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奥运英雄王润兰在柏林奥运会上真的被裁判黑了吗? -- saber
这个东东,不知道是应该放到青史栏,还是放到体育栏。既然那个栏目需要翻墙,就放到这里吧。
先把结论说出来:抗日烈士王润兰在柏林奥运会上首场即负于荷兰选手,无缘后续比赛,所谓“闯入决赛,却被无理取消决赛资格”之说不实。
此文较长,没有耐心的童靴,可以只看上面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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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网上铺天盖地传播着一个故事:我国一位奥运选手在柏林奥运会上一路过关斩将,闯入决赛,却惨遭裁判黑手,被无理取消了决赛资格。他就是奥运英雄——王润兰!
下图仅为百度搜索截图的一小部分
王润兰的事迹大致概括如下:
王润兰烈士献身祖国血洒疆场的事迹确实可歌可泣。
不过,本文不涉及王润兰烈士的生平,也不考证王润兰的牺牲经过,仅仅试图考证王润兰在柏林奥运会上比赛过程的真相。
网上流传甚广的故事是这样描述的:
在决定比赛决赛权的最后一场和英国选手的对打中,王润兰在第一、第二局均以1比1打成平局。从第三局开始,王润兰在熟悉了对手拳路套数后,很快发现了对方的破绽,他迅速抓住战机,连续出拳猛击对方头部,最后以重重一击将对手打倒在地,整整10多秒钟对手也未能站起来。此时此刻,裁判判定王润兰以2比1取胜,获得了拳击赛的决赛权。他是第一个取得决赛权的中国奥运选手,中国运动员为之兴奋不已。意想不到的是在三天后决赛即将开始时,中国代表团领队竟突然接到奥运会组委会的通知,说王润兰在预赛时已被裁判组判定失败,不能参加最后的决赛。闻此通知,中国全体参赛选手和代表团成员无不义愤填膺,纷纷表示抗议:王润兰明明在预赛中打败了英国选手,裁判当时已作了明确裁定,怎么三天后又突然变成失败?明眼人自然能看出其中的猫腻。中国领队向组委会进行了多次交涉,一些主持正义的外国代表队闻知此事后也纷纷表示声援。但组委会对此事却一拖再拖,几经来往毫无结果。就这样,由于组委会一些人出于对贫弱落后中国的歧视和某些政治的需要,公然颠倒黑白,在众目睽睽之下剥夺了中国运动员的决赛权! ——出处同上。
以上文字非常详细地描述了王润兰在奥运会上的表现,很多报纸和网页都有刊载有类似内容。
(记住,这里所说的王润兰所参加第一场比赛是对日本选手,并且最终获胜)
问题是原始出处在哪里?
通过在中国知网的检索,发现其原始出处基本上全部来自于同一个作者——王作化。
查阅其他文献,发现对中国运动员参加柏林奥运拳击比赛的过程表述很乱。也许是由于年代久远,也许是人们记忆模糊的缘故吧。
1、《追忆中国代表团参加第十一届奥运会的经过》(作者:马友于《当代体育》1984年第9期)一文中关于拳击比赛只有寥寥数字:
2、《中国代表团与第11届奥运会》(作者高翠)《体育文化导刊》2004年第9期)一文有较为详细的叙述:
3、《我国古代与近代的拳击运动》(作者:贺慨《体育文化导刊》2009年第9期)
尽管以上对比赛经过的记忆比较混乱,但有一点是共同的:拳击比赛是淘汰赛,我国拳击运动员均败于第一场比赛。
既然现在人们的记忆如此混乱,就只能让官方权威文献来说话了。
1936年第11届奥运会,是1949年以前中国参加的三次奥运会中代表团规模最大的一届。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董事王正廷为总领队,包括80名运动员、36名职员,组成了一个由34人组成的欧洲体育考察团。归国后中国代表团认真认真总结了较全面的总结,于1937年11月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编辑出版了《出席第十一届世界运动会中华代表团报告》一书,该书分中华代表团、世界运动会及体育考察团3编,介绍中国代表团参赛情况及体育考察团赴丹麦、德国、捷克、奥地利、匈牙利、意大利等国考察概况,以及第11届奥运会开幕式、决赛成绩和闭幕式等。
应该说,这本书就是官方的文献记录。
