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写给沉默的大多数-朱令案 -- 西行的风
无非是如何认同这大众事件背后的阶级利益的表达问题
本质上, 都在谈论自己的利益, 在秀自己的屁股
正义本身是在大多数人的利益上的
北京警方在微博上也正式回应安徽女子离奇坠亡案了。
2013年5月3日5时许,丰台分局接群众报警,在京温服装商城地下车库出口处发现一女性死者。接警后,属地派出所、刑侦、治安及法医技术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开展工作。经核实,死者为袁某,22岁,安徽省巢湖市庐江县人,生前在京温服装商城务工。经调查走访并调取现场及周边监控录像,反映该人员于5月2日晚单独进入商城内,次日5时许坠楼,未发现与其他人接触;现场勘查、尸体检验亦未发现可疑情况。目前,警方正进一步工作中。
这回大家满意了吧?警方的这份声明写的挺好的,不卑不亢。
尼玛,有什么事儿是能向上街,让政府给办事的?真以为北京警方像他们自己一样,都是些狗奴才。都什么年代了,还玩挟民上街自重?这回大家找到窍门了,要想让中国政府不办什么事儿,只要把这事儿和挟民上街联系起来就行了。
估计就是这个结果,这是政府的最佳选择。
但也是政府被伤害的选择,否则就会是事情愈演愈烈,不可收拾,动摇政府,社会动荡,人民受苦。
这事,不管如何,让那些肉食者以后夹着尾巴做人。以后肉食者会变得非常虚伪的。每个人都是影帝。人民会越来越不信任政府。
这样的回应与朱令案子的回应,还真是相得益彰。
以前方舟子一出手,就知道他赢了。跟韩二和大眼的口腔快感比,事实和逻辑的组合是无敌的。
可这一次,方舟子已经掌握了足够的事实吗?有多少人在盼着他倒下。
但不花你最后一句.
我认为不放过任何一个坏人,不冤枉任何一个好人,二者同样重要.
希望不是出于打击异议的目的。
通篇都是某次采访里某个人-朱令的母亲说的,
还是转述的公安说的话,你不知道这种转述的话都是经过了自己理解的再加工么??
这种所谓“证据”你居然觉得靠谱??
更何况有些还带有你自己的过度解读,然后你再像别人转述。。。。
被他们弄成了 重启孙维案件的调查。这二件事是一样的么?有道理么?
好些话都在其它网站看到过.
孙一直说她配合警方调查.怎么到你这里就变成了孙不敢配合警方调查呢?你不会是想说警方的调查就是刑讯逼供,而孙怕被刑讯逼供吧.
你要拿到原始的朱令母亲和公安对话的记录才算证据.
至少也是朱令母亲能明确的支出是哪位公安说的这些话吧.
"他们(公安)一直在告诉我."..
他们是谁?总的有名有姓吧.举出这些可以证实的证据,不比道听途说的话更能说服人么?!
