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土鸡国疯了吗,击落一架俄s24战机 -- 红山
土鸡:掩护我靠近点行不行啊?
美国: 你放心,我们这里几十把家伙保护着你,一不对劲就全扔过去了。。。。
土鸡大喜而去。。。。。
土鸡:说好的支持呢?
美国:我是说过你有保卫领空的权利,可没说要支持你,再有,不要跳得比我还高。。。。。
国民党当年也是这个逻辑
冒冒失失回了一贴,感觉来者不善。赶紧把原文作者的其他帖子都看看。看了后倒吸一口凉气,可能我真的遇到麻烦了。如果是在做生意的时候发现潜在客户是这样的,我会断然放弃跟他的一切来往。因为这个家伙的思想很偏激,不怎么考虑下棋后三步的走法。一个不能让对方明确判断动机和行为的人,是无法获得大众支持的。
简单说几句:原文作者还提出过20亿颗地雷封锁阿富汗的例子。我就一句话答复他:迷信技术的人都死在技术上。不要以为20亿颗地雷是无解的,我也不跟他论证其它的,我只是说明这一点而已:没有任何技术是不可替代或对抗的。因此,有理智的政治家从来不相信技术的力量。凡是崇拜技术的,都是公司里的副总工程师及以下,连总工程师都当不上。
这个话题就到此结束。
16亿msl,只能诱导世俗化,不能极端对待,把他们赶到恐怖分子一边,否则世界永无宁日。世俗化,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就从男女平等开始。当年主席一句妇女能顶半边天,妇女的解放轰轰烈烈,封建残余摧枯拉朽。解放msl妇女,让她们跟男人平等,那么这个宗教的世俗化就不远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此非人道也
中共从1927年独立建军,三湾改编开始,逐步建立了优待俘虏的政策,这是一贯的,不论对内、外敌人,不论俘虏是中国人、日本人、美国人还是苏联人、印度人、越南人,都是执行优待俘虏的政策。这是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
日本投降是1945年,在此之前,我们的八路军、新四军一直执行优待俘虏(包括对伪军和日军)的政策。
请参考
1929年以后,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部队的实践经验,又将“行动听指挥”改为“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改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打土豪要归公”改为“筹款要归公”,后又改为“一切缴获要归公”。六项注意也逐步修改补充成为八项注意: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
1947年10月10日,毛泽东起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2] ,对其内容作了统一规定。这就是我军现在执行的并谱成歌曲传唱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言简意赅,包含了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容。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严格纪律,以及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等具体要求,体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军民一致的原则,表明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一支无产阶级的新型人民军队。一切行动听指挥体现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和人民军队内部下级服从上级的指挥关系,是达到全军高度集中统一,保证军队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胜利完成各项任务最基本的纪律要求。一切缴获要归公,体现了人民军队的共产主义思想道德和在革命战争中必须充分利用缴获敌人的物资发展壮大自己的原则。不虐待俘虏的规定,体现了无产阶级解放全人类的政治胸怀、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和瓦解敌军的原则。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它对于加强军队建设,密切军民关系,增强官兵团结,夺取革命战争的胜利,起了重大的作用。人民解放军官兵来自人民,具有高度的革命事业心,自觉地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作为行为规范严格遵照执行,从而获得了全国人民的真诚拥护和欢迎。
中共的军队正是按照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原则逐渐壮大起来的,“不虐待俘虏”,更不会虐待俘虏的家人,才能团结多数能够团结的人民,把我们的人搞的多多的,把敌人的人搞的少少的。
当然,这样的政策不是简单的喊口号就行的,需要更多细致周密的工作,需要更多的耐心和毅力,需要用真心、真情来感化人心,需要。。。。。
大屠杀的政策表面上看简单明了、直接可行,效率高、成本低,可惜人类历史反复证明这种没有人性的政策是“多行不义必自毙”,真实的后果却是成本最高、效果最差。从战国的白起,到日本人的三光、纳粹的大屠杀,虽得逞于一时,必遭报应于日后,永被谴责和唾弃。
为什么要优待俘虏?“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不是正确答案,那只是个名义,如果自已被忽攸了,那就坏事了。
优待俘虏不是共军一家,古已有之,用以瓦解敌军。但必须辅以强大打击,方可见效。如果不投降死路一条,那么优待俘虏有很大吸引力;如果不投降就胜利,哪个胜利之师会因为对方优待而投降的?
