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段振豪,评院士的人伤不起啊! -- 大龙猫
我还能说什么
一切的一切都可以用一个词辩解——成年人了~
从社会的角度来说,是希望段各更能贡献于国家
是说它不犯法,也没有鼓励这个的意思。其实这就是一个事实而已。其实法律不做规定,说明这个问题的社会性普遍性和复杂性。
错误就是错误,不因导致错误的原因不同而有差别;有的原因也许能博取人们同情的眼泪,却无法减少其罪愆。
段是肯定有错误的。
虽然我一向认为,论人不以私德,但段的行为明显超出了私德的范畴。他和手下的女学生发生了性关系,如果说这是感情而不是性交易,恐怕谁都不相信。这就是以权谋私。
这样的人,如何能当院士?!
更何况,以朱子之大才,尚千年难逃私德之批,段何德何能,可以逃过此节,且逆舆论而更进一步?
道德呢?
难道不犯法就是不应该批评,就是应当理解和宽容?难道一个公众人物(有影响的人物)就可以不顾道德肆意妄为?
也许你可以理解这种行为,但公众舆论不可以。如果突破了这个底线,恐怕下一步就是道德的更正和法律的修改了。
(公众舆论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公众普遍认可的道德或道德底线,个人认为)
这些东西永远没办法说明。如果要听一个最值得可信的答案,只有他的女学生出来佐证了。
评审原始看的是才干,不是道德。不然,少另是的和尚最符合要求。
道德是个集体概念。不会因为个人行为的改变而改变。也没鼓励他的个人生活行为。你退论的太广了。
他成为公众人物是被媒体暴露以后的事情。他不是一个公众任务。
好吧,只看才不看德,秦桧还是状元呢
正是因为谁都不信,才要避嫌。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知道古人为什么这么说吗?一部分原因是避自己之嫌,另一部分原因是避免另一种情况,有人偷瓜被抓而辩以纳履的理由怎么办?
因此,男人找小三肯定就没心理负担了——老婆,为了咱们共同的利益,您忍着吧
公众的任何观点对他的评选没有影响。只有评审委员的观点受到印象以后才能影响他的评选。
更古人的的观点无关。古人还说君子固穷,君子远离厨房呢。只妖 评选原始的标准里没有明确规定搞过婚外恋和正在搞婚外恋的不得参与评比,就不能以次为理由将他拿下。
杨振宁之后,n多物理教授找保姆找研究生~~~
然后,如果所有的教授都这么干~~
然后,你觉得道德的更正和法律的修改还远吗?
另,要评院士的人还不是一个公众人物~~
实际上县长叫啥,当地也没几个知道的,真的
鸭子的话你还拿来当证据呀?我还拿刘修样的话来说?你们说我乱搞男女关系?其实我是最清百的。别看我找了六个老婆,每个都是明每正去的,都是先办证才吃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