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龙狮之舞——唐蕃英雄记【叁】 -- 京华烟云AM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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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4、“青蝇之点,几危其身”——盛唐最牛节度使(下)》

下面我们再来回顾一下,在王忠嗣扬威突厥的这些日子里,吐蕃战场又发生了哪些事情。

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自信满满的唐玄宗郑重向天下宣布,大唐与吐蕃的全面战争已经正式开始!这道名为《讨吐蕃制》的诏书,至今保存在著名的《全唐文》中,从而使得后来的我们能一探千年前那场大战的端倪。

在诏书的第一部分,唐廷自然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向天下昭示自己发动战争的争议性,并给对手扣上一系列大帽子,这样听上去简直人神共愤的敌人,如果我们不消灭他们,不仅对不起老百姓,也对不起老天爷:

“昏迷反道,天地所以制罚,戎狄乱华,帝王所以耀武。吐蕃小丑,频年犯塞,坏我城镇,虏我边人,言念征夫,良深愤惋。”

然后,自然要夸一下己方有多么强大,似乎转瞬间就能将敌人碾为齑粉:

“今北军羽骑,万弩齐发。山西飞将,百道争先。扫荡之期,在於晷刻。”

当然了,皇帝也清楚光喊口号是吵不死敌人的,如果不来点儿实际的,不仅吐蕃灭不了,恐怕自己的手下也没奔头,于是胡萝卜加大棒,一样也不能少:

“然赏罚必信,惩劝在焉。号令不明,忠勇何望?若回避纵敌,则寘国刑;如克隽擒凶,须悬军格。”

因此在诏书的最后一部分,唐玄宗开出了足以令所有唐军将士动心的条件——杀死藏王者,直接封王,宰了敌人其他首领,也各有赏格,总之好好干,皇帝不会亏待你们滴:

“其河西、陇右、安西、剑南等州,节度将士以下,有能斩获吐蕃赞普者,封异姓王;斩获大将军者,授大将军;获次以下者,节级授将军中郎将。不限白身官资,一例酬赏;速令布告,咸使闻知。”

从这幅诏书我们可以看出,凭借几乎已达到中国封建社会顶峰的强盛国力,玄宗决定一劳永逸地解决困扰了大唐几十年的吐蕃问题,并以诛杀赞普、彻底吐蕃做为政治目标。

这一年的九月,第一个出头的椽子终于现身了——大唐益州刺史王昱强烈响应皇帝的号召,率领大军猛攻吐蕃占据的安戎城。这座城池的具体位置现在已不能考,但肯定在川滇藏交界处,据推测是向南进攻当年重要战略物资产地——以食盐著称的西藏芒康县盐井乡的军事要塞。安戎城本是唐益州长史李孝逸在仪凤二年(公元677年)所筑,其目的是“绝吐蕃通蛮之道”,也就是说断绝吐蕃和云南各少数民族的来往。

到了永隆元年(公元680年),吐蕃人攻陷了这里并派兵驻守,安戎城的失陷造成了相当严重的后果,云南洱海流域的各部族纷纷归附吐蕃,“由是西洱河诸蛮皆降于吐蕃”。

可惜的是,王昱刺史虽然志在收复,但此人似乎有些志大才疏,造成唐军出师不利,在安戎城下一败涂地,史载“官军大败,士兵死者数千人”,让兴致勃勃的皇帝好没面子,恼羞成怒之下更加坚定了要狠狠教训吐蕃的决心。

一年之后的开元二十七年(公元739年),唐蕃之间的最后一丝温情纽带终于彻底断裂——唐太宗名义上的妹妹兼实际上的堂侄女、吐蕃王妃金城公主病逝,享年大概只有四十出头。金城公主嫁入吐蕃后不久,唐蕃这两个亲戚便处在持续战争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她身为大唐公主难免遭受吐蕃人的敌视,基本上形同政治人质,即使中原史书中她有限的几次出场,也都是战局不利的吐蕃人借她的名义向唐朝求和。

身份尴尬的公主越来越无法平静。前面说过,金城甚至通过中亚克什米尔地区的两个小国给皇帝哥哥带信,要求通过西域迂回私奔回大唐娘家,尽管玄宗没有批准,但身为吐蕃王妃竟然提出这种要求,想必她一直处于郁郁寡欢的不良心绪之中,几乎已经忍无可忍,这对她的身体无疑极为不利,很可能加速了其健康的恶化。

开元二十八年(公元740年)三月,为报复安戎之败,唐军发动了对吐蕃的大规模进攻,这次他们的准备相当充分,益州司马章仇兼琼事先与安戎城里的内线建立了联系,唐军里应外合一举突入城中,吐蕃驻守部队全部被杀光。到了五月和十月,唐军又在章仇兼琼的率领下两次击败了吐蕃人对安戎城的反攻,高兴的玄宗于是下令改安戎城名为“平戎”以示纪念。

说句题外话,章仇兼琼无疑有着相当卓越的军事才华,后来在主政四川期间也成绩卓著,但此人却在唐史中连篇传记都没有留下,这并非他官职不显——章仇兼琼做到了剑南节度使这样的高官——而是因为他曾向玄宗推荐了一个留下千古骂名的家伙,最后不得不惹了一身骚。被他推荐的那厮,就是安史之乱主要责任人之一的杨国忠(当时名字还叫杨钊),对这段故事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找来看,就不多说了。

这一年的十一月,金城公主的死讯终于传到了长安,随之而来的还有吐蕃求和的使者,但他受到了大唐朝廷的刻意冷遇,其请求也被玄宗断然拒绝。李隆基对这位曾给自己带来不少麻烦的义妹兼侄女的死显然并太不在意,没准还觉得终于甩掉了一个负担,皇帝在得到消息几个月后才下令正式为公主发丧,并辍朝三日以示形式上的哀悼。随着这位始终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可怜女子的离去,唐蕃这两个亲戚的决裂已无可挽回,甜蜜的和亲早已成为遥远的历史陈迹。

