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倡议】药判死刑,赔偿才4万多,是否应该给张妙家捐点款? -- 爱飞的阿尔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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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倡议】药判死刑,赔偿才4万多,是否应该给张妙家捐点款?

---已经发在新进视野板块链接出处。不好意思在这里也发一遍,希望这里能给得到更多响应。

药家鑫判死刑真是大快人心!值得庆贺!但是赔偿才只4万多。死个人,为什么才只陪这么少?是因为张妙家拒绝高额赔偿以确保药家鑫判死刑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觉得张妙家听可怜的,我愿意给他们家捐点钱,也相信会有跟我一样的河友。这事我觉得最好有西安的河友来代为转交比较可行。操作上可以通过转账给西安河友,然后西安河友转交时跟张妙家人合个影以示证明。

不知道这个提议有没有可行性?

如果大家觉得信的过的话,我可协调捐款事宜,当然最好是比较知名的河友如政委这样的,这样比较有公信力,政委也有操作格子组转账事宜,渠道是现成的。另外还需要广大河友认可此事的合理性,还需要一位西安河友帮忙转交捐款,我觉得赔偿这么少,而张妙家损失了一位母亲,实在不合理。


本帖一共被 2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家园 del

del

家园 赔偿是根据药本人的财产。他个学生除去那车估计不会有其它。

这样恶人应该趁他有上诉一线生机时让他签器官捐赠给受害者后人的条子。这样不就全解决了。

家园 顶一下
家园 张家有骨气,这点钱留给@涨工资@他们家养老!

人格上的尊重才是药家真正需要的忏悔。教出这样的儿子,父母也是恶魔。

家园 捐!找政委组织,公布账号!
家园 张家拒绝要法院判的赔偿了,真有骨气!

“最后,我们想对药家鑫父母说:我们农村人并不难缠!你们应该低下你们高昂的头!”

他们好像还婉拒了别人的捐款,我觉得后者就没必要了。孩子毕竟还小。

http://weibo.com/1050645044

家园 同意。子不教父之过

姓药的小子把人给撞了,作为正常人类,他下车看到伤者的反应首先应该是追悔莫及和对受害人的同情。可是他的反应却是,这是个农民,农民很难缠,然后拿到连捅8刀杀人灭口!但凡有点怜悯之心,向善之心的人,都不可能做出这么丧心病狂令人发指的事情来,可见平时他爹妈是怎么教他的。最令人气愤的是,居然有堂堂国家二级警督为其辩护,说什么杀人的时候“憋屈”、“是类似谈钢琴的连续动作”,我擦!什么东西啊!

家园 人家了偿命就没必要糟蹋尸体了吧?

杀人偿命,判死刑了,也就算尘埃落定,都洗洗睡吧。

家园 好,忍不住大声地叫好!

支持给张家捐款,如果能行的许还请给个支付宝帐号,操作起来方便些

家园 这种骨气才是中国人真正的脊梁

这块黄土地上,既有药这号人,也有张这样的,一样水土养百样人,从这个声明里,有已经久违的百姓的自尊,骨气,不卑不亢,现在还不知道是自己的意思还是别人的主意,也很了不起!以后的生活是艰难的,但我相信会有很多人伸出关爱的手,希望他们父子一生平安。

回头看看过去的六十年,很多时候,我们不也像张家一样的活着!

家园 送花。注:送花、宝推可能得宝 关闭

有些不同看法,站在不同角度说几句 [ 一格子的 ] 于:2011-04-23 20:52:02 复:3389879

首先:从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属的角度看,事情已经发生了,什么样的结果会更有尊严:第一:罪犯被判死,执行了,这最简单明了,第二,罪犯没被判死刑,或者死缓,没立即死,这样是否死者和家属就一定没有尊严呢?对此我有不同看法,我觉得要分情况看,如果我是受害者家属,如果我能确认罪犯从此得到了深刻的教训,并且从内心忏悔,并且从一个漠视生命的人变成了一个尊重生命,尊重他人,愿意奉献自己而为社会和他人做出奉献的人,我认为这会使逝者更有价值一些。但如果罪犯逍遥法外,或者尽管判了但仍不能悔改,或者即使悔改也是一时的应付,到关键时刻仍旧显现出禽兽的本质,这样对逝者更是一种侮辱。当然对这两种情况,我们很难区分,尽管我自己倾向于相信别人的忏悔,但法律是不会管这样的事情的,而且最关键的,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认为罪犯的悔过比让罪犯去以命抵债来得更让逝者有尊严。而且显然,看看现在受害者家属的意见,以及大家的意见,大部分人还是觉得杀人偿命更自然一些。我不是说这样的观点是不对的,我只是想说,对此,我并不完全同意。可能是事情毕竟没遇到我自己的头上吧,如果我真摊上这事,可能就不会显得这么“宽容”了。

