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埃及的非典型民主与典型军事政变 -- 种植园土
我住的这个地方,这几年我就见过两次了,一个喝得醉醺醺的first nation一出现,立即就有人报警,警察几分钟就到场,立即就把人拷起来带走。
但是down town 唐人街附近homeless满街转,喝得醉醺醺的比比皆是,警察只是把那些醉得不省人事倒卧街头的带走而已。
这个也可以做论据? 据说天朝路面塌陷经常上新闻,但是没看见谁不敢在路上走么。
呗----要不是二战时中国军民的誓死抗日,假如当年投了小日本----恐怕,今天西方仍在收中国人的“人头税”。
打台球因身高不足而玩大了摔坏了腿,打桥牌的爱好直接将牌友送进政治局,永不翻案的签字画押,等等。所以,人不能总是那么势利,或者陷入成王败寇的逻辑,拿着最后结果去给别人定性。或者陷入决议的框框里,落入改开的洗脑中。想想当年四人帮的最后定罪现在看来就是一大笑料,反对无产阶级专政,破坏文化大革命。而之前中央刚刚决议定性了文革时毛的晚年错误,是一场浩劫。
说实话,咱理解不了。
这种法律和对法律的理解,咱理解不了。
枪的致死能力远远强于言语,拳头,棍棒,刀子。哪怕是一个三岁小孩用枪打死一个壮汉都完全没有问题。美国就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啥孩子开枪打死爸爸之类的。在无意识中的开枪都是如此危险,跟不要谈在一个对你有敌意的成年人身上携带了一把枪。
哪怕是齐姆尔曼被马丁打的鼻青脸肿,携枪的齐姆尔曼致死马丁的能力都远远大于马丁致死齐姆尔曼的能力。
美国政府这么管理社会,早晚出大事。
送花成功。感谢:作者获得通宝一枚。
作者,声望:1;铢钱:16。你,乐善:1;铢钱:-1。本帖花:1
我觉得这群说中文的美国人都跟打了鸡血似的,都以为自己能跟白人平分天下了呢.
这个事儿吧,说来说去,到底谁先动得手?好像还是不知道阿.光有一堆人证看见谁打谁,鬼知道谁先动的手啊.
再一个什么致死力量,完全没有客观的标准,都是靠陪审团的主观臆断,常识猜测.这个事情吧,我猜白人和黑人的常识都是不一样的.
是不是180斤的大汉本身赤手空拳就比别人更具有致死力量呢?
所以说,其实都是在这里扯淡,发泄自己的种族歧视而已.
不是黑人警察是白人警察的几万份之一。你举的例子是黑人警察杀人初事的,这种案子你听说过多少。
正在使用,或者有充分理由相信对方即将使用
带枪本身,在没有拿出来作势欲用,或者威胁要用的时候,并不构成让对方有法律意义上的正当防卫权利的"deadly force" 。
马丁正在打人, 是deadly force
Z 带枪,但并没有出示,也没有威胁,至少没有证据说明他有
而且陪审团一般也会相信他没有,因为马丁自己没有带武器,在知道Z 持枪的情况下,断不会那么打人。
美国正当防卫的法律精神不是要保你不死,也包括保护你的人身和财产。
基本上就是只要你受到稍微重一点的攻击,或者财产受到威胁,
都有正当防卫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