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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英国的古老风俗:卖妻 -- 吴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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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英国的古老风俗:卖妻

在网上偶然看到这么一段,觉得挺有意思的,过去还没听说过,译过来与大家共享。

过去人们认为卖妻是结束婚姻关系的另一途径。通常的情况是被卖的妻子事先已和买主认识,是心甘情愿地过户的。在这种民间风俗下,婚姻关系可以卖妻的方式来终结。买卖的过程是基于牛马交易的手续。 在传统势力的眼里妻子只是丈夫的财产之一。这一恶俗直到19世纪初方被废除。比如在Staffordshire, 卖妻人得按一套规章制度来办事。想休妻的丈夫必须在去集市前在妻子的脖子上系上一截绳子。为了能在集市里出售货物,他还要支付一小笔入场费,然后方可一边拉着妻子绕场一周,一边大声宣扬该女子的优点以打动潜在的买家。感兴趣的男子们会举行一场拍卖会,价高者得。 拍卖成交后原丈夫会将代表主人身份的入场券转交给买家,接下来三个人会去酒馆小聚,举杯庆祝买卖成功。看起来女人在这交易中地位低下受歧视,实际上多数的女人对这样来了结痛苦婚姻的方式是可以接受的。还有很多情况下买卖双方在拍卖会开始之前已经达成协议。尽管如此,大家还是会走走过场,装模作样地在集市里举行一次公开拍卖,方能算是手续完备了。

登记处关于Bilston的资料,

1692年11月

家住Tipton的John, Nathan WHITEHOUSE之子, 把他的妻子出售给Bracegirdle先生。

从一份1720年的老杂志"Lloyd's:

我们是South Staffordshire最近一笔售妻交易的见证人。丈夫在外另有新欢,妻子有所耳闻,双方争吵不断甚至大打出手;职业为矿工的丈夫把妻子带到集市,并将她以5先令的最高价格出售给买者。围观人群兴奋不已,最后由原夫和买者出钱请大家痛饮一番了事。

下面一件事常常被人引用,它是出自1733年8月31日的“登记处年报”:

三男三女一同去到Birmingham的Bell客栈,并在登记簿上写下了以下合约:

家住Willenhall教区的Samuel WHITEHOUSE,在Stafford县的公开集市里把他的妻子,Mary WHITEHOUSE, 出售给了家住Birmingham的Thomas GRIFFITHS。售价为1个畿尼(1镑1先令)。人钱两清,概不退换,不得反悔。(签名) Samuel WHITEHOUSE / Mary WHITEHOUSE。 见证人: T. BUCKLEY "。

1790年三月1日的Birmingham日报被迫登出这样一份公共告示:

由于卖妻常常被社会下层人士当成一种合法行为,近来这些人大卖特卖,十分猖獗,我们认为有必要提醒大家买卖妻子既不合法,也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它还违反了教会所制订的教义,几与通奸无异。

1801年3月1日的一份县级地方报纸里提到了在Stafford发生的一件事:

上个星期二,烟囱清洁工HODSON,绰号Cupid, 把他的妻子带到本地集市,并以拍卖的方式将她出售给他人。该女人的拍卖起价仅为1便士,在几个买家轮番喊价之后,她被人以5先令六便士的价格买走。该女子的脖子上没有被系上绳索,不是很合“传统”,但我们觉得绳索还是拿来捆绑那些伤风败俗的家伙们更合适。

大约三分之一个世纪后,1832年该县的Wolverhampton报又登了下面一件事:

上个星期六在Stafford集市发生了件丢人现眼的事。一个平日里游手好闲的小工,家住Dustan Heath的Rodney HALL, 在他的妻子身上绑上缰绳后带到城里准备在公共集市里以高价出售。他在支付入场费后领着他妻子在集市里绕了两圈,然后他遇到了一个同阶层的叫BARLOW的男子, BARLOW随之以18便士外加一夸特啤酒的价格将女人买了下来。这三个人然后来到Blue Posts客栈正式成交,同时还有许多对这起肮脏交易好奇的人在旁围观。

同份报纸还记载了1837年11月发生的一件事:

上个星期二在Walsall发生了件稀奇古怪的事情。一名叫George HITCHINSON的男子将他的妻子Elizabeth HITCHINSON从二十里远的Burntwood带来集市出售。他们是早上十点多钟到的,女人的脖子和腰间被紧紧地系上了一副缰绳。几分钟后她就被卖给了同样来自Burntwood的制钉工人Thomas SNAPE。当时集市里的人不多,成交价为2先令6便士,而三人似乎都很满意。该女子已和买家SNAPE同居三年,当丈夫的很高兴能终于和妻子一刀两断。因为他在妻子的身上系了缰绳,集市的入场费也交过了,此笔交易又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还有见证人在场,所以他可能会认为从今往后彼此互不相干,自己对她不会再有任何赡养的义务,这实际上是个错觉,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家园 旧时浙东有“典妻”旧俗

因家境贫寒实在无法过活,把妻子“典”给别人几年,为别人做人家生小孩,几年后回来,三年五年的都有。

柔石《为奴隶的母亲》即为写实之作。

家园 对,我三外公就典过一个人来生儿子
家园 读书里曾经有过对此的讨论,并不都是恶习

可惜记不清是哪一期了。我记得作者指出卖妻实际上是象征性的。通常的情况是妻子经以有了外遇决定要离开丈夫,而买主则通常就是其情人。是当时制度下的一种变通方法。

家园 我看查尔斯这两天可能琢磨这方面的法律问题呢。。。
家园 很有可能,但只怕买家不大好找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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