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美韩FTA条款摘录 -- 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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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约是什么时候签订的,如果时间一长感觉上韩国就要不行了。这有哪一点是韩国可以对美国占点便宜的。也不知道韩国人怎么看待的,我觉得就是韩国大姑娘送上门让美国流氓占便宜。要是中韩自由贸易协定搞得比韩国还要低,这就太太的难以接受了。我觉得国内如果现在开始好好的练内功,把自己练结实了,少一点带路党,多一点建国初的蓬勃向上的风气,我相信一定能过得更好。另外,中国是大国,不可以通过完全的FTA来搞得,必须以自己为主,指望完全靠对外贸易,中国就完了。
美国是想金融抽血,那就另说。
但是中国,还是不要和韩国搞FTA,韩国搞”身土不二“,和他自由贸易没有任何好处。
三方会谈和一对一差别在哪里?
怪不得后来美日FTA的响动一直都不大,美国人能在日本再复制一个这种FTA就爽了,光在新加坡小打小闹没意思。
比如汽车,电子产品,平板电视等方面八千多项产品,都是零关税进入美国,那么就比同类的日本产品具有了价格优势。这些是目前韩国经济的重头戏,因此对韩国经济发展有很重要的帮助。能够零关税进入美国这个世界第一大消费市场,对三星现代等韩国企业,具有吸引力是很大的。由于韩国汽车多集中在低端,抢的是日本车的市场,所以接下来应该能看到韩国汽车在美国的销售份额上升,而日本车销售份额下降。
同时,美国也有九千多项产品是零关税进入韩国。但是韩国GDP只有美国的6%,所以这个市场对美国虽有帮助,但是利益远小于韩国产品零关税进入美国对韩国企业的帮助。
当然,这些对韩国有利的主要是短期利益,而美韩FTA把韩国的长期利益卖掉了。这就是民选政府短视的一面.没有办法,竞选周期的压力,逼迫执政党不得不多为眼前的短期利益打算,至于国家长期利益的损失,反正到时候我已经下台了,谁管。而对于卖国,人家韩国历史上已经卖国了几千年,现在本来就是卖给美国了,难道真的在乎再多卖一些吗?
美韩FTA对美国的主要好处,一个是找到了韩国这个GDP将近10000亿美元的市场做自己的经济殖民地,控制了韩国这个全球第15位的经济体,对美国经济有一定的帮助。但这个不是主要的,韩国GDP只有美国的6%而已。就算完全控制了韩国市场,对于提升美国经济,利益也并不明显。
对美国更重要的好处一是破坏大东亚经济圈的形成。先把韩国捆到美国这边,那么在美国控制下的韩国,再去和中国讨价还价的时候,必然会优先考虑到美国的利益,甚至成为美国利益的代言人。
另一个对美国的好处是,不管大东亚经济圈是否形成,韩国都会成为美国在经济上进攻中国的桥头堡。不管是打经济战也好,还是通过韩国对中国经济进行渗透进而掌控也好,美国是进退自如,最差的情况丢车保帅,抛掉韩国,美国自己还能全身而退。总之,在和中国的对抗中,成本和风险是韩国承担,而利益和好处是美国和韩国分享。而这也正是韩国这些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款给韩国带来的风险所在。
面对这种情况,中国要做的,最好的当然是要利益均沾,要和美国一样的有利中国的条款。(美韩FTA里面就有这么一条,如果以后韩国再给别的国家更加有利的条款,那么对美国是自动有效的。)如果不行,那么就借口中韩谈判破裂,全面封锁韩国对华贸易,抵消韩国从美国取得的短期贸易利。这样从美韩FTA生效之后,韩国民众在短期内不但感受不到经济的发展,反而情况变得更差,韩国执政党才会受到教训。当然这是不得已的办法,能利益均沾是最好的。
到时候的情况就是中美两国在韩国经济领域进行较量,相当于打经济战争,在别人的国土上。经济领域的“朝鲜战争”。
翻譯原帖:
http://taste.sakura.ne.jp/static/farm/society/tpp_ukfta.html (日文網分析FTA)
http://www.asahi-net.or.jp/~vb7y-td/L2/221220.htm (日文統整不平等的部分)完整的美國原文:
http://www.ustr.gov/trade-agreements/free-trade-agreements/korus-fta/final-text (美國官方FTA原文)龙腾网版权所有 http://www.ltaa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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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精簡翻譯(大略的意思,沒有逐字翻譯) 採用日本的新聞-只列出最扯的條約