在《出席第十一届世界运动会中华代表团报告》一书中介绍了中华代表团各个项目的参赛情况。其中关于拳击选手和比赛的记录如下:
关于选手的选拔:
经过训练后,又遇参赛经费不足难题,商震慷慨解囊方能成行。
中国参赛拳击选手为四人,分别是:
王润兰 23岁 籍贯:河北饶阳 职业:军人 未婚 身高1.80米 体重80公斤
靳贵弟 21岁 籍贯:河北灵寿 职业:军人 已婚 身高1.78米 体重79公斤
靳桂 22岁 籍贯:河北曲阳 职业:军人 已婚 身高1.77米体重71公斤
关于拳击比赛情况,该书中只介绍了两个人的比赛情况,其他两位选手情况不详。
原文如下:
我中量级拳击代表靳贵弟,于十一日晚参加初赛,对手为英国希拉姆敦,开赛钟鸣,两人握手后,靳即以美丽手法,猛击希氏下颚倾倒。但希氏于极短呼数下,仍恢复原状,靳复取攻势,转击希氏左颊,更以右拳摇击,两人岁斗成一团,经裁判分开时,希氏犹以可怖之左膊猛势冲击,致靳倒地,经裁判计数至法定时间后,即有一检察员声称:“两人分开回复原状后,希氏起击过早,应取消希氏比赛权,而判靳贵弟获胜”,但英队管理,殊不谓然,即向大会提出抗议,嗣于十二日特别会议中,有其他在场之检察员一人,声称并未见希氏有不合法之挥击,且经裁判证明,遂决议不能变更裁判以计数法所定之胜负,而判靳贵弟失败;本团以徒争无益,故亦不再提出反抗书,免伤和气。
十一日晚,我重重量级(原文如此,按照现在级别分类应为重量级)拳击代表王润兰出席初赛,对方为荷兰福克,王之经验较浅,出手亦不及其敌方之迅速,故于第三合时,王之上唇被创流血,身躯亦摇摇不定,但仍能努力顽抗直至中举,依然屹立,终未被击倒地,虽败犹荣也。
该部分内容影印件见下图
我国媒体当时也报道了王润兰在比赛中的顽强表现
令人不解的是,上面这张报纸截图竟然被很多人说是当的时报刊为王润兰的遭遇鸣不平。王作华在期刊发表文章时,也经常引用此照片。不知道他们的视力有没有问题,也不知道他们是否有没有读过这张图。
尽管该图不甚清晰,但仍能轻易地辨别出:(1)王润兰的首个对手是荷兰人,而不是日本人。(2)该报道的主题是王润兰以顽强的斗志“奋斗到底”,而不是鸣不平。
更重要的是,此图片的内容至少证实了流传很广的对日本选手的第一场比赛子虚乌有
通过以上分析,结论自然而然就得出了:我国拳击选手王润兰在第11届奥运会虽然首场比赛即遭挫,但该场比赛结果我方并没有异议,王未蒙冤。有所争议的比赛是靳贵弟落败的那场比赛。
王润兰、靳桂、靳贵弟在日后抗日战场上壮烈殉国的事迹,就不在本文介绍之列了。可参考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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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938年出版的上海《孤岛周刊》刊文,题为《中华四拳士——靳贵第等殉国记》(很遗憾,未能找到原始文献,引自《青年参考》1997年7月,作者:罗存康,题名:《中国奥运史上为抗日捐躯的真英雄 中华拳王肉身炸坦克殉国记》)。
报道如下:
……
卢沟桥事变后,他们都振奋得了机会,辗转奉上级机关的命令,调东调西,最近商震将军的军队调防黄河最前线,他们四位驻在豫北和津浦线一带,在安阳的一次大战斗,靳贵第和王永兰为国殉了职,靳桂在津浦线上台儿庄一役中,也受了伤,到十七日也死了,还有李梦华仍在前线杀敌。”
最后振臂高呼:抗日烈士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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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显示文中图片,请读新浪博客上的完整图文版——本文在新浪博客发布的地址为:外链出处请猛戳
河里和新浪网,两边都看不见。把图片的权限改一下吧
将图片上传到随意贴网站(http://www1.freep.cn/),重发了图片链接,效果如何?
新浪博客中的该文中图片是直接上传的,应该可以显示的。
现在河里以及新浪博客中的图片都能看到了。
这些文献资料非常珍贵,LZ费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