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杨女士的表现还是很专业的,人家回到家以后马上就把内裤和擦拭阴道内部的棉球用塑料袋封了起来,两天之后作为物证交给了警察。至于为什么两天之后才报案么,呵呵……
药加鑫,这个必须死刑立即执行。主观故意伤人,并且实际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不明白了,网络上那么多的人咋咋呼呼的,药的家长更是,有这样的孩子,还说什么啊。
重庆摔婴的那个女孩的心理问题更大。一个一个婴儿对你有什么威胁啊。故意杀人罪,这个是推不掉的。家长怎么培养的,要是没有监控录像,是不是就可以逍遥法外了。这种孩子长大了对社会也是一种祸害。
就是那个李在珂也认为,
哲学是对所有事物的抽象,当然可以指导法律,就如同中国的宪法明文规定以马克思主义--即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一样。
关于解释权,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国人大的一个机构,而中国人大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所选举的,因此每个具有相关政治权利的公民都有权对法律作出自己的解释,对法律各种自己的解读,并且发表自己对法律的解读的意见。
至于说你反对我发表意见,我认为这是违反言论自由原则的主张,当然根据言论自由的原则,我认为你反对我发表意见虽然是错的,但是也有权发表。
如果认为她的言行出格了,完全可以到司法局去告她,此前梦鸽到司法局去告了李在珂,然后又有一些人到了司法局去告了兰和。
我说的那一段话是对你的逻辑的一个推论罢了,当然不是你所说的话,你的意思不就是认为只有法庭认可的言论才可以发表,包括在互联网上发表吗?
在一审审判以前,李天一只能被认为是犯罪嫌疑人,他是否真犯了罪,并没有得到法庭的支持,所以根据你的意思,任何对李天一的负面评价也是不允许的,当然也不可以对所谓受害人杨女进行负面评价,所以只能说双方都是好人。
以上是我根据你的观点所做的推论,你可以否定我的推论在哪里错了?
我在这里就是质疑法庭的判决的,如果你认为法庭的判决不容任何人质疑的话,你可以继续保留你的观点。
中国的律师就是个笑话了。黑的说成白的,白的说成黑的。但是,得给钱。
李家有钱,放心吧。
李家律师的专业水平让人怀疑。
他们的利益没有满足,就说得到利益的人是右派。就这样分的左右。就是以坨狗屎,没错狗屎都不如。打着为民请命的幌子,给自己谋利。这样的左派就是一堆狗屎。
还说北京的公检法是,至少人家是讲究证据的。河里就有北京公检法的,让他们来说说他们是不是狗屎。
以为自己具体毛主席的牌子就是左派了,狗屁。这样的左派最好少点。四人帮还举主席的牌子呢,不一样祸国殃民吗。永远健康的林副统帅还举主席的牌子呢,不也折戟沉沙了。
为自己谋利,就明说,真小人要比伪君子好。
不是3万都凑不起吗?貌似3万的说法也未获被害人证实,子虚乌有。
周律师,这一场华丽的表演,我很八卦:
1、谁花重金请她表演;
2、她愿意接受湿活的目的?出名?难道又是一个凤姐?
3、花重金的雇主,目的何在?报复?
4、周律师的做法违法违规吗?背后的金主违法违规吗?会被追究相关责任吗?
我倒觉得,在这场官司中,梦请的律师算不上无良,既然委托人铁了心要无罪辩,不认同就要炒掉,那何妨一试。律师肯定会在委托合同中注明,官司赢了,律师费多少,输了,也不得低于某个数。
这样算下来,毕竟都是挣点钱而已,你不挣就好事别人了。人一生,有几个样的机会,随手挣个几十上万。
不过,这里面有个别律师,的确品德低下,恶意泄露被害人一些羞耻性信息,似乎有报复之嫌。
了孩子的大脑,使他们在关键时刻不能恰当地处理问题。
处理过任何案件,所以如此表现也不奇怪。我不在乎她背后是否有金主,她这么闹的结果是给可能的金主帮倒忙。
拉什么哲学这个大旗没有用,因为法官不吃这套,你想赢官司就不能玩这类虚的。
这里没有什么你对我的推论。如果你不清楚我的观点,可以要求我澄清,你自己进行什么推论,就变成你的观点了。
这类人你是永远说服不了的,其实第三方观众对双方的看法评论,支持度就可以说明问题了!
不过还是挺佩服仁兄滴!当时我在和教主、爱某人交手几个回合之后就已经举白旗,溜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