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要不要重走集体化的光明老路——塘约道路在人大会议中心引发 -- 俺老孫
这种做法,沙子只能呆在沙包里了,假如沙子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咋办?
你这么做,阶级就固化了。。。。
2009年年初老田去饶阳五公村调查,得知为了落实分地政策,河北省长张曙光数次亲赴五公村蹲点,要求必须分地。网络兴起之后,才了解到,河北一些著名劳模如吕玉兰、叶颖芬都曾经被打成反革命帮派体系关押审查多年,目的都是为了落实分地政策。最为突出是辽宁省,当时省委书记任仲夷是最热心响应上级号召分地的人,因为担心基层干部反对,所以,索性把绝大多数基层干部都边缘化,2011年老田在大连郊区金州访问原先的公社干部侯书记,他谈到胡耀邦、任仲夷这些人很高明,最会整人,侯书记说:这伙人连公社里头的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这个级别的小干部都不放过,统统弄去农场,然后以连哄带骗的方式分地,结果很多郊区一分地就出现非常严重的阶级分化,有的家庭分到很多菜园地,有的劳动力不足的家庭连一点点种粮食的地都没有。侯书记感慨地说,这些人真正是整人高手,他们没有给你定什么帮派体系的案子,让你喊冤都没有地方喊。
2008年在山西张庄遇到王金红,他提到张庄原本集体经济很壮大,农业也已经实现了很高程度的机械化,社员都不愿意分地,但是顶不住来自杜润生的直接压力,最后只好分了。据王金红介绍,当时杜润生派了自己的伍秘书,亲自率领由中央、山西省外加地、县、公社干部组成的五级工作组,进驻张庄,勒令张庄必须分地。王金红还说,他后来从公社拿到了这个五级工作组的处分报告,其中得出三条结论说:张庄的机械化不行,理由是自己发明的玉米烘干机烘干的玉米不好吃,所以机械化是失败的;第二个结论是张庄的干部有好几起为自己亲戚朋友谋私利的事实,所以,干部队伍也是完全不行的;第三个结论是说张庄统计粮食产量没有百分之百扣除玉米中间所有的水分含量,因此平均产量也没达到亩产1000斤那么高,因此,高产典型也是假的;为此,必须彻底分地不容许保留集体。
顺便说一下,这个吴象,五十年代是山西日报总编,58年跳得欢实,大作发在人民日报上,结合其后来的农村改革大V身份,对比阅读,别有况味。
正文辩解无效,开始转进。
学谁不好,学kmt,不过可能根儿也在这儿,凳公再治几年,没准儿就真向着kmt的方向去了。
分地还是集约其实不是重点。关键在于劳动成果如何分配。
集体化从经营成本,规模效益和公益事业等等来说当然是优于个体单干。但是如果仅仅从分地还是把地合起来看,这并不能说明塘约道路是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好比解放前塘约所有土地都集中在两个地主手里。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也是一种集约化经营。
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并不仅仅是产权公有,集约经营,更重要的是由产权公有而引出公平分配,消灭剥削剩余价值。
毫无疑问,塘约由个体单干而变为集约化经营的确是一大进步。塘约由此脱贫。但是更重要的是塘约富起来后集体的劳动成果是按照什么机制来分配的。有没有出现极少数人占据大部分劳动成果的现象?如果没有,劳动成果是公平分配的,那么这条道路无疑是光明的。否则,现在脱贫不难,但要更上一层楼就没有那么容易了。最终还是会走到资本主义的老路上去。
沙包里的沙子必须待在沙包里面,这是纪律, 否则沙包就完蛋了。今天的公司也是如此,你可以辞职,但必须提前通知,必须交待好工作。
在70年代,有手艺的人可以不参加集体劳动,按照社员平均劳动贡献,公议一个缴纳金,得到平均的工分。更有本事的人,放弃宅基地,把户口调走。
但只要户口在本地,有劳动力的人必须劳动, 不参加劳动可以缴纳替代金。 这个政策我看很好啊, 怎么会阶层固化呢?村子里的企业,优先聘请本村村民,优先提拔干部。邻村有一个企业,今天已经是市值百亿的企业了,当然早就私有化了。
交钱买工分,凭工分参与集体分配。
开始搞“包干到户”。
“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是有区别的,当年的责任制有好几种。
全国来看,李文的《中国土地制度的昨天、今天和明天》(延边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里有一些资料。