美國對韓國的十二項不平等條約:(由於條約眾多,只翻不平等的部分)
(1)サービス市場開放のNegative list:
サービス市場を全面的に開放する。例外的に禁止する品目だけを明記する。
1.互相將所有的市場全面開放,政府保護的產業,必須也要降低保護,例外的項目也要明確表示
(2)Ratchet条項:
一度規制を緩和するとどんなことがあっても元に戻せない、狂牛病が発生
しても牛肉の輸入を中断できない。
2.一旦開放進口,則不得以任何原因再度禁止進口(即使美國牛有狂牛症,也不得禁止)
(3)Future most-favored-nation treatment:
未来最恵国待遇:今後、韓国が他の国とFTAを締結した場合、その条件が
米国に対する条件よりも有利な場合は、米にも同じ条件を適用する。
3.Future most-favored-nation treatment:(未來最惠國待遇)
今後,若是韓國要跟其他國家簽訂金貿協定,那些有利的條件,自動也適用於美國
(4)Snap-back:
自動車分野で韓国が協定に違反した場合、または米国製自動車の販売流
通に深刻な影響を及ぼすと米企業が判断した場合、米の自動車輸入関税2.5%
撤廃を無効にする。
4.Snap-back:
若是韓國的汽車,重大傾銷美國的市場,判斷危及到美國自身企業時,美國可以單方面恢復對韓國汽車的關稅
(5)ISD: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
韓国に投資した企業が、韓国の政策によって損害を被った場合、世界銀行
傘下の国際投資紛争仲裁センターに提訴できる。韓国で裁判は行わない。
韓国にだけ適用。
(5)ISD: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
若是在韓國投資的企業,因為韓國的政策,而受到損害時,可以要求世界銀行國際紛爭仲裁,而不適用於韓國的法律
(6)Non-Violation Complaint:
米国企業が期待した利益を得られなかった場合、韓国がFTAに違反していな
くても、米国政府が米国企業の代わりに、国際機関に対して韓国を提訴で
きる。例えば米の民間医療保険会社が「韓国の公共制度である国民医療保険
のせいで営業がうまくいかない」として、米国政府に対し韓国を提訴するよ
う求める可能性がある。韓米FTAに反対する人たちはこれが乱用されるので
はないかと恐れている。
要是沒有達到符合美國企業所需的利益,即使韓國沒有違反FTA,美國仍可以向國際機關,對韓國請求賠償
例如說:要是美商的保險公司,因為韓國政府提供了較好的員工保險,而盈利受到打擊時,適用
(7)韓国政府が規制の必要性を立証できない場合は、市場開放のための追加措置
を取る必要が生じる。
韓國政府要對某些產品(例如:把某樣場品排除在FTA外)進行保護時,必須要有充足的確證,證明是必要的
(8)米企業米国人に対しては、韓国の法律より韓米FTAを優先適用
例えば牛肉の場合、韓国では食用にできない部位を、米国法は加工用食肉と
して認めている。FTAが優先されると、そういった部位も輸入しなければな
らなくなる。また韓国法は、公共企業や放送局といった基幹となる企業にお
いて、外国人の持分を制限している。FTAが優先されると、韓国の全企業が
外国人持分制限を撤廃する必要がある。外国人または外国企業の持分制限率
は事業分野ごとに異なる。
對於美國企業或是美國人,韓國FTA法優先於韓國法律,例如:在韓國有些牛肉部位是禁止食用的(韓國法律規定),
但是因為FTA,則不得不進口,或是韓國法律中限制外國人的持股率限制,不適用於美國
(9)知的財産権を米が直接規制
例えば米国企業が、韓国のWEBサイトを閉鎖することができるようになる。
韓国では現在、非営利目的で映画のレビューを書くためであれば、映画シー
ンのキャプチャー画像を1~2枚載せても、誰も文句を言わない。しかし、米
国から見るとこれは著作権違反。このため、その掲示物い対して訴訟が始ま
れば、サイト閉鎖に追い込まれることが十分ありえる。非営利目的のBlogや
SNSであっても、転載などで訴訟が多発する可能性あり。
美國可以直接管理,韓國的智慧財產權,例如:韓國中的BLOG或是論壇,空間中有放置
有侵犯智慧財產權的東西時,美國可以直接關閉該網站,而不用通知韓國
(10)公企業の民営化
所有韓國的公營企業,必須盡可能的改成民營,也就是說美國是可以收購韓國的國營企業的(例如:水電瓦斯....)
