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任其燃烧》(Let the Fire Burn) -- texasredneck
《 任其燃烧》(Let the Fire Burn)
这是一部美国相当有名气的纪录片,说的是1985年的费城大火,其之所以震惊美国是因为这把火是警察放的,而且消防队从开始就一直在那里,却let the fire burn。结果焚毁了61户(townhouse),11人死亡,包括儿童。
这部纪录片很有特色,制片人只是编辑,而没有拍一个镜头,没有说一句旁白,完全由当时电视台现场拍摄的新闻和事后听证会的录像而构成。美国新闻大家都看过,听证会我想讲一下。
《维基百科》:“美国国会听证会,又称公证会,是在初步研拟立法政策时收集与分析各界意见资料的一种正式而主要的方法。同意权听证会(一种参议院特有的听证会)、立法听证会、监督听证会、调查听证会或者由前者合并举行的联合听证会,皆有相同的准备流程与规则。听证会通常包含证人的口述证词及国会议员对证人的质询。”
听证会是美国政治的一个极为普遍,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举行各种听证会是美国国会的基本任务之一。影片的听证会只是调查听证会,一般是指对发生了的事情进行调查,目的就是我们常常说的真相。
美国的听证会多如牛毛,并不限于调查,也不仅仅只在美国国会,比如学区要关闭某个学校一般都要举行听证会,各个州,城市也有各种各样的听证会。在美国历史上有一些非常重要的听证会,比如“水门事件”的听证会是尼克松总统下台的直接原因,也有一些非常搞笑的听证会,就像也是听证会使得那条裙子成为了克林顿的旗帜。
最近有名的听证会是美国国会对通用汽车公司举行的听证会,目的是要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通用汽车公司知错不改,导致多人伤亡。在电影里经常可以看到听证会,比如在《教父》里就有很长的一段。
听证会的基本格式就是美国国会听证会,传唤有关证人或者公布有关的文件,议员(有时候不仅仅是议员,还包括各方面的人士,但总的要求是不具有明显的党派色彩,或者党派平衡)进行询问。国会可以发传票强制证人到庭,不去就是藐视国会,要进大牢;也不能说假话,一旦发现,那也是藐视国会,或者妨碍司法公正,一样有牢狱之灾。但是,可以不回答,那是你的权利,但是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因为听证会不是法庭,大多数人都是合作的。
听证会虽然不是法庭,但是某些听证会是可以建议对某些人起诉,或者不起诉,这些建议往往极有分量,检察官一般就会跟进。
总的说来,听证会,特别是那些万众瞩目的听证会,没有人敢调以轻心,因为听证会绝大多数都是公开的,在美国玩政治而故意输掉了民意就无异于自杀。
费城大火的起因是一个类似宗教的组织move(运动?),关于这个组织可有些很难说清楚,大家可以自己去看资料,得到结论。总的说来,有些异类,不用电灯,小孩都光着身子,也不上学校,主要是他们认为,整个制度都已经彻底败坏了。
关于这个组织的焦点就是其有没有暴力的行为,只要不在身体上伤害组织的成员或外部的人,这种宗教组织在美国就是合法。至于什么蛊惑人心,精神污染,大概就是指对人思想上的伤害,这个法律无法涉足,因为拿不出证据来。当然,宣扬暴力也不行,你威胁要烧掉某个存在的建筑(特别是属于政府),或者说要杀掉某个活着的人(特别是政府要员),那FBI是要找你的,因为他们就是干这个事情的。至于你要以某种奇特的方式相信神,只要不涉及暴力,美国法律不能管,因为美国就是由于要逃避宗教迫害而产生的一个国家。
从影片上看,这一点不是很清楚,这个组织的成员说他们根本就没有暴力,而官方(就是警察)说他们有恐怖分子的行为。但是,有一点恐怕可以肯定,在有些地方,警察不是错了就是在撒谎。
他们与警察发生了两次冲突,第一次还有警察丧生。但是,第一次警察找到的枪却不能开火,警察当然说有些枪没有能找到。但是,他们说自己本来就没有能开火的枪(还有什么比拿不能打的枪吓唬警察更为愚蠢?),那些警察不过是被自己人打中的。第二次警察说他们使用了自动武器,还是但是,事后找到的枪却没有能够连发的,而这一次没有能人跑脱,除了一个小孩被警察救出,后面要讲。
第一次他们和费城警察发生的冲突当然是大败,很多人被抓,还有些成员最后被法庭定罪,而且原来生活和活动的地方也失去了。但是他们比较顽强,找了一个新地方继续活动。
由于这个组织的成员是以非裔为主,于是很多人认为种族问题恐怕是原因之一。美国七,八十年代是一个社会急剧变化和动荡的时代,民权运动是重要原因之一。我们都知道其成果不小,于是在1985年,费城警察局是由一位非裔市长指挥的。