一年后的开元二十九年(公元741年),玄宗宣布将使用已久的“开元”年号改为“天宝”,其直接原因据说是本年有两个同辈的皇族兄弟先后逝世,迷信的玄宗为避晦气所以改元,但后人们都推测更深层次的原因可能是日渐老迈李隆基此时已经志得意满,打算此后专心享乐,所以才改掉勤政多年的“开元”来讨个好彩头。

天宝年间的唐蕃战争越来越残酷和血腥。就在新年号使用的当年,王忠嗣的老对头皇甫惟明在青海大破吐蕃军,同年吐蕃二十万大军发动报复,大举围攻安戎城,唐军在皇甫惟明率领下坚守了八十多天,终于杀退敌军,吐蕃损失惨重。在这一巨大胜利鼓舞下,吐蕃属部纷纷叛蕃降唐,连“地当四镇通吐火罗孔道”战略要地的护密国也不远千里表示臣服,并得到唐朝“赐铁券”的嘉奖。

天宝二年(公元743年)四月,皇甫惟明再次率领唐军从今天的青海西宁附近出发,远征千余里,突然袭击了吐蕃军事要塞洪济城(今青海共和县龙羊峡水库附近)并“拔之”。可见唐蕃战局的演变越来越不利于吐蕃而有利于唐朝了。

天宝三年(公元744年),王忠嗣率领的唐军与拔悉密与葛逻禄、回纥内外夹攻,称霸蒙古草原的后突厥汗国彻底覆灭,而此时曾扬威西域的突骑施汗国也已全面衰落,在这样的大好形势下,唐朝决心对吐蕃发动全面反攻,收复河曲、河源失地,而吐蕃也早做好准备,严阵以待。

天宝四年(公元745年),志得意满的皇甫惟明率唐朝大军发动进攻,他们的目标是我们早已熟悉的一个军事要塞——石堡。唐军当年曾在信安王李玮的率领下占领过此地,但后来又被吐蕃赞普亲率四十万大军夺回,吐蕃人深知这个地方的重要性,因此再次占据后立即开始巩固工事,准备血战到底。

此前常胜的皇甫惟明显然低估了吐蕃人的战斗意志,唐军在石堡城下大败亏输。敦煌保存的吐蕃历史文书记载道,“唐廷元帅马将军引廓州之唐人斥侯军至,王甥吐谷浑小王、论莽布支二人引军追击来犯之唐廷斥侯军,唐军大半被歼。”很显然,吐蕃指挥官是吐谷浑藩王和一个叫莽布支的部长级高官。

与汉文史料相印证,这里的“唐廷元帅马将军”应该指的就是陇右节度使皇甫惟明,《册府元龟》记载“褚俐为陇右副将,时皇甫惟明为陇右节度使。天宝四年,惟明与吐蕃战于石堡,官军不利,俐死之。”就这样,损兵折将的皇甫惟明灰头土脸,立马被皇帝免了官,而过来接任的正是他的老冤家、玄宗的养子、在突厥战场取得辉煌成就的王忠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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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王忠嗣确实很奇,但入戏太深

他几乎够全了中国人对奇男子的所有条件,父亲忠,皇帝养,太子亲,自身勇,战功隆。在现代,加一个女一号,一部大戏就可出演。但他又入戏太深,如您所说的“干殿下”这个角色,使得他对国事有了不该由他考虑的思忖。石堡一役,他所顾虑的是万人死生。但在圣旨已下,千军不回的情况下,还拒绝哥舒翰的建议,不全力配合。以一臣子的身份去试行天子的圣德,这份考虑,皇帝领情还好说,可他事先张扬出去了,皇帝是绝不会领情的,要不然,孔子怎么会去打翻仲友施粥的饭锅呢?因此,您在《最牛节度使》(中)的最后一节文字,虽让人酸鼻,但或许也是王忠嗣为自己贾祸的源由吧?

假想一下,假如当时王忠嗣全力配合下董延光,那次石堡之役会不会虽惨烈,但获惨胜呢?毕竟石堡不是不曾被打下过。他的不配合是由于他的慈悯,但他的不配合肯定会多造成唐军更大的惨烈,而他是完全不配合的。

一直都奇怪王忠嗣当时的固执。还有,王忠嗣一生比薛仁贵的战功要大要奇了,可他却没获得任何民间的口碑,评书,戏剧,传奇小说,都没他,这也奇。民间的口碑确实滤掉了很多值得纪念的人。

很感谢你撰文纪念王忠嗣。

家园 从历史记载来看,王忠嗣是一个纯粹的军人

有什么说什么,不遮遮掩掩,不考虑说话的场景。而他那几个有名的部将,无论哥舒翰还是李光弼,潜意识都有政治将军的成分在内,说话做事首先考虑的是大领导会怎么想,而不是这事该怎么做才正确。

这可能和王的成长经历有关,他与皇家渊源太深,在养父的羽翼下基本没受过什么挫折,即使被皇甫惟明诬告贬官,皇帝也肯定事先和他通过气,说好了以后还有复出的机会。可以说,他一直生活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环境里,没有遭遇过逆境的考验。

这样高高在上的“官二代”,加之确实能力突出,大多会有心高气傲的习性,更早的霍去病就是例子(当然王的个人品德无疑要高于霍)。如果霍去病活得更久一些,面对与玄宗一样强势甚至更热衷权力的武帝,恐怕也难免王那样的结局。

另外,王忠嗣显然不知道皇家与民家在个人感情方面的区别,他对与皇帝之间的亲情无疑估计得过于乐观,根本没想到养父会这么处理他。在他看来,即使触怒了皇帝,也大不了再像上次那样被养父调个闲职而已——“假如明主见责,岂失一金吾羽林将军,归朝宿卫乎!其次,岂失一黔中上佐乎?”