以下是其他網站的:
11.金融及び資本市場の完全開放
韓國は国際投機資本の遊び場になるだろう
(開放金融機構市場,韓國將無法控制自己的幣值)
12.再協議禁止
国会で批准されると再協議は出来ない
(這些條文禁止再度協議,無法修改)
美國的官方網站:
http://www.ustr.gov/trade-agreements/free-trade-agreements/korus-fta/final-text (美國官方FTA原文)
http://workingnews.blog117.fc2.com/blog-entry-4848.html 日本討論區
韩国这些卖国条约,确实触目惊心。其中最卖国的条款,就是这个FTA条约是凌驾于韩国法律之上的。如果有争端,可以要求国际仲裁而不是韩国国内法律仲裁。这所谓的国际仲裁,还不就是等于美国说了算。甚至美国可以直接关闭韩国网站,都不用事先通知韩国。
关于为啥签订不平等条约,我看到有人评论说,韩国和美国经济规模和市场大小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所以不可能签订平等条约。否则美国人就傻了,相当于韩国以小换大。
当初中国和韩国黄海签订渔业协定,中国陆地面积大,人口多,却和韩国按照中间线划分海洋区域,这是不对的。真正合理的应该是按照面积大小或者人口数量多少来分。
美韓FTA生效後對韓國經濟之評估
暨對其未來推動FTA政策方向之研析(上)
- 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WTO中心 姚鴻成顧問 -
韓國近年來積極推動與有關國家或經濟圈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其中尤以能分別與歐盟(EU)及美國完成FTA而引以為傲。韓國利用擴大推動FTA之機制捷足先登世界各大市場,將相對抵減我國在同一領域之競爭力,尤其自美韓FTA生效後,我國在美國市場之行銷活動將更艱難。
值此世界經濟環境變化多端,區域保護主義抬頭之際,美韓FTA生效後,對韓國經濟之影響以及韓國未來推動FTA之政策方向,實值我國關注重視。
一、前言
韓國與美國自2005年2月在首爾展開有關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之諮商以來,經過為期14個月之談判,終於在2007年4月2日達成協議,並完成簽署。
美韓FTA雖已完成簽署,但因其協定中有關汽車及牛肉部分,被認為對韓國不利,而備受各方指責,在此種情況下,韓國政府自2007年6月起,即陸續與美國再展開追加諮商,惟遲至2010年12月3日始達成最終協議。
美韓FTA在進行立法程序中,美國方面於2011年10月間分別完成參、眾兩院之審議後,已於同年10月12日獲得國會正式通過;韓國方面在國會審議過程中,雖屢遭在野黨杯葛,但最後仍獲通過,完成立法程序。美韓FTA待雙方完成國內相關程序後,如無特殊政治因素,可望於2012年年初正式生效。
二、美韓FTA生效之利弊得失
根據韓國開發研究院(Korea Development Institute, KDI)等10個國策研究單位2011年10月共同發表〈有關美韓FTA經濟效益再評價〉之分析報告指出,美韓FTA生效後,韓國在未來10年期間,國內生產毛額(Gross Domestic Product, GDP)將成長5.66%、消費者將獲致321億9千萬美元之收益、就業人口將增加35萬1千人、每年對美國出口順差將增加1億3,800萬美元。反之,每年漁產品之生產將減少約2,565萬美元;豬肉之生產則將減少約8,196萬美元(以2012年1月5日為基準,每一美元兌換1,150韓元)。
(一)綜合分析
韓國自2004年4月1日與智利之FTA正式生效後,截至目前為止,已生效之FTA計有韓─智利、韓─新加坡、韓─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urope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 EFTA)、韓─東協、韓─印度、韓─歐盟及韓─秘魯等;如再加上即將生效之美韓FTA,韓國之FTA經濟領域【註1】將占全球FTA經濟領域【註2】之61%,係繼智利(87%)及墨西哥(72%)之後,排名全世界第3位。
