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中医西医的讨论 -- 比的原理
手术是个动手能力,经验很重要,做得好就是做得好,做的多更容易做得好;手术方案的提出是创新,能提出来和做不做的好是两件事情呀。
不反对你的观点,但是这两句的逻辑不好
我不像你,动辄就医生“可能”说过什么。
到此为止吧,既然专业上已经没有可以讨论的,剩下耍嘴皮子互喷也没什么意义,谁抬杠留给别人评论吧。
这一句实在让我伤心又冒火:此现象于健康的青年女性怎么可能是正常的?! 若非从青春期起就未形成对体态体型的正确认识,又怎么可能长期忽略如此重大的病变征兆?!
(补)男性照样,必须清楚地了解自己身体的正常状态如何,才能对病变征兆建立足够敏感。
解释一下。
无论治疗指南的提出和手术方法的创新都必须建立在大量经验和临床科研的有效结合上才会被认同和广泛实施。只有经验没有革新只能成为匠人而不是方家。
关于经验,业内有个笑话,经验就是每天犯同样错误,重复20年。国内好的三甲医院与国际接轨的好,一般知识更新都不错。但是好多地方医院,每次出来开会的都是那几个主任,下面人接受良好继续教育的机会非常不容易,所获得的经验往往是建立在陈旧的知识基础上的。
当然,现在有大量访问学者在发达国家顶级医学中心参观学习,再过十年他们很多人都会变成医院领导层,如果经济发展没有大的波动,医学方面的成绩也会与经济地位相匹配。
题外话,医疗界目前在中国大陆地位非常低,文教卫三个部门在各部委中排名最低,其中卫敬陪末座,这个需要中国人变得有钱之后更加惜命才会改善。
关键是明确病因。
但是过程太漫长了,也许回国的时候花一个月左右去大医院看专家门诊会快一些,顺序是耳鼻喉,呼吸,最后是消化。
将心比心,我想你未必会下这个决心,为咳嗽这么折腾。大多数人如果症状并没有显著加重都忍忍算了。
2002年的新闻报道里明白说了此研究only preliminary。
The Age also quoted a spokeswoman for the Australian 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 the government body set up to assess the safety of
medicines and foodstuffs, who said the study was only preliminary and
there was no reason to view the plant products as anything other than
low-risk.
http://www.nutraingredients-usa.com/Research/Australian-scientist-warns-of-ginseng-cancer-risk
那个所谓“研究”的来源是australian doctor,压根不是peer review的期刊,大家看看当个放松的东西。
http://www.guokr.com/question/431614/
以后锻炼身体注意养生是正道。
你送上门去,人总不能有生意来了而不做吧?
就医生来说,所有有关病人的材料都应该是严格保密的。 在美国医院里,所有医生,护士,或者可能接触到病人材料的所有人都应该受到严格的保护病人隐私的培训 (HIPPA培训)。其中包括不能在楼梯电梯等地方谈论病人病情相关的内容,所有储存病人相关资料的电脑应该与其他电脑有物理隔离,医生护士等只能查询他们负责病人相关的材料。
在美国有多个医院的医生和护士因为查询了不归他们管的病例而遭到开除, 可见这方面的规定有多严。
(随便找几篇新闻:
http://www.heraldnet.com/article/20120314/NEWS01/703149862
Everett Clinic fires 13 for snooping
http://defamer.gawker.com/several-hospital-employees-fired-for-accessing-kim-kard-790872872
Several Hospital Employees Fired for Accessing Kim Kardashian’s Records)
而在这个网站上的关于姚贝娜的消息是从哪来的?不管是真是伪, 这些消息的出现都不符合医学伦理学的原则(因为任何有道德的医生都不应该泄漏这些消息,所有有道德的媒体都不应该得到这些消息),因此都不可信。
那么不管这些所有讨论的论点论据和结论是什么,根据这些不可信消息(不管你的消息来源是谁,消息来源是否可靠)的讨论就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就都是没有意义的。
这些保护病人隐私的要求可能和国内的现状不符,但是想想看,这些讨论是不是都损害了病人的隐私?是不是都有对病人行为的评价(judgement)?那么不管讨论结论如何,这些讨论就都是不道德的。不能被采信的。
关于经验,20年犯同样的错误的确是个笑话。
但是在美国一方面出于对医生地位的保护,限制医生数量,造成医生的稀缺;另一方面又不要求医生保障提供足量的服务,专科医生一天如果预约五个人真就只看五个人,多一个都不见。一方面医生不足,另一方面医生又悠闲得不得了(和国内的门诊量相比),的确也很可笑。国内门诊一天的接诊量可能比美国医生一周都要多。国内医生地位真的太低了。
原来你没有推测国内医生水平不行
想起几年前我带小女在深圳某医院看病的情形,当时小女便秘,医生尚未发话,周围的大妈便七嘴八舌地建议,有的说该用开塞露,有的说要吃益生菌,结果医生就开了这两样!
呵呵,在中国,您要是讲究病人私隐,无异于缘木求鱼。
一方面,保险公司和医疗集团勾结在一起,绑架民意,造成大量天价账单和浪费,以及医疗保障极度不公平,GDP26%的医疗支出完全不能提供欧洲各福利国GDP10%左右支出所提供的医疗质量。
另一方面,由于经费充沛,美国市场是各医药集团研发新技术和新药的主要动力。而全民医保的欧洲国家涉及到医保覆盖问题,意愿很低。
说到底,医疗还是很花钱的玩意儿,在这个比烂的年代,就看谁能撑下去了。
至少设备赶上了。就在十五年前,中国最好的医院设备也是有很大差距的,现在二级医院的设备也都不错。
人性化方面差距更大。
但饭得一口一口吃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