝境之际,突然在本地华文报纸上看到工作保险局的广告,才知道有个工伤赔偿顾问处,专门协助受伤工人。现在跑来求助,但是,他仍然不知道能得到什么帮助。
我安慰他:“你算是找对地方了。澳大利亚有六个州和两个自治区,各有各的国会,自订法律,各自为政。这里是新南威尔斯州。按照本州的工伤赔偿条例,雇主必须为全体工人买工伤保险。凡是工人因职受伤或死亡都有权要求赔偿。即使在受伤时你的工作合同是非法的,法律也将把你当作一个合法的工人来给与赔偿。由于本州的法律条文中,工人的定义没有指明国籍和身份,连非澳洲公民的工人,也同样受到保护。这表明本州的法律维护劳动人民的正当权利,并显示了高尚的人道主义精神。给受伤工人的赔偿包括必要和合理的医疗费用,和无法工作期间的每周赔偿金。对伤残者又有一项一次性赔偿。 ”
接着我问了他的雇主的商业名称和地址,从电脑中查出其工伤赔偿的保险公司,马上打电话询问,得知保险公司早已收到雇主代他申请赔偿,并已批准,九周的赔偿金也已寄给了雇主。我立刻和雇主通电话,他说他正在苦脑找不到余亦人,我就安排他去领钱。
第二天早上,余亦人打电话告诉我:他取得了三千多元,终于解决了眼前生活上的困难。我嘱咐他继续治疗,好好保重,争取早日康复,以重回劳工队伍,继续为社会作出贡献,并告诉他,如有需要再和我联络。
刚放下听筒,我又接到一个电话。对方是一位社会福利工作者名叫莉莎,从一所公共医院打来。她告诉我:有一个年轻的华人女工,在下班回家路上被一个酒醉的司机开车撞伤,手臂和小腿都骨折,动了三次手术,现在已满九十天,尚未得到任何赔偿,经济非常困难,她想知道如何取得一些援助。莉莎曾和雇主联络,但是雇主支支吾吾,敷衍应付,毫无结果,所以打电话到工作保险局来求助。
根据本州工伤赔偿条例,工人在上班下班直接往返途中发生的受伤也属于工伤。我向她问明一些情况,先打电话给雇主的工伤保险公司,获悉他们得到医院报告之后,进行调查和审查,已经批准了这项工伤赔偿,并已寄出七张支票,也都入了雇主的银行户口。我进一步追查,问出这些支票的号码、钱的数目、赔款有关的期间以及存入雇主银行户口的日期。然后我打电话给雇主。他表明身份是公司的经理,满口澳洲腔,态度非常傲慢,还假装不知其事。我对他说:“本州工作保险局是根据法律成立的一个政府机构,我是工伤赔偿顾问。我们有法律责任,保证各有关方面都按照法律办事,以保障受伤工人得到公平合理和及时的赔偿。我现在特地告诉你,工伤赔偿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 当雇主收到保险公司寄给受伤工人的每周赔偿金时,必须尽快地把钱交给工人。违法者罚款五千元。’ 现在你已经收到了七张支票,并且都已存入了你们公司的银行户口。为什么还不交给工人呢?身为公司经理,你必须负全部责任。我现在给你一个最后的机会:马上开一张支票送到医院。现在是早上十点半,如果到下午两点还没有收到,我就把这件事交给本局的法律小组,由他们追究你。如果你们公司遭到五千元的罚款,恐怕你的经理职位也保不住了。两条道路由你选择,你要怎么办?”
