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鲁迅与金陵十三钗 -- 沫水若水
没有看这部电影,仅仅根据网民的介绍说点想法。
“文艺是国民精神所发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的灯光。……中国人向来因为不敢正视人生,只好瞒和骗,由此而生出瞒和骗的文艺来……没有冲破一切传统思想和手法的闯将,中国是不会有新文艺的。”
1925年《坟,论睁了眼看》
练了多年的军人,一声鼓响,突然都变了无抵抗主义者。 于是远路的文人学士,便大谈什么“乞丐杀敌”,“屠夫成仁”,“奇女子救国”一流的传奇式古典,想一声锣响,出于意料之外的人物来“为国增光”。而同时,画报上也就出现了这些传奇的插画。但还没有提起剑仙的一道白光,总算还是切实的。
《新的女将》
有不少人用鲁迅先生的这话来批评《金陵十三钗》。我认为这种批评其实不大接得上榫。
首先我觉得鲁迅先生的话,我理解为对于社会整体的一种批判。如果社会上的文艺全都是什么烈女抗日、乞丐抗日之类的,当然不好,但具体落实到一部电影或者一部小说,可不可以有,我认为是可以有的。有没有可能有一两个乞丐抗日?当然有可能,那人家抗日了,怎么就不能写,不能歌颂?乞丐不够档次?
第二我觉得这话的理解,不能光看情节的相似,还要着眼于具体的写作手法。我理解鲁迅先生批判的,是那种强行用这些传奇故事,营造出一种虚假的胜利氛围,回避真实的苦痛。从网民的介绍中,我不觉得十三钗有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真正套得上鲁迅先生这话的,是某些抗日电影,尤其是近几年的一些搞笑电影,把鬼子描写得比猪还蠢。一部两部还可以接受,多了就难以容忍了。
第三我觉得鲁迅先生的思路,还是受中国传统“文以载道”的影响很深,给文艺过多的负担。我不是说不对,但我觉得社会、人性是复杂多面的,文艺也应该多种多样,多侧面多角度地体现作者的世界观,只要不是三观特别不正,就是可以允许的。要按照这种思路的批判,荷马史诗什么玩意?战争这么痛苦的事情被写成了抢一个女人。
如果机械理解鲁迅先生的话,南京大屠杀只能这么拍:要么拍纪录片,全面细致展示溃败,再探讨原因。要么拍那些妓女见死不救,或者背后把那些孩子出卖了,换自己平安,最后再流下复杂的眼泪。我不反对这么拍,但我觉得张艺谋现在这么拍也无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