1. 貿易大幅成長
韓國2010年與智利、新加坡、EFTA、東南亞國協(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及印度等5個國家或經濟圈之貿易順差計達188億美元,約占韓國該年度對外貿易順差總值484億美元之39%。
韓國與上述國家或經濟圈之貿易比重在簽署FTA之前,僅占韓國對外貿易之17%,簽署FTA之後則有顯著成長,就韓國與智利而言,韓國自2004年與智利之FTA生效後,截至2010年止,對智利之出口,每年平均增加33.9%,其中2003年韓、智利FTA生效前,對智利之出口值為5億2,000萬美元,FTA生效後之2010年,韓國對智利之出口值則增加為29億美元,增幅達5.7倍。
另就韓國與ASEAN之FTA而言,2007年6月與ASEAN之商品協定生效當時,韓國對ASEAN之交易量,占韓國對外貿易之第5位,2010年則提高為第2位。
2. 搶占市場先機
由於韓─歐盟FTA已於2011年7月生效,加以美韓FTA於2012年年初正式生效後,韓國之FTA經濟領域將橫跨歐、美兩大地區。由於美國在可預見之將來,與中國大陸及日本簽訂FTA之可能性甚低,基於此一因素,韓國「捷足先登」歐、美市場,獨享優先利益之時間估計將長達5年之久。
韓國對外經濟政策研究院(Korea Institute International Economic Policy, KIEP)分析,一向仰賴「出口為生」之韓國經濟,能夠搶先與歐盟(European Union, EU)及美國完成FTA之簽署,付諸實施,對韓國而言,誠屬最大之受惠國家,進而可以同時引導韓國經濟邁向質與量雙重成長之機會與效益。
3. 增加經濟效益
韓國產業研究院(Korea Institute for Industrial Economics and Trade, KIET)亦指出,美韓FTA生效後,韓國對全世界之出口將持續成長趨勢,預估在今後15年期間,平均每年之貿易順差將增加27億7千萬美元,其中對美國之出口,預估平均每年貿易順差將增加1億4千萬美元。此外,在吸引外人對韓投資方面,預估在今後10年期間,每年平均將增加23億至32億美元之效益。至於在韓國之經濟成長方面,美韓FTA生效後,對韓國之GDP及增加就業機會方面,亦將呈現同步增長,在提升服務業之競爭力方面,則將產生正面與改善之效果。
(二)主要產業別分析
美韓FTA生效後,韓國輸銷美國之8,628項產品將免除關稅,約占韓國對美國出口品目之82%,如以出口金額為基準,則占85%。反之,美國輸銷韓國之9,061項產品,亦將同時免除關稅,約占美國對韓國出口品目之80.5%,其中受惠最大者應屬汽車零組件產業,約有2~4%之產品將立即廢除進口關稅,相對抵減韓國廠商之生產成本;在紡織業方面,由於立即廢除關稅,預估在今後10年期間,韓國對美國紡織品之出口,平均每年約可增加1億8,300萬美元,韓國產彩色電視機及LCD終端機等對美國之出口,將因美國廢除關稅而擴大韓國產品在美國市場之占有率,至於在汽車方面,由於韓、美雙方曾於2010年12月完成簽署FTA後之追加諮商,美方將廢除汽車進口關稅之時間,自原定之日起延後4年實施,而韓國除將汽車8%之進口關稅,自美韓FTA生效之日起,調降為4%以外,亦將於4年後完全廢除進口關稅。
茲將韓國主要產品對美國之進出口概況分述如次:
1. 汽車
美國汽車市場之胃納量每年計達1,500萬輛,約占全世界汽車市場之20.1%。
韓國2010年對美國之出口金額計達498億2,000萬美元,其中成車之出口金額為67億4,000萬美元,關稅稅率為2.5%~25%不等,汽車零組件之出口金額為41億2,000萬美元,關稅稅為0~4%不等,兩者合計共達108億6,000萬美元,汽車類單一項目對美貿易順差金額為102億美元,較韓國該年度對美出口順差總值94億美元,超出8億美元。
美韓FTA生效後,韓國對美國之汽車出口將自生效之日起4年後廢除關稅,屆時韓國汽車在美國市場之競爭力,將凌駕尚未與美國簽訂FTA之日本及歐盟(EU)廠牌之汽車。至於在汽車零組件方面,美韓FTA生效後,將立即廢除最高達4%之關稅,此將相對增加5,000餘種韓國汽車零組件對美國之出口。
