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背井离乡,背着空空的行囊啊,故乡的云。我就随便一扯,别骂。
资源不足,东边不惨就西边惨,这几天正在感慨论结果不论过程的猫论年代。
‘看到胁迫迹象,但我们没有管’?
再说了,办入住手续也不需要所有人都在场啊。。。
梦鸽可是一再说宝贝儿子喝醉了。。。根本没‘干’。。。
所以,我们要给梦鸽们自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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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资产阶级法权最终受益人只能是资产阶级。梦鸽和李双江,作为官僚资产阶级的附庸,在此中胡搅蛮缠,显然不蠢,因为他们肯定从他们请的讼棍那里知道法律哪里有漏洞,根据“程序正义”,所以应该这么这么滴。注意,梦鸽的所作所为并不“违法”。甚至可以倒打一靶。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所以法律并不在于,法律文书上怎么说,而在于国家机器怎么执行法律。所以才有这样奇怪的事情:“改革”是违宪的,但改革一直在最高层面推行,并且是有军警保驾护航的。
所以,不是要消灭梦鸽或者李天一,或者李双江。要消灭的是资产阶级法权。一旦消灭资产阶级法权,梦鸽根本没有机会胡搅蛮缠,李衙内在阶级专政下也不敢上酒吧,而被害人也不用去酒吧出卖色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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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只是想说,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义在于完善和加强资产阶级法权。也就是保护梦鸽们的利益。这就是阶级意志。
看看陈冠希的遭遇,也能理解现在一面倒的对于五人轮奸案的舆论风向。但是仍然希望国人在保持这种谴责精神的同时,能学会保持另一种理念和精神:
所有的犯罪嫌疑人在没有被法官定罪之前,他们都是清白的。他们都有权利为自己辩护并质疑对他们的指控。
同时也应学会不枉及他人,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亲属。
非回主贴,借个地而已。谢了。
但是从另一个人的眼中来看,就是教主,他的眼中看到的,这个案子倒真的是有政治意味,甚至有国际影响力在操纵。
也许冥冥之中......
这个贴您不用回复,俺就是有点感慨教主。
但是,(对不起啊,还有个但是)犯罪嫌疑人的方面也不应该在媒体上公开攻击被害人(也许应该说原告更合适),以求为犯罪嫌疑人脱罪。也就是说,承认犯罪嫌疑人为自己辩护并质疑对他们的指控的权利应是在法律和道德的制约的前提下。
我觉得有了这个补充,这个希望才更完整。
但是(我也要来个但是了),这个案子首先是媒体先一边倒的定性‘五人轮奸案’,而且还只是一边倒的攻击五个嫌疑人当中的一个人。
如果从这一点看,犯罪嫌疑人是在反击。至于他们反击的手段对与不对?由于从一开始我都尽可能的不参与讨论此案的本身,所以我对他们的行为不做评论。
真正的理想的状态,应该是双方都不要在媒体上公开攻击对方。无论是受害者还是加害者,都不能操控媒体攻击另一方,更不能事先给另一方扣上他有罪或她不道德的标签。
还是应该等到法庭审结定案之后再做情绪上的评价,在此之前还是应以证据为准。
没有证据---除非口供,显示杨女被胁迫
你为什么不一开始就两个当然呢?非得别人提醒,现在教主开始变cc良心了,你应该搞清楚,媒体什么时候开始炒。你应该多翻翻案件发生时的报道,有上两个月火么?
再者说了,李天一一家是公众人物,既然当了公众人物,就要享受不太一样的待遇,而杨女士是非公众人物。
我都不太想写任何东西,判决快的很,反正任何判决总要有人跳出来叨叨。如果这案子被李天一赢了,会是什么样的舆论?
会是多少一帮cc名为“左派"的跳出来。现在“左派”越来越公知化了。
8月连上两场律政大戏,不光有色情,还有暴力,更有纠缠不清的三角人物关系。一部狗血卖座的肥皂剧就这种编剧了。
河里阵营分明。
感性观察,发现很多挺薄、王的ID,也无一例外地会为李某某说两句好话,当然,旗帜打的那是相当漂亮,保护未成年人,法律的权利。
我没想明白薄王与李某某之间有任何关联,何以出现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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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点我对此娱乐八卦态度转变历程,以向“老艺术家们”致敬!