他马上回答:“好,好!我现在就办。”
下午一点半医院打来电话:支票是收到了。但是,雇主在匆忙中弄错了:他把支票写成交给医院,无法进入受伤工人的银行户口。我马上再打电话给那个经理,教他把第一张支票取消,重新开一张支票,注意写明受伤工人的名字,并于第二天早上十点之前送到医院。否则,他仍然须要在法庭上和本局的律师见面,除了五千元的罚款之外,还须支付一切法庭的费用。
第二天上午九点半,莉莎从医院打电话告诉我:“支票如数收到,一切照办无误。工作保险局的工作效率使我深为感动。当那位受伤的姑娘见到那张给她的四千多元的支票时,三个月以来第一次在脸上露出了笑容。但她还无法和您交谈,我谨转达她的谢意。”
两个月之后,余亦人又来见我。这回他的面容更加憔悴,颧骨耸立,双目凹陷,眼球也都混浊了。他说,三周前保险公司派了一个私人调查员来见他,询问事件发生的经过,然后写一份报告给保险公司。昨天他收到保险公司的一封信,据一位朋友读给他听,说是责备他故意弄伤自己,企图欺诈索取赔偿。因此,保险公司决定取消一切赔偿,并且对已经支付的医疗费和每周赔偿金也将追回。
“这真是晴天霹雳,它使我整夜都睡不着。”他用哽咽的声调说,“这真是冤枉啊,真冤枉!我根本都不知道在澳洲工人因职受伤能够得到赔偿,更不知道作为一个非澳洲公民,我也有这种权利。两个月前,如果没有您的帮助和指点,我根本都不知道去向雇主拿钱。我怎么会那么糊涂弄伤自己呢?现在我的左手两根手指不能弯曲,也不能握拳,我已经残废了。我在医院治了一个半月,出院后都不懂得去讨赔偿。这怎能说我是存心欺诈呢?!”他简直是在咆哮了。
我看了保险公司给他的信,目睹这场冤屈,感到全身热心沸腾。然而,我镇定地对他说:“人生总是充满着挑战。一个人在越困难的时候就必须越坚强起来。碰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泠静思考,沉着应付。我这里有一份律师协会供给的名单,全是对工伤赔偿经验丰富的律师。你可以从中挑选一位,打电话预约去见,并安排翻译员为你们传译。据本州工伤赔偿条例规定,这项费用将由雇主负责。等你打嬴这场官司,最后全部费用包括双方的律师费将由败方支付偿还。你是真正在工作中受伤,而且伤得那么严重,任何一个头脑清醒的人都会判断,这不可能是自己故意弄伤。你的雇主并不认为你是作弊,所以他才为你申请赔偿,这是一个很有力的证据。你有有利的条件打嬴这场官司,任何律师都会乐意接受你的聘请,因为他们肯定能够从保险公司方面拿到钱。本来介绍律师并不是我的责任。而且,本局也不允许我们这样做。否则,律师行会提供介绍费给本局官员,争抢生意,出现官商勾结的腐败现象。但是,你蒙受如此冤屈,如果我不帮你,恐怕不会有人能够救你。现在,我仗你明白你的法律权力,并给你这份律师名单,由你自己选择去聘请。我既完成为人民服务的责任,也不违背政府规定的行为准则。”
当天,一位友人帮他联络了其中一个律师,安排余亦人去见面。过后律师为他呈了告状,等了一年多才开庭。这期间余亦人又是债台高筑,忧心????,度日如年。
我提醒他:根据澳洲的法律制度,每有诉讼,你就需要普通律师为你收集一切有利的证据文件。开庭时,你又需要辩护律师为你出庭申辩。首先你在法官面前宣誓要全说实话,然后由你的辩护律师向你问话。他问一句,传译员就翻译一句,你回答后,传译员又用英语说说一遍。就以这种一问一答的方式,把事情的前前后后描述出来,使案情大白。全部问答都用录音带录下来。对方的辩护律师也会向你提问,最后才由法官判决。由于你的辩护律师受理的案件可能有几百宗,你必须把你的事件精简扼要地写出来,请人译成英文交给你的辩护律师,他才能编出的问题向你提问而使案情大白。这是胜诉的关键。
开庭的前一天,余亦人又哭丧着脸来见我。他把受伤事件用中文写了满满九张纸。可是,因为他付不起近千元的翻译费,花了一年多的时间,竟找不到一个人肯为他译成英文。望着他那无可奈何的神态,我在脑子里思量着:一个辛勤苦干的同胞,为了想用辛勤的双手来改善自己一家人的生活,告别了爹娘,抛下了妻子和唯一的孩子,孤苦伶仃,离乡背井,千里迢迢来到这他国异异乡,寻找人间的天堂。如今他受伤残废了,还蒙受着奇冤屈辱,又因英文英语能力有限,真是呼天天不应,唤地地无灵,人间又是那么冷酷无情,到处都以金钱说话,仁义竟成了一个空洞的名词。我能见死不救吗?