感化?也许能搞定个体,比如策反。感化整体,是搞笑。所以共军在军事上不能战胜日军,靠感化更不能。日军取得珍珠港大捷后,会因为美国优待俘虏而无条件降美?根本不可能。天皇投降,是因为不投降就灭亡。当时盟军就是这个政策,无差别大屠杀,东京广岛屠城效率比南京大屠杀更高。这个时候,天皇才想到投降,而美军不杀降民,美军进驻日本后,果然没有进行报复性大屠杀。
共军优待俘虏效果最好是内战,因为大家都是中国人,收降整编后为我所用。前提也是不投降就消灭,国共双方军人相互杀戮也是不手软的。但优待政策对日军的效果就差了,必竟非我族类。没有军事碾压,只能策反个体。日军也有优待俘虏,并非一概杀光,否则哪来的伪军呢?很多伪军就是投降的国军。难道那么多中国人喜欢鬼子?肯定不是,很多人无奈、害怕。顽抗到底会被残杀,又没有胜利希望,如果投降有活路,怕死只能降。宁死不屈的英雄是宝贵的,所以是稀少的,大多数人不是。
优待印度、美国、苏联的俘虏,那是一种交易,各方订立公约:你不虐杀我的俘虏,我也不加害你的俘虏。不是因为喜欢敌人,而是为了保护自已人,做的交易。如果对方是恐怖分子杀光我人质,我优待他俘虏。这种做法毫无意义,反而是纵敌通敌,起了反作用。试想:如果杀警不犯法,袭警不坐牢。坏人会更嚣张,还是被感化成好人?
“多行不义必自毙”,难道真的会自毙吗?那是扯淡。如果恶人天天行不义,但没有人打击他,没有警察抓他,能等到他自毙?那中国就不要抗日了,八路军解散好啦,就让日军天天杀人放火,鬼子强奸着就一个个自毙了,会这样吗?IS够多行不义了吧,他自毙了吗?没有,而且国际社会都拿它没办法。因为IS单方面行不义获得了强大的优势。IS不自毙就是因为圣母太多,如果象我这样的人多了,IS才会自毙。去看看纳粹是怎么自毙的。是多行不义之后,被以牙还牙击毙的。完整表述应是:多行不义遭遇以暴制暴,必自毙。否则:单方面行不义,必快活。
种族灭绝很不好,为什么?因为大家不喜欢“被灭绝”。
大屠杀很不好,为什么?因为没人喜欢“被屠杀”。
为何鼓吹人道?因为大家都希望“被人道对待”。
反对屠杀,其实是为了反对“被屠杀”。但是单方面反对“被屠杀”是无效的,别人凭什么单方面付出义务?所以才发明出“普世价值”——反对屠杀:即你不杀我,我也不杀你,大家安全。所以普世价值的基础是自私,有谁说:反对伤害孩子,大家可以随便伤害我的孩子,我绝不伤害各位的孩子。有这样的人吗?那一定被普世忽攸残了。
人类的文明提升,是为人类谋福利的,不是为了伤害自已。不要把普世价值教条化,只有全面遵守的普世价值,才是文明,否则就是邪恶的帮凶。象恐怖分子这样,利用人道主义作掩护,行不人道的特权,那就应当废除其人权。公平才是文明的基础,如果不能共同提升道德,那就共同降低道德至同一水平,以牙还牙,以暴制暴。让这个刷道德下限的家伙“多行不义必自毙”,留下愿意遵守文明义务的人,共同享受文明的成果。不承担义务者,不享受权利。
为何要加个“封建时代”,难道现在不会发生吗?如果只有封建时代有灭族株连,现在哪来的恐怖主义?恐怖组织就是现代的灭族株连,他们无差别屠杀,不信我教的又不去死,让和平教徒很为难啊。恐怖袭击就是无差别株连,袭击者和被袭者可能根本不认识,仅因为是异族异教就被灭了。甚至有美国人烧了本自家的经书,让阿富汗人颠狂地割下尼泊尔援助人员的脑袋“阿拉阿克巴”,这个株连跨度之大……
警惕“你跟……恐怖分子/法西斯/日本鬼子/纳粹……有啥区别”句式的道德陷井
凡是说这种句式的,都是要求别人礼遇“恐怖分子/法西斯/日本鬼子/纳粹”。那个意思,日军杀人是坏人,八路军杀人也是坏人,八路跟鬼子有什么区别?其目的就是要求八路放弃杀人,把杀人的特权交由日军垄断。他们为何不问自已:日军吃饭,你也吃饭,你和鬼子有区别?