因此,后来当真正的打击来临时——“玄宗大怒,因征入朝,令三司推讯之,几陷极刑”——准备明显不足的他立刻被击垮了,尽管因哥舒翰等人的求情而幸免一死,但不到两年就“暴卒”,估计此时他的内心早已经崩溃了。

至于石堡城和安戎城这样的坚固要塞,唐军之所以曾夺取它们,并不是因为兵力强大,主要是由于战术对头。李玮和章仇兼琼都没有硬碰硬,而是采用了敌人想不到的矛招,一个千里奇袭一个里外串通,最后收到了奇效。如果不顾士兵生死强攻,更可能是王忠嗣所说的那种结果,此前吐蕃数十万大军围安戎而不克,此后哥舒翰数万唐军战死在石堡就是例子,我个人觉得尽管王忠嗣的不配合造成了董延光不小的伤亡,但如果他积极配合,反而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失。

与董延光和哥舒翰不同,王忠嗣曾长期在李玮麾下作战,很可能确实了解石堡的具体情况,因此才做出了他认为正确的判断。

家园 王忠嗣没料到玄宗对他那么决绝,所以一下子崩溃

但不知道此前他对玄宗要拿下石堡的决心有没有足够的认识?再假设一下,如果他全力配合董延光,会出现两个结果,惨败,或是惨胜。如果是惨败,而且是尽全力攻击得到的惨败,就给玄宗证明了石堡在目前不适宜用兵,玄宗或许就不会再遣哥舒翰。再遣哥舒翰,那是玄宗认为上一次未尽全力。退一步,玄宗输得不甘心,还要打,这时王忠嗣再不予以配合,玄宗对他的不配合或许就不会那么震怒。如果是惨胜,夺得了石堡,哥舒翰的那次出征也就不会有了。假设王忠嗣认识到玄宗对石堡必欲下之的决心,全力配合,石堡之役就可能只有一次,而不是两次。两次战役死的人肯定比一次死的人要多。最重要的是,他这么做了,不仅保住了自己,还保住了国家。他早就预料到不那么做,边镇这个位置他就坐不下去,还坚持已见就类似自弃了。为国自惜的人在没找到能够顶替自己的人不会轻易自弃,何况他早就看出安禄山的不安分,在自己的麾下,他找出比自己更能压住安禄山的人?

另外,王忠嗣的不配合,在他自己看来是为国家考虑,但在玄宗看来,他是不听指挥。一个领着全国二分之一兵力的将军,皇帝感觉指挥不动他了,会怎么办?而且这个不听指挥还有着很冠冕的理由,对照着使得皇帝的那个旨意很冷血无情。臣子对皇帝只能分谤,像这样去摘取皇冠上的明珠的事情那是万万不许的。王忠嗣没想到这点,和您分析的,他对与皇帝之间的亲情过于乐观估计有关。

在石堡这个地方折损了像王忠嗣这样的大将,真是十分可惜。

家园 老板大多喜欢听话的人,而不是有能力的人

能力和听话可以组成四个象限:能干又听话自然最好,但即便像刻意低调的李靖也经常会受到皇帝敲打,属于没事时供起来,有事时限制使用;无能又不听话,谁也不会搭理他,就不说了;无能但听话,皇帝对他没有戒心,反而会是结局最好的;能干但不听话,这就有大麻烦了,老板担心被取代,就要处处防着他,属于用后即处理的类型。

王忠嗣触怒皇帝,更多是因为他不听话,而不是别的。不幸的是,他与皇家的关系又过于密切,李林甫就声称王忠嗣说过“早与忠王同养宫中,我欲尊奉太子”这样的话,玄宗为此已经怀疑他有异心了。石堡城的事情,更多的是导火索而不是内在原因,即使没有石堡抗命,玄宗大概还会找其他原因来修理他。

当臣下很难,当玄宗这样既精明又自大的皇帝的臣下更难,他听不得不同意见,王忠嗣和张九龄都是悲惨的案例。说实话,尽管有作秀的成分在内,但像唐太宗那样能主动找骂的皇帝,确实相当难得

家园 受教!确实如此
家园 客气,如果王忠嗣只是位普通将领

他即使违抗皇命,结局也许并不会那么悲惨,大概也就是降职或罢官。王忠嗣所说“假如明主见责,岂失一金吾羽林将军,归朝宿卫乎!其次,岂失一黔中上佐乎?”既可能是他对自己和皇帝的关系过于自信,也可能是他根据以往先例做出的判断,认为即使抗命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惜他不知道,对皇帝来说,最重要的并非合家团圆的亲情而是自己屁股下的宝座,在这方面,越是亲近的人反而越要提防:你干爹我现在还好好活着,可你仗着从小一起在宫里长大和我儿子靠得那么近,还宣称支持他当太子,你究竟想怎么着?你还把我放在眼里吗?

但另一方面,如果王忠嗣没有那么深的背景,也根本不可能登上兼领四节度的高位,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谁知道呢。

家园 记得李白有句诗,西屠石堡取紫袍

君不能学哥舒,横行青海夜带刀,西屠石堡取紫袍。

答王十二,原来后面藏着大将王忠嗣,这王十二不知和王忠嗣一笔能写出几个王字来?

家园 王十二应该和王忠嗣没啥关系

此人应该是李白的朋友,大概送给李一首名为《寒夜独酌有怀》的诗,李于是回诗作答,即这首《答王十二寒夜独酌有怀》:

昨夜吴中雪,子猷佳兴发。

万里浮云卷碧山,青天中道流孤月。

孤月沧浪河汉清,北斗错落长庚明。

怀余对酒夜霜白,玉床金井冰峥嵘。

人生飘忽百年内,且须酣畅万古情。

君不能狸膏金距学斗鸡,坐令鼻息吹虹霓。

君不能学哥舒,横行青海夜带刀,西屠石堡取紫袍。

吟诗作赋北窗里,万言不值一杯水。

世人闻此皆掉头,有如东风射马耳。

鱼目亦笑我,谓与明月同。

骅骝拳跼不能食,蹇驴得志鸣春风。

《折杨》《黄华》合流俗,晋君听琴枉《清角》。

《巴人》谁肯和《阳春》,楚地犹来贱奇璞。

黄金散尽交不成,白首为儒身被轻。

一谈一笑失颜色,苍蝇贝锦喧谤声。

曾参岂是杀人者?谗言三及慈母惊。

与君论心握君手,荣辱于余亦何有?