我思索了十几秒钟就毅然地对他说:“把稿子留下给我。明天我会照常上班,明天早上八点半左右在我们这的火车站见我,我会把译好的英文稿交给你。”
当天晚上,我把九面中文译成英文,并且书写清楚。当我写完的时候,曙光已经出现在东方。我用泠水洗洗脸,驱走睡意,又冲了个凉,喝一杯咖啡和吃几个饼干,然后就乘火车上班了。在火车站,我把中英两份稿子交给余亦人。到了办公室,我又照常在电话上帮助所有来求助的人--大部分是讲英语的洋人和少数华人。
三个月之后,余亦人打电话告诉我:法庭开庭三次,终于驳斥了保险公司的诬蔑,法官判决他的工伤赔偿仍然有效。又一年后,由于左手的永久残废,他又获得一笔数万元的赔偿。过了几天,他带着一包礼物来见我。
我谢绝了他的礼物,并严肃地对他说:“如果我今天收下你的礼物,明天就不会有一位华人在此为大众服务。在这样一个重要的政府部门,华人群体就会失去一位可靠而且热心的同胞来为他们争取正当的权益。我非常珍惜我的职位,因为它也得来不易。我初到澳洲时,澳洲人说十句话,我只听懂两句。为了提高我的英文和英语能力,我早出晚归地去工作,晚上又争取去上大学,回家后又做作业,一直到十二点多才去睡,凌晨四点半又起床去上班。后来考上政府的公务人员选拔考试,又经过面试合格才进入本州公务人员行列。我又继续努力,坚持不断学习,充实自己,并且尽力在工作中出色完成任务,注意搞好人际关系,得到步步高升。当工作保险局招聘工伤赔偿顾问时,有三十多人先以书面申请,经过严格审查,九个人得到面试,最后只选两人,我是其中之一。”
余亦人说:“这点小礼物只是表达我的心意。从头到尾你帮了我那么多忙,甚至熬夜搞翻译,为我申冤。单是翻译费就将近一千元,你都没向我要一分钱。我怎能不表示一下我的谢意。”
我说:“你的遭遇非常特殊。因为那是唯一的解决办法,所以,我才不顾自己的一切去救你。当然,需要翻译的人可能很多,我不可能为每个人都这样做。至于金钱财物,那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我从来不把它们看得太重。我有一份正当的工作,我的收入足够维持我一家人的生活。我的子女,一个做医生,一个在电脑行业任职,业余又在工艺学院任教。他们都能自立更生,并对人类作出一点贡献。因此,我没有什么后顾之忧。其实,人生在世不过是短暂的几十年,迟早每个人都得离开这个人间。活着的时候,我要为更多的人做更多的好事;当我的心脏停止跳动的时候,我要问心无愧地离开这个人间。我帮过的人成千上万,其中华裔受伤工人已有四百多人,你只是其中之一。有的人因我的帮助而获得巨额赔偿之后就消声匿迹了,我也毫不在乎。今天你还特地来向我道谢,仗我知道我的努力没有白费,我已经很高兴了。”
“ 陈先生,”余亦人说,“七年多生活在海外,我尝尽了人间的泠酷和温暖。而这温暖是您给我的。在我一生中最痛苦和失望的时候,是您向我伸出了援助之手,使我重新见到了人生的可爱和光辉,也增强了我克服困难的勇气。您说,我应该怎样报答您?”
“余先生太客气了。”我说,“如果你这么坚持的话,那么,请你接受我的一个要求:在你今后的生活中,一有机会你也像我一样,以助人为乐的精神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吧。如果你这样做,那就是对我最好的报答。”
“好!我绝对不会使您失望。”余亦人一口答应。他的口气是那么坚定,显示出他对生活和前途又充满了信心。
接着他拿起礼物向我告别。当我送他到门口时,我注意到他的脸色充满喜悦,唇边露出一丝欢笑。这时我深深体会到诗人何其芳的两句诗的意境:
“ 以你的火去点燃旁人的火,去以心发现心。”
希望有更多的同胞能象那位先生的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