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我国的国际斗争技巧之一:国际法新准则下的新策略 -- 抱朴仙人
所谓国际法的新准则,指的是人权高于主权原则。这个准则的核心理念,其实是世界上存在着超越民族、宗教、国家的普世价值和共同准则,违反者,国际社会可以干预之;不但一国对另一国犯规国际社会可以干预,一国对自己的国民犯规,国际社会同样可以干预。在下在《中国海洋权益》一文中指出这一准则时,颇受诟病,但批评多无新意,也就未予理睬。这里可以借此题目多说几句。
最近,有一系列迹象显示出在新的国际准则环境下,我们的国际斗争技巧越来越纯熟,太极拳练到内力外放的地步了。
内力外放的内力,自然是我们的国力。不管有多少小毛病,不管怎么走的跌跌撞撞,我们还是在长大,开始有力气了。
内力外放,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技巧。这方面,最近用得非常纯熟的一招,就是“共同利益”。
此招看似无害,却是摄敌于开战之先的手段。原来这句话可以理解为“您愿意合作,我们有共同的好处;你不愿意合作呢,那好处随时可以转变为坏处,宁肯两败俱伤。”笑嘻嘻伸出来的手,随时可以变为拳头。对手怎么会不慎重考虑呢?
这有现实例子。最近,薄熙来“8亿件衬衫换一架空中客车”的言论一出,立刻得到欧洲人理解,这就是从共同利益出发的妙处。这句话说的不单是我们本小利微,恳求放我们一马。它内含了真正的威胁。那就是:你要是害得我衬衫生意做不成,我就没有钱买什么空中客车了。
台湾问题,随着国亲两党登陆,八项礼物出台,形式颇有急转直下之态,功在何处?说到底,威胁不如利诱,先把海峡两岸的利益捆在一起,有了共同利益,不怕你飞上天去。而且这个“共同利益”,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下手之冷脆之处,河友未见指出。
这个冷招,就是对台湾水果减免关税。这一招直指台南农民这个台独票仓,已是要命手段;又指明水果,更是看中了台湾水果特别容易腐烂变质这个特征。这么容易腐烂破损缩水的时鲜产品,如果不能直航,拖拖拉拉,装来卸去,一定面目全非。
原来我们嚷嚷三通,着眼点是人,什么来往不便之类,对方以我为敌国,此招自然无效。现在针对的是物,那就不一样了。你想赚钱吧,给你赚!想多赚?我免税。只要你一两天内运得过来,呵呵。这下台湾农民的火力,自然是要转向了。
本来嘛,夺其财货,不如伤其性命。与其大家竞赛花钱,争夺几个无信义小国的邦交,白白便宜了外人,还不如直接补贴台湾人民算了,前提是他自己来登记领取。我的看法,根据WTO相关规则,我们对大陆生产的农产品,是不允许政府提供绿箱补贴以外的补贴的。但台湾是WTO规则的特殊主体,我们补贴他们,一点都不违规,这也算是钻法律漏洞吧,呵呵。
这个免税礼包,我是很喜欢的。这一招不但瞄准了台南农民,而且具体瞄准了易烂水果。正所谓所为者小,所图者大。围棋棋经说“精华已竭多堪弃,劳逸攸关少亦图”,在人所不见之处见全盘之要点,正是高手所为。
比之武功,此招仿佛“一阳指”。出手正大堂皇,一派帝王气象,可所指之处,却是对手的下三路。怎不让台独者流又羞又气,又说不出口,只好揪住两只熊猫说事。
十六大提出“人类共同利益”。这面大旗原来是美国一家扛着的,我们老是反对他,揭发他虚伪什么的。现在我们似乎要抢过来抡两下了,这是好事情。这不但说明我们认识到人类共同利益的重要性;也说明我们与世界的联系已经紧密到这种程度:人类共同利益受损,我们要受重伤;还说明我们的实力已经达到这种程度:在维护人类利益的总目标下,我们可以实现具体的利益了。也就是说,我们已经属于既得利益阶层,倾向于保持世界现有格局了。
温家宝在印度提出要“超越政治分歧”,这是指出双方存在高于政治分歧的共同利益。起点高了,出路也就来了,大家谈得挺好。当然,这句话和薄熙来的衬衫讲话一样,也是绵里藏针的一句话,很经得起琢磨的。
强调共同利益和普世价值,说明我们正在成为一个大国,开始具有经济甚至是政治共同体领袖国家的风范了。希望有一天,东亚也会形成欧盟那样的和平经济体,成为世界的主导力量。