孔圣犹闻伤凤麟,董龙更是何鸡狗!

一生傲岸苦不谐,恩疏媒劳志多乖。

严陵高揖汉天子,何必长剑拄颐事玉阶。

达亦不足贵,究亦不足悲。

韩信羞将绛灌比,祢衡耻逐屠沽儿。

君不见李北海,英风豪气今何在!

君不见裴尚书,土坟三尺蒿棘居!

少年早欲五湖去,见此弥将钟鼎疏。

王忠嗣的年纪应该比李白还小几岁,两人在历史上似乎没有什么交集,但也许李白的那首《战城南》开头“去年战,桑乾源”,写的是王忠嗣在中国北方的战争。

家园 《5、谋国拙身的仁者——石堡城下的悲剧》

由于深知石堡城的险峻,王忠嗣到任后,并没有继续率军强攻,而是改变策略,暂时不管这个坚固的要塞,随即转向青海湖周边区域以及积石山地区(今天的青海、四川、甘肃交界处)扩展势力。经过大大小小的一系列战斗,唐军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果,史载 “皆大克捷”。

王忠嗣杀入的这些区域都是原来吐谷浑故地的核心区域,吐谷浑亡国之后,国王受到吐蕃的优待,成为吐蕃赞普附属的藩王,而吐谷浑人也自然在国王的率领下加入了吐蕃人与唐人对抗的行列。前面说过,在石堡城大败皇甫惟明的吐蕃军统帅,便是一位吐谷浑藩王。现在王忠嗣将打击目标重点放在了这些地方,吐谷浑人必定会做出强烈反应。

果然不久之后,唐军与吐蕃的附庸吐谷浑军终于在一个叫墨离的地方爆发了大会战。后人考证后认为,这个“墨离”并非唐朝的墨离军,因为该军的位置大概在甘肃瓜州一带,当时完全在唐的控制下,并非吐谷浑的领地。这里的“墨离”不是墨离川就是墨离海,两个地方相距不远,前者在今天的青海柴达木盆地北部,后者在青海湖西北部,具体位置大概是今天的哈拉湖一带。

这场战争的具体进程已不可考,但结果相当明确:王忠嗣率领的唐军大胜,吐谷浑人遭受到极其惨重的损失。对此,《旧唐书》写道:“伐吐谷浑于墨离,虏其全国而归。”这个记载显然有所夸张,一战就能把整个国家的人都俘虏,应该不太可能。

成书稍晚的《新唐书》的记载相对靠谱一些:“讨吐谷浑于墨离,平其国。”就是说王忠嗣打败并灭亡了吐蕃的吐谷浑藩国。成书更晚的《资治通鉴》的记载大概更加合理:“讨吐谷浑于墨离军,虏其全部而归。”这里的“墨离军”,研究者认为是“墨离川”之误,而“全部”指的是吐谷浑的一个部落,研究者认为该部落的名称就叫“墨离”。

不管怎么说,唐军获得了一场令人鼓舞的大胜利,王忠嗣的威望显然更加如日中天。不过,《旧唐书》对此却提供了一段不一样的记载:“初,忠嗣在河东、朔方日久,备谙边事,得士卒心。及至河、陇,颇不习其物情,又以功名富贵自处,望减于往日矣。”也就是说王忠嗣的声望不仅没增加,反而下降了。

《旧唐书》的这段记载很有问题,且不说王从少年起就一直在河陇作战,尽管期间离开过一段时间,但显然不至于“颇不习其物情”,而且从后来发生的情况来看,王忠嗣肯定没有“以功名富贵自处”,因此这两个不靠谱的原因是否能导致“望减于往日”的结果,就很值得怀疑了。于是,后来到了编写《新唐书》的时候,作者干脆就把上面这段话全部都砍掉了,可能欧阳修对此也有着同样的判断,剔除它们大概并不存在“为尊者讳”的考虑。

从两唐书等史书所记载的王忠嗣的为人来看,此人不仅作战勇敢无畏,而且更难得的是,他并不是那些疯一般追求“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战争狂人——王忠嗣对发动不必要的战争毫无兴趣,据说他有一张拉力达一百五十斤的强弓,但却常常储存在弓袋中,以示这样的杀人利器并没有多大用处。按:唐代的150斤,大致相当于现代的220磅,而今天射箭比赛中的弓拉力通常不超过50磅,尽管古今标准不适合直接比较,但王的臂力肯定很不错。

因此对于王忠嗣的战争理念,史书评价他绝不是个一心想通过打仗升官的战争贩子,正所谓“持重安边,不生事”,同时也记载了他留下的一句话:“平世为将,抚众而已,吾不欲竭中国力以幸功名。”也就是说,在王忠嗣看来,战争的目的不在于多杀人博取功名。

也许正因为这样,王忠嗣尽管在突厥、吐蕃等各个战场频频取得胜利,但却几乎没有留下当时唐军将领常见的诸如屠城或滥杀之类的不良记录。对敌人尚且如此,对自己人就更不会太差了。各种史料都认为王忠嗣在军中享有极高的声望,比如他平时相当注重士兵们的训练,人马一旦发生缺额就会立刻补足,与那些喝兵血吃空额的坏蛋们完全不可同日而语;比如他从来不打无准备之仗,无论军中士气如何高涨士兵如何想打仗,他也不会牺牲士卒轻率出击,而是“多纵间谍以伺虏之隙,时以奇兵袭之”。人们评价说,他带的队伍历来都是“士乐为用,师出必胜”。这样一个爱惜士卒统帅,很难让人认为在一场大胜之后,其威望反而会下降。

只是,频繁的胜利并不一定带来和平,对并不热衷战争的王忠嗣而言,他的那些胜利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导致皇帝养父的决心爆棚。于是,信心满满的玄宗皇帝旧事重提,又一次打起了他念念不忘的石堡城的主意,发狠要一洗当年皇甫惟明大败之耻,而这次朝廷讨伐大军的主帅,除了自己战功显赫的养子,还能是谁呢?

