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从懵懂到懵懂-关于六次人口普查的几句话 -- 种植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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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当然了

如果对这些父母对女孩和对男孩等同视之,那别人怎么专挑女孩下手?

家园 你承认是别人先下手的就可以。

强盗喜欢抢什么,好像丝毫不能减轻他们的罪行。

你对罪犯的辩护和对受害人的指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家园 我没说强盗或者骗子没有罪行

只是说,这种罪行鲜明的选择性,很明白地表示了这些父母的性别偏好罢了。

家园 1953年已现春运难题 人民日报号召“骑车回家”

毛泽东时代,人口也不少了吧?为什么坐火车没有这种拥挤的感觉?

你说得是真的吗?

1953年:“春节客运”第一次出现在《人民日报》消息中:“铁道部指示各局做好春节客运”

检索《人民日报》数据库,第一次出现“春节客运”字样是1953年2月8日,农历腊月廿五,这一天报纸在“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发布通知,保证春节铁路装卸工作;铁道部指示各局做好春节客运”的标题下刊登了两条新华社2月7日播发的消息。

消息说:“今年春节旅客将比去年同期增加100万人,为了解决春节期间人多车少的问题,铁道部指示各局一方面充分利用现有的客车,把现有备用客车全部投入春节运输。不足的客车用棚车代替,加开短途列车,按普通票价八折计费。”

1954年春节期间,问题又严重了一些,1月26日《人民日报》刊登了《做好春节期间铁路客运工作》短评,说春节是“一个客运高潮”,并第一次说这已“成为当前铁路运输工作中一个重要任务”。

1955年1月17日《人民日报》只刊登了一条有关春节客运的消息:“北京、上海等铁路管理局旅客、车务、机务、车辆等部门成立了春节旅客运输委员会。

1957年:《人民日报》第一次为“春节客运”发表社论:“要把这么多的旅客,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运送到他们的家里去过春节”

1957年初,春节期间的交通运输已经成了不容忽视的大问题了。《人民日报》破天荒第一次为此发表了一篇社论,题为《春节期间的交通问题》:根据近几年的资料统计,春节前后的一个月,全国铁路的旅客比平常增加30%……要把这么多的旅客,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运送到他们的家里去过春节,节后再把他们运回工作岗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社论还想了四种办法,来减轻运输压力。第一,春节期间能不回家的,最好不回家;第二,各单位把春节期间旅客的启程日期尽量要错开;第三,买到车票、船票的,要体谅春节旅客运输中的困难,忍受旅途中的若干不便;最后,希望各地机关、企业、部队和学校调出一部分汽车来参加春节旅客运输。

当年写这篇社论的范荣康先生生前回忆说:“在这篇文章中,我作了有益的尝试,没有像以往那样在社论中作指示、发号召,而是说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并提了一些希望。那时旅客成分与现在也很不同,没有现在的大量在城市打工的农民,挤在运输线上旅客主要是回家探亲的机关干部、学校师生、企业和建筑工地的工人。”

1959年:人民日报社论:“有自行车的尽可能骑自行车,不要去搭坐火车、汽车和轮船”

“大跃进”的1958年,《人民日报》没有春节客运的报道,但在春节前发一篇社论《打破常规过春节》,劝大家不要回家过春节。

1959年1月11日,农历腊月初三,《人民日报》又发了一篇谈春节客运的社论《对春节回家旅客的几点希望》。几点希望与1957年社论差不多:一是“凡一定想回家过节的人最好早走或晚走,不要都集中在节前的那几天里。把走的日期错开来,凡是路程比较短、步行一天可以到达的,最好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有自行车的尽可能骑自行车,不要去搭坐火车、汽车和轮船。”二是“大家都来维持春节旅客运输的秩序,保证春节运输的安全。”三是“几千万人回家过节,有的从城市回到农村,有的从内地回到沿海,有的下放到农村回到城里来,这是一次地区之间、特别是城乡之间最广泛的交流。每一个回家过节的人最好都能利用这个机会做两件事:第一是学习;第二是宣传。”

让我们随着《人民日报》的记载看看随后一些年的春节客运的报道。把“春节客运”作为正文主题词输入《人民日报》数据库,提及这个词汇的各类报道1960年仅有1条、1961年有6条、1962年有3条,1963和1964两年没有,1965年有1条、1966年没有。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一方面是老百姓脱离了正常的社会生活,另一方面是《人民日报》以报道革命为主,所以整整10年中,仅有两条小消息提及“春节客运”。