这个组织在新地方却还是有老问题,就是有些扰民。他们那些异类行为邻居看了不会高兴,特别是他们的高音喇叭经常有粗俗的语言,于是警察局经常接到投诉。最后他们在屋顶上修建了一个像碉堡的东西,并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在美国这是非常严格的,尽管是自己的土地,在要建永久性的建筑必须要申报批准)。于是市政当局决定不再容忍,通知他们必须拆除。
他们完全置之不理,这样就只能警察出动,用中国类似的话,叫做强制拆除。于是来了很多很多警察,封锁了整个街区,但不管警察怎么喊话,那些人根本不理。要是在中国,警察冲进去把人拉出来就完事,但是美国不是中国,那些人有武器,警察一样怕死,于是警察局想了一个馊点子,用炸弹把那个碉堡炸掉,市长居然批准了这个办法,这是他犯的第一个严重错误,事后受到严厉的批评。紧接着他又犯了一个更严重的错误,彻底断送了自己的政治前途。
当然,警察局里有这方面的专家,可以用直升机精确炸掉上面碉堡而不至于对房子产生很大的影响,结果也就是这样,没有人受伤。但却没有料到引起了火,开始时并不大,市长在办公室从电视新闻上能看得清清楚楚,可想而知,那个地方除了警察,就是记者最多。于是当警察局长请示市长要不要让等在那里的消防车灭火,市长说了一句名言,也是这部纪录片的名字:Let the Fire Burn。
市长的想法可能是这样可以逼着里面的人出来,有谁会在着了火的房子里呆着呢。但是,市长却恐怕不知道那些人出不来,火却是越来越大。市长感到这样下去不行了,于是用电话命令在现场的警察局长,马上灭火。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弄不清楚了,警察局长说他立刻通知了消防队长,但是,消防队长说他根本就没有接到警察局长的电话。总而言之,等到消防队最终采取行动的时候,火已经失去了控制,灭不了了。
最后的舆论的结论是各打五十大板,都有责任。警察不应该用炸弹来拆还有人在内的建筑;市长不应该批准;更不应该Let the Fire Burn;消防队则是荒唐到顶,明知房子里面有人,上级让你不灭火你就不灭,职责和上级哪一个大?
总而言之,这场悲剧的发生不是偶然的,人性的种种冷漠被暴露无遗,这样的事情并不是仅仅会发生在美国,哪里都有可能。就我所知,这种悲剧,或者更大的人祸,都差不多是这种模式。
就我个人的感觉,警察局长是关键人物,看起来他的责任最小,但是,把所有事情连起来的就是此人,特别是警察局长看到消防队没有行动时,不应该袖手旁观。而且从画面上看,就是一副老奸巨猾的派头。当然,这只是一种感觉。
市长可以认为是做了糊涂的错事,因为他没有料到有那么严重的后果。但是,消防队长应该进监狱,因为他在现场,有专业知识,预料后果是他的当然职责,这里上级命令不能作为免罪的理由。
但是,我既不是检察官也不是法官,只能说一说。
这个影片最精彩的部分是move成员的证词,既然听证会要弄清楚真相,就得让双方自由表达自己看法。面对着那些高官,名人,那两个非裔女性虽然不像受到过很多的教育,却毫不怯场,真是能言善辩,咄咄逼人。
影片一开始是一个小男孩的证词,大概7, 8岁,不是在市议会的大厅,而是在一个像饭店的房间里进行的,只有三四个人在场,一个人提问,估计是怕把他吓到了。
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是要知道他是否受到了虐待。从影片上看,没有证据说他受到了虐待,而且他可以自由地离开(这一点极为重要,拘禁儿童是重罪)。
其次他是极为重要的证人,因为他是唯一活着离开那个燃烧房子的人。从他的证词来看,不是那些人不想出来,而是根本出不来。现场就像战场,警察不停地开火,这个男孩能活下来主要是因为两个警察看到了他,大喊:这是一个孩子,停止射击。然后跑上前去用身体掩护住他。
在听证会上一个人(估计是市议会议员)义正词严对那两个警察大加赞扬,我翻译成时髦的话就是:这是整件事中唯一的亮光,体现了人性的光辉。
这个听证会不仅仅是由市议会议员组成,我至少看到了一个神父,听证会最后没有建议起诉任何人。
那两个警察最后离职,因为受到了大家的排斥,有人在他们的衣柜上写字,称他们为“爱黑鬼者的家伙”。
市长不久以后退出了政治,到教堂作了一个牧师。
影片没有提到警察局长和消防队长的结局,这件事轰动全国,用中国的话来说是影响极坏,估计位置不可能保得住。
美国当然不是天堂,俗世间就没有天堂,这个纪录片主要就是在揭露美国社会的黑暗面。但不管怎么说,把这些东西曝光总是有些意义的,难道有谁能相信,把那些黑暗捂住就可以变成光辉?