依據韓國汽車工業協會之分析,美韓FTA生效後,由於擴大韓車及其零組件對美國之出口,將相對增加汽車產業170萬個工作機會,其中包括直接僱用27萬人及間接僱用143萬人。
此外,由於美韓FTA生效後,在韓車擴大對美國市場銷售之同時,不論在中國、巴西等金磚4國,甚至在其他新興市場,亦將相對提升韓車之商標及其認知度,進而增加間接效益。
表1 韓國汽車2010年對美國之交易概況
出口品目(關稅率) 金額(億美元) 比重(%) 進口品目(關稅率) 金額(億美元) 比重(%)
成車(2.5%~25%) 67.4 13.5 成車(8~10%) 3.9 1.0
汽車零組件(0~4%) 41.2 8.3 汽車零組件(8%) 3.2 0.8
小計 108.6 21.8 小計 7.1 1.7
韓國汽車出口總值 198.2 100.0 韓國汽車進口總值 404.0 100.0
資料來源:韓國汽車工業協會。
2. 電子產業
美韓FTA生效後,韓國在電子及資訊產業方面之獲益率,就關稅方面而言,其效果並不大,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ITC)在韓、美展開FTA諮商時,一度曾擔憂雙方締結FTA後,美國IT產業將受到傷害,但因目前韓國三星電子及LG等大資訊科技(Information Technology, IT)廠商,所生產之半導體及手機等主力產品,對美國之出口均適用零稅率,至於在電視機及家電產品方面,大部分亦在墨西哥生產後就近輸銷美國,故亦無關稅問題。
但就貿易層面分析,美韓FTA生效後,韓國三星電子、LG電子及HYNIX等廠商,因具備世界頂尖級之技術及競爭力,將因客觀環境之改變,而擴大對美國之出口。此外,在吸引投資、提高韓國產品之形象、擴大技術革新、降低生產設備與原材料之成本等方面,亦將有所助益。
在電視機及終端機等方面,韓國對美國之出口,目前所適用之關稅最高為5%,FTA生效後,亦將逐年廢除關稅,進而提升競爭力。
至於在LCD電視機方面,3年後將廢除關稅,屆時韓國在美國市場將占據有利地位。
韓國2009年IT產業對美國之出口金額為185億美元,進口金額為77億美元,貿易順差為108億美元,美韓FTA生效後,韓國IT產業對美國之出口金額預估每年將增加1億6千萬美元。
3. 紡織業
就韓國之紡織產業而言,美韓FTA生效後,韓國輸銷美國之紡織品將繼汽車之後,亦屬受惠較多之品目。
根據韓國纖維產業聯合會之分析,美韓FTA生效後,韓國輸銷美國紡織品平均達13.1%之關稅(最高為32%)將隨之廢除,進而提升韓國產品在美國市場與中國大陸等產品之競爭力。
韓國2010年輸銷美國之紡織品金額計達12億2,000萬美元,自美國之進口金額為3億6,000萬美元,貿易順差金額達8億6,000萬美元,但其出口金額呈現逐年下降趨勢,主要原因係近年來中國大陸、土耳其及印度等產品之低價競銷,相對打壓韓國產品,美韓FTA生效後,由於按出口金額為基準有6.1%,按項目為基準有87%之產品,將立即廢除關稅,此將有助改善韓國對美國之出口。
美韓FTA生效後,由於預期可以擴大韓國紡織品對美國之出口,將相對提升韓國紡織產業之「商標」(Brand)價值,加速韓國產品在美國海關之通關程序,進而有力推動韓、美企業間之技術合作。
韓國纖維產業聯合會同時分析,美韓FTA生效後,由於生產力提升,預估在今後15年期間,韓國紡織品對美國之出口,每年平均將增加約4億美元之生產效益。
茲將近年來韓國紡織品對美國之出口概況及在美國市場之占有率分述如次:
4. 石油化學產品
美韓FTA生效後,韓國輸銷美國之石油化學產品,由於美國之進口關稅,絕大部分將立即廢除,而呈現增加趨勢。
就韓國輸銷美國之聚苯乙烯(Polystyrene)而言,目前在美國市場之占有率雖僅及2.5%,其主要競爭對手為加拿大及墨西哥,美韓FTA生效後,由於美國6.5%之關稅將立即廢除,相對提升韓國產品之競爭力,由於聚苯乙烯因廣泛使用於包裝材料、建築材料及汽車材料,故其銷美前景看好。
在環氧樹脂(Epoxy Resin)方面,韓國2010年輸銷美國之金額為3,400萬美元,較2009年增加7.9%,美國進口關稅為6.1%,美韓FTA生效後,由於可以立即廢除關稅,預估出口將更趨活絡。
