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朝天放枪,倒地无数——战斗在对抗S(哔~)的第一线 -- ST中国实话
友情提示:人家只是一只人畜无害的三俗少女啦。
友情提示:这是一篇架空小说,文中出现的人、事、组织团体,均与现实世界无关。
友情提示:本文中提到的S(哔~)不是骂人话S(哔~)的缩写,而是天顶星文中“棒槌”这个词的拉丁转译的缩写。
前言:
最近在河里朝天放了几枪,居然有不少应声倒地的,甚至还有冲上来堵枪眼的,我也因此不幸被人举报。闲极无聊,决定写一写网上的一些人一些事——当然我不想再被举报,所以我肯定不会写实事,这个系列中所有出现的人或者事都是我一手捏造出来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还是说我干脆就把所有的例子都“哔~”掉乜?没想好,写到哪算哪吧,也许所有的文字都是空对空,也许哪天我发癔症增补一堆案例,谁知道呢。
PS1:本来就是每天闲下来写一点,结果今天花了不少时间在文字审查上……更新神马的只能靠边站了。
PS2:能不能不要举报这个目录楼,严重影响我更新。
PS3:终于,我的文章在某些言论自由坚定的支持者与提倡者、又或是某些刚直不阿的参与者和执法者、又或是S(哔~)行为的既得利益者的围攻下(这就是我对于“匿名”持怀疑态度的原因,这些人享受了提意见的自由,却回避了提意见的责任),变成了满篇(哔~)的筛子,还好,(哔~)都是同一个词。除了这个词,他们也没啥可攻击我的。这个现象充分证明,言论审查和政治体制无关,不过是一些人做得好一点,一些人做得差一点,然后做得好的就去指责做得差的人:你们搞言论审查!
PS4:PS3的说法太不和谐了,所以做出一些修正——考虑到西西河用户中可能有幼童、智障、以及由于其他原因无法正确理解我文章本意的人士,所以我决定将文章可能引发歧义的词汇用屏蔽音(哔~)遮蔽。本文为PG级,未成年人请在家长陪同下阅读。
PS5:我坚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群众都是肉眼看文、心中解码的。
第一章,S(哔~)和对抗S(哔~)的人们:http://www.ccthere.com/article/3571867
第二章,人类法则的沦丧:http://www.ccthere.com/article/3571891
第三章,死扛党和转进党:审查中
第四章,潜伏在S(哔~)中的其他势力:审查中
第五章,扭转因果律的终极武器1:http://www.ccthere.com/article/3572397
第五章,扭转因果律的终极武器2:涉及大量实例,严厉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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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说S(哔~)是什么吧。
S(哔~)是一个非常常用的缩写,可能代表的意思很多。特别声明:本文中提到的S(哔~)不是骂人话(哔~)的缩写,而是天顶星文中“棒槌”这个词的拉丁转译的缩写。当前,S(哔~)被广泛用于指代互联网上一个崇尚天顶星文化与科技、和天顶星文明有着密切关系的亚文化群,即可以用于称呼这种文化本身,也用于称呼崇尚这种文化的人群。
天顶星是这个深邃宇宙中一个类似地球的星球,在其上,有着高度发达的智慧文明。一般认为,天顶星的科技水平远远高于人类文明,使得他们可以摆脱客观物质世界的诸多约束,任意发明物理定律;同时,由于天顶星对于时空理论的深入研究,使得时空旅行已经常态化,自然而然的赋予了他们发明历史的能力;此外,在最新最尖端的因果律研究方面,天顶星也做出了重大突破,使得他们开始拥有发明逻辑的能力。
正如同人类,在获得摆脱地球引力约束之后,持续不断探索地外文明的努力,天顶星人也不遗余力地在宇宙中开疆辟土。高度发达的科技使得他们跨越遥远的距离,达到我们所居住的这个星球。可惜天顶星人对于地球的原著生物并不友好,他们一直觊觎地球丰富资源,只是受困于自身人口,无力发动大规模的入侵。
所以,他们开始在人类中寻找自己的代理人,企图借他们的手,统治地球,所以天顶星人用自己最具有代表性的武器“棒槌”来命名着群人,也就是目前大家所熟知的“S(哔~)”。
其实外星文明一直就在我们身边,回想一下吧,您一定遇到过有能力发明历史、发明逻辑、发明物理定律的人,他们就极有可能是天顶星人,或者和天顶星人有着密切关系那群人:S(哔~)。
The truth is out there!
