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药家鑫判死刑了 -- netone
As Yao confessed, Zhang Miao begged him not to kill her because she had a 2 year old baby and old parents. He didn't stop murdering.
Animal.
兼回以下的
一,反对死刑,第二,反对判药加鑫死刑。然后再把你的理由(也就是现在的帖子)列出来。说你绕弯子,就是因为看完了你写的东西,最终才明白,你想说的就是上面两点,但全文却不直说出来。
其实还是胆怯吧,怕大家说,但这样遮三掩四一样不能两边讨好,貌似公正的言论一样被人看穿,心机算尽最终仍然是千夫所指。
公道自在人心,法理不外人情。不管如何用言语去装饰,你的这两个观点都只会受到众人的指责,即使伪装成天使也没用。因为这是中国,中国人自有自己的文化传承,也自有自己的道德标准。
你撞了人,就是你的错,至于被撞的人,是蛮横还是胆怯,是漫天要价还是通情达理,人家都没有任何的问题,这些都是你犯了错误应该承受的。至于如何赔偿,你如果觉得双方谈不拢,自可以用法律去解决,而不是双方私斗。
药是不是邪恶,我们不知道,也不需要理由,这世界上本来就有很多是突发的事件,但是死刑是每个人头上悬着的一把剑,告诉人们,切莫冲动,退一步海阔天空。药的问题,不是他的邪恶,而是他越过了红线,法律划下的线。
小车祸导致大事故的,或者可能导致大事故的,在我们身边经常发生,就不说马路上两车斗气,出了事互相不服,打打骂骂的不大有人在,是可能没有像药家鑫这样的,不过难道没有杀死人这样的激情事故就可以容忍了吗?所以死刑其实也只是法律的无奈。更多把药家鑫看成你我身边的普通人,从他身上汲取教训,才能逐渐形成成熟的公路文明,尽量减少这样的事件,哪怕是隐患。我不同意判死刑,无非是没有把他看成十恶不赦的人,这个才是重点,对于那些希望那些强烈要药家鑫去死的人,我也没啥意见,不过希望他们和我一样,也能吸取教训罢了。另外,判了死刑会不会大家觉得,千万别把人捅死,威慑威慑就行了?那么判死缓呢?大家就觉得可以捅死对方?我没觉得差别这么大,都是有警示作用的。不过可能大多数人和我的想法不一样吧。我只能说,就算药家鑫没死,我也绝不愿意在任何情况下重复药家鑫的任何行为,不是因为他接受了什么惩罚,而是事件本身体现了冲动的危害性
不同意就说自己的观点,说了半天就想证明药家鑫的贡献比我大,都哪跟哪啊?我是认为这里应该有探讨的空间,所以在这发表我的见解,要是打酱油,我才懒得说呢,再说你也把煽风点火看得太简单了吧。提出不同意见就是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这个结论下的有些扣帽子的嫌疑,没必要。
如果你没看明白,我再强调一下,我是希望能把药家鑫看成你我身边普通的人,他犯的错误,可能我们在某种特殊情况下,也会犯的,他的动机,他的冲动,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可能发生,只不过没赶上这么极端的罢了。至于受害者以及家属,他们最需要的是什么,是罪犯的死还是逝者的尊严,两者是不是必然是一回事。至于我不同意判死刑,那是我个人的判断,不妨碍我看问题的角度。
所以我只提出不同的意见就犯了众怒了,也好,毕竟用嘴捅人死不了人,也许多用嘴捅捅就少动动刀子,谁知道呢
理由:媒体制造舆情(正反都是),给判决造成压力。
然后造势,声讨媒体影响判决,该关的关,该罚的罚,然后开新闻发布会,强调媒体不要对法院造成不好的影响,国外也有先例云云,不要随意挑战高院、法院权威。
二审直到终审,全部死刑。
运作好了,直接把脸打回去,还能在宣传上扳回一分。
如果你听到黑社会的事,你会可能觉得如果自己识相点就可以避免遭遇到这样的事。就像小时候父母告诫你离坏孩子远些一样。而且人们也愿意相信这有用。这给他们一种安全感,好像自己可以管好自己的生活。
可药家鑫的事会打破这种幻想,所以人们的愤怒是因为自己已经找不到任何理由来劝说自己。如果他不死,大家就无法接受这种感情的伤害。找不回来安全感。这种情绪不是来自正义,而是来自恐惧。
这是我看到一本美国记者的书里谈到黎巴嫩当地人在听到有邻居被流弹打死时说的话:“每个人都知道应该在枪声后半小时再出去,他才等了20分钟,走的太早了。”他们每一天都要在枪声中度过,却要装作生活一切照旧,所以这样想。
同样的道理。
很多事无法改变,但这是一个开始。
所以再说一句,别自己设立箭靶。要是我表达不清楚我就明确说:我不反对死刑,但对药家鑫判死刑我有不同意见。我没那么多心计,不是貌似公正,我就想公正,至于你觉得我貌似公正,那是你理解问题,谦虚点说那可能是我表达问题。我没啥胆怯的,要真胆怯我才不会提出我的观点呢,千夫所指有什么,我自己觉得对的,我当然要坚持,我不会因为大家都对药家鑫恨之入骨就隐藏我自己对这件事的思考,我的目的也不是给药家鑫开脱,而是从罪犯的角度让大家考虑考虑自己有没有可能犯同样的错误,哪怕是可能的隐患。出了事得理得一方给人一种漫天要价的感觉,最后双反谈不拢,结果没有走法律,而是私斗,这样的事不是比比皆是,谁能保证不出类似的事故?没有捅死人,打伤了,没捅八刀,捅一刀,难道就可以因为伤害轻就忽视背后相同的冲动吗?这样的事很多法律都是管不到的,踢对方一脚,扇个耳光,难道不是同样的逻辑驱动的吗?是不是只要对方不死就没事了?难道不应该研究这种冲动的背后原因,想办法尽量减少吗?中国的公路文明还有待提高,这是不争的事实,驾车的文明道德,难道不是通过这些一点一滴的经验积累出来的吗?我认为不应该是看药家鑫死不死,这样没达到目的,而是以大见小。药家鑫是不是邪恶,你,或者你自己说的你们,不知道,难道不应该知道吗?真的不需要理由吗?
你也代表不了所谓“稍微有良知的人”,不过你能代表一些因为事件骇人听闻而产生怒气的人,这些人是有良知的,但冷静的人也是有良知的,不过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想达到的效果是一样的
另外问你一句,你觉得我那句话是大话?除了明显开玩笑的以外
看到记车牌就把人捅八刀,何等残忍,何等蔑视生命。这样的人不死留在世上让他继续祸害人吗?
这么简单的事情,就没有必要再假设这个、假设那个了。我是不会把这个杀人犯看成一个普通人的,不能不说你的角度还真特别。
这个还是问题吗?当然就是一回事啊!只有公正的判决,才能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权利啊。
药家鑫被判死刑,而不是死缓,这个判决公正吗?公正!他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了相应的法律惩罚,而这种惩罚不是花钱就能逃避的。
受害者以及家属,他们最需要的是什么?当然是法律的公正和正义的伸张,受害者的丈夫早就发出了声明。
那么,你认为他们最需要的是什么呢?是所谓的赔偿吗?
最后,逝者的尊严得到了维护吗?当然也得到了,如果他们被钱收买,我倒不敢这么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