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纪念毛泽东 -- ccceee
不用你回答,《公安六条》已经给出了答案:“凡是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副主席的,都是现行反革命罪。”
如是,他何以置身“斗争”对象之外?如不是,他有什么资格领导这个“官僚系统”?
错在他放弃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法宝,没有从自我剖析,自我批判开始。这一错,就全盘皆错了。
大名鼎鼎的《571工程纪要》。
他是什么态度?
所谓反对四人帮的任何行为都是造反。
或者说,当时的一些官僚是以所谓忠于毛主席的名义,但是行使的是统治人民的所谓管理术的。
这是一个统治管理集团,其内容是大大小小的官僚群体,他们表面说是听毛主席的话,但是实际上已经违背了毛主席的思想和要求。
这在大跃进表现的淋漓尽致,而在文革初期,进行武斗也是类似的行为。
文革十六条作为顶级国家文件,中央发布的内容,明确提出不准武斗,然而却导致了国家级的红八月暴力批斗,这不是反对毛主席吗?
难道只有所谓虚假的公开说打倒毛主席才叫造反?那是荒诞!!也是愚昧。
反贪官不反皇帝,和反对错误的官僚集团是一个意思吗,当然不是,有一些人大概是装傻吧!
而实际上,所谓的社会阻碍势力不就是这些大小官员吗?把他们送去干校牛棚不就是毛主席思想吗?!
不论谁,包括他们自己,他们一面贪污受贿,一面口里反贪,两面派,难道是真的拥护毛主席吗?装什么傻子啊?
某些反文革,黑文革的先生真的不懂吗?
你想循序渐进和风细雨,我看她们还要崇个洋五十年不动摇。
首先,你在哪里看到毛贪功了的,不过都是网友的一家之言
其次,毛有没有这份功,轮得到你来评?
呸!!!
还老爷,封建余孽吧?
造他反的都被造他反的搞死了。遇罗克,张志新
按照公安六条里的第二条,踩踏毛主席画像不犯法。这个可以击碎很多公知广为散播的谣言。附上《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即公安六条)原文:
(一)对于确有证据的杀人、放火、放毒、抢劫、制造交通事故进行暗害、冲击监狱和管制犯人机关、里通外国、盗窃国家机密、进行破坏活动等现行反革命分子,应当依法惩办。
(二)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开张贴、散发反革命传单,写反动标语,喊反动口号,以攻击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彪同志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
(三)保护革命群众和革命群众组织,保护左派,严禁武斗。凡袭击革命群众组织,殴打和拘留革命群众的,都是违法行为。一般的,由党政领导和革命群众组织进行批判教育。对那些打死人民群众的首犯,情节严重的打手,以及幕后操纵者,要依法惩办。
(四)地、富、反、坏、右分子,劳动教养人员和刑满留场(厂)就业人员,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道会门的中小道首和职业办道人员,敌伪的军(连长以上)、政(保长以上)、警(警长以上)、宪(宪兵)、特(特务)分子,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但改造得不好的分子,投机倒把分子,和被杀、被关、被管制、外逃的反革命分子的坚持反动立场的家属,一律不准外出串连,不许改换姓名,伪造历史,混入革命群众组织,不准背后操纵煽动,更不准他们自己建立组织。这些分子,如有破坏行为,要依法严办。
(五)凡是利用大民主,或者用其他手段,散布反动言论,一般的,由革命群众同他们进行斗争。严重的,公安部门要和革命群众相结合,及时进行调查,必要时,酌情处理。
(六)党、政、军机关和公安机关人员,如果歪曲以上规定,捏造事实,对革命群众进行镇压,要依法查办。
以上规定,要向广大群众宣传,号召革命群众协助和监督公安机关执行职务,维护革命秩序,保证公安机关人员能正常执行职务。
但是道家以为,劝人向善,也是积德行善。我这个人命中缺德,所以还是想劝你几句:
1. 你的反驳逻辑上相当无力,根本不成立。
2. 无产阶级文化革命是目的,为了实现这个目的,一切必要的措施和手段是必须的。
3. 无产阶级额文化革命姓无产阶级,不是某个人的专利,是一个阶级的行为,否定这一点,就是否定历史规律,无异于螳螂挡车。
早请示晚汇报这类的。
这样好方便他们造假的叙述。得承认公安六条出来之前是有过极端惩罚行为的,甚至是殴打等私刑,这个是存在的。
但是,更多的做这个事情的是保皇派和之前的联动老红卫兵派。
但是民主如果不能落实到日常的国家和社会管理上,能很快(必须很快,我的判断就是三年之内)实现更高程度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那么恐怕连支持到历史周期律产生作用的时候都做不到。
我始终相信鲁迅关于革命的表达:革命是让人更好地活,不是让人死。这个目的实现不了,那就是假革命或者失败的革命。
打破了科层制的官僚体制,怎么管理国家和社会?很多文革拥护者把文革初期的社会动荡和经济衰退说成是保皇派撂挑子和消极对抗的结果——但是连革命对象的消极抵抗都克服不了的革命,是不是太幼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