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投票就中国女子羽毛球双打消极比赛做个小调查 -- 奔波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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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规则没有明令禁止,而对自己有利,但用无妨182/0如果做得再巧妙些就更好了21/0可以理解,但这样做似乎不妥14/0有违奥运精神,应该坚决反对19/0说不清0/0打酱油3/0
唉,如果国际羽联没弄出这么个赛制,如果头头们不是“金牌至上”,如果对方不先搞那么多小名堂,如果,......
可惜,于洋和王晓理成了最终的牺牲品和替罪羊,唉......
(抱歉,又加了一条选项,下面不会再修改了,向毛主席保证!)
选项整体就是这样消极比赛就不对,就没有坚决支持运动员主动选择有利情况的选项。我觉得用这样的比赛,打国际羽联的脸是最好不过了。羽毛球乒乓球,欧洲人改来改去的打中国的脸,乒乓球都打出高潮来了,还有脸说怎么改我们都能赢。世界第一的水平,全民热爱的运动,整天被欧洲人捏着还自虐似的陪着玩,全世界就中国人玩乒乓球中国人就不玩乒乓球了?橄榄球就美国人玩,就美国人爱,影响这运动的发展了么,影响美国人的热爱了么,就中国有为运动发展考虑的这国际主义精神,像举重那样的还能把金牌运动员输送到国外去了,为别人考虑没有问题,那是领袖的思维,向现在这样不分外国高低贵贱统统都是洋大人的,满清都不如,满清还知道敲打墨西哥呢。
加上其他是贬义,你这整体不就是负面了嘛。我就希望有个选项:坚决支持运动员合理选择,坚决反对代表团忽视运动员利益,坚决鄙视国际羽联脑残赛制。
所以不知道消极到什么程度.不管怎么说,凡事都会有个底线,比如说足球,不需要赢的时候,跑步出八成力气,能追上的球不去追,到了离门40米内就胡乱远射是常有的事,但是故意往自己门里踢或者故意把球送给对手则是要被严厉惩罚的大忌.
这个错误就是以“消极比赛没有违反规则”为前提。但这个前提是错误的。
除了赛制规则,世界羽联的运动员行为条例也是适用于这场比赛的规则。该条例的第4.5和4.16款禁止这样的行为:“未尽全力去赢得比赛”和“做出了明显有辱于或有害于羽毛球运动的行为”。所以对这4对选手这样的行为,不是没有“明令禁止”。
不用看完这20多分钟,只需看不到5分钟,你就明白底线突破到什么程度了。一点都不输给故意往自己球门里踢。
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现代奥运会就是更高,更快,更强。这就是本质嘛。
一切为了打赢,为了金牌,这就是现代奥林匹克的精神和宗旨。
如果觉得体育有别的意义,大可组织一个其它的运动会玩好了。我也去报个名。
一旦来了,宣誓过了遵守规则,服从裁判,那么就按规矩办事。
有本事学当年苏哈诺总统开新兴力量运动会对抗奥运会或当年苏联抵制洛杉矶奥运会。
如果主流是,奥运会金牌意义、影响力远远小于所谓的奥运精神,那就应该追求奥运精神;如果主流是金牌的影响力、意义大于奥运精神,那么就追求金牌。
而同时,制定规则的人,要为任何人利用规则达到了制定人不希望看到的后果,负全责——智力有问题还制定规则?
不行的项目上人家说了算,行的项目也是人家说算,这算怎么一回事?
简直就是:说你行你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