hearsay evidence,传闻证据。
在法庭上使用这种证据是被禁止的,叫“hearsay rule”。
公安机关向社会承认,有的刑事案件由于无法克服的客观障碍,是不能侦破的。
其实这是社会常识之一,而朱令事件的网络社会动力学显示,我们这个社会一直没有在心理上接受这个常识,年轻人尤为突出。怎么样真实地向青少年展示,社会生活有其相当严厉乃至严酷的一面,但不必为此而恐惧,我想是一个紧迫而严肃的教育课题,也是政治课题。
年轻人对失去人身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极度恐惧,一直是敌对势力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朱令事件在互联网上发展路线,将此展现得淋漓尽致。人类本能地倾向于对危险信号作阳性解释,这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因为假阳性解释比假阴性有益得多,假阴性只需要错一次,个体就被消灭了。怎么样有效地控制和利用年轻人?利用这个人类本能并极力将效果放大,是一个办法。(恐怖活动是另一个。)
去年玉垒关写关于朱今的文章的时候,我表迖了对此的观点,和先生的看法高度相似。当时就有人置疑本人的用心,就像本楼下面很多人一样,质疑我们消费朱令。对此,除了从心底里鄙视这些人,我还要多说两句,关于人性。
作为一个现代人,我很清楚屁股决定脑袋的真理。可是这不应该是这个社会的唯一通行法则。作为一个人,犹其是受过教育的人,起码还要有一点人性和良知。对于受害人应该有一点基本的同情,而对于投毒者则有憎恨。朱令的案件法律意义上破案的可能性己经很小了,但并不防碍我们甚于基本事实作出自己的判断。我们无法说服別人,但那并不重要。先生所说有生之年要为朱令做一点事情,正是我想说的,别的做不到,捐款我等还是有能力的,如果有人发起民间调查,我也会捐款,不但自己要捐,而且会帮助幕款。
早些年的时候,我觉得朱令家真是书生,百无一用。但现在我突然明白了,朱令案件的存在,是我们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最好的写照,时时提醒人们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发生过的神奇的事情。这里有不少人觉得社会公信力被消费,从他们的屁股出发反对那些为朱家出力的人。我只能反问一句,如果这个政府还有很强大的公信力,那么他们会害怕别人消费么?别人又怎么能消费?这个政府如果有公信,有自信,他们还需要维稳,还需要敏感词过滤么?
这几天在火车上看小说伐清,里面说明未东林党人对农民起义的态度,很有意思,可为楼下一些人参照:
东林大佬侯洵在河南镇压闯营的时候,曾经愤怒地质问被俘虏的闯营士兵:“你们为何不老老实实地在家饿死,而要出来给朝廷捣乱?难道你们以为造反就不会死吗?”
负责镇压张献忠的杨嗣昌说的话也是这个意思,他曾经作诗讥讽西营的官兵,说他们“不作安安饿殍,效尤奋臂螳螂。”这首诗在明廷的士人中还颇受好评,觉得说的很对,要是农民在家安静地饿死,士人们还会同情他们,现在他们不肯束手就死,竟然抗粮、抗税,甚至造反给朝廷添乱,实在是死有余辜。
我想请那些质问我们消费政府公信力的人自己对照一下和明未东林党的异同。
至于那些为争论而争论的人,那些往贝志诚身上沷脏水的人 ,隨他们便吧。白宫签名一天之内突破十一万,本身就是民众的态度 。这个签名没有什么实际效果,只不过是民心的一个展示。有那么一天,会有人想起民心这两个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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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差好几条街啊
感谢社会各界对“朱令案”关注。这起案件未能侦破,我们至今深感遗憾。对朱令个人遭遇的不幸和家人承受的痛苦,我们深表理解和同情。
1994年12月,清华大学化学系92级本科学生朱令因身体不适住院治疗。1995年4月28日,被确定为铊盐中毒。同年5月5日,清华大学保卫部向北京公安局报案。公安局接报后迅速开展工作,认定有投毒犯罪事实发生,依法立案侦查,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专案组根据朱令日常活动情况,深入调查走访了130余名相关人员,并对北京市经营、使用铊盐的100余家单位开展工作。因从朱令出现中毒症状到公安机关接报案件,时间已近半年,相关场所没有监控设施,犯罪痕迹物证已经灭失,尽管办案人员尽最大努力,采取了当时能够使用的各种刑事侦查措施,仍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精神,警方将有关工作情况向其家属进行了详细介绍,并报请政府协调学校和社会相关单位为其支付医疗费用,予以生活补偿。
工作中,专案组始终坚持依法公正办案,未受到任何干扰。公安机关和侦查人员对所有的刑事案件特别是严重侵害公民生命安全的案件,都会尽职尽责、全力以赴开展侦破工作,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都会尽最大的努力。但也确有一些案件受侦办条件限制,碍于证据灭失等客观因素,最终无法侦破。对此,也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理性客观看待,尊重侦查工作规律,理解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办案。
我在回帖中说过
这件事情到目前为止,justice failed. 万事都有cause and effect, 失败了,就会有失败的后果,这个后果砸在朱令一家身上,也无可避免地砸在孙唯一身上,砸在社会人们的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