美国总是宣称自己是一个公开的社会,我认为新闻自由和听证会公开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经常情况下,就是美国总统也是从CNN或者那几个全国新闻网而知道国内或者世界上发生的事情,调查听证会往往对很多事情一锤定音,政客们对事情的了解也往往要根据此而来。
中国是完全不同的渠道,高官了解情况主要是通过下级的汇报或者看所谓的内参。在美国就完全行不通,州长或者市长并不是总统的下级,他们是民选的,用不着要得到总统青睐,只应对自己的选民负责,选民不高兴位置就保不住,总统再喜欢也是没有用的,所以他们不会跟总统去汇报工作。比如说奥巴马到德州来视察(关于非法移民),州长说他没有兴趣见总统,这二个人是政治上的死敌,在许多问题上面,特别是非法移民的问题没有共同语言,所以见面没有意思,结果就根本不碰面,这在中国是不可想象的。当然,也不会有专门记者写内参,因为媒体都是私营上市公司,其首要的职责是赚钱,而不是跟谁写什么内参。
其实这一点上中国还是类似于过去的封建王朝,那些新华社的记者实际上是中央领导的眼线,就像曹雪芹家族所干的营生,给皇帝打小报告。不过曹家的出身是皇帝的家奴,因而是圣上最信任的人,因为家奴除了主人的信任就一无所有。
调查听证会的目的是要知道真相,但是,这一点并非是一定可以得到的。就像费城大火之后,进行了漫长而详尽的听证会,最后在一些关键的地方仍然弄不清楚。比如警察局长和消防队长一定有一个人没有说实话,究竟是谁却仍然不得而知。
当然,有些事情是没有疑问的,烧了多少房,死了多少人,但这往往并不是人们关心的重点,大家想知道的是,这究竟是因为什么而发生的?是种族主义,官僚主义,还是大部分人的麻木不仁?
这就是没有办法的事,这种意义上的所谓真相,永远是罗生门,可以说有一个人,就有一个真相。但是,这种公开的听证会至少能让老百姓有相当的知情权。大家听到了种种不同的说法,甚至相互矛盾,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结论,那是各人自己的事情。
这个纪录片手法的确新颖,既然纪录片的目的就是真实地纪录发生了的事情,那么就干脆用新闻记者的报道和听证会的录像,前者是现场的报道,后者是事后的调查。但是,只要是人都不可避免有种种不全面的东西,记者一定有自己的立场,听证会的主持人的提问有自己的角度,证人可能不说实话,就像虽然这个影片都是现场的东西,但怎么编排,怎么取舍,也不可能不反映制片人自己的某些看法。
如果有另一个制片人,在那么多的录像资料中进行不同处理,我们可能看到就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东西。所谓的真相,其实是一个不存在的虚幻,只有各人眼中真相,并不能一模一样。
当然,并不能说这个纪录片里所有的东西都是假的,那都是真的。但是,这个真的只能是指从某个摄像机,从某个人的眼睛所看到的东西,而那些联系,那些原因,除了有那么一个上帝,是说不清楚的。
人永远是这样,只能看到那些自己能理解的东西,偏向于自己喜欢的结论。中国有句格言:“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所以说,虽然人都避免不了偏见,但随时记住这一点,尽量争取理解别人,总会好一点。如果只有一种声音,那一定是黑暗。
现在的中国,没有这样的记者,没有这样的听证会,也没有这样制片人,人们怎么形成自己的观点,不知道。所以非常容易小道消息满天飞,一件事情发生,各种各样的说法,稀奇古怪,匪夷所思都有,还有人相信。这是所谓封闭社会的特征,其实是对社会稳定的极大威胁。
坦率地说,我并不在乎什么主义,政党,制度,只要让人说话,不搞信息封锁就行。从经济学的观点,信息决定企业的行为,决定企业在竞争中的成败,信息的不对等必然导致地位的不平等。有一位老兄的研究得了诺贝尔经济奖,很是当红,用一个简单的例子可以概括:你不能战胜车行的dealer,是因为你们信息不对等,而你是弱势的一方。所以说,不论怎么充分市场化,市场经济不可能完全平等,消费者在企业面前永远是弱势,因为信息不对等。