不过东亚这个地方,深受殖民主义之害,自卑分裂了一两百年,交相攻战,损人害己,要想归于欧洲那样的共同体,难度大得很。何况韦小宝说得好“要当英雄好汉,就要自己吃亏。”要想团结一批伙伴,挑头的人不做出重大牺牲是不行的。试看德法两国在欧洲共同市场建立,欧共体建立,欧盟成立这一系列进步中做出的牺牲和面对的国内压力就知道了。咱们的国民,有没有这样的泱泱大国气度?至少在网民这个范围内,不太乐观。
俗话说,到什么山唱什么歌,见什么人说什么话。自己是个什么身份,就做与这个身份相适应的事,不要死抱住过去的经验。不跟陌生人说话,对三岁的孩子也许适用,对三十岁的壮汉,就太没出息了。
与时俱进,在我熟悉的海洋法里就有一个现成例子。海商法中,国际海上货运规则一直有两大派。一派以海上大国为代表,全力维护船主(承运人)利益。他们制定的规则叫做《海牙―维斯比规则》。维护承运人利益到什么程度?你如果租他们的船运大豆,船舱门关不严,进水,大豆发芽变成了豆芽菜,他都不赔偿。理由是什么?原来船主只要保证在“开航前或开航时”船舶适航就可以了。这个“开航时”大有玄机。船只要一离码头,就不再是“开航时”,此时跑冒滴漏,弄坏了货主的货,对不起,概不赔偿。哼哼。
气不过的货主跑到德国,凑到一起,搞了一个《汉堡规则》,专门维护货主利益,那就主要是大陆国家和买不起船的穷国了。您如果租一条船运货,当然希望遵守《汉堡规则》,可是您如果拥有船队呢?那就会转而支持《海牙―维斯比规则》了吧。中国就是这样的。咱们原来没有什么船,是离了船主就运不了货的旱鸭子。直到八十年代中期,咱们还在呼吁打破航运大国利用海上霸权免除自身责任呢。等到自己的中国远洋公司发展壮大,COSCO船队遍及四海了,咱们搞一个《海商法》。对不起,那就不依据1978年制定,1992年生效的《汉堡规则》,即《联合国海上运输公约》,反而要以1924年的《海牙―维斯比规则》为依据了。
可是说到纯属国内的内河航运,咱们的规则那是比《汉堡规则》还要偏向于货主,为什么?内河航运不准外国人经营,纯粹是咱们自己家的事了,这就是内外有别。
回到正题,正如邓大人所说,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咱们也可以搞。现在应该说,“人类共同利益”这面大旗,也不能因为美国人经常拿在手里就变成他们家的了,我们也可以玩,而且要经常拿来玩。其他美国人经常玩的旗号,只要有用,我们也可以拿来,干吗要抢着贴上US标签呢?
而且,随着国力提高,中国利益也开始“遍及全球”了。自己成了地球村的富户,自然不应该希望村里天天打架闹事。“天下大乱,形势大好,乱了敌人,好了我们”,在当时是对的。咱们什么都没有嘛,当然是越乱越好。现在可就不一样喽。
附带着可以说一句,强调“人类共同利益”和建立“和谐社会”是同一思路的产物,在国际关系方面,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具体化和普世化。我个人看法,这样做,就更有大国派头了。
预告:
天朝国际斗争技巧之二:坚决依靠群众,把对手推向荒谬(联合国改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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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细读。
可别学萨老,没说两句跑去喝水啊~~
搬小板凳就等着技巧之二了。我看最近日本连着入常,小泉继续参拜招魂社,台湾在日美联合安保以及关于钓鱼岛的说法是想趁着6月份挑起中国内乱。好在国内倒是没什么动静,大概是看出小日本的小九九来了?今年国际舞台真是好戏不断啊,7月一开始小日本就该有好看的了。
不过题目最好改改,我不太习惯天朝两个字
送了一朵花,期待中。
仙人海上来,强烈要求捎些猛料给偶这等潜伏在河里的小虾米。像谈我国海洋权益的文章,虾米偶是百看不厌哪。
共同利益这点,深得我心。
很多人,尤其是一些美国鹰派分子在叫嚣什么中国是又一个苏联云云。其实这些人没有或者故意没有看到一个明显的区别:前苏联是自己带领一帮弟兄和美国带领的另一活弟兄斗。这是零和游戏,苏联得一分必定等于美国失一分。因此双方一定要分个你死我活。中国现在的情况是:想要让中国失一分,美国至少也得失半分以上。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