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当然了,这仅仅是我的看法,到底你的逻辑怎么样,你可以继续思考,现在逻辑不好,以后逻辑也是可以变好的。
的东西当作我的观点,你自己这么绕来绕去的,我都替你累得慌。
我说的是我推论出来的观点与你的观点是等价的,即使用反证法进行逻辑推论,推论出你的观点与一个荒谬的观点相互等价,你现在明白了吗?
这个内涵不清晰的词语我不会用,我只会说我在与你进行辩论。
至于我所说的辩论这个概念与你所说的斗嘴的概念是否等价,那就要看使用这个词的人如何定义斗嘴这个词了。
如果你定义斗嘴就是辩论的话,那我就是在跟你斗嘴了。
这么一把年纪了。
你可以列举出来。
这个的举证责任在你那一边不在我这边。
你明白辩论双方都有什么样的举证责任吗?
我说了我不用斗嘴这个词,我不需要为斗嘴这个概念进行定义。
同样,这个也是辩论双方的定义责任的问题。
教主的逻辑能力,我不肯定。但我肯定教主对事实的理解能力非常有限。
夕曦分明说:
然后教主可以推出:
很明显,教主对涉案律师的公开言论,与不涉案人员的公开言论都无法辨别。
唉,还好意思说反证法,呵呵。。。
我还是说说正确的反证法吧。其实很简单,教主只要举一个案例,说某被告的律师,“合法”地对一个必须不公开审理的案子,发表了“公开”的言论,并成功地为被告赢得了官司。
只要有这样一个例子,就可以证明夕曦的说法错了,
教主现在的做法,是用一个错误的理解,去做推论,当然会得到一个荒谬的结论,再把错误的结论塞到对方的嘴里,然后就声称自己赢了。
在西西河用这招,很容易让别人看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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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还是要表示一下我对你的尊重。我和你的观点大部分针锋相对,没有多少交集,有时难免有些言语不够检点、会有冒犯,但你即没有说脏话也没有屏蔽,这点真要赞一个。
另外多说一句,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我一般不赞成也不进行辩论,只进行讨论,以了解学习为主、同时保持沟通管道的通畅、更容易开展合作。
刚想回复夕曦一下,结果发现我想说的都被你说了。送花
楼太高了,看错了一下子就给回复混了
不过是一种有压力的讨论,我认为这样的有压力的讨论的效果更好一些。
感谢你的讨论让我的观点得以展开,你的讨论的风度不错。
你有你的持什么观点的自由,你可以以后再思考一下你的观点与我的回复。
我更喜欢的是在辩论中更新自己的思考,进行自我的创新,而不是仅仅把自己当成一个所谓的知识的接收器,进行所谓的学习。
换句话说我更喜欢创新,而不喜欢中国人常常说的那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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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与他的辩论的前后文来看,他不仅反对周翠丽律师公布相关信息,对人们利用相关信息在互联网上进行评论(即他说的猜测)也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