从政治的角度更是明显,不是说人民当家做主吗,怎么能对人民搞信息封锁,动不动就让某些言论彻底在网上消失,人民不是傻瓜,是非对错自己能够判断。这样不相信人民,还谈什么当家做主?缺乏信息人民也没有办法当家做主。
我们总说现在是一个信息时代,缺乏信息人就跟缺胳膊少腿的残废没有什么两样。
对舆论有兴趣的河友们,凑过来,我根据这个CASE稍微说一说。
美国的舆论操纵原则其实十分简单,而且是顺应互联网科技的(不稀奇,互联网是他家发明的)。
1. Information Overload
2. Analysis Paralysis
3. Opinion Seeking vs Truth seeking
4. 360 control
5. Emotional Manipulation via personal story
第一条:
互联网时代,控制资讯是没有效的,这点美国认识得很早。所以他们选择了反向而行。不但不控制资讯,反而在“言论自由”的幌子下,加大资讯的流量,而且其中有许多偶须有甚至是谣言的资讯,比如说伊拉克拥有核武器之类的谎言。这样做能够取得三点效果:
一、让受众自认为信息自由,并且所做出的判断都是自主的。实则,只要控制信息流中不同资讯的比重,就能导出当局想制造的大多数意见。
二、由于在资讯流中夹杂了谎言,时间长了,很容易让受众无法分辨真假,把真的当成假的,把假的当成真的。
三、由于信息量过大能够轻易地分散受众的注意力,将其引至无关要紧但是充满争议性的细节上。
第二条:
必须建立在第一条之上。信息量过大,让受众陷入无止尽的分析,筛选,比较,将精力耗在无止境的思考及扯皮,到最后精疲力尽主动放弃,更遑论行动了。
第三条:
这是我的个人最爱。特别适合自认高智商的受众。用众多不同角度的意见、看法去distract更重要的Fact Finding。美国这种手法,很重视要把方方面面的“意见”“看法”钜细靡遗的长篇大论,但是最重要的细节,往往就是“不清楚”。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弄不清楚了,警察局长说他立刻通知了消防队长,但是,消防队长说他根本就没有接到警察局长的电话。总而言之,等到消防队最终采取行动的时候,火已经失去了控制,灭不了了。
而这种手法最高段的地方在于,由于有了第一、第二点的铺垫,受众很自然的就接受了“没有真相”,而且因为自以为获得了“知情权”,会主动的为这个忽悠了自己的体制唱赞歌。卖了别人,还让别人给你数钱,没有比这个更高段的了。
但是更重要的,是可以捞人:
对于事件的主要负责人,竟然可以掩护到这个地步,让受众可以接受一个“估计”的答案。现在知道为何在中国有那么多人为美国的制度唱赞歌了吧?
第四条:
在这个案例中,显示得不明显。但是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这些事件,无论是正方或反方或酱油方的声音,都是当局在调控的。在信息时代,压制反面的声音是无效的。要对付反面的声音,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由自己发出反面的声音,而自己掌控反面的话语权后,一、可以夹带私货,二、可以derail,三、可以找机会掐断反面论调。
第五条:
其实不算是一个原则,至多是一个伎俩,但是由于太常使用,所以列出来说一说。简单来说,人都是情感的动物,通过放大一些个人行为,可以起到操纵受众情感的作用,比如案例中,两名“人性光辉”的警察,当然,表面上看起来,是批判了警察系统的黑暗,但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碰到的都是个体警察,那么受众碰到警察时,会与“人性光辉”联想,还是与一个没有面孔的“警察系统”发生联想呢?
