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飞天鸭的那个帖子我也掺和了,就多说几句 -- 芷蘅
当初也是要x要x的要离开的
这都几年了,还在这说一些人听不懂的东西呢
先申明一下立场,我站在被指责的ID这一边。没别的原因,因为我觉得TA发的一篇英语口语的系列文章很不错。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争执是免不了的。我不了解这事的前沿后果,但是我建议争执的时候应该注意一下礼节,对事不对人(具体来说就是不要指名道姓),注意礼貌用语,注意维护对方的人格尊严, 尽量就事论事而不是诛心(比如猜测马甲ID的含义)。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谁都可能会有和人争执的时候。尊重对手就是尊重自己。
同意“争论的时候最好不要指名道姓”的意见。但这短短几段文字读起来却很别扭。
首先:
然后:
只因为以前某一篇文章就无条件支持某ID,而不论当前争论的是非曲直,这不是“对人不对事”是什么?随后又呼吁“对事不对人”,“就事论事”,感觉前后很矛盾啊。
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有点别扭,有感而发。
首先我并不是无条件支持某ID,我不是说TA对或者错,而是阐明一个通用的原则性问题。争论的是非曲直我既不了解也不关心,无非就是那些江湖之事嘛。我呼吁的尊重对手的原则和问题的是非曲直无关,即使你认为对方100%错误也应该尊重对手,原因就是我提到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我在第一句摆明立场是为了节省有些人诛心的时间,不想扮出一副不偏不倚的嘴脸。虽然我认为尊重对手的原则是不言自明的,但是如果我不对某ID有好感,也犯不着浪费时间码这些字。
连是非曲直都不想了解,不想关心。空谈什么尊重对手,有何意义?
你对某ID有好感直接说出来挺好,何必有画蛇添足的说上这么一段。你直接说你支持某ID不就行了。
真是怎么说都是有理啊。下面他自己直言不讳的说对某ID有好感,然后又要求别人尊重对手,对事不对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反正好话都让他说尽了。你说这算什么事。
此帖的举报理由是
我的意见是不违规。下面是判定时我的说明。
“并且我看不出有恶意、翻老账挑拨的意思。”
举报者如果有不同意见,把为什么是“恶意、翻老账挑拨”发短信给我,不会从我这里公开你的ID和短信。
如果我的理解没有错的话,上面这段话的意思应该很清楚吧,至少从字面上来看,不仅仅是“对某ID有好感”而已吧?其实呢,你站在那边支持谁,本人没有任何意见,那是你的自由。换句话说,如果那几行文字前后两部分不是一起出现的话,我还得为你的“通用的原则性问题”送花叫好。但是当所谓的“诸人诸己”并行于一文时,本人不才,实在是有点疑惑。
另外附带说一句,这“扮出。。。嘴脸”的用词好像词意强烈了一些,在“通用的原则性问题”指导下,在具体操作上是不是也要注意一点呢?大家共勉共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比如我和您的立场一定是不一样的,但是礼貌和尊重不同意见的风度我们都需要有。
所以立场归立场,礼貌归礼貌,这是两码事。我不明白您为什么不明白这两者可以而且必须分开。假如是那个我们正在讨论的ID用了不礼貌的措辞和你们辩论,我也会指出来那是错误的。虽然我可能认同TA的论点,但是方法不对就是不对。不能因为目的正确就认为路径不重要了,或者说我们不能为了达到一个目的而不择手段。
用一句俗到不能再俗的名言类比: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尊重你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权利。
多谢指教。写“嘴脸”这句话的时候我模仿的是鲁迅某篇文章的提法,总所周知鲁迅是比较强烈的。
如果再写一次我会改用马克思的提法....“共产主义者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 :)
碰上了这样特殊的人物,特殊的事件,很多不应该都会变成应该,不可能变成可能。还是不要在此事上浪费时间了。
认为别人会纠缠他\她?
看到很多人因此事被举报,被短封,觉得自己罪孽深重呀。看来对西河的著名人物,历史事件研究的还是不够,还是要花时间多读多看,不能贸然回帖。无论如何,我不想在这件事上浪费时间了,真的不值得。
您车轱辘话说了半天不就是想说明一个意思嘛,“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不过在您出于好感,尊重并且捍卫某ID说河里绝大部分ID不是人的权利的时候(也可能包括您在内),您是不是也应该尊重且捍卫一下河里其他ID对某ID投草、投诉,甚至反击说某ID不是人的权利?
既然说尊重,那就得两方面都尊重。您不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是非曲直,仅仅是因为出于对某ID的好感就来指责其他ID对某ID不够尊重。请问,这是所谓的尊重么?
最后,出于对您的尊重,我宁愿相信您仅仅因为是天真或者迂腐,而不是其他原因,才会对某ID有好感。
以西西河潜水经年的身分说两句:
1. 骂人的定义应该不是以被骂人的感受来决定的吧。中文语言丰富,骂人与不骂人的区别还不到需要重新定义的程度吧。任何一个小学毕业的都可以正确的分辨骂人与否的贴子,这是西西河那个214的前提。否则214不是成了测试题了。
执法者不是立法者,是不是还要铁手给每个监管开课培训如何鉴别什么是骂人?lz这套关于骂人的高论实在让我莫以名状。“脏字连篇,却没什么杀伤力”这样的高见也是第一次听说。
家有小孩的都应该对如下场景不陌生,大人不小心在孩子面前说了脏话,小孩子会格外的惊讶,因为学校老师说严禁他们随口这样说的。214本来无非就是试图建立一个类似这样的社区环境,不是说每个人都必须同意别人的观点,都互相成为朋友,甚至不能讽刺批驳,但要求一个中小学生都能做到的“干净”场所,应该不是难事吧。但事实却证明很难,很大一个原因就在于lz这种类似的临时“诠释”行为上,当然如果这种行为只是做为个体存在,问题也不严重,毕竟人数上百,形形色色。但是如果这样的行为存在于监管身上,则天下大乱矣。
3. 主题贴回收行为最早我也是向铁手建议过的,因此对其中的意义多说两句。
这个主题贴作者回收的权力是有者鼓励发主题贴的道理在里面,但同时也是吸取了闲总第一次出走的教训,让主题贴作者对自己楼内的火药味自己掌握,便宜行事。缺点是这个量全在于主题贴作者的个人素养,有可能变成一言堂自说自话,但同时也把主题贴的反响多寡变成了主题贴作者自身的责任。
反之,就是没有行使这个权力,主题贴作者还是可以通过屏蔽经常与自己意见相左的人来达到同样目的。
因此说飞天鸭言行不一可以是一种观点,但因此而得出滥用回收行为的结论,则是毫无逻辑。 因为这个权力根据现行西西河制度,本来就是让主题贴作者去“滥用”的。别人可以不喜欢,但没有道理让她为此捡讨,因为何错之有。
6. 类似第一条说过的,争执与人身功击,骂人等的区别泾渭分明,为什么我们所说的清澈的西西和不能做到和谐的争执,而总是要不朋党乡霸,要不一地鸡毛,再想起那句一放就乱,一管就死,这个难道真是天性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