有压迫的地方就有反抗——面对S(哔~)的威胁,一部分人自发的组织起来,结成对抗S(哔~)的团体。但是,由于科学技术上的巨大劣势,人类在战斗初期,节节败退。一些勇敢的人,义无反顾地深入到S(哔~)组织的内部,窃取天顶星科技,师夷长技,最终成为对抗S(哔~)的中流砥柱。
但是凡事都是有代价的:要战胜恶魔,就要先成为恶魔;要战胜S(哔~),就要先成为S(哔~)。这些英雄在人类社会中显得如此的格格不入,使得他们很多人从此身败名裂。
这篇文章,就是要讲述着群战斗在对抗S(哔~)的第一线的英雄的故事,以及他们的战斗经验,作为后来人对抗S(哔~)的教科书与铺路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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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的原著生物是非常危险的,以至于很多外星文明都有这样的警示语:珍爱生命,远离地球。
在长期的自相残杀中,人类文明也总结出一套解决纷争的规则,也就是传说中的,《辩论十一条原则》:
规则1:辩论双方不得彼此阻止对方提出立场,或者阻止对方质疑立场。
规则2:提出立场就有义务提出证据为自己的立场辩护。(按民法通则的说法是:谁主张谁举证)
规则3:只可以质疑对方确实提出的立场。
规则4:质疑一个立场只允许通过两个途径,质疑证据的有效性和质疑推理的逻辑性。
规则5:不得把对方未接受的立场作为论述前提,也不得将对方留有余地的前提绝对化。
规则6:只有公认的出发点可以作为前提,不得否定这种前提。
规则7:只有客观有效的证据才能为观点进行辩护。
规则8:推理必须是逻辑有效的,不得使用未表达清楚的前提进行推理。
规则⑨:最强!
规则10:辩护失败则提出立场方必须收回立场,辩护成功则提出质疑方必须收回质疑。
规则11:错误的语言表达被视为错误的证据或推理。
在人类的科技水平下,这11条规则,充分控制了冲突的规模,提高了达成共识的可能,最终让战争缩短了5年,拯救了无数的生命,并且使得人类文明,在超过半个世纪的时间里享受相对的和平。
不过,拥有天顶星科技的S(哔~)并不信这个邪,他们从进攻一开始,就针对这个代表人类文明最高水平的《辩论十一条原则》,企图依靠手中的各种天顶星科技,用最短时间毁灭这个人类所拥有的最大杀器。
出乎大多数人的意料——他们成功了!即使最铁杆的S(哔~)也难以相信,胜利来得如此轻而易举。失去战略威慑的人类顿时慌了手脚,从和平年代的温柔乡,坠入战争的无尽深渊。
站在十字路口的人类文明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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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讨论方式?
nova2000没有见过
但是nova2000不认为这是一种善意的讨论方式,同时,nova2000认为这个帖子如果讨论下去,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卷进去,然后在西西河里面开始对骂。。
这种帖子在哪个论坛都不会存在,制造这种帖子的人无论在虚拟社会还是现实社会中都无法生存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楼主,这是我看到的你自己写的原则
那么你现在正在做的事情又是什么呢?你愿意生活在一个充满谩骂的社会中么?辩论有十一条法则?
那么骂人算什么法则?你自己说吧。。
一个好的讨论环境靠什么?