就在不久之前,王忠嗣的另一个表现也让皇帝十分满意——他坚决辞掉了自己所兼任的朔方、河东两个节度使之职,此举无疑让那些担心武将声望太盛以至威胁到自己地位的文臣们,尤其是执政的李林甫宰相,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可谁都没想到的是,我们的御儿干殿下却对兴致勃勃的皇帝当头泼了一盆冷水。在给养父的回信中——当时玄宗为了再次攻打石堡城,特地派人去询问王的意见——王忠嗣这样写道:“石堡险固,吐蕃举国而守之。若顿兵坚城之下,必死者数万,然后事可图也。臣恐所得不如所失,请休兵秣马,观衅而取之,计之上者。”就是说,王节度直截了当地告诉皇帝,石堡那地方是不好搞的,我们非要逞强的话肯定会死掉几万人,得不偿失的买卖不做的好,还是养精蓄锐等待对手的失误才是王道。

这样扫兴的答复当然不能让皇帝满意,事实上,玄宗岂止不满意,简直是大光其火,他无法想像养子竟然如此干脆地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一直对王忠嗣羡慕嫉妒恨的李林甫宰相马上敏感地发现了皇帝低落的情绪变化,正等待时机扳倒对手的他随即行动起来,“日求其过”,就是说他每天细心地搜集王的过失来向大老板打小报告。

你不愿意,那我派别人去!天宝六年(公元756年),一个叫董延光的将军再次向朝廷建议攻打石堡,不甘心的玄宗皇帝马上批准,并要求王忠嗣必须配合策应。王忠嗣不得已被迫出兵,但不情不愿的他不仅没有像以往那样向士兵们颁布杀敌的报酬也就所所谓的“赏格”,而且还很可能采取了拖延的消极态度,这无疑让董延光大为不满。

王忠嗣的部将河西兵马使——即那位后来在安史之乱中成为大唐中流砥柱的李光弼将军——敏感地发现了潜在的危机,他立即紧急求见自己的顶头上司。于是,两人便发生了一段历史上相当有名的对话:

王问:“李将军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李答:“请和您说说这次作战的事儿。”

王问:“你到底想说什么呢?”

李答:“我发现,此前您出于爱惜士卒的考虑,有拒绝董延光的意思,尽管名义上接受了皇帝的诏书,但实际却并不打算按其计划进行。可这是为什么呢?您此次派了几万人马配合董的行动,但对这些将士却不悬重赏,如何能激起三军的勇气呢?我不明白,您库房里的财物堆得满满的,怎么会吝惜几万段财帛的悬赏以杜绝董延光将来的谗言!这次如果他没有取胜,肯定会把失败归罪于您!这样的话,您怕要大祸临头啊!”

对于部将的衷心之语,王自然相当感动,不由得也袒露了心扉:“李将军啊,我王忠嗣已经下定决心了!人生在世,追求的难道仅仅是荣华富贵吗?就说这座石堡城吧,我们即使占据了也无法制服吐蕃,反之得不到对国家也没什么损失,我王忠嗣怎么能用几万人的性命去保住官位呢?假如皇帝真地追究下来,我大不了被贬成个金吾羽林将军,回到朝廷继续站岗罢了!即使发生再差的情况,也不过像以前那样,被贬到偏远之地当个普通军官而已。我将心甘情愿地接受朝廷的处罚。尽管我已经无所谓了,但您能对我这样推心置腹,您是真心实意地为我着想啊!”

面对一心求仁的主帅,李光弼不由得感慨万千,他诚心诚意地道歉说:“此前我怕您没有想清楚而遭受不必要的祸患,因此才大着胆子把自己的看法和盘托出。现在我明白了,您能按照古代圣贤的标准做事,不是我李光弼这样的常人可以达到啊!”

不幸的是,李光弼竟一语成谶。董延光率领的唐军在石堡城果然铩羽而归,董于是将失利的原因归罪于王忠嗣的不配合和故意拖延,令玄宗更为恼火。

也许在王忠嗣看来,石堡城这样的坚固要塞,唐军之所以曾夺取它,并不是因为兵力强大,而主要是由于战术对头——当年李玮并没有硬碰硬,而是采用了敌人想不到的矛招,千里奇袭最后收到了奇效,如果不顾士兵生死强攻,可能就自己说的那种不幸结果。王忠嗣本人曾长期在李玮麾下作战,很可能确实了解石堡的具体情况,因此才做出了他认为正确的判断。

从历史记载来看,王忠嗣大概是个很纯粹的军人,有什么说什么,并不怎么考虑说话的场景。这可能和王的成长经历有关,他与皇家渊源太深,在养父的羽翼下基本没受过什么挫折,即使被皇甫惟明诬告贬官,皇帝也肯定事先和他通过气,说好了以后还有复出的机会。一直生活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环境里,加之确实能力突出,这样的人难免心高气傲,脾气常相当固执。

就这样,王忠嗣已经心安理得地准备接受自己的命运,但令他没想到的是,此事的后果竟会那么严重。

因为就在这时候,一个名叫魏林的地方官员突然向皇帝揭发王忠嗣图谋不轨,按照此人的说法,当年他担任朔州刺史的时候,曾听到时任河东节度使的王忠嗣讲过一句这样的话:“早与忠王同养宫中,我欲尊奉太子。”当时的“忠王”就是现在的太子李亨,众所周知他是王忠嗣的发小,而据举报者魏林说,王忠嗣似乎还有着“拥兵以佐太子”的想法。

这下子麻烦可就大了。要知道,王忠嗣的前任皇甫惟明之所以被罢官,除了石堡城打了败仗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其实与太子有关——尽管皇甫与王互相敌视,但两人却有一个共同特点,他们都和李亨的关系非常好。此前,正是宰相李林甫向玄宗检举,说皇甫惟明与刑部尚书韦坚私下谋划让李亨提前接班,两人于是被愤怒的皇帝免职并很快杀掉,吓得李亨为了脱清干系,竟然宣布与太子妃韦氏也就是韦坚的妹妹离婚。如今再次发生类似事件,这还了得?于是我们可以想像,“玄宗大怒”。