在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方面,韓國2010年輸銷美國之金額為1,016萬美元,2011年1~7月份之銷售金額為620萬美元,關稅稅率為5.8%,美韓FTA生效後,由於美國之進口關稅將分10年期逐步調降,故就中、長程而言,亦能產生擴大出口之效果。
在石油產品(Petrochemicals)方面,美國目前係以從價稅方式徵收,每桶為0.84美元,美韓FTA生效後,亦將立即廢除關稅。
在燃料電池(Fuel Cell)方面,美國係按品目區分,課徵3.4~3.5%不等之關稅,由於韓國燃料電池目前在美國市場與台灣、中國大陸及日本等產品,形成熾烈之競銷,美韓FTA生效後,由於可以立即享受零關稅之待遇,亦將相對增加韓國產品之競爭力,加以美國燃料電池市場之平均成長率約達5.7%,預估2015年之需求量將達113兆美元,堪可稱謂係一具有潛力之品目。
2010年中國大陸輸銷美國燃料電池之金額為6,500萬美元,日本為3,500萬美元,韓國則為1千萬美元。
表2 韓國石化及纖維產品輸美關稅及減讓概況
品目 關稅率(%) 減讓期限
聚苯乙烯 6.5 立即廢除
環氧樹脂 6.1 立即廢除
聚碳酸酯 5.8 10年
碳存儲設備 3.5 立即廢除
石油產品 每桶最高課徵0.84美元 立即廢除
燃料電池 3.4~3.5 立即廢除
聚酯 8.8~12.3 5~10年
車墊 6.7 立即廢除
資料來源:韓國貿易協會。
5. 農業、畜牧及漁業
美韓FTA生效後,韓國農、畜及漁業部門所遭受之打擊及損失最大。
根據韓國開發研究院(Korea Development Institute, KDI)及韓國對外經濟政策研究院(KIEP)等10個國策研究單位所作之綜合報告分析,美韓FTA生效後,預估在未來15年期間,韓國農、牧及漁業部門之生產值將減少12兆6,683億韓元,其中畜牧產品之損失最大,約達7兆2,993億韓元,而漁業產品之損失亦高達4,431億韓元。
韓國政府為期有效因應美韓FTA生效後,帶給韓國農、畜及漁業之損失,截至2017年止,計將籌措22兆1,000億韓元,作為支援上述損失之政策性資金,其中在畜牧設備現代化、擴充副飼料(牛食用泡菜)及生產設備等方面之資金為4兆7千億美元,推廣蔬果設備現代化資金為2兆3,000億韓元,培訓農、畜及漁業人力及支援出口之資金為12兆7,000億韓元,輔導停業及轉業等直接補償資金則為1兆韓元。
根據韓國企劃財政部表示,美韓FTA生效後,為期更進一步提高農、畜及漁業部門之競爭力,將擴大供應農、畜及漁業廉價電費之適用對象,其中包括糧穀綜合處理廠(RPO)、精搗設備、產地流通中心(APC)、產品分別包裝加工設備、漁產品低溫儲藏設施、漁產品集散流通中心及家畜糞便處理設備等。此外,為期減輕畜牧業飼料費之負擔,對於在韓國國內未構成競銷之進口飼料,將適用免關稅待遇,對於畜牧及漁業所得之寬減額,將自1,800萬韓元提高為2千萬韓元。另將籌措2兆5千億韓元之資金,用以擴充農業水利設施。對於即將於2012年上半年停止實施之農、漁業免稅購油落日條款及複合肥料與營農設備之零稅率落日期限,亦將再延長3年,合共持續10年。
表3 韓國支援農、畜及漁業損失之預算及使用概況
區分 內容 金額
改善農漁業體制 培訓人力、改善環境及支援生產等 12兆8,000億韓元
加強品目別競爭力 改善設施、設立流通中心及品質改良等 7兆韓元
短期損失補償 損失補償等 1兆3,000億韓元
設施現代化 蔬果園藝設施現代化等 1兆韓元
追加對策(尚在研擬中) 減免租稅及擴大損失補貼等 1兆至2兆韓元 (預定)
資料來源:韓國企劃財政部。
~未完待續~
根据台湾人的这个分析,韩国积极推动跟各个国家的FTA,就是想成为全球进出口贸易在亚洲的中转站,类似于当年香港作为中国进出口的中转站一样的位置。
美韓FTA生效後對韓國經濟之評估
暨對其未來推動FTA政策方向之研析(下)
韓國近年來積極推動與有關國家或經濟圈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其中尤以能分別與歐盟(EU)及美國完成FTA而引以為傲。韓國利用擴大推動FTA之機制捷足先登世界各大市場,將相對抵減我國在同一領域之競爭力,尤其自美韓FTA生效後,我國在美國市場之行銷活動將更艱難。
