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课堂闲侃—花样洗钱! -- 王小棉她妈
课堂闲侃系列 序
我们学校上课有一规矩,讲课过程中必须穿插励志教育内容,这个励志也不用非得搞传销式的催人上进内容不可,只要不反动,学生爱听的各色内容不限,大概齐就是让学生歇歇脑子或者起个吸引学生注意力的作用。客官们看到必须二字了吧,上课光讲教学内容督导和领导听课是要扣分的,学生满意度分儿再低点儿,那考评基本不用指望了。下面我就慢慢把自己课堂上闲侃的内容发上来,大家在河边茶室图一乐,完了。
以下内容没有先后,想起来哪个写哪个—
之一:花样洗钱
给学生上经济法,讲到了我们国家捡到东西要归公,地下掩埋物都归国家所有,于是讲到了花样洗钱。
先说我们国家上述的规定符合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也就是说什么人都不能不劳而获,这种随机的财物收获,如果不能合法地归于某一人,那么就应当归全体国民所有。如果不这样规定,法律就有了一个相当大的漏洞,那就是洗钱。尤其是行贿受贿的钱很多就可以“巨额财产来源清楚”了。
至于在执行上,其实国家很多时候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至于什么时候需要睁开眼睛,取决于是人民内部矛盾还是敌我矛盾了。
下面说洗钱的花样
第一是炒作某一物品。
只要该物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且价格畸高,基本就可以判定为洗钱行为至少是以洗钱为目的炒起来的。这里面也包括洗行贿受贿的钱。
三个条件第一是来无可考,第二是去无可考,第三交易不要交税最好。
先说来无可考,可能是压箱子底的,可以是仓房垫桌角的,可以是自己培育出来的,山上挖来的,水缸底下划拉出来的,总之,至少没有交易记录或者需要政府备案,这叫来无可考。普洱茶,兰花,北方当年的君子兰,古董,稀少的钱币等等。
第二是去无可考。再贵的普洱茶,我喝了就喝了,好(耗)这个不犯法。再好再贵的兰花,我给养死了,这也谁都没辙,也不犯法。这叫去无可考—别忘记了行贿和受贿一样入罪。
第三说交易最好不要交税,价格那么高,交了心疼嘛。当然也有不心疼的,拍卖行拍卖古董也多半是洗钱的交易,人家那更高大上,谈钱都俗!
第二是炒作某家小生意火的不得了
这个也是为了洗钱。曾经有传说某公安干部的妈妈烤豆腐火的不得了,三年赚了几百万。我们是会计呀,算算成本利润率和每天的营业时间就知道那根本不可能。或者说某家小店火的不得了赚了几千万都是一样。人说财不露白,火着跟人吹赚了多少多少钱,肯定有问题。
大生意有时候是洗钱洗出来的。话说我们都熟悉的某企业铺货忽然铺天盖地的,摆明了人家用100万去做50万的生意,也和洗钱差不多。这个自己多琢磨,白手起家基本是骗人的。
第三就是明星洗钱。香港演艺界和黑社会联系那么紧密,还有韩国那些烂事儿,都说明演艺明星的片酬也涉嫌洗钱,普通人也就看一热闹,哪里明白其中的猫腻!
还有街面上的公司,看着也没什么生意,就那么半死不活地吊着,有的也是为了洗钱才开门的。
讲完了这些给学生总结:炒作啥也不要跟风,你买来了可能就是最后一棒。要老老实实学习,不要指望不劳而获。
别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就是掉你也抢不过狗!
书接上回,我跟同学们说小富由勤,大富由天。
现代的所谓成功神话,多半是资本选择的结果,与个人能力有关,但不会起决定性的作用。这好比同学打游戏,如果你打怪的时候系统随时给你补血,那你就会创造游戏中不死的神话—与技术好关系不大!这也是我说的以洗钱为目的办起来的企业有时候真会做大做强,彻底洗白了。
大家要是看过《前程密码》就知道,书里描写马云啊,俞敏洪啊,陈天桥啊,不管是谁,其中都会提到去哪里搞了风投,大都是上亿的人民币。没有这些钱,这些财富英雄们就都会死在黎明前。干同样事情的中国人一定有很多,搞到钱的活了下来,没搞到钱的,都死掉了。所以说这些英雄们都是被资本选中了而已—当然被资本选中也是个人能力的一种体现,但是同学们要明白一点,他们的个人努力是被夸大了的。
他们有时候会说昏话,那就是资本发出的声音。
所以,同学们千万别想你要做大老板雇好多人替你学习。大老板不是努力就能当上的,还是找个大老板打工拿钱比较实在。好好学习是你们唯一的出路~~~
还有啊,失败的人是没有故事的,就是有,也没人愿意听。
奉劝同学们,宁可做个没故事的人,也不要做个有故事没人听的人!
不鼓励学生努力当一老板,跟“大众创业”对着干
新生企业初始三年死掉概率很大,但是卷土重来很正常呀!当然俺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了
上课伊始我就说,学会计的就是学以后给别人管钱的,不爱学的和以后不想干会计的,别瞎耽误工夫,赶紧转专业。
学会计的都是老实孩子,鼓动他们创业是害他们了。
不是不鼓励创业,是不鼓励学会计的学生创业。
之三:两个问题的答案
问题一:你妈跟你媳妇同时掉河里你先救谁?
