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浅说夏俊峰的死 -- 上善若水
这不,两城管死了,一小贩也死。他们和他们家人都摊上了大事。
不许侮辱红军解放军战士!
这城管、小贩的出点事跟这个比又算什么?小题大做纯属炒作嘛。
你能不让人家宣泄几句吗?呵呵。
逃跑前那有捅人啊,城管大人英明神武追逃成功,结果被逃跑人手上的刀给整瘫了而以。如果换位一下,跑的是城管,追的是小贩,估计这事泡都不会冒一个,反而当场小贩会全部被抓吧进去好好接受专政的拳头吧!手刃小贩者说不定还会被立功请赏。因为一个代表的是官,一个代表的是民。官民不两立。
恐怕死者家属也不认为这是小题大做。
你看河里网友对此的态度也尖锐对立。这种社会对立情绪不是炒作就能轻易挑起的。
自杀30万怎么炒不起来,大家对此分歧不大,想炒也炒不起来嘛。
在剖析有人为什么要炒作的时候,更应该剖析一下这事为什么就容易炒起来。
我觉得这楼里ID茶壶这一段说的好:
我真心希望,总有一天,我们都会死去,可能老死、可能病死,但不要像那两个行政执法人员和夏俊峰这样死去。
让还活着的人都好好活着吧。
这里既包括了理性,也包括了希望和善良。
这是沈阳中院博文中的内容:
法庭既没有单一采纳原告提供的证人证言,也没采纳被告的供述。而是根据被告和被害人的伤情做出的判断。我没看出有什么矛盾之处。
不过,法院还说:
两被害人到底做了什么,才对发生冲突负有责任?文中没说明。如果两被告人完全依法执法,即使发生冲突也没有责任啊。
我猜一种情况,可能是两被害人在勤务室内有辱骂被告或者拍打被告的行为。而在这些行为结束之后,被告突然(因为被告也明白对打的话自己肯定不是对手)对被害人实施了伤害。
这样才有可能解释法院博文的全部内容。
有一个情况可以佐证或证伪。相关部门已经为两被害人申报了烈士称号。如果烈士称号获准,我的猜测就是错误的。
美国还有“占领华尔街运动”、法国巴黎前两年还发生大规模骚乱呢!中国这算什么啊!
别绕圈子。
太尖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