第二:从罪犯角度看,其险恶程度是令人发指的,但我倾向于设身处地的揣摩罪犯的心理,到底是不是属于激情犯罪,我觉得这个也并不是逻辑上的是和否可以回答的,我倾向于认为70%属于一时的冲动,另外30%属于平时对所谓看上去有些卑微的生命缺乏应有的尊重。当然这个比例也许每个人的感觉不一样,有些人可能认为10%的冲动,90%的个性邪恶。总之这是冲动和个人性格的结合,这点应该有共识。我在想,如果我遇到同样的事情,会不会也有类似的冲动?我不敢100%确定我是否会产生类似的冲动,会不会觉得,一个卑微的农村妇女在那记我的车牌号让我产生觉得她可恨,就是要想讹诈我的想法。我只能承认,以前我也有过对他人类似的不尊重,记得一次去某高档小区,保安不让我进,我认为他狗眼看人低,以为我着装不整就是进去推销的,我当时就怒火冲天,破口大骂,回家后想想也挺后悔的,保安只不过是根据自己的直觉来执行他的职责,而我之所以生那么大气,无非是对保安这样的职业还是不尊重,觉得是没本事的人干的,有一种让卑微的人侮辱了的感觉。我现在揣摩,也许这个叫药家鑫的,也许无非就是把类似我以前那种愤怒的心情放大了无数倍,才会有这样的悲剧发生吧。当然我必须承认一点,让我动刀子捅人还是很难想象的。这得有多大的仇,或者对生命多么蔑视,才能让人跨过一个阈限而进入到疯狂的境界啊。在这一点上,我还是不太能理解这个药家鑫。我觉得,如果真的到这份上,那首先就是对自己生死置之肚外了,无所谓了,大不了我一死抵命,也要把你给办了。要真是这样,这人也就没啥救了。

第三:从旁观者和社会的角度去看,这个事情成了一时的热点,我并不认为是什么有意炒作,或者发动各方人士给罪犯说情。我认为之所以这事有些热度,还是因为其本身特点决定的。同一时期杀人命案有很多,为什么就这个成了大家议论的焦点呢?一个是事件确实耸人听闻,另外一个,不可否认社会上确实有一部分不同的看法。有些人认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坦白讲,我,作为一个纯粹的旁观者,对受害方和犯罪方都没有任何瓜葛,我自己就对是否该把罪犯判死持有保留意见。但我必须说,尽管我多少有些同情这个药家鑫,但并不意味着我蔑视受害者,我觉得对两者的同情是可以共存的,我宁愿这事就从来没发生过。好在我不是法官,不用触犯众怒。但显然,一直以来,不停的出现热点事件,引起各种各样的争论,无非是社会逐渐走向成熟的必经之路。想起30年前文革刚结束有一段严打,有些人只不过因为聚众斗殴或者耍流氓被判了死刑。这在当时对于稳定社会是极其重要的,但现在看来,也有历史的悲剧的成分在里面。那么30年以后我们再回首看今天出现的一系列热点事件,我们的判断还会是相同的吗?不要简单的做类比,认为这种想法是在给药家鑫开脱,甚至阴谋论,这不是理性探讨问题的态度。对于一件事的不同看法,原本是应该有宽容的态度的,但这个事件之所以成为热点,可能就是因为,事件本身把原本可以理性探讨的不同意见,以一种难以避免的客观的方式,上升成为非此即彼的敌我矛盾,赞成死刑的认为不赞成的都是异类,无耻,不判死刑就要社会动乱亡党亡国。当然不赞成的人可能也会对赞成的人有相同的情绪性的想法。我不想反对这种情绪化事件的做法,我到认为,这其实可能是社会形成价值共识的必经阶段。既然如此,那让不同意见的人说两句也不必在意,反正时间一定会给出一个答案的。

最后我想给药家鑫出个主意:他不如主动要求去日本福岛参加抢险,哪危险就去哪,不就是拧螺丝拉电线吗,然后也不接受治疗,干死了算,这也算是给社会做贡献了,也算没白来人世一趟。要不就去做艾滋病试验...可惜这些都不够现实,最现实的可能就是捐献器官了。(顺便说一句。我要是药家鑫的父母,就公开声明不主张上诉,并主动拿出尽量多的钱来补偿受害者家庭,这才能说明这钱不是用来买命的,换个安心吧。)其实如果这事让更多的人能审视自己的行为,充分尊重哪怕是最卑微的生命,关键时刻能克制自己的冲动,让这样的惨剧以后不再发生,这罪犯药家鑫还真没白活,受害者张妙也没有白死,人们也没在这里白争论。

虎大,主持正义!

家园 新人冒昧的问一下政委是谁
家园 正准备捐款呢,昨天~~~~~~~~~~

昨天看上海的新闻。

有一个法律界的人士也帮着在微薄上抱怨民事赔偿少,并说如果这个微薄被转发一次,他就捐1块钱,结果已经被转发了几十万次,这位老兄马上出面,说捐款54万(张妙家在民事诉讼中要求的赔偿)。

我想这位老兄的意思是把捐款上限设置好了,以防微薄继续被转发,钱数太多而无法履行承诺。

家园 就是陈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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