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中印此次事故胡说八道一下 -- 老广
问题是印尼,印不是已定界。早就双方确认了,你中国怎么可能去插一杠子。中尼算是划界了,我方全盘接受尼泊尔要求。但中不是未定界。双方对三国交届点争议就不同。所以这个2012年协议就是对付中国的。根本不该签。
通报修路是根据12年协议要求在三国交界地动作要及时通报。我方通报在修路前一月和前一周分别两次。
如果你认为12协议没效力,那通报就是通敌行为,也许是间谍行为。
如果通报是依照协议,那12年协议法律效力是你自己首先确定的。
这么1+1等于2的逻辑,您看不懂?
通报修路是根据12年协议要求在三国交界地动作要及时通报。我方通报在修路前一月和前一周分别两次。
如果你认为12协议没效力,那通报就是通敌行为,也许是间谍行为。
如果通报是依照协议,那12年协议法律效力是你自己首先确定的。
这么1+1等于2的逻辑,您看不懂?
没想到等来的是色厉内荏的宋太宗。
你要说协议无效,那通报就是通敌或者间谍罪。
我只是觉得他们蠢。您是要送他们进监狱啊。果然最毒女人心!
洞朗事件最起码一点是 把洞朗地区属于中国 而不是争议地区 给做实了。
指责印度修路这事最好不要发生,中国还要大量的修路呢。
而且通报两次。
通敌,间谍,办蠢事。您看三条,那条对外交部比较合适。真是不能得罪女人
尼泊尔印度是吞不下的,但控制和蚕食是有可能的,毕竟印度在这个地区的现有实力要远远大于中国。中国的重点在东边。西南是防守策略,2012年协议也是一种防守协议。
但中国却在大幅度进步,是不是有点矛盾呢?是现实有说服力还是主观想象有说服力?
自从这个账号注册以来我本人没讲过386一句坏话。
这是楚党、齐党、浙党抱团怼东林的历史重现吗?
当然,应该没有比刁和木子更糟糕的
蟹帝比上自然不如,比包子还是绰绰有余的吧
海盗时搞一个亚丁湾护航。湄公河惨案时推出一个联合执法。这比包子强太多了。
印军侵入毫无争议的我国领土长达70天,在达成目标后(中国停建公路),未受任何惩罚,扬长而去。丧权辱国,莫此为甚。
中印双方2012达成共识,不具有法律效力。中方17年修路前,依据共识通知印方,英文叫good faith,表达一定诚意,并不能说明共识具有法律效力。在你看来变成承认协议了,只能说明你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