话题源于学生看超级演说家,里面主持人问嘉宾,你妈和你媳妇一起掉河里了,你先救谁?学生问我怎么回答最好?我问电视里面怎么回答的,学生说先救妈,嘉宾说要是先救媳妇媳妇也得把他踢下河去救他妈。我问学生自己怎么想的,学生说看过书上说媳妇正当壮年,是最有社会价值的人,应当先救媳妇,然后问我怎么答才好。
我想了想,这样来解答这个问题。
这道题真的有标准答案,只要推翻这个问题的假设前提答案自然就有了。
这个问题的假设前提就是在儿子的心目中,妈妈和媳妇的生命价值是不同的,所以妈和媳妇要被衡量一下,到底谁在儿子的心目中更值钱。
无穷大和无穷大能比大小吗?如果不能比这就是个无聊的问题,跟问小孩爱爸爸还是爱妈妈一样无聊。
如果要是我被问到,我会回答主持人,我可能会先救你。
因为所有的人的生命都是无价的,如果可以选择,就不会有那么多可歌可泣的故事。历次灾难来临,总有一些人放弃了营救亲人而选择营救陌生人,更有些人在危难之际把生的希望留给被人把死亡的危险留给自己。这不是我们不爱亲人,而是在小爱之外还有大爱。
所以我会对主持人说,我也可能选择救你。不是我爱你超过爱我妈和我媳妇,而是我更尊重生命,我没有选择。
这就是我的答案!(此处当时有掌声!)
问题二:你的朋友比你更需要一份工作,你是否该让给他?
这个话题缘起是我给学生讲什么是换位思考。
有一届学生曾经要我辅导他们面试大赛,其中一道题是这样的:如果你和你的同学(好朋友)一起去一个公司面试,你们都想得到这个职位,面试官说,你们俩都很优秀,但你的朋友家庭面临困难,比如家人要动手术需要钱什么的,他更需要这份工作,面试官问是否面试者是否愿意为朋友放弃这个职位。
这个问题如果答愿意就是不及格,因为没有公司愿意录取一个可能会因个人义气牺牲公司利益的人。
当时答案的思路是换位思考。面试者应当不直接回答是否愿意,并解释说明公司到底录用谁不应该由面试者来决定,相信公司会更多考虑公司更需要谁而不是谁更需要公司。
我跟学生说这个答案算及格吧,但还不够完美,不够理直气壮!
你们换位思考还要顾及到你的同学的想法。
所以如果是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我还会补充这样一段话: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理由让我不能退出。我不希望我的工作职位是别人让给我的,相信我的同学也不希望。他也很优秀,如果我主动退出,对他是一种侮辱!
(此处无掌声!同学们傻了——他们心中呐喊:老师,你怎么可以这么道貌岸然!)
1、你妈跟你媳妇同时掉河里你先救谁?
标准答案是谁容易救先救谁(可免责),同等条件下先救媳妇。
别问我为什么,民法规定的,你对媳妇的义务比妈高。
总不能说犯法的是好人吧。
2、你的朋友比你更需要一份工作,你是否该让给他?
当然让了,那是我朋友。而且像我这种人,找工作太容易了,不如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否则潜台词就是:你没有真正的朋友,不够忠诚,自私自利。
你这样会招人恨的。学生恨你打击她们,同事恨你言之有物,资本恨你说出真相。话说你们学校没有各种各样的企业奖学金共建项目之类?
无穷大和无穷大是可以比大小的。
我们的应试教育过份强调标准答案,其实是禁锢了人的思维。
大赞!!!
书接上回,这是一个学以致用的问题,上《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时候讲的。
—不要怀疑,我就是什么课都上,只要是没人上的课我就捡来上。
话说这个故事是我很早在央视《巅峰对决》或者类似的招聘节目上看来的,大伙大都听说过。
一个人身负重任,带着很重要的文件去某地现场,路遇有人发生车祸,这时候问题来了,问现场嘉宾,你是救人呢还是救人呢?现场答案五花八门,结论不外是叫警察,叫救护车,请其他人协助救人,自己嘛,还是要把文件送过去。这些就是瞎绕,人家设定的前提就是救人
就无法完成公司的任务,完成公司的任务这个人就会死。
当时我记得现场的嘉宾一个人说,当然是救人,因为生命是无价的,救了人虽然公司会损失一大笔钱,但是因为赢得了社会声誉,所以未来会获得相应的补偿。最搞笑的事现场安排了个人做招聘单位负责人来赞赏选择救人的人,表扬他选择正确,证明他是一个好员工,好公民。
后面不用说了,大家一定知道我对这个答案很不满意,要真是高管就这水平,公司不关门都对不起全社会!
因为讲风险管理,所以我问学生,该不该让员工来做这道选择题?如果不是遇到别人出车祸而是自己出了车祸,那公司就自认倒霉了?要是发生堵车或其他突发事件呢?是不是这文件也送不到?
最后总结陈词:
如果我去应聘,我会这样回答。尊敬的各位嘉宾和主持人,我得说,这种事情在我所供职的公司根本不会发生。这不是该不该救人的问题,人是一定要救的,但是,重要的文件也一定要送到,这是个企业风险管理问题。
我们都知道鸡蛋不应该放到同一个篮子里,同样,重要的事情不能交给一个人去做。如果真有这种限时送达重要文件的情况发生,我们视情况至少要派2-3组人同时按不同的路线赶往目的地。即便某组人员发生了什么意外,也会保证目标完成。所以,真遇到有人需要救助的情况,我会救人,而我的伙伴会完成文件送达任务。我的公司不会因此受到经济损害。
最后我总结,答不上来的两难问题,一定要找理由推翻其假设前提。
其实现实生活中,重要的招标等会议还有几个要开车赶去现场啊,都住附近酒店了,防范此类风险是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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