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就是要让卖淫女存此念想,勒索衙内们,就是要让衙内们心有余悸,远离卖淫女。反正,正当的人是不会跟卖淫女有什么牵扯的。
由此嫖客与妓女齐消,和谐共国梦一色,中华复兴指日可待
在这段时间严整传媒的时候,还有哪家媒体敢断章取义?那么多家媒体候着呢,集体断章取义?人家法院发言人对外发布的东西总该权威吧?你没看吗?
你只信梦鸽这个蠢货的一面之辞,而置法院的公开声明于不顾,就没啥好谈的了。
跟你心平气和的讲理吧,你又满口污言秽语,总不能跟你对骂,自污身份吧。这个社会是要讲法律,难道道德判断就不需要了?我只是提醒大家注意,那个杨女士从之前信息来看,也不是什么好人,搞清真相后是该法律归法律,道德归道德,如果她真是卖淫的,同样的应该受到惩罚,即使法律不去处理,在道德上也要受到谴责。请问,我的观点哪里有问题?让你如此疯咬!
满口污言秽语?你这文革遗风表现无遗呀。跟你说一百遍了,这是刑事案件,道德判断只有靠边站的份。稍稍懂点法律的根据目前官方透露的情况就知道法院基本会怎么判。你这样拿无知当个性被讼棍搅浑水放风忽悠到跳出来走两步的纯粹就是出来现眼的。梦鸽被忽悠出来现我理解,那是人家的亲生骨肉。你是什么呀?除了急着跳出来表现道德洁癖还有什么原因?
本案被害人被侵害的是最基本的人身权利之一,女性的人身自主和性自主权。即使是妓女,她同样拥有这样的权利;即使是妓女,当她在这些权利被侵害,个人意志和人格尊严被践踏而惨遭多人暴力侵犯时同样受法律保护并令人同情;我想这大概是文明社会、法治社会的基本底线。而你翻来覆去秀无知无非就是要喷她是妓女,不是好人,应该鄙视,不值得大家同情。说你是扯淡实在是对你很客气了。你以为你是谁?靠着网上看来的就有资格给一个人贴道德标签?你以为你是上帝?就算你是上帝,先回家把圣经里耶稣和妓女的故事复习一百遍再跳出来也不迟。
还是那句话,生活经验一条,秀道德洁癖有瘾的往往内心丑陋的一塌糊涂。
http://v.ifeng.com/ent/others/201308/019dab72-5f23-40e7-9dd9-289f1cc08659.shtml
加再上梦鸽在庭审结束后的答记者问:http://ent.sina.com.cn/s/m/2013-08-30/05403998627.shtml
再加个中国法院网的新闻通稿:
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08/id/1056722.shtml
这个梦鸽是疯了吧。质疑完帝都公安,又质疑帝都法院,还质疑别人的律师。五个人,四个认罪,就一个不认罪,这官司怎么打,兰和又会出何奇招了?二审上诉,会否直接驳回了?如果上诉,其他四名被告怎么办?跟着上诉?还是接受判决,坐等梦鸽翻案,好抢夺胜利果实了?
另外,梦鸽说:四个认罪的说法不准确,没人认罪!那法院发布的四名被告作有罪辩护的新闻词是胡说咯?
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08/id/1056722.shtml
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08/id/1056722.shtml
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08/id/1056722.shtml
以李某目前的情况来看,不乐观。
其起刑点可能定在10年。减刑30%,还有7年,轮奸是加重情节,得加2-3年,又认罪态度差,藐视法庭,还得再加。
如此算来,怎么着也得10年以上。
最屁,也得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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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声望:1;铢钱:0。你,乐善:1;铢钱:7。本帖花:1
这本身就说明帝都公安不认定这里面有卖淫、勒索的犯罪事实。
怎么说得上“嫌疑人”了。
这个也有点立场偏左的,情何以堪!
传言说著名公知、维权大律师陈有西是李家背后后总策划,这篇文章一出,有点不打自招的意思。
律师做众知,大抵都是这么一个路线图:先出名,不择手段,混个脸熟,尤其在外行面前;然后得利,变现,遇到神马不懂的鸽子,扑上去猛吸血。话说梦鸽这次还真是应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