南京人遭受大屠杀,东京人也遭受大屠杀,有区别吗?难道没区别吗?那为何日军只杀南京人,不去杀东京人呢?日军砍杀东京市民,美军轰炸东京平民,那日军和美军才没区别呢。
正面回答层主的提问:跟恐怖分子有什么区别?恐怖分子杀我们的亲人,我们就杀恐怖分子的亲人。区别在于:恐怖分子的亲人,是恐怖分子不杀的人,所以去杀光他们。而恐怖分子所要加害的人,就是我们需要保护的人。当然文明程度总要有些进化的,日军杀南京三个月30万,美军三天就屠城日本人30万。人类与恐怖癌细胞放开一切比拼的时候,优势还会更加扩大。这就是文明的区别。
大概的意思是
每过几百年,就有人开始装文明,以为世界进步了,野蛮的时代过去了,大家都要遵守文明人的规则。最后总是付出财产和生命的惨重损失作为装逼的代价,无数国家和民族在野蛮人的铁蹄下灰飞烟灭。
狗咬人,人有n种办法报复,但如果也咬回去那就跟狗没区别了。恐怖分子罪有应得,但其家属罪不至死,搞株连灭满门那套,本质上跟把所有有作案工具的男人当啥啥未遂犯抓起来一个道理,这点是一个受过教育的文明人应该具备的基本逻辑判断能力……
根本不是什么道德陷阱,而是有些现代文明所该有的道德,貌似你不具备。
更何况在已经占据道德制高点的情况下,还鼓吹这种跟恐怖分子如出一辙的路子,呵呵
举报理由不能多选,实则是有多条。一是根据河规2.1.0 全文文摘,或文摘的文摘;此回复系全文文摘,网络一搜即知。二是根据河规2.1.5 涉嫌非法,或鼓励、诱导恶意非法及不恰当行为;这个应该是不言自明的。三是根据河规2.1.6 涉嫌恶意引发“仇恨”对立,种族(民族)、地域矛盾;从作者的发帖记录看,这次全文转帖回复的主观故意性我认为是很明显的。
那些反对的河友都是从被动者或是被屠杀的反面例子中得出结论的。要是真的如此,我们国家为什么只承诺不先动用核武,而不是绝不动用核武呢。
这个世界只有一个成功对付恐怖分子的例子,就是以死列。你看这些极端原教旨穆斯林在欧洲闹得这么欢,为啥以死列风平浪静?以死列以前也是只追究恐怖分子本身的。结果呢?一个恐怖分子换几条或是几十条人命。恐怖活动就越来越多。因为划算啊。后来以死列换了策略。只要发现一个恐怖分子,不止追杀恐怖分子,还要追杀恐怖分子的上线,下线和后援。好多后援就是恐怖分子的亲属,这些恐怖分子的上线,好多也是他的亲属,他发展的下线,好多也是他的亲属。基本上就是中国话讲的,你杀我一人,我杀你全家。你有宗教组织,我有国家机器。自此,以死列境内的恐怖活动少了很多。
对于毒蛇,我们是不是本能都会提防?而不是这只咬了农夫先生的才该死的,是不是?
不能搞灭绝种族,但是可以搞灭门
文明人能坚持多少文明,取决于他受到了多少恐怖
坚持文明,必然是建立在优势地位的基础上:比如下面贴子提到的优待战俘,感化罪犯,甚至包括不歧视艾滋病患者。敌人负隅顽抗,必然被消灭,而且会动用喷火器或者云爆弹;恶性传染病必然被隔离并限制自由,还有某些疾病不被允许婚育,那都是赤裸裸的歧视。
极端宗教主义恐怖分子是和别的坏人不一样的。恐怖分子的亲人如果不够极端,估计早就被“大义灭亲”了。所以其实他们全部都是,只是程度不同,或者时间早晚的问题。从种种看来,他们的邪恶“信念”已经压倒了一切,包括人性,亲情和血缘;如同生化危机里的僵尸,唯一的处置办法就是爆头,不要等着他摇摇晃晃的叫着阿拉阿克巴走过来。
怎么识别是不是恐怖分子的亲人?我的看法是,把恐亲的命运交给反恐一线的人民和战士,因为他们最能识别清楚,整体来说他们会掌握一个合适的分寸。极端恐怖分子的邻居最知道,对面街里的清除多少才能保证自己家的安全。连坐很残酷,但是不无道理,在古代一般只有谋逆的罪名才使用,不仅因为谋逆是大罪,也因为这种大罪只能在亲族中串联。敌后抗战时,很少有汉奸被满门灭口,即使其本人罪大恶极;30年代的白色恐怖下,顾顺章叛变,文明如周公者采取了灭门的手段,对比着看,可谓一例。
赶紧写点东西替他解释解释。不是所有亲属都要杀,而是参与其中的要追究。不要等到恐怖分子被正法以后,他姐妹,她兄弟,他父母都成了人弹就迟了。你看那些恐怖分子好像无所畏惧似的。那是别人没他们坏。要是动了真格的,坏人也怕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