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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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我说你这不懂那不会仅仅是试图让你更清楚的了解你自己罢了

当然了,这仅仅是我的看法,到底你的逻辑怎么样,你可以继续思考,现在逻辑不好,以后逻辑也是可以变好的。

家园 你当然可以反驳,也欢迎你反驳。但请不要把你推测出来

的东西当作我的观点,你自己这么绕来绕去的,我都替你累得慌。

家园 你这不还是在斗嘴吗?
家园 我没有说我推论出来的观点是你的观点

我说的是我推论出来的观点与你的观点是等价的,即使用反证法进行逻辑推论,推论出你的观点与一个荒谬的观点相互等价,你现在明白了吗?

家园 你可以定义一下斗嘴的概念即斗嘴是什么意思

这个内涵不清晰的词语我不会用,我只会说我在与你进行辩论。

至于我所说的辩论这个概念与你所说的斗嘴的概念是否等价,那就要看使用这个词的人如何定义斗嘴这个词了。

如果你定义斗嘴就是辩论的话,那我就是在跟你斗嘴了。

家园 去查查你以前说过的话吧,什么时候你可以说话算数了再来讨论
家园 当然,在你的概念里斗嘴就是辩论,您不一直再斗嘴吗?从小到

这么一把年纪了。

家园 你要是认为我说话前后矛盾

你可以列举出来。

这个的举证责任在你那一边不在我这边。

你明白辩论双方都有什么样的举证责任吗?

家园 你不要替我定义

我说了我不用斗嘴这个词,我不需要为斗嘴这个概念进行定义。

同样,这个也是辩论双方的定义责任的问题。

家园 我来横插一句

教主的逻辑能力,我不肯定。但我肯定教主对事实的理解能力非常有限。

夕曦分明说:

周翠丽律师是案件的代理律师之一,她的言论必然受到限制。

然后教主可以推出:

我说的那一段话是对你的逻辑的一个推论罢了,当然不是你所说的话,你的意思不就是认为只有法庭认可的言论才可以发表,包括在互联网上发表吗?

很明显,教主对涉案律师的公开言论,与不涉案人员的公开言论都无法辨别。

唉,还好意思说反证法,呵呵。。。

我还是说说正确的反证法吧。其实很简单,教主只要举一个案例,说某被告的律师,“合法”地对一个必须不公开审理的案子,发表了“公开”的言论,并成功地为被告赢得了官司。

只要有这样一个例子,就可以证明夕曦的说法错了,

教主现在的做法,是用一个错误的理解,去做推论,当然会得到一个荒谬的结论,再把错误的结论塞到对方的嘴里,然后就声称自己赢了。

在西西河用这招,很容易让别人看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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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到此为止吧!这两天有点空闲和你这斗嘴也好,算是辩论也行

不过我还是要表示一下我对你的尊重。我和你的观点大部分针锋相对,没有多少交集,有时难免有些言语不够检点、会有冒犯,但你即没有说脏话也没有屏蔽,这点真要赞一个。

另外多说一句,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我一般不赞成也不进行辩论,只进行讨论,以了解学习为主、同时保持沟通管道的通畅、更容易开展合作。

家园 被你说了

刚想回复夕曦一下,结果发现我想说的都被你说了。送花

家园 哈哈,这个回复不是针对你得

楼太高了,看错了一下子就给回复混了

家园 在我看来辩论也是一种讨论

不过是一种有压力的讨论,我认为这样的有压力的讨论的效果更好一些。

感谢你的讨论让我的观点得以展开,你的讨论的风度不错。

你有你的持什么观点的自由,你可以以后再思考一下你的观点与我的回复。

我更喜欢的是在辩论中更新自己的思考,进行自我的创新,而不是仅仅把自己当成一个所谓的知识的接收器,进行所谓的学习。

换句话说我更喜欢创新,而不喜欢中国人常常说的那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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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你错了,你漏看了他的这一句

如果你在这种不实信息基础上在网上进行公开猜测,就有可能构成诽谤

从我与他的辩论的前后文来看,他不仅反对周翠丽律师公布相关信息,对人们利用相关信息在互联网上进行评论(即他说的猜测)也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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