家园 封建习俗复辟回潮

妇女解放也有倒退,封建习俗复辟回潮

上世纪70年代后,抱养童养媳现象又在农村抬头。

  《莆田市志》记载,收养童养媳是莆田境内旧时就有的陋习,在山区、沿海尤为盛行。贫苦人家养不起女儿,多卖给人家当童养媳,甚至有些富裕人家也认为女儿是“赔钱货”,从小送人当童养媳,以免出嫁支付一大笔嫁妆。虽然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禁止抱养童养媳,童养媳之风有所收敛,但在山区、沿海仍未能根除。上世纪70年代后,因为买卖婚姻、赚取媒人钱的媒人活动、女方索取聘金、彩礼再次出现,抱养童养媳现象又在农村抬头。

  在农村地区,女性一般不被认为是劳力,而且多数家庭重男轻女、想养儿防老,多数家庭最终选择了将过多的女儿送出去,以继续生育,得到男孩。

  长乐的郑晓梅于1972年出生后,其母每再生一个女儿都要哭一次。郑家分别在1974年、1978年、1982年、1983年送出了4个女儿,最后留下3个女儿、2个儿子。

在农村地区,多数家庭重男轻女、无论是否有计划生育政策,选择将女儿送出去,继续生育,得到男孩,是很正常的事,就是在东部沿海甚至有些男女未婚同居生女后男方的抛弃女方。

我市召开市委中心组学习会

发布时间:2006-4-20 0:00:00

本报讯 (记者 小灵)4月13日晚,福州市委常、长乐市委书记林彬主持召开市委中心组学习会。会议邀请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主任雷湾山教授作专题报告。

……

为什么“我不出生”?

日前,林彬书记在一次会议上引用作家毕淑敏的一篇文章,坦露其作为一位领导、一位长者,对全社会树立正确婚育观的期望,对一些年青人轻率对待婚育大事的忧虑,可谓用心良苦,也确实发人警思。

  毕淑敏在这篇题为《婴孩有不出生的权利》的文章中,站在婴孩的角度,替婴孩发出了呐喊:如果我的父母还未成年,我不出生;如果我的父母只是萍水相逢,并非期待结成一个牢固的联盟,我不出生;如果我的父母是为了权利和金钱走到一起,请不要让我出生;假如我的父母结合没有法律的保障,我不出生。

  不可否认,由于社会上尚残留的落后的婚育观,以及青年男女在对待婚育大事上的轻率,一些无辜的孩子在一出生便面临着家庭的悲剧。林彬书记在当天的讲话中提到,某镇一对青年男女未婚同居后生有一女,但由于男方一家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最终女方因生的是女孩而遭到男方的抛弃。更发人警醒的是,女方由此将男方诉之法庭后,法院依法判女方败诉,就连当初订婚时的聘金也得退还男方。

  林彬书记在讲话中所提到的文章和事例,至少可以给我们两个启示,或者说警示:

  其一,在全社会倡导婚育新风是一项极有现实意义的长期工作。近几年来,我市倡导婚育新风尚的力度可谓前所未有,各种利益导向机制也日趋完善,越来越多的人由此远离了重男轻女、多子多福这样的旧观念。笔者曾听鹤上镇一位老人这样说到:“我家媳妇虽然生的是闺女,但我现在想通了。我也不说什么生男是名气,但生女确实是福气。以后把闺女养大成人,照样成材。”笔者希望更多的老人有这样的新观念。

  其二,结婚和生育是人生的大事,一点都轻率不得。因未婚先育而引发的的人生悲剧时有发生,受伤害的是大人,更是孩子。正如毕淑敏在文章中所言:事实上,婴孩的出生并不是婴孩的选择,而是婴孩父母的选择。希望我们的年青人在决定婚育前先树立正确的婚育观;多一份思考,多一份理智,为自己,也为下一代。

家园 没查过旧报纸

50年代,农村集体化之前,企业社会主义改造之前,不知道是不是流动打工的也如改革后那个样子。那个时候,经济发展也是非常不平衡的,铁路线路也很少,基本单线,机车速度慢,调度技术没上去,估计春运期间会紧张。上山下乡之后,几千万知青下乡,也会形成春运客流。