值此世界經濟環境變化多端,區域保護主義抬頭之際,美韓FTA生效後,對韓國經濟之影響以及韓國未來推動FTA之政策方向,實值我國關注重視。
- 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WTO中心 姚鴻成顧問 -
三、韓國推動FTA未來之政策方向
美韓FTA生效後,連同已於2011年7月1日生效之韓─歐盟FTA,韓國堪可稱謂跨足美、歐兩大世界市場,占據有利之地位。
韓國之經濟發展以出口導向為主,2011年對外貿易雖已突破1兆美元,名列世界第9大貿易國,但是美國之貿易規模高達15兆美元,因此美國是韓國生存不可或缺之市場,就經濟關係之外,在外交及安全方面而言,亦復如此。
韓國政府為期今後能更進一步有效推動FTA政策,將分別採行下列相關措施及計畫:
(一)促使美韓FTA發揮最大效益
1. 積極輔導關鍵性出口品目
就美國之汽車消費市場而言,由於高級轎車及小型卡車之需求量約占整個汽車產業之30%,故有積極輔導開拓美國市場之必要。此外,在家電產業方面,由於美國擁有尖端之開發技術,韓國廠商應加強與美國企業間之研究開發(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R&D)合作,進而生產符合美國市場需要之產品。
2. 先發性之結構調整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orth America Free Trade Agreement, NAFTA)生效初期,雖然引導墨西哥邁向另一個新的經濟環境,但因墨西哥勞動市場未能有效發揮其應有之功能,加上稅制改革失敗,致無法獲致NAFTA真正之實利。
值此美韓FTA生效在即,韓國應以墨西哥為前車之鑑,亟需針對相關制度及產業結構,進行先發性之調整,以利未雨綢繆。
3. 致力服務業之革新
由於服務業為未來之成長動力,加上服務業之成長對製造業具有舉足輕重之影響,美韓FTA可望帶動韓國服務業邁向先進化與產業革新,進而擴大服務業之市場。
4. 建立業種別機制
美韓FTA生效後,韓國部分產業有面臨危機之慮,為期防範企業界陷入困境,甚至退出既有之市場,亟宜研擬有效對策,及早建立業種別相關機制,加強輔導,妥為因應。
5. 改善農業部門體制
由於目前世界農業環境已逐漸邁向環保、無公害及尖端產業化,傳統之耕作及營運方式已落伍,美韓FTA生效後,亟宜改善農業部門之體制,調整流通結構,以期擴大高附加價值產品之開發。
(二)推動與澳洲及哥倫比亞完成FTA簽署
韓國政府在過去2、3年期間,由於忙著處理韓─EU FTA及美韓FTA事宜,故將已分別完成5次諮商之韓─澳洲FTA及韓─哥倫比亞FTA,暫時擱置一邊,目前韓國與歐盟FTA及美韓FTA已告一段落,且韓─EU FTA已付諸實施,而美韓FTA亦生效在即,邇來正重新拾起與澳洲已完成5次諮商之FTA,雖然韓─澳雙方在諮商之過程中,就澳洲產牛肉之進口問題,尚未達成協議,但兩國高峰會議時已就此一問題取得共識,相信雙方在短期內可望完成有關FTA之簽署作業。
至於韓國與哥倫比亞之FTA,由於雙方於2011年10月間,已先後完成第5次諮商,且在服務業及技術性貿易障礙(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TBT)等12項議題已取得共識,僅在商品減讓案方面在交換意見後,可望儘快達成協議,屆時亦將繼韓─澳洲FTA之後完成簽署。
(三)啟動與中國大陸及日本之FTA諮商
韓國透過韓─歐盟FTA及美韓FTA,與歐盟及美國更進一步鞏固夥伴關係,此對韓國與中國大陸及日本推動FTA占據有利之地位,進而可以掌握主導立場。
韓國將2012年訂為與中國大陸及日本展開FTA之重要年度,其中就中國大陸而言,2010年韓國與中國大陸之雙邊貿易總值計達1,884億美元,超過韓國與美國雙邊貿易金額902億美元之1倍,尤其因韓、中兩國地處毗鄰,關係非比尋常,推動與中國大陸之FTA有其絕對性之必要,且應列為最優先之順位,但由於農產品、製造業及汽車等項目,屬於敏感性議題,故在韓方與中國大陸進行FTA諮商時,將採取審慎之態度,以利爭取優勢。
至於在韓國與日本之FTA方面,亦為韓國2012年之重點國家,由於韓國與日本早在4年前即已展開諮商,且已進行職官級之會前會談判,亦因農產品等敏感性議題,雙方各持己見而中斷。