没有一个好的环境你还想辩论?没有一个好的讨论环境十一条就是空中楼阁。
楼主,你在人类法则的沦丧中列举了十一条法则,并且认为失去法则的人类已经走到了十字路口,
nova2000也认为,西西河也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就是到底是允许楼主这样肆意谩骂的方式充斥论坛,还是回到无论持有什么观点都能以平和的口气来讨论的。
换句话说,楼主以谩骂为主题开贴也该到了物极必反的时候了
nova2000决定自己举报,并且处理楼主的帖子。
nova2000认为:楼主的帖子破坏论坛整体讨论秩序,不利于有价值的讨论顺利进行,因为很难想像在一个充满谩骂的世界里面能够正常的讨论
楼主的帖子符合对以下河规的违反:
2.1.1 涉嫌恶意破坏讨论秩序:
2.1.2 涉嫌恶意人身攻击,骚扰、威胁,污言秽语,侮辱、阴损
2.1.5 涉嫌非法,或鼓励、诱导恶意非法及不恰当行为
2.1.6 涉嫌恶意引发“仇恨”对立
因此,nova2000作出对楼主:删贴,并加重封的处理意见
nova2000认为,西西河的讨论秩序已经到了必须下重手的时候了,nova2000不在乎在这个帖子的处罚上会被说成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这条不错!
人类法则的沦丧!
有三俗的行为是难免的,如果您不是曲协的……您不是曲协的吧?
话说这篇文章本来就是个笑话,我也只是发到“笑熬浆糊”板块,让大家看个乐。既然本来就是架空小说,读者能从中看到什么也不是我能控制的了的——有句话叫“邪恶在邪恶的人眼里”——反正我没看到这篇文章有您说的那么邪恶。
三只小猪是知名的童话,但是本质却是批评德国魏玛政府的一篇政论。大多数人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但是在有些人眼里,这就是赤裸裸地“谩骂”。
您觉得我“谩骂”是因为S(哔~)这个缩写吧?如果这个词是骂人的意思,那也是直接骂人啊——怎么叫“兜着圈子”?更何况这个缩写我已经解释过了,不是骂人的意思啊。假如我把文中所有的S(哔~)都用X替换,是不是就不会被说成“谩骂”了?那么只能说明这篇文章本来就不是谩骂,只是用到了一个可能引发歧义的词而已。
互联网骂帖多得是,西西河也不能免俗,很多帖子没有论点没有论据没有论证,只有骂——相反,我通篇只说过一个可能引起歧义的词,还努力想做到有理有据,咋就成了“肆意谩骂”?说这篇文章破坏讨论秩序,如果在我文中的架空世界,恐怕是S(哔~)们一定会赞同的,因为无论是对“死扛党”还是“转进党”,这篇文章的出现,都会让他们的伎俩被公之于众。
我行使我言论自由的权力,我也愿意承担我的言论带来的责任——就像我文中的那句话:“要战胜恶魔,就要先成为恶魔。”如果在举报过后,西西河能够接受并尊重《辩论十原则》,我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引用郭德纲一句话:心态放平和,别和说相声的过不去,那么多事情都没把人教坏,我怎么就把人教坏了?
PS1:那个是《辩论十原则》,否则你不觉得第九条很诡异么?
PS2:“兜着圈子骂人的词汇也能放在题目中出现了”这个标题您不觉得很伪善么?好像在问“凭什么我偷鸡摸狗做地事情,你敢明目张胆地做”?应该是咱理解错了吧……咱深深地自我检讨。
PS3:我按照您的期望,将所有可能引起歧义的词都用屏蔽音(哔~)给遮盖了,满意了吧?