明眼人大概都能看出来,魏林告发王忠嗣的时机选择得恰到好处,隐隐与当年李林甫检举皇甫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在皇帝不满的火苗刚刚烧起时,突然浇上一桶油从而助燃起无法控制的熊熊大火。而事实也确实如此,魏林的背后真地站着一个人,此人也真就是那位以“口蜜腹剑”闻名的当朝宰相,史书对此有明确记载:“李林甫又令济阳别驾魏林告忠嗣。”

王忠嗣于是在劫难逃。愤怒的皇帝马上下令将他押回长安,朝廷主管刑狱的三个最高机构即所谓的“三司”随即组成特别法庭,审理这项涉嫌谋反的滔天大案,而判决结果很快下来了——“罪应死”,也就是说判处王忠嗣死刑!

此前,身为皇帝养子的王忠嗣,显然不知道皇家与民家在个人感情方面的区别,他对自己与皇帝之间的亲情无疑估计得过于乐观,在他心中,即使触怒了玄宗,大不了再像以往那样被养父调个闲职而已——“假如明主见责,岂失一金吾羽林将军,归朝宿卫乎!其次,岂失一黔中上佐乎?”

可惜对皇帝来说,最重要的并非合家团圆的亲情而是自己屁股下的宝座,在这方面,越是亲近的人反而越要提防:你干爹我现在还好好活着,可你仗着从小一起在宫里长大和我儿子靠得那么近,还宣称支持他当太子,你究竟想怎么着?你还把我放在眼里吗?

于是,当没有料到的沉重打击突然降临时,准备明显不足的王忠嗣可能立刻就被击垮了,尽管后来因为哥舒翰等几个忠诚的部下向皇帝苦苦求情,玄宗终于答应免王一死,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死里逃生的他再也不是大唐最牛节度使,而是被贬为地方州郡的太守,不到两年就“暴卒”于任所,估计当时他早已心如死灰,了无生趣。

就在王忠嗣死的那年,他曾经的部将哥舒翰攻克了吐蕃石堡城,终于为皇帝了一夙愿,但就像王当初预言的那样,唐军付出的代价是几乎全军覆没的“死亡略尽”,数万将士的累累尸骨方才成就了哥舒将军平步青云的紫袍。想念及此,世人无不感慨,王将军果然不是浪得虚名,“故当世号为名将”。

这位名将的帐下同样走出了一批名将,除了与他差不多同时代的李光弼、安思顺、仆固怀恩、哥舒翰等人外,后来脱颖而出的还有当时十分年轻的李晟,王忠嗣曾拍着这个勇敢军官的背,欣慰地说:“此万人敌也!”多年以后,李晟终于成长为其当年主帅那样对抗吐蕃的柱石,而他的一个儿子更加有名,这孩子就是后来创造了“雪夜入蔡州”经典战例的李愬。可惜这一切,九泉之下的王忠嗣已经无法知道了。

对这位有着仁者之心的盖世名将,中国史官在字里行间普遍充满了同情和惋惜。《新唐书》在称赞其勇敢无畏和深谋远虑的同时,也感慨这样一个足智多谋的忠臣却无法看清个人的前景,他大概把所有的智慧都用在国事上了吧,因而已经没有精力顾及自身的安危,“然不能自免于谗,卒死放地。自古忠贤,工谋于国则拙于身,多矣,可胜吒哉!”而《旧唐书》则叹息奸臣和谗言的可怕:“忠嗣因青蝇之点,几危其身,谗人之言,诚可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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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皇帝最大的本事是杀忠臣
家园 挑个小bug,天宝六年应该是公元747年。
家园 李晟和李愬的名气大小问题还要斟酌一下儿,

对受了语文课本影响的一代,李愬或许知名度更高些,可入蔡之役内有明君(宪宗),外有贤相(裴度)为主持,李愬只负责战役指挥。李晟破朱泚可是在天子蒙尘,而统帅李怀光又被奸相卢杞逼反的情况下完成的。前人多以李晟为社稷臣。两人政治地位也不同,李泌入相的条件之一就是德宗保全李晟,可见已有功高不赏的嫌疑,李愬则还敢为了韩碑向宪宗撒娇,在帝王心中地位不可同日而语。

家园 历史上那么多的忧愤而死?大多数是被政治对手派人暗杀的吧?

但不到两年就“暴卒”,估计此时他的内心早已经崩溃了。

家园 【原创】《6、帝国双骄——亚洲山地之王的悲哀》(上)

据《巴基斯坦黎明报》报道,吉尔吉特地区警局警长阿里.谢尔称,当地时间周日(2013年6月23日)凌晨1时许,15至20名不明身份者身着巴警察服饰,先是绑架了两名巴基斯坦导游,杀死一人后,从另一人口中获得了登山者营地的位置并前往。在拿走登山客的财物和护照后,将他们杀害。

当地媒体援引一名目击者的话说,当时袭击者将熟睡的登山客叫醒,命令他们走到住所外边后向他们开枪。

谢尔称,吉尔吉特地区位置偏远,登山客只是住在一个山林小屋中,没有很多的警戒。

据悉,共有11人遭到枪杀,其中包括2名中国人、1名美籍华人……

天宝六年(公元756年),董延光率领的唐军再次在石堡城下铩羽而归,但与此同时,唐朝却在另一条战线上取得了对吐蕃的大捷,这场战争发生于遥远的中亚,具体就在前面那条新闻里提到的吉尔吉特,该地位于今天巴基斯坦控制下的克什米尔地区西北部,当时叫做小勃律。

吉尔吉特耸立着海拔8125米的世界第九高峰南迦帕尔巴特(Nanga Parbat),这座山以气候极端复杂恶劣著称于登山界,山体复杂,岩石、深雪、硬冰等交替出现,并且经常发生雪崩,导致登顶死亡率高达32%,在全世界14座8000米级山峰中位居第二,所以又被称为“杀手巨峰”。