韓國因已與世界最大市場之歐盟及美國完成FTA,下一步目標即為中國大陸及日本。韓國一旦完成與渠等國家之FTA,並付諸實施後,韓國將躍身為全世界最大之FTA受惠國家,此對提高韓國國際地位及國家形象亦能產生立竿見影之效果。
(四)擴大FTA組織架構及人才培訓
韓國於1998年金大中大統領執政時,將外務部改組為外交通商部之同時,在外交通商部下設立通商交涉本部(Ministry for Trade),本部長亦為部長級,對外統稱部長,目前通商交涉本部下,主司FTA業務部門,除FTA交涉代表(常務次長級)外,尚有FTA政策局及FTA交涉局,工作人員雖然共有180人,惟實際承辦FTA業務之人員僅70人,其餘為打字員、秘書、行政人員及助理等。
韓國近年來因推動多軌式之FTA政策,在展開與EU及美國FTA之同時,亦與其他相關國家同時進行諮商,韓方認為以上述有限之人力,實有不勝負荷及力不從心之感,爰擬仿效美國貿易代表署(the 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 USTR)之組織架構,擴大編制。
美國於1963年成立總統直屬之貿易談判特別代表部,1979年擴大改組為USTR,雖然美國國務院及商務部等單位亦辦理貿易政策業務,但仍由USTR統籌協調部會間之政策,並擔任對外交涉窗口以及對利害當事國不公平貿易報復之政策措施等。
至於在人力培訓方面,由於談判人才應具備專業知識、外語能力及敏捷之頭腦反應等。韓國2012年將面臨更為繁雜之世界經濟蕭條局面,並將重啟與中國大陸及日本之FTA諮商,在此種情況下,如何有效紓解談判之「人荒」問題,亦屬韓國政府另一項急待克服之課題。
四、結論
韓國之經濟發展模式與我國雷同,產業結構與我國亦相伯仲,且均屬於以出口為導向之國家,對外貿易在各該國家經濟成長之貢獻度方面,亦均幾達70%以上。
韓國利用擴大推動FTA之機制,捷足先登世界各大市場,勢必相對抵減我國在同一領域之競爭力,尤其自美韓FTA生效後,我國在美國市場之行銷活動將更趨艱難。
值此世界經濟環境變化多端,區域保護主義抬頭,FTA走向日益龐大之際,我國應群策群力,集中所有資源,並善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之有效契機,快馬加鞭,加速步伐,積極推動FTA之相關作業,誠屬當務之急。\n資料來源:
韓國外交通商部
韓國企劃財政部
韓國農林水產部
韓國對外經濟政策研究院
韓國開發研究院
韓國貿易協會
韓國汽車工業協會
韓國纖維產業聯合會
韓國汽車工業協會
每日經濟新聞
当初台湾和大陆签署ECFA,就有日本企业通过投资台湾而使产品在进入大陆时获得优惠。当时大家戏称台湾是真正的“带路党”。
那么现在韩国和欧盟,美国,东盟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FTA,如果能和中国日本再签署FTA,而中国日本东盟跟欧盟美国没有FTA的情况下,那么韩国就可以作为欧美及中日东盟之间的一个中介,获取利益。这是韩国人的如意算盘吧,所以韩国政府不惜签订非常不平等的卖国条约给美国也要弄个美韩FTA. 只是韩国人小心大,小姐身子丫鬟命啊,韩国这小身板,怎么可能担得起如此大任呢。
台湾人一方面眼红韩国这么多FTA,另一方面就认为应该继续靠紧中国大陆,通过ECFA获得利益。这对促进两岸关系倒是颇有好处。
有一拼啊。
韩国进FTA,那么韩国不就成为美国资本转入中国的基地和跳板了么?美国可以享有韩国行动自由,换个韩国马甲就来中国了。
大家一起谈就是要搞东北亚大自由贸易区了当然是中国、日本主导,中日联手也把日本这个世界第三大经济体拉过来,那么在韩国拿到和美国同等地位,韩国就是新时代香港了,中日美资本在韩国互相往来,韩国还是日子好过的
中美两个圣人之间斗法,韩国自散真气纳入两大真气那也是了得的,不过圣人稍微不舒服,韩国真气逆行就是亡命了
东亚三国人民这一刻都是幸福的,今天是东亚历史上的伟大日子
刚刚听说的爆料:李命薄原来是生在日本的,有日本的永久居留权。我说韩国人怎么没把这么大一奸细给清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