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投票就中国女子羽毛球双打消极比赛做个小调查 -- 奔波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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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规则没有明令禁止,而对自己有利,但用无妨182/0如果做得再巧妙些就更好了21/0可以理解,但这样做似乎不妥14/0有违奥运精神,应该坚决反对19/0说不清0/0打酱油3/0
“合法不合情”
想想如果是我花了100元买的票看的这场比赛.....就确实不敢苟同,
什么叫尽全力?
多少力叫全力,每个球都跳起扣杀?观众倒是最喜欢。
结果会是体力耗尽,最后丢掉比赛。
你已经洞察人间奥秘了,在这里教育别人呢?
你不同意,可以反对。
教育别人倒谈不上,因为成年人一般是不可教育的,成年人一般来说,只能利诱,要不就是威吓。
所以在执行上要极大依赖于委员会的判断公正性。
具体到这件事情上,对这些选手“未尽力比赛”的判断不正确、不公正吗?
有部分消费者只消费赛事本身,他们只管运动员的比赛精彩不精彩,至于运动员是不是受伤,是不是状态不好,是不是想拿金牌,和他们无关,他们只看比赛,甚至只看某场比赛。
还有一部分消费者只关心金牌,只关心结果,至于比赛过程是不是精彩,有没有让球或者假球之类的,和这种人也无关,他们只关心谁拿了金牌。金牌本身就是奥运会的一部分,那金牌消费也是奥运会的一部分。
当然大多数消费者处于以上两者之间,既欣赏比赛又关心金牌。
你不能拿一部分消费者去否定另一部分消费者,更不能假设所有的观众都是第一种消费者。
这个分析不错,我同意。
不过我可没有假设所有观众都是第一种消费者。
这个涉及到什么让人爽的事情。有些人确实是,奥运会有且仅有中国拿金牌让他爽。这种人呢,一方面把奥运会看得特别严重,同时却又不怎么重视奥林匹克精神。
有些人则会开阔一些。
如果没有这条规则,羽联仅凭4.13条很可能就无法做出这次判罚。
判断尽力有时的确很难,但判断这场比赛一点都不难。这四个队傻就傻在让羽联能毫无争议地判断她们未尽力比赛。
现代奥运会的核心就是金牌战,要不然欧美在北京奥运会以及这届奥运会的金牌榜上做什么猫腻。否认了金牌的意义才是否认奥运会精神!
体育领域是这样,金融领域不也一样么,人的本性。
但是如果国际羽联不修改规则,且还狠罚运动员,那才是真正的‘影响羽毛球体育发展’挥刀自宫呢。
他们也不想赢。
如果他们想赢,故事就会简单而且真实。
双方都不想赢,这比赛也确实好看不了。
我相信制定规则的人早就想到了,
因为类似的情况在世界大赛曾经发生过,
为此,在2010世锦赛上,小组赛之后重新抽签,避免了故意选择淘汰赛弱的对手,或者避开自家选手。
换句话说,国际羽联对这种规则的缺陷一清二楚。
挖了各大坑等人跳,结果一下跳下去4对8人,收获很大。
曾经奥运金牌是激励国民的有效手段,
也是向外界展示实力的不多的途径之一。
目前,国家恨不得藏起来,
小声说,我们没威胁,真的还没有你们厉害。
所以,金牌就不那么重要了。
李永波教练没有跟上形势的发展。落到了时代的后面。
李永波没能正确全面地理解什么是国家利益,也没能正确全面地理解羽联的利益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