当年,在这座“杀手巨峰”下指挥战争的唐军统帅,是一个名叫高仙芝的将军。

拜执掌大唐朝政近二十年的李林甫宰相所赐——此公有个著名论调,“文士为将,怯当矢石,不如用寒族蕃人,蕃人善战有勇,寒族即无党援”——进入天宝年间以后,玄宗非常喜欢任用蕃人也就是少数民族人士当将军,这个用人标准其实也与现在类似,不是说“无知少女”——无党派人士、知识分子、少数民族、女性这四类人——特别容易获得提升嘛。

本篇主人公高仙芝将军以及我们前面提到的哥舒翰将军,都是这种人事制度的受益者,前者是高丽人,而后者是突厥人。至于李林甫宰相为什么要这么做,《旧唐书》写道:“林甫利其不识文字,无入相由。”

也就是说,李宰相欺负这些少数民族的大老粗不识字,认为他们没法当上宰相从而对自己的地位构成威胁,因而“自是高仙芝、哥舒翰皆专任大将”。但令唐玄宗和李宰相没想到的是,这些大老粗之中竟然还隐藏着一位绝世高手,最终导致“禄山竟为乱阶,由专得大将之任故也。”

不过,本篇的主人公高仙芝将军和安胖子不一样,人家可是一位大大的忠臣。高仙芝是朝鲜半岛的高句丽人,前面我们说过,唐帝国在高宗时期吞并了高句丽,并从当地大量遗民到中国,高仙芝的先辈大概就是那时候来到了大唐。对于这些甚至让英明神武的太宗皇帝也苦不堪言的勇敢战士们,帝国政府自然不会让他们在家种地,于是大量录用他们当兵。高仙芝的父亲高舍鸡也加入了唐军,直至得到诸卫将军这样的中高级军衔。

按照史书记载,高仙芝这孩子从小就招人喜欢,因为他“美姿容”也就是长得相当正太,但小高并非油头粉面的银样蜡枪头,反而“善骑射,勇决骁果”即很能打架下手也非常狠,加之出身于彪悍的高句丽遗民家庭,这样的人不当兵岂不是暴殄天物,因而高仙芝从小就跟着老爸高舍鸡在唐军中混,父子一起来到了安西军区服役。

刚开始的时候,小高只是凭借父亲的功劳才得了个游击将军的头衔,这是一个从五品下的散官,并没有具体的职责,但到了后来,高仙芝凭借在战场上大砍人头积累了赫赫战功,才二十多岁就当上了将军,最后竟然已经与老爸平级了,史载“与父同班秩”,可谓年少有为。

到了唐玄宗时期,府兵制早已名存实亡,所谓各卫的“将军”也只是一个代表你享受何等待遇的头衔,并不像唐初那样有着一定的实际职权,因而年青的高仙芝将军也只是一个普通军官,他先后在田仁琬、盖嘉运两位节度使手下当差,但却没有得到重用,一直郁郁不得志。

在盖嘉运当节度使期间,发生了一件让唐朝很丢脸的事,因为唐蕃第一要塞石堡城,就是在他手里丢掉的。当时是开元二十九年(公元741年)冬天,吐蕃人突然袭击了石堡,毫无准备的盖嘉运抵挡不住,被迫撤退,这座险峻的军事要塞从此回到了吐蕃人手中。这次失利直接导致了唐军后来的多场大败,玄宗自然怒不可遏,立即将盖嘉运查办,改派夫蒙灵詧接任安西节度使。

与高仙芝一样,夫蒙灵詧也是位蕃将,不过他并非东北的高句丽人,而是出身于西北的羌人部落。新任节度使发动了一系列边疆战争,尤其是天宝三年(公元744年)五月,夫蒙灵詧率唐军在中亚的俱兰城,也就是今天哈萨克斯坦南部江布尔市的卢戈沃伊附近,大破西突厥突骑施汗国的残部,将突骑施大将莫贺达干——就是谋杀苏禄可汗的那个人——斩首马下,使得这一称霸中亚数十年的汗国彻底臣服于唐。

正是在这位安西四镇节度使夫蒙灵詧手下,高仙芝如千里马终于遇见了伯乐,彻底大放异彩。他在这些战争中的表现极其优异,因而深受夫蒙灵詧赏识,也不断得到提拔,一直做到了安西副都护、四镇都知兵马使的高位,成为了夫蒙灵詧的副手。

前面我们反复讲过,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6年),已攻占大勃律的吐蕃继续向临近的小勃律发展,后者已是当时唐朝通向中亚阿姆河流域诸国的唯一通道。最后,伴之以强大的军事压力,吐蕃把公主下嫁小勃律王为妻,小勃律遂归附于吐蕃。随着大小勃律的相继失守,吐蕃人取代了唐帝国和阿拉伯帝国联合打击下江河日下的突骑施汗国在中亚的主导地位。于是,西域二十余国受吐蕃威逼,不得不向其称臣。

在吐蕃军队的阻隔下,中亚诸国已经无法对唐朝进贡,这也标识着唐朝以及功能丧失了对这些国家的宗主地位。为了重新夺回优势,在公元742年到746年的五年中,唐帝国曾先后派节度使盖嘉运、田仁碗、夫蒙灵詧三次对占据小勃律的吐蕃军进行讨伐,但都未能获胜,“自仁琬以来三讨之,皆无功”。

天宝六年也就是公元747年,唐玄宗决定再次征伐小勃律,以打通这个通往西域的咽喉,指挥官的重任幸运地落在了安西副都护高仙芝的身上。唐军总人数大概一万左右,至于兵种,他们都是“步骑”——有人认为这是指步兵和骑兵混编,也有人认为这是指骑马行进但下马作战的步兵,因为史书中明确指出了“是时步兵皆有私马自随”。