家园 干脆给新婚夫妇发促排卵剂,人人都生三胞胎好了

我觉得还是搞happy one night all over China的男女约会的综艺节目比较好。你这一下催促,失去了好多快乐时光。

家园 计生政策背负政府的信誉,放开要考虑国家赔偿。围观之

很多地方都在鼓噪放开二胎化,这里边就需要考虑两类人群的国家赔偿问题。

第一批:尤以“一胎化”计生政策的首当其冲者为代表。通俗一点说,就是一个代际公平的问题。当年,他们处于生育年龄的时候,政府严格搞“一胎化”计生政策,超生还要罚款,更别其中灭绝人性的执法行为了;现在,他们基本迈入花甲之年,在生命周期中错过了生育机会,政府就想放开“一胎化”计生政策。

如果真的施行了,对于这批人那就太不公平了——按照实行“一胎化”计生政策的执政阶层的逻辑,他们这批人已经在文革中被剥夺了十年,当下看来为了国家的发展他们又需要配合改开被放弃自己的生育权,这其中的一个代际公平的问题难以面对。就算政府给这批人国家赔偿,估计很多人都愤懑不已,何况政府都很难给出国家赔偿,甚至根本赔偿不起。

第二批人:处在迈出生育年龄的、但本身受过“一胎化”计生政策控制的那批。既然要放开了,他们当年错失的生育权,如何补偿?要知道,这群人目前正是政府乃至全社会的实际控制者。按照“巴士心态”——好不容易挤上去巴士的人会转身骂后边没挤上车的人,完全忘了自己就是这么挤上来的——这么推测,会获得社会的民意支持么?这一点,在强烈呼吁放开户籍制度的时候已经开始隐约浮现了——恐惧或者坚决反对放开户籍的人中,很大部分是刚刚取得城市户籍而未享受够城市高等国民待遇的那批人。国家赔偿就算有,这批人也会五味杂陈的,反对之声恐怕不在少数。

本届董事会连第三次土改都选择打酱油了,没指望了;下届董事会,敢吗?政府赔的起吗?

所以,只要围观就好了。发挥酱油群众的特性,围观这项祸国殃民的政策,政府如何收场。

更不要忘了,高房价、高通胀下,饶是放开计生政策,获利者也以官二代、富二代等改开的最大既得利益者们为主。其他人,更多仍然打酱油。酱油群众有权要求平等享有这一权利,则,维稳会在现在总感觉要触摸天花板的情况下增加恐怕不是最后一根稻草那么简单而是极大压力的。

家园 误伤了,抱歉!

中央有独生子女政策实行三十年的承诺,现在放开正当其时,没有人会追究。

家园 只是提供个考虑问题的思路

好啊,你这么大公无私,你愿意多少年被政府消费掉?

这条思路,正是当年制定这些政策的人拍脑袋消费劳苦大众的短视政策。虽然他老人家领导建立中国的工业体系,但是,巨大的“剪刀差”剪走的农民利益政府没说补偿,现在政府提的所谓的工业反哺农业也是杯水车薪。政府就要考虑清楚点。

一个国家所以成为一个国家,首先意味着公众让渡出部分的权利给执政者,然后由执政者统一配置以提高全民福利。这也是国家取得自身合法性的不二法门。如果政府一味的拿走民众应得的利益而不考虑补偿,甚至根本不是为了提高全民福利,ok,政府的执政者就消费光了自己政权的合法性,就要被赶下台。如果轮流作庄的执政阶层都是如此,那么这个国家就丧失了自己的合法性,就要发生阶级斗争。他老人家的论断就要再次得到实践。

如果你选择一直被消费,那就没话说。如果你不想被一直消费,那么还有交流的必要。不要动不动扣人家帽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西西河要是天天你这种扣帽子的人,大家也不会向往西西河了。

家园 【原创】关于计划生育的国家赔偿

大概说下我的思路。

计划生育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是无妄之灾。不提什么生育权是基本人权,因为我们的宣传口径是“生存权才是最大的人权”。但,三十年来的计生政策注定是失败的。其一,在同等条件下,至少在农村,多生孩子的通常过得并不差,甚至还更好(这个最近有参与一个相应的农村调查,预调查结论及初步数据基本偏向这一点。当然,地区间肯定会有差异,但主客观条件下难以大规模进行全面实证反思。);其二,计生政策只是对坐穿体制及无权无钱无势的普通民众有效,最好的反例就是广东——有钱的直接拍钱到计生部门要求不要被继续骚扰,钱不够再给,好好养胎是重点;潮汕地区采取报残废、黑户口等政策,制造了计生政策的黑洞地区;到了现在了,到香港生孩子的也不下少数。第三条,也就是所谓的“人口红利”见底、老龄化加速等将直接影响民众的长远利益。

