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建国以来的土地制度 -- 逐日夸父
后30年的一个突出重点问题就是,农用土地转成工业商业居住用地的转换过程。
你说的所谓土地问题,只是单纯的农业用地问题。
18大所谓的”农业用地可流转“,是根本不算问题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在现实并不存在,或者说根本不成问题。农业用地一直在流转,至少10年前就广泛进行。民间早已转租得非常顺畅充分。这是一个典型的团派作风的事情,解决不存在的问题,吹嘘不存在的功绩。
种粮食收入才多少,你能以此抵押贷出多少”款“来? 你直接找租借人收预付款,就相当于贷款了。这些都是团派不研究实际,凭空创造出来的问题。
农业用地相比于商居地,明显价值很小。纯粮地租值很低,民间交易很容易进行。团派把一个没有问题的东西,包装成一项重大进展,重大功绩,无中生有的搞出一项重大改革成果。
后30年所有的矛盾重点都是农业用地转换成商居地过程中发生的。
村集体整体的永远失去了耕作的土地,失去了传统的生产资料,变成了别人的地。而同时土地价值又大幅提升。其中各种矛盾和利益安排,怎样合理。这才是问题所在。
而目前团派主导的所谓土地问题竟然对此毫无涉及。这就是李可强,汪洋那伙人一贯的工作作风。
关于你的问题,其实在土地争论在争些什么这个帖子中,已经给出了回答,华生反对土地私有化的主张中,点出了你所提出的问题的实质,即现在不同争论的焦点 就是你所说的“土地用途的转换”。只不过,土地私有化主张者们给出,私有化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我个人的看法是,就像许成刚所说的,土地的所有制确实是讨论问题的起点?不管现在tg中内部各派意见怎么样,最后出现在tg文件里面的(包括陈锡文们解释文件的说法里面),集体所有制是tg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所以我就先从这个基本制度(所有制)说起。
后面,土地用途管制确是本贴讨论的重点。
钦佩你!
也鄙视你,一下子点破了我所卖的关子!
毕竟这几年还在干打土豪分田地的事情,具体的经济工作没见到啥新思路新方法。
都等着看吧
在土地使用目的单一,不存在市场转让的情况下,显然,对于土地的争议只有土地分配本身,这种分配无论是集体所有或是承包制下,都还是可以接受的,毕竟承包后所产生的收益对比基础的农业,虽有提升,但幅度仍在可接受范围内,而且从事副业也一定程度上带来了更大的风险,因此普通民众可以接受这一种分配方式的转变。但土地用途的变更,可能带来的收益变化则是百倍千倍的差异了。这种情况下,如何对这部分的收益进行有效分配。私有制能解决吗?很遗憾,私有制从来解决不了分配的问题,私有制最多可以大言不惭的认为自己解决了效率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分配问题才是所有经济问题的核心,也是西方经济学理论中不重视的关键点,而公有制经济的基本逻辑就是建立在分配基础上。事实上如果以公有制的角度出发,任何土地用途的变更事实上不产生任何经济问题,虽然可能没有那么多GDP。
随着城镇化的进行和计划生育的进行,农村日益空心化,而农业机械化的条件已经完全成熟,农业集中生产的效率也绝对不是分散生产比的上的。
事实上,在上海、苏南、浙东等地的农村,原来的农民已经退化为小地主,他们把地租给安徽、苏北等地来的打工者耕种,并且比较普遍的使用收割机等机械(采用租用方式)。
从费孝通的《江村经济》来看,富裕地区的农村将自发形成地底/地面的区别,分别相当于土地所有权和土地长期经营权(使用权)。
个人觉得国家的土地使用权流转也是偏重于这个思路的,商品房也是只有土地使用权。
因此,在非常长的一个时期内,土地所有权仍然是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但土地经营权将更趋集中。但不排除在部分西北地区放开土地所有权的试点,以吸引资本西进,实现一带一路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