额外作业:最近Ferguson有没有故伎重演?呵呵。
用了两个“人性光辉”,就悄悄地掩护了始作俑者的警察的犯罪行为,还挽救了警察在受众心目中的形象,你说,高不高杆?
---
特别感谢美国网友为我们提供难得的教材,研究美国的洗脑技术。
然而,又觉得你说的对。那么结论是,这是美国体制的伟大之处,让不同的人(机构)自动扮演了各自的角色,从而合力完成这幕大戏。身处其中的人却毫无自觉。
比如过量的媒体自动提供过量的信息。
比如冗杂甚至冗余的机关从事各个方面的调查。本意也许是为了获得事实,结果确实陷于无穷的细节当中。我想到了动辄几千页的法案,报告等等。
比如有各种机关为受害人提供帮助。这能控制反面声音。甚至提供不止一种反面声音。
也许这就是叠床架屋的必然结果?
所以只需要开启这个过程,然后关键处稍加引导就可达成利益集团希望的效果,不需要所有细节都操控。
关键是如何利用资金的分配达成这种效果,而非亲自赤膊上阵。
我以前写过Citizens United vs FEC (http://www.cchere.com/article/2752565)这个案子。这个口子开了以后,可以看到一个正在进行时的活例,各个在法律意义上相互"独立"的个人和团体、并不通过直接和实时的交流、却逐渐形成一个默契的机制,把在法律上相互独立的资源配置到同一个目标上。
主要涉及官员是
The mayor who approved the bombing, Wilson Goode
大家的情况是
简单点讲,警察局长辞职了,消防局长安然干到了退休,市长痛哭流涕的道歉以后连任了。说实在的,被炸得的黑人组织一直被怀疑跟黑豹党有牵扯,不知道多少白人心里赞成干死他们呢。
来源
http://usatoday30.usatoday.com/news/nation/2005-05-11-philadelphia-bombing_x.htm
看外国人写的长篇大论,经常觉得细节很多,但就是说不到点子上,真为他/她着急。看来这么做是有原因的。
舆论操纵手法要点,洗脑术,夺魂咒
1. Information Overload
信息过载,信息轰炸--用过量的信息造成自由的假相,排挤对手的信息传递渠道,令受众的感知饱和,通过占领眼球来占领大脑,并由此导致下一条。
2. Analysis Paralysis
分析瘫痪,思维麻痹--类似于网络上的DOS攻击,Denial of Service,其技术含量并不算高,就是向被攻击的服务器发送过量的通讯信息或连接请求,使其系统资源耗尽从而陷入瘫痪,无法相应正常的用户请求。信息轰炸对受众可以产生类似的效果。和DOS攻击的不同之处在于,使受众放弃思考并非最终目的,接受媒介想让他们接受的东西才算完成洗脑/夺魂。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电视购物广告,先通过高语速的对话和大量的同义反覆来攻击观众的头脑,然后一再地咏唱咒语:“赶快拿起电话吧!”,如果此时观众的大脑转动不灵,最后也就离中咒不远了。
3. Opinion Seeking vs Truth seeking
观点选择与真相选择--用观点去解构事实。这其实也可以看作第一条的具体操作手法,通过“目击者说”、“记者说”、“专家说”等等等等,把听众的耳朵塞满,然后也就忘了去注意事实是什么了。
4. 360 control
全方位控制--这个算是上一条的深化。在用观点冲击受众的时候,有选择的放大或者缩小各方面声音。仔细分析的话,我们可以发现,在楼主的这个案例中,以其全文作为对象,这一条虽然不明显,但并非无迹可寻。用逆向思维来观察这个案例,抛开充斥整个版面的“这个说”、“那个说”,认真地派查一遍事件的每一个参与方之后,我们就会忽然发现,有一个寂静的声音从未被发出过――死者。除了一个幸存的小男孩的含混证词被用作美化警方,被活活烧死的人们,也就是这个事件的真正主角,却从未有机会发出声音!
