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字字如刀,看财新网如何报道庆安枪击案 -- 思想的行者
对了,这次的网络评论热点居然不是公知,不知道是学聪明了还是风声太紧,而是逗逼网络律师们,比如这位:
@李方平律师
刚 刚和一个不熟识的律师朋友认真看了《焦点访谈》播放的庆安案。我们都认为警察根本没有受到生命威胁,完全可以采取奔跑求援的方式躲避徐挥舞棍棒的击打。警察尊严当然重要,但你持棍打徐的时候,徐只能到处躲避。你的棍被抢去之后,你就为何不能躲避?必须一枪致命?你的尊严就高过他人的生命权?
不过看看微博下的评论,网友们基本没有被忽悠到,我贴个最佳回复:警察快跑,我们就能愉快的殴打律师了
或者说,香港的媒体是如果对你们报道灌输大陆警察形象的?因为平时你也接触不到,本地各种媒体和网络是你的主要信息来源吧(周星驰的电影就算了)。能不能说说看?
西西河是个好地方,就在于能够集合大批的人交流各种有价值的思想和知识。河友史老七的《六扇门那些事儿》系列作品,是一个前警察对自己的警察生涯的一些回顾,我们看了特别有亲切感,因为很多场景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给你个链接:链接出处
你能不能也讲讲香港警察在你的日常生活中是什么样的?河友会很欢迎你的文章。
孩子是父母的私产?抱住孩子向地上砸是合法行为?
提醒一句,监控上可是徐向警察紧逼的时候把小孩扔过去的,可不是躲闪的时候拉过来档的?用"盾"字好像他在自我保护,其实人家是在进攻.
其实就是盾本身也不纯粹是防御武器,可以作为进攻武器.
岑子恐怕不了解东北人是怎么打架的,直接上刀捅很常见。而且死者已经对警察威胁“我捅了你”。东北爷们可不是香港那些只敢冲击大陆游客的占中娘炮。
你这是用事后了解的信息去苛求当时的警察。当时警察只能在搏斗中迅速判断眼前的暴徒非常危险,已经对侯车室内的老人和幼儿实施了伤害,那么在警械已被抢夺(自己头部被重击),口头警告无效后,我认为开枪是一个警察勇于履行职责的表现。我可不想警察面对暴力都退缩,那群众还能指望谁?
总之,我认为这次无论如何不能说警察
我也希望内地偏僻的小县城都能从警力配备、人员训练、装备等各方面达到
推荐一篇文章FBI和美国公知达成的一致:怎样做才能不被警察踢屁股,就算发展到美国的程度也跟香港标准差的十万八千里,土鳖们任重道远呀。
对此我没有异议。我还认为,类似事件也几乎不会在中国任何其他大中城市发生,即便是在过去很穷的年代。一来民众整体层次较高,二来警力充足、设备器械齐全,三来么,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警察经验丰富。而社会富裕与否,并非关键原因。
对于这次事件,我猜测那里本来治安还不错,警察的威信也足够。但正因为如此,涉事警员缺乏应对莽汉的经验,既没有接受过适当的培训,也没有给配备必要的非杀伤性器械(因为几乎没机会用),结果仓促之下拿出了恐怕是从没用过的枪,不小心一击而中,酿成悲剧。
中国大陆的很多警察,就好比是铁丝网,又粗又硬,还能扎伤人,有些地方铺设的也不那么横平竖直美观整齐。
而某些地方的警察,就好比是机场安检处以小钢柱和彩色布条构成的隔离线。
作用不一样,所以不存在谁去追上谁的水平的问题。要是将来有一天,地球上的警察都成了摆设,大概人类大同也就实现了吧。
对了,您说香港“警察的水平在全世界範圍內數一數二的”,请问他们与日本警察相比如何?我猜,恐怕该说是“数二数三”才行吧?
实话讲,香港那套做秀看看好,实际银样镴枪头,不中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什么公平对待,无能而以.说起来香港好像警察不得了,实际以全世界最高的警察密度,依然黄赌毒俱全,公众利益受到侵犯而无能为力,哪一桩哪一件不是一巴掌一巴掌的往香港公安安全和法制体系脸上招呼,还吹什么吹.带点殖民主义体制的残余形式主义也好意思拿出来当典范号召别人向自己看齐?兄弟,你睁眼看看世界先好吧?
学香港?作死么?
直接按照袭警当场击毙,连送精神病院都省了
或者說舍得在非必要地方養冗員。要是最少2個警察當值成为“必要”的标准,就不会出事了。
至少到现在,还没有发生过因为谣传死上成百上千人的事,如果这事真发生了过,上面有压力了,就是取造谣者人头的时候。
从嘗試單人匹馬制服死者不果開始,就應收手找緩兵了。到波及老人孩子己經太晚了。
其實警察未到場前死者也沒有暴力行为,無理由認为第一輪交手后退縮后死者会傷害他人。找根長棍出來簡直莫名奇妙,香港的話对付空手的匪徒会先用胡椒噴霧,不果可升級到警棍,但总不会找根齐眉棒的,不好發力啊,打人還不如警棍痛。
我也同意拔槍警告后不果開槍是正確的,但當長棍被搶后警察可以跑啊,沒必要拔槍。試想想如果是一個带長棍的匪徒在車站打人,警察應開槍擊斃還是多找幾個男人跟他肉搏生擒?
這個警察先生太逞強了,我所說的跑只限脫離攻擊範圍,難度死者敢追著警察打?這不算面對暴力退縮,而是等待時機一舉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