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左传》人物事略35:向戌——诸侯之良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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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5附:133乐祁死晋2/2

《定九年经》:

九年春王正月。((p 1570)(11090001))(133)

《定九年传》:

九年春,宋公使乐大心盟于晋,且逆乐祁之尸。辞,伪有疾;乃使向巢如晋盟,且逆子梁之尸。子明谓桐门右师出,曰:“吾犹衰绖,而子击钟,何也?”右师曰:“丧不在此故也。”既而告人曰:“己衰绖而生子,余何故舍钟?”子明闻之,怒,言于公曰:“右师将不利戴氏。不肯适晋,将作乱也。不然,无疾。”乃逐桐门右师。((p 1571)(11090101))(133)

《定十年经》:

宋-乐大心出奔曹。((p 1577)(11100008))(133)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的定公九年(公元前五〇一年,周敬王十九年,宋景公十六年,晋定公十一年),春天,宋公(宋景公,欒)准备派右师乐大心(桐门右师)前往晋国与对方盟誓,同时接回乐祁(乐祁犁,子梁)之尸。但是他假装自己有病推掉了。于是改派左师向巢前往晋国盟誓,同时接回子梁(乐祁犁,乐祁)之尸。

乐祁之子子明(溷,乐溷)曾促请桐门右师(乐大心)前往,说:“吾犹衰绖,而子击钟,何也?(我还穿着丧服,大人那儿就敲上了钟,怎么回事?)”,那位右师回答:“丧不在此故也。(因为灵柩还没回来。)”,然后他对别人说:“己衰绖而生子,余何故舍钟?(他自家虽穿着丧服,可连孩子都生出来了,我凭什么不能敲钟?)”,子明一听这话就怒了,对他们“公”(宋景公,欒)说:“右师将不利戴氏。不肯适晋,将作乱也。不然,无疾。(右师想搞垮戴族,他不肯去晋国,就是在准备作乱。要没这事,他为啥装病。)”,于是在又下一年,我们定公十年(公元前五〇〇年,周敬王二十年,宋景公十七年,曹伯-阳二年,陈闵公二年),桐门右师被赶走,他去了曹国。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九年春王正月”曰:

正月二十三日辛巳冬至,建子。

杨伯峻先生注“乃使向巢如晋盟,且逆子梁之尸”曰:

子梁即乐祁,据杜《注》,向巢为向戌曾孙,然《礼记?檀弓》孔《疏》引《世本》云:“向戌生东邻叔子-超,超生左师-眇。”眇即巢,则为向戌孙。顾栋高《大事表》十二下云,“未知孰是。”

杨伯峻先生注“子明谓桐门右师出”曰:

杜《注》:“子明,乐祁之子溷也。右师,乐大心,子明族父也。”出谓出国迎尸。

杨伯峻先生注“吾犹衰绖,而子击钟,何也?”曰:

此子明谓乐大心之言,乐祁以八年客死于晋,尚未归葬,故子明虽逾年而仍不除首绖。此盖乐大心辞去晋而未另派向巢时之言。乐大心辞以疾,子明知其疾伪装,故激而责之,使其迎父丧。意谓我在丧中,不能出国,汝则击钟为乐,何故不出国。

杨伯峻先生注“己衰绖而生子,余何故舍钟”曰:

此乐大心告人之言,谓子明虽自言在衰绖之中,而仍生子。父未葬而己生子,我为兄弟者自不必舍钟。

杨伯峻先生注“右师将不利戴氏”曰:

戴氏指宋国,与《吕氏春秋?壅塞篇》“此戴氏所以绝(灭)也”之“戴氏”同义。说详杨树达先生《积微居小学金石论丛?左传戴氏考》。

杨伯峻先生注“不肯适晋,将作乱也。不然,无疾”曰:

意谓若不欲作乱,何故无疾而辞以疾。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桐门”(杨注:桐门,宋北门,亦见昭二十五年《传》并《注》。#杜《注》:“右师,乐大心,居桐门。”《地名考略》云:“襄十年,楚及郑围宋,门于桐门。哀二十六年杜《注》:‘桐门,北门。’”《通志?氏族略》三云:“宋-乐大心为右师,食采桐门,因氏焉。”#杜《注》:“桐门,北门。”),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9(黄庄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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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十年经》:

宋-公子地出奔陈。((p 1577)(11100009))(133)

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彄出奔陈。((p 1577)(11100012))(133)

《定十年传》:

宋-公子地嬖蘧富猎,十一分其室,而以其五与之。公子地有白马四,公嬖向魋,魋欲之。公取而朱其尾、鬛以与之。地怒,使其徒抶魋而夺之。魋惧,将走,公闭门而泣之,目尽肿。母弟辰曰:“子分室以与猎也,而独卑魋,亦有颇焉。子为君礼,不过出竟,君必止子。”公子地出奔陈,公弗止。辰为之请,弗听。辰曰:“是我迋吾兄也。吾以国人出,君谁与处?”冬,母弟辰暨仲佗、石彄出奔陈。((p 1582)(11100601))(133)

我的粗译:

宋国大夫公子地宠爱蘧富猎,他把家财分十一分,给蘧富猎五分。他们“公”(宋景公,欒)则宠爱司马向魋(桓魋)。公子地有四匹白马,“魋”(向魋,桓魋)想要,那位“公”就弄过来,再把马的鬃毛和尾毛染红,送给“魋”。“地”(公子地)一生气,就让属下打了“魋”,还把马也抢回去。“魋”吓坏了,准备逃跑,那位“公”关起门对着“魋”哭泣,要留下此人,眼睛都哭肿了。

“公”的同母弟“辰”就对“地”说:“子分室以与猎(蘧富猎)也,而独卑魋,亦有颇焉。子为君礼,不过出竟,君必止子。(大人把家财分给那个“猎”,却偏偏看不起“魋”,也说不过去。大人给主上面子,不过出一下境,主上一定会挽留大人。)”。可公子地流亡去陈国,那位“公”并没挽留,“辰”(母弟“辰”)为他求情,“公”也不听。于是“辰”说:“是我迋吾兄也。吾以国人出,君谁与处?(是我蒙了我哥,我把国人都带走,看主上还能和谁一起?)”,于是在“逐桐门右师”这同一年的冬天,“公”的同母弟辰以及仲佗和石彄一起流亡去了陈国。

一些补充:

二十二年前,母弟辰及公子地曾和宋景公(当时的大子欒)一起被作乱的华家扣为人质。

杨伯峻先生注“向魋”曰:

杜《注》:“向魋,司马桓魋也。”《礼记?檀弓上》称之为桓司马。

《礼记?檀弓上第三》:“昔者夫子居于宋,见桓司马自为石椁,三年而不成。夫子曰:‘若是其靡也,死不如速朽之愈也。’”。

上面的“夫子”就是孔子,孔子在周游列国时,曾被向魋威胁,于是他说:“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论语?述而第七》)。

杨伯峻先生注“子为君礼”曰:

杜《注》:“礼避君也。”于鬯《校书》云:“为君礼当指其平日事君以礼。”又一说,读禮(礼)为體(体),《仪礼?丧服传》云:“昆弟一體也。”

杨伯峻先生于此(辰曰:“是我迋吾兄也。吾以国人出,君谁与处?”冬,母弟辰暨仲佗、石彄出奔陈)之后注云:

迋,《说文》作诳,欺也。杜《注》:“佗,仲幾子;彄,褚师段子,皆宋卿,众之所望,故言国人。”

“曹”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3,北纬35.11(今城西北四里,汉城)。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定十一年经》:

十有一年春,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地自陈入于萧以叛。((p 1583)(11110001))(133)

秋,宋-乐大心自曹入于萧。((p 1583)(11110003))(133)

《定十一年传》:

十一年春,宋公母弟辰暨仲佗、石彄、公子地入于萧以叛。秋,乐大心从之,大为宋患,宠向魋故也。((p 1584)(11110101))(133)

《定十四年经》:

宋公之弟辰自萧来奔。((p 1594)(11140012))(133)

我的粗译:

再下一年,我们定公十一年(公元前四九九年,周敬王二十一年,宋景公十八年,曹伯-阳三年),春天,宋公同母弟辰以及仲佗、石彄、公子地进入宋国的萧发动叛乱。这年秋天,乐大心(桐门右师)也去加入了他们,成为宋国的大麻烦,这都是因为宋景公(欒)过度宠爱向魋。

一些补充:

据上面最后那条《春秋经》,公元前四九六年(鲁定公十四年,周敬王二十四年,宋景公二十一年),发起叛乱三年后,宋公之弟辰他们终于顶不住了,他放弃了“萧”逃往鲁国,其他人也分别往各家诸侯处流亡。

杨伯峻先生注“十有一年春”曰:

正月十六日壬辰冬至,建子。

“萧”(杨注:萧,国名,附庸,子姓,当在今安徽省-萧县治西北十五里。又详宣十二年《经?注》。#萧叔-大心者,萧本宋邑,叔则其人之行第,大心其名。因叔-大心此次讨南宫万有功,故宋封以萧使为附庸,萧即今安徽-萧县。二十三年《经》书“萧叔朝公”是也。说本孔颖达《正义》及《唐书?宰相世系表》。#惠士奇《春秋说》曰:“?春秋?书灭,非尽有其地,又有灭而仍存者。宣十二年‘楚子灭萧’,萧者,宋附庸,萧灭于十二年,复见于定十一年‘宋公之弟辰入于萧以叛’,则是萧仍为附庸于宋,楚未尝有其地也。昭十三年‘吴灭州来’,昭二十三年《传》称吴人伐州来,楚-薳越奔命救州来;然则楚之州来犹宋之萧,虽灭而仍存也。”襄十三年《传》复云:“用大师曰灭。”然则灭有两义:“楚子灭萧”,“吴灭州来”,用大师之例也。此胜国曰灭,乃杜《注》所云“绝其社稷,有其土地”之谓也。#萧,宋邑,今安徽-萧县北而稍西十五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6.93,北纬34.22(萧县北郭庄乡(今圣泉乡)欧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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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祁是遭了池鱼之殃,不过父亲出行推出儿子代替自己在《左传》中不止这一例,还有一例是让儿子挡灾的。总之,在当时,家族的延续才是最重要的。

通宝推:mezhan,
家园 好像从晋楚弥兵后宋国和赵家就比较好

基本上是赵武是和宋国众卿促成了弥兵,估计从此后宋国对赵家比较信赖。范家自士匄后都很自私贪婪。

家园 宋国从襄公后就铁心跟着晋国

楚庄王那次哪怕宋国都被围到易子而食还是不肯屈服。而晋国一直到宋国和楚国讲和后才出兵。

家园 被手下人架上去的

和后来的巫蛊之乱一样。他们已经杀了多僚,没有回头路了,当然根子是在华费遂的暧昧态度。

家园 不是,司宫很可能是宦官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5附:139宋郑争隙1/3

《哀九年经》:

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p 1651)(12090002))(139)

《哀九年传》:

郑-武-子賸之嬖许瑕求邑,无以与之。请外取,许之,故围宋-雍丘。宋-皇瑗围郑师,每日迁舍,垒合。郑师哭。子姚救之,大败。二月甲戌,宋取郑师于雍丘,使有能者无死,以郏张与郑罗归。((p 1652)(12090201))(139)

我的粗译:

郑国执政的卿武-子賸(子姚,罕达)有个宠臣叫许瑕,此人向武-子賸索要城邑,可他没的给,只好答应许瑕从外面夺。所以在我们哀公九年(公元前四八六年,周敬王三十四年,宋景公三十一年,郑声公十五年,晋定公二十六年,齐悼公三年),许瑕率兵去围攻宋国的雍丘,打算夺下来归自己。宋国一位卿皇瑗带兵解围,反过来包围了郑国部队,宋国大军每天向前移营,最后营垒形成合围,郑国部队都哭起来。

子姚(武-子賸,罕达)带兵来援救,但大败。二月甲戌那天(杨注:甲戌,十四日。),宋军在雍丘全歼郑国部队,还发话让郑方那些有本事的人不必战死,最终带了郑方的郏张和郑罗回去。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郑-武-子賸之嬖许瑕求邑”曰:

武为谥;子賸,其字,又曰子姚,亦即罕达。许瑕,武子之属。

杨伯峻先生注“每日迁舍”曰:

每日作一堡垒,挖一壕沟,成则迁于他处又作。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雍丘”(杨注:雍丘,今河南-杞县治。#雍丘本杞所封,《史记?杞世家?索隐》云“春秋时,杞已迁东国,僖十四年《传》云杞迁缘陵”,故雍丘为宋所得。),推测位置为:东经114.78,北纬34.55(杞县城。雍丘故城,今县城是也。春秋前杞国城也,杞为宋灭。)。

《哀九年经》:

秋,宋公伐郑。((p 1651)(12090004))(139)

《哀九年传》:

宋公伐郑。((p 1652)(12090401))(139)

晋-赵鞅卜救郑,遇水適火,占诸史赵、史墨、史龟。史龟曰:“‘是谓沈阳,可以兴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伐齐则可,敌宋不吉。”史墨曰:“盈,水名也;子,水位也。名位敌,不可干也。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后也。水胜火,伐姜则可。”史赵曰:“是谓如川之满,不可游也。郑方有罪,不可救也。救郑则不吉,不知其他。”阳虎以《周易》筮之,遇《泰》 (111000)之《需》 (111010),曰:“宋方吉,不可与也。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也。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乃止。((p 1652)(12090601))(139)