邪恶肆无忌惮,只因善良无动于衷。
所以我觉得这是好事,所以我愿意去做,所以我也愿意承担责任,而且不计较后果。
我的政治理念只有3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由于第三章和第四章还在审查,所以先跳过,发布没有太多问题的第五章的开头部分)
虽然知识水平因人而异,但是对于逻辑,人类还是有着相当程度的共识的。比如逻辑的基础三段论:
正确的三段论:A都是B的,a属于A,所以a是B的。
然而,取得了天顶星科技的S(哔~)们却超越了人类逻辑的束缚,创造出花样繁多的新逻辑,并将其用在剿灭人类文明的战斗中。人类一般将它们成为“逻辑谬误”,用以体现其摧枯拉朽的威力。以下仅是最常见的,如果可能,我还将不断增补:
循环论证:A是B的,因为C是D的;C是D的,因为刚才已经论证过A是B的。
伪三段论1:a是B的,b也是B的,所以a是b。
伪三段论2:属于A的b是B的,a不是B的,所以a不属于A。
公鸡统计法:因为A=1,并且B=2,所以C=3。
学科学统计法就应该学过:有人买了只公鸡,每天喂鸡,第一天1粒米,第二天2粒米,依次类推,到第7天本应该是7粒米了,但是主人不但不喂米还把公鸡杀了。产生公鸡统计法的最常见原因是样本空间过小。
错误的因果逻辑:A和B间不存在必然因果逻辑,使用因果逻辑连词连接AB,或者暗示AB肯定存在因果关系,然后用来证明自身或者其他事情。最常见的做法就是混淆相关性和因果性。
使用非共识前提:使用没有达成共识的前提条件,作为客观证据进行论证同一证据支持相反观点:这个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无效递推:A能够战胜B,B能够战胜C,所以A能够战胜C。
对于实际情况的预测和比较可量化的属性不同,一方面弱者同样有可能战胜强者,另一方面在战斗中存在相生相克问题。与其相似的一个逻辑递推——A实力强于B,B实力强于C,所以A实力强于C——是正确的。但是如果将“实力强于”和“能够战胜”划等号,本身就是在恶意混淆相关性与因果性。
观点不明且观点与证据混用:这不是来纯粹的天顶星科技,而是S(哔~)中的转进党们,结合地球科技开发出来的武器。其本身并不是一种逻辑谬误,但是高度整合了多种逻辑谬误。观点与证据浑然一体是论述的一种境界,但稍有差池,很容易造成画虎不成反类犬,引发逻辑混乱,所以在论述中明确自己的观点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转进党们却发明了用论据中的观点(不是分论点)正确来证明论点的观点正确的新科技。混用的观点和证据极易引起读者对内容的误解——有的时候表现为读者对字面意思的理解是正确的,但是字面意思和作者要表达的观点不一样。此外,混用观点和证据,容易引起辩论中的断章取义,即不能明确区分反驳论点时是否定证据有效性还是否定推理的逻辑性。
这些错误逻辑往往会互相结合形成更有混淆性的错误逻辑。
循环论证和伪三段论结合:a有一个特征是A,A都是B的(其实是A可能是B),没B这个特征的都是C,所以a属于C的,因为a属于C的,所以显然A都是B的(得到错误结论)。
循环论证经常和公鸡统计法结合:A有一次表现出B的特征,所以下一次A还会表现出B的特征。
循环论证与错误的因果逻辑结合:因为A所以B,换句话说也就证明了B是由于A。(其实AB没必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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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世渡人有善渡有恶渡,方法不同而已——这篇文章是恶渡,您现在也是恶渡,五十步笑百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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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有一次我因为找不到希腊文化的传承路径,因此否认这世界上存在古希腊文明,结果有人说:谁主张谁举证。
可是,我就是找不到证据才如此说,此时应该是有证据的人举一个特例就可以否决了我,可惜没人举的出。
证明有容易,要证明无?一个特例就够了,既然找不到特例,那么说法自然成立。
此时,就变成了“谁主张,其他人举证”才有效。
要证明一个东西不存在,远比证明一个东西存在要难。所以科学的态度是:除非有证据证明一个东西存在,否则它就是不存在的。
虽然说只要一个反例就可证伪,但是如果一个反例都没有,并不能证明论点为真。假设论点是个压根不存在的东西,所以与其相关的反例也可能压根不存在——这个时候,没有反例并不能说明论点为真。比如,如何证明上帝不存在,如何证明外星人不存在,如果按你的逻辑,这些东西都是存在的了?那么我随便凭空捏造一个东西,也是存在的——因为是我凭空捏造的,你不可能对它有所认识,也就拿不出证据证明它不存在,那它就是存在的了?
这样来看,“谁主张谁举证”在辩论中是必然的——因为只有当双方持有的信息不对等的时候,举证倒置的才有意义。而辩论中的双方应该假设信息对等,否则信息弱势的一方应该虚心听取而非反驳,自然也就不适用举证倒置。
生物感到十分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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