死人虽然不会说话,却并非没有机会发声,可以通过他们生前的言论,也可以通过他们的亲朋好友,但是在楼主的这篇洋洋洒洒的文章之中,死者是什么样的人,完全是一个模糊的形象,是被马赛克的,是被黑幕遮住的,仅仅用一句含糊其辞的“关于这个组织可有些很难说清楚”就带过去了,紧接着很机警地用一句“大家可以自己去看资料”完全撇清了自己。请问有多大比例的读者会这么去做呢?不能不说,这种手法实在是高明得很呢。
要破解这种咒语,在读一篇文章的时候,不但要看说了什么,还要看没说什么。
5. Emotional Manipulation via personal story
通过个人故事进行情感操纵--情感操纵是一种很常见的夺魂咒,其原理是把听众带入预设的场景和特定的位置,方法不止一种,“假如换作你……”(把受众拉进来),“咱们普通老百姓……”(代表受众思考),“被救的小男孩……”(受众想起自己的孩子),如此等等,效果都是一个,利用同理心让受众产生移情,让情感立场被神不知鬼不觉地挪动,思维自然也随之被施咒者牵着鼻子走了。
再补充一条:6. Agenda Setting――议题设定
任何一个事件出来,总是多个方面的,从哪个角度去解读,也是舆论操纵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拿楼主的帖子来说,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中国,那切入点可以是:专制政府轰炸民宅、人民警察草菅人命、消防官兵见死不救、围观群众麻木不仁、事后处理敷衍了事、新闻控制掩盖真相等等;但是只要笔锋一转,却立刻变成了政府听证倾听民意、暴力组织自寻死路、民主国家新闻自由、美国警察救护儿童、法制社会程序正义,实在说不过去的地方还有事实真相无从论起作为终极挡箭牌,最后连带东方某国躺地中枪,读下来却没太多的违和感,个中的手法之圆润熟练,实在令人叹服。
布什父子的两次海湾战争都在战前操纵舆论疯狂造势.
第一次海湾战争前,一个小姑娘在一个国会的听征会上呜呜噎噎的号称在科威特的医院里看到伊拉克的占领军在惨无人道的杀害刚出生的小baby.其实,小姑娘是科威特的王室成员,她老子是一个王子,当时是科威特驻美国大使.开听征会的国会议员们都知道小姑娘的背景.整个听征会就是个show.老布什据说在各个场合重复了这个故事不下十次.
第二次海湾战争前,鲍威尔卖了老脸跑到联合国去show,虽然没骗倒世界上其他国家的老百姓,但是大多数老美肯定是被骗到了.
两次战争,都是政府骗老百姓,媒体推波助澜.
"美国体制的伟大之处"在于让老百姓永远觉得自己都是对的.被骗时不知道真相吗,都是前任的错,老百姓已经通过选举改朝换代了.
捧跨越、捧江都有点雏形了,继续努力。
行政、司法、立法、舆论监督、参与民众,如此多相互独立的主体,却能最终推进到同一个目标上。如此广泛的参与面,如此“和谐”的结局,究竟是谁在操纵谁呢?这样的社会共识,是不是让他们对制度更加自信?
反过来,如果行政为所欲为,司法为虎作伥,立法打酱油,舆论拼死反对,民众冷眼旁观,这样产生的共同意志,是不是更象操纵出来的呢?
太有趣了。
任何有政府的社会都需要控制舆论,不然拿政府来干嘛。但资本主义社会肯定有自己的特点或者说高招,它依然是少数人压迫多少人的社会,也就是要欺骗大多数人才能达到控制舆论的目的,但它又有强调自由的口号,于是就需要大量实行“舆论操纵原则”。
当然不止是在互联网,所有与信息密切相关的行业都有类似的原则,最明显的莫过于法律和金融。冗长和负杂的法律条文、设计了无数陷阱的金融产品,都是用来让普通大众头晕的,然后它就只需要控制少数精英就控制了整个社会了。
精英们虽然能看懂,但谁又能抵挡住利益的诱惑,他们面对的物质诱惑和普通人是不同等级的,所以他们更无法接受失去,也就是说他们被控制得更死。
最终整个社会都在信息自由的前提下被无形的控制了,很多时候,真相离大众就越来越远了。就像中国有了微博后,虽然信息流动肯定相比以前更自由了,但辟谣的难度愈来愈大了,换句话说,我们离真相越来越远了。
其实这也很正常,信息总量因各种原因被人为放大,当然有效信息就显得少了。然后就可以在获得有效信息的途径上神不知鬼不觉地使用手段了。最后的结果是只有少数人知道真相,甚至无人知道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