第一条,只是个体方面去突破“致富就要少生孩子”这种混蛋逻辑之类的;宏观方面,印度也没饿死,而且也位列金砖四国。不要摆什么大道理,在普通民众跟国家/更多是说政府在体制下的博弈,无关乎爱不爱国,跟别说爱政府。第二条,也是改开主要既得利益者的福利,以及小部分的“刁”民。(很不乐意用这个字眼,加双引号。前一个贴说了民众与国家的关系,本意也是对他们有点“酸酸”的支持。)既然主要既得利益者不仅可以先富,而且可以多享受那么多特权(包括生育权),那么就需要政府给予那些计生政策的“弱势者”补偿。除非,政府就想做自己当年打倒的周扒皮们。第三条,不需要我等小民摆龙门阵,多少专家学者挨不住早就开始叫唤了。

在这样的情势下,还要放开计生政策搞普遍的两胎化,国家/主要还是政府就要考虑自己的信用问题。“剪刀差”算陈年老账了,可以不提;但这个计生政策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多数国民来说,却不能不提。所以,我所开列的国家赔偿方案,只是为了政府更好地放开计生政策而亟需铺平道路才提出的建议。君不见,自焚等“暴力抗拆迁”日渐常态化了。当此时,还以“何不食肉糜”的心态想轻松地搞“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那套权术欺骗善良的百姓,要不是太幼稚就是太天真!

在此背景下,代际公平也好、“巴士心态”也罢,或者其他什么名词,只是本着出主意的心态而在跟政府摆龙门阵。当然,既得利益者们掌握的政府完全可以无视——那就坐等信用被当掉、合法性被自毁的日子吧。反正,酱油党们从来只能围观,只能发发“悠悠之言”。

回过头来,不以个体心态去评价计生政策,我也来瞎掰下大道理。

1,一项关乎大众千秋万代利益的政策,需不需要严格论证呢?据披露的消息,一胎化计生政策等同于拍脑袋。(梁中堂 “‘一胎化’产生的时代背景研究”)【好嘛,现在又开始泛起全面否定三峡的舆论氛围了。。三峡好歹也是论证了几十年的。】

2,既然要铁心跟MD混,MD们的经验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普通民众会在各种高昂的生活费用面前自觉的选择“有计划的生育计划”。那,为啥改开的人就非要拍脑袋将计生政策列入宪法呢?为什么就不自信点,等改开把生活成本提上来,让民众自发的计划生育呢?

3,由民众赋予合法性的政权,哪怕八辈子的老顺民,当权者也不能理所当然的一味对民众予取予夺吧?要知道,中国这片土地讲究“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当然,现在讲究以经济的发展获取合法性是主流,且其隐含的前提是稳定。)

4,既然是在规则内围观,针对体制提建议,那么也该与时俱进是不。先富后富也可以暂时不算帐,但,平白消费掉那么多人的生育权,尤其对那些改开人士认定的“被文革剥夺十年的那些人”还要继续消费一下,那不是搬起来石头砸自己的脚?

家园 计生赔偿?没有也不可能有。这个不需要论证了。

关于对于家庭来说,生一个富还是生几个富的问题。说一个村子里的例子。

1、本自然村全部人口约1000人,80年代初只生一个的只有一户(儿子),那一户人家现在是最穷的,只生一个原因可能也是其父母没能力。

2、隔壁村有一个当年的先进(村干部)只生了一个女儿就主动不生了,这个人不能说没能力,但老来晚景很差。虽然着力培养女儿,但女儿最终还是没能考上好大学,没能有一个公家单位的职位,只能在珠三角打工,没有本事独立养父母。当年的先进成“五保户”了。

3、本村有一全女户(5个女儿)。当年为了生儿子一连生了5个女儿才不生了,现老了,晚景还不错,5个女儿一起养两口子,过得比大多数同龄人都好。

家园 误伤了,送花道歉!
家园 确定国家赔偿的理而已。搞好养老、医保等社会保障体系也算

其实,只是想表达下国家一味予取予夺,说不定某个政策就成了最后一根稻草。

所以在例子里边不停出现“剪刀差”、“先富后富”及代际公平之类的词语,主要还是想把龙门阵摆出来。冀望,政府能在养老、医保等社会保障体系里边真正“硬”起来,承担起该承担的责任;其他的责任更多了去。这也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需要直面的问题。否则,后果怎样,大家心知肚明的。

你的例子很现实的,跟我接触到的差不多。尤其,第二个例子。

家园 这才是黑岛人为代表的计划生育实质!
通宝推:种植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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