唐军自安西也就是今天新疆的库车出发,经过过今天新疆的阿克苏、巴楚、喀什等地,沿着帕米尔高原也就是葱岭行军,一共走了一百多天,终于到达了特勒满川即阿富汗的瓦罕河谷,史书中著名的护密道——也就是今天阿富汗战争中经常提及到的瓦罕走廊Wakhan Corridor——便经过那里,当时该地座落着一个叫“五识匿”的小国。

在五识匿国,高仙芝将军队分为三路:第一路,骑兵三千人,由疏勒守捉也就是喀什驻军司令赵崇玼率领,从北谷道进军;第二路,兵种人数不详,由拨换守捉也就是阿克苏驻军司令贾崇灌率领,从赤佛道进军;第三路,兵种人数不详,由总司令高仙芝和政委(监军宦官)边令诚亲自率领,从护密道也就是瓦罕走廊进军。

三路人马的最终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吐蕃人在小勃律修建的军事要塞——连云堡(位于今天阿富汗东北部的萨尔哈德,一说位于今阿富汗东北部喷赤河南源的兰加尔),那里也是通往小勃律国都的门户。各路指挥官约定,七月十三日晨在连云堡会师后,一起对敌人发动总攻。

当时连云堡内驻扎有一千人左右的吐蕃军,而在城堡南方十五里处,吐蕃人“因山为堡”修建了防御工事,在那里还着八九千人的守军。山坡上修筑的防御阵地下面是一条咆哮的大河,唐人称其为婆勒川,也就是今天阿富汗的瓦罕河或称瓦罕苏河。当时正值夏季,这条大河处于涨水的汛期,吐蕃守军宽慰地认为,在这种恶劣的条件下,单靠人马自身是难以涉水通过这条大河的。

但高仙芝偏偏不信邪,他下令首先“以三牲祭河”,在给神仙上完供后,又命令各部队选出精干勇敢的士兵,组成一支突击队,让他们带上够吃三天的干粮,第二天早晨到岸边集合,准备渡河。

看到正处于汛期的大河,将士们都认为自己的总司令发疯了,可没想到的是,这条大河竟然是色厉内荏——到了河边以后,在司令官的逼迫下,唐军骑兵部队硬着头皮下了河,最后竟然“人不湿旗,马不湿鞯”,大家还没反应过来,就这样排着整齐的队列,稀里糊涂到了河的那一边。

看到这一情景,吐蕃守军惊得目瞪口呆,没有做出任何反应。此前一直提心吊胆,担心遭到敌人“半渡而击”的高仙芝则欢喜过望,他对自己的政委边令诚宦官大笑道:“如果正渡到一半的时候敌人杀过来,那大家肯定全玩儿完,现在已经过河排好了阵势,真是老天把这些倒霉的吐蕃贼赐予咱们啊!”

他随即下令,兵贵神速,来不及等另外两路人马了,部队渡河后立即向敌人发起攻击!天险已失,防御工事中的吐蕃人很快溃不成军,唐军很快杀到了连云堡的下面。

连云堡的工事修建得极其坚固,吐蕃人依托险峻的地势,“据山因水,堑断崖谷,编木为城”。面对唐军的进攻,守军顽强抵抗,他们依山拒战,炮石如雨,唐军损失很大却进展甚微。

于是,高仙芝叫来李嗣业和田珍左右两名陌刀将,对其下达了死命令,要求他们在午时以前必须拿下敌人的阵地。所谓“陌刀将”,就是陌刀队的队长,陌刀是唐军特有的一种兵器,又名斩马剑,尽管在历史上赫赫有名,比如初唐诗人卢照邻便有“愿得斩马剑,先断佞臣头”的名句,但遗憾的是,至今尚未发现任何陌刀留存于世,人们也只能通过史料猜测其大致的形制模样。

一般认为,陌刀大概是一种直刃长刀,形状似剑既长且重,可能还配有长柄,据说有的竟然重达五十斤,通常用来对付骑兵部队。许多武器专家指出,这种兵器很可能是唐人在与吐蕃、突厥的无数次实战中优选出来的,专门装备重装步兵,而唐朝的重装步兵并非我们印象中的那种,他们虽然两条腿打仗,但却不是两条腿走路——行军基本是骑马而非步行。因此,陌刀队大致可以理解为装备陌刀的骑马重步兵。

其实,从史料记载来看,唐军的主要对手吐蕃军,其主力部队很可能也是骑马行军的重装步兵。根据唐朝官方史书《通典》的记载,“其战必下马列行而阵,死则递收之,终不肯退。”因此吐蕃人有可能是以马匹实施运输,作战时则下马组成严密的方阵,以排山倒海之势压向军。

不仅如此,《通典》中还写道,吐蕃军的防具相当精良,“人马俱披锁子甲,其制甚精,周体皆遍,唯开两眼,非劲弓利刃之所能伤也。”与此同时,吐蕃人主要的进攻武器是非常长的细矛,“枪细,而长于中国者。”

得到午时前攻克敌阵的命令后,李嗣业马上组织了一支敢死队,他身先士卒,领着这批高举陌刀的重装步兵发起了冲锋,但是,悬崖上的城堡抛下的滚木檑石铺天盖地,唐军根本没办法攻上去。见此情形,具备登山队员素质的李嗣业决定声东击西,他让大队人马继续攻打,自己领着一小队人,悄悄绕到吐蕃军防卫的死角,开始施展起徒手攀岩的绝技。

最后,身体素质超强的李嗣业竟然真地爬了上去。主官率先犯险成功,这大大激励了手下官兵,于是这小队人也有样学样,一个个你拉我拽,终于全部爬上了悬崖。后面发生的故事,就已经没有任何悬念了,史载“贼不虞汉军暴至,遂大溃,填溪谷,投水溺死,仅十八九。”

号称坚不可摧的连云堡要塞,就这样落在了唐军手中。此役不仅拿下了这座具有极高战略价值的城堡,而且如果连带统计此前渡河时的战绩,唐军一共斩杀了五千敌人,并且生擒了千名活口,“得马千余匹,军资器械不可胜数”,可谓成果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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