虽然我自认为中立,但还是有些倾向性。最大的倾向性是一种逻辑判断:媒体捅出来的这个李某某案,十有八九是真事!荣誉之家,出此逆子,真够坑爹的。但我真不认为李某某出这事与“老艺术家们”有如何直接的因果关系,也没看出与“星二代”“富二代”有何明显的因果关系。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一起典型的家庭教育失败的素材。
对媒体曝光李某某的信息,我并不十分反感,人家已经路人皆知,俨然小明星。早早就在公众面前熟悉不得了,到处上节目宣传,何必再脱裤子放屁,保护未成年人隐私,还有个毛的隐私。更何况,最近还劳教了一阵子。就那几张图片,几点路人皆知的破事,无非就是个皇帝的新衣,假模假样的保护未成人隐私,在没案发时,李某某还有隐私吗?
当然,对于案情的细节,披露一点案情大致经过,也未尝不可。
所以,我一直对李某某的案件持一种态度:李某某无论有没有强奸,他走到今天这一步,一方面有父母教育的问题;另一方面,他本身在人格上缺陷也是一方面。总之,养儿育女,父母说不起狠话。
但是,我开始反感李某某,自律师号召大家“爱护老艺术家”始,可能我反感的并非李某某,而是反感“老艺术家们”。之后兰和这个搅屎棍,手段卑鄙下流无耻,完全将我等看热闹的酱油众,推到了“老艺术家们”的对立面,彻底鄙视这些衣着光鲜伪君子。
更何况,庭审完毕的新闻发布会,已为此案定调。梦“老艺术家”还在大谈儿子“淡定、善良、本真、忠义”,我看完整个访谈,也没明白梦“老艺术家”是在为什么事道歉,向谁道歉?既然儿子如此“善良、本真、内心干净”,梦“老艺术家”急吼吼地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所为何事?
另外一个强烈的感觉就是:从酒吧到原告,从公安到检察院,再到法院,再到舆论,全世界都在与梦“老艺术家”及其子作对,在陷害!我没看懂!如果梦“老艺术家”质疑酒吧,原告、舆论,尚可理解,但质疑公检法,依据何在?不能说公检法没按您的要求办案,就叫不公吧?
这个是母鸡也会做的事。
但如何教育好他们,却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度娘了一下,高尔基说的。
联想起一个事,墨索里尼的儿子回忆墨索里尼是个慈祥的父亲。
媒体什么时侯开始炒你可以告诉我。这两个月炒得火又怎么啦?有反击当然比没有反击的时候会火,这难道不是常理吗?
火从开始点火到全燃烧,当然是越烧越旺,但火再旺,也有灭的时候。
至于是怎么灭的,如果你一定要我说,那么我告诉你,我认为我的贴子就是来消掉一些这楼的虚火的,而我的本意也是希望能消消这楼里的一些虚火,让大家平和讨论。
至于你愿意支持谁,是你的自由,我不反对。
公众人物就要享受不一样的待遇可以,但并不代表必须享受法庭末判,而先由媒体判罪的待遇,你最好搞清楚这一点!
最后当你说什么‘左派’的时候,我只能说:一个刑事案,非得被你们这些人扯出什么派别来,我个人只能认为你真的像幼儿园的小朋友太天真可爱了。
最后告诉你一句,我会屏蔽你,因为不想跟幼儿园的小朋友对话。
公正判案就行。我对这起案件的直接关系人,无论是杨女士还是犯案的那五个人都没有任何评价。
但是,梦鸽不是罪犯,这一点无论有多少人讨厌她,也应该明白这个事理。
梦鸽有说话的权利,她愿意认为自己的儿子是怎么样的人纯属她个人的认知。她是否要向杨女士道歉,也是她个人的决定。
你认为杨女士是怎么样的人,也是你的权利。你也有权利质疑梦鸽,反驳她,甚至指证她违反相关的法律。
公检法办案,梦鸽依自己的判断认为不公,应该不会有法律认为她不能这样判断吧?同理公检法也可以判定梦鸽蔑视法庭,甚至可以对她反起诉,起诉她侵害了公检法的名誉。
如果五人有罪,法庭就判五人罪,如果五人有冤,法庭也要为五人申冤。
至于最后的结果如何,还是要等法庭来判。如果双方都不服,双方都可以上诉。
这本是一宗刑事案,本无关政治。但既然你非得扯到薄案,那我就不妨直接跟你说:在薄案上,我的的确确是挺薄派。但于这‘五人轮奸案’更多的是旁观者。
我佩服教主,不是因为教主为这个案件中的某个人说话,而是看到无论在微博还是在河里,几乎一边倒的舆论之下,他居然还能那么勇猛的坚持自己的不同意见。
也好在是西西河,才会有不同的声音出现。
我的立场跟前几个月河里讨论得非常多的‘清华投毒案’一样,就是用证据,由法庭判案。
法庭判了,若如你所愿,你怎么嘲笑你想嘲笑的人,都是你的自由。但在此之前,你看不懂就还是看不懂吧,法庭清如明镜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