从1977年到1978年冬,四川、安徽、吉林等省已经在农村实行以“五定一奖”(所谓“五定”是指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工分,或者是定人员、定产量、定时间、定费用、定工分。“一奖”是指根据完工验收结果或者年终成果给予奖励。)为主的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
1979年底,全国一半以上的生产队实行包工到组,1/4的生产队实行包产到组。在包工到组和包产到组的同时,个别的地方自发地实行包产到户甚至包干到户。
80年9月中央75号文件后,以承包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在全国农村迅速推广,推行联产责任制的生产队的比重由1980年初的28%(实行不联产的包工责任制的比重为55.7%)上升到该年底的51.8%和1981年10月的81.3%(此时不联产的定额包干的比重降至16.5%),其中实行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的比重在1981年10月已经占到50.8%,而在1年前只有15%,1年以后升至80%左右,两年以后上升到90%以上。
…………
1981年是农业生产责任制多变的一年,有些社队开春是小段包工,中途变为联产到组,最后又变为联产到劳、到户或大包干。从这一年开始包干到户逐渐成为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形式。
1982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就不要变动。1982年6月,以双包为主体的联产责任制在生产队总数中占到了93.7%,1983年这一比例升至99.4%,至此形成维持至今的农村土地经营方式的基本格局。
那段时间,中央召开了两次与农村、农业有关的会议。
第一次是1980年9月的中央召开省市区第一书记座谈会,会议通过了国家农委代中央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后中央以75号文件下发),根据杜润生在那次会议上的发言,“据今年麦收前后的不完全统计,全国90%的生产队建立了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其中,定额包工的约占55%,包产到组的约占25%,……6月以后,包产到户有较大发展,初步估计,现在可能达到20%左右,并且向中心地区发展。”;
第二次是1981年底召开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这次会议通过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作为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正式承认了“双包”责任制的合法性。
短期内善于经营的人致富似乎有利于生产,长期就演变成少数人剥削多数人社会矛盾激化
就是不给工分,相当于不发工资。虽然不开除,不过这不比开除更厉害么...
反对者主要反对的是“老的”、“失败”的集体经济,以为拥护者是想全盘复辟以前失败的经济模式,以为集体经济就是用以前做的不好的那些方式去搞经济,举得都是以前失败的集体经济的例子。
顺带的,有些反对者觉得不管过去现在只要是集体经济就是不行。
实际上拥护者主要想说的是“新的”、“可能成功”的集体经济:即在今天的环境下可以搞点成功的集体经济。这既不是为过去辩护,也不是要鼓吹一刀切全盘复制以前的集体经济。而是提出在目前的环境下,某些地方如果借鉴以前集体一些好的做法,采用与时俱进的方式,完全可以走出更成功(相对现在的市场经济和以前老的集体经济)的集体经济路子。
顺带的,有些拥护者强调集体经济这种形式本身没有错误,包括以前的集体经济,有成功的有失败的,决定因素不在于集体化而在于其他,所以以前一刀切否定集体经济是不对的。
我个人比较赞同自发的多样化。正与前面时老大说的,不搞强迫和一刀切就没问题。以前的集体经济只让合作不让单干,这不好;现在如果只鼓励私有、不支持集体经济,也不太好。
你爸妈说要离开毛时代社会主义中国,走向资本主义私有制
所以,不要唧唧歪歪装的那么理直气壮地样子,你的这种霸道口气很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