《哀十年经》:

夏,宋人伐郑。((p 1654)(12100004))(139)

我的粗译:

也在这年,宋公(宋景公,欒)带兵又进攻了郑国。

晋国的卿赵鞅占卜援救郑国,得到了“水適火”的兆象,由史赵、史墨、史龟分别解说。史龟说:“‘是谓沈阳,可以兴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伐齐则可,敌宋不吉。(“阳气沉水下,兴兵都不怕,可以打姜家,不能打子家。”,是说进攻齐国没问题,对上宋国不吉利。)”,史墨说:“盈,水名也;子,水位也。名位敌,不可干也。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后也。水胜火,伐姜则可。(“盈”是“嬴”——赵鞅所属的“姓”——,是命名“水”的称号,“子”——宋国公室所属的“姓”——,是属于“水”的方位。称号和方位正好对上,没法变。炎帝为火师,姜姓是他后代。水胜火,进攻姜家没问题。)”,史赵说:“是谓如川之满,不可游也。郑方有罪,不可救也。救郑则不吉,不知其他。(这兆象是说,像峡谷涨水,无法下水啦,郑国正有罪,无法去救啦。所以救郑则不吉。我不知其他。)”;从我们这里流亡过去的阳虎又用《周易》进行占筮,得到《泰》 (111000)之《需》 (111010)“帝乙归妹,以祉,元吉。”的卦象,他解释说:“宋方吉,不可与也。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也。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宋国正处在“吉”的状态,不能和他们对抗。宋国开国之君微子-启,是帝乙的大儿子。宋国和郑国,又正是甥舅。“祉”,就是“禄”。要是帝乙的大儿子嫁出少女而有吉禄——元吉——,那我们还怎么可能“吉”呢?)”。于是援救行动停了下来。

一些补充:

据上面那条《春秋经》所载,下一年,公元前四八五年(鲁哀公十年,周敬王三十五年,宋景公三十二年,郑声公十六年),夏天,宋人又去进攻了郑国,这两家是宿敌。

杨伯峻先生注“晋-赵鞅卜救郑,遇水適火”曰:

此古代龟卜之术语。卜法已早无传,何谓“水適火”,难解释。孔《疏》引服虔云:“兆南行適火。卜法:横者为土,立者为木,邪向经者为金,背金者为火,因兆而细曲者为水。”以兆象言之固不误;然以五行言之,则未必为古法。若如此,则灼龟之兆,先细曲,又背经而南行,故云“水適火”。

下面摘抄一篇几年前的相关报道:

据介绍,占卜甲骨的背面有一些小坑,可称为“凿坑”。凿坑边上有圆形黑点,称为“灼点”。灼点的对面有裂痕,这种裂痕叫做“兆”。甲骨文里占卜的“卜”字,就是“兆”字的象形。从事占卜的巫师,根据占卜甲骨被灼烧后出现卜兆的各种形状来判断吉凶。

研究人员通过一系列探索性实验,成功解读了晚商时期利用牛肩胛骨和龟腹甲占卜的过程,主要包括:选择材料、锯切、打磨、凿坑、施灼、解读兆纹、刻辞。所用的材料主要是黄牛的肩胛骨、乌龟的腹甲和背甲。研究发现,锯切、打磨等加工过程并不复杂,核心技术是凿坑和施灼,凿坑需要一定技巧,否则会影响兆纹的出现和走向。

兆纹的解读,目前学术界意见尚不统一,有的认为横纹长为吉、短为凶,或横纹穿过竖纹为凶,或灼点对面呈黑色为凶。

“无论哪种兆纹为凶或吉,反复的实验告诉我们,这些兆纹的出现基本上是可控的。”研究人员侯彦峰说,“在商代,商王是巫师集团的领袖,或许商王通过占卜控制着人们的精神。”

《甲骨占卜_吉凶兆纹基本可控》)。

下面是洛阳市林校西周洛邑祭祀遗址出土卜甲碎片背面的图片,可以看到占卜时钻凿形成的黑色小坑。图片出自《洛阳发布大型西周祭祀遗址发掘成果(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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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占诸史赵、史墨、史龟”曰:

杜《注》:“皆晋史。”成六年《传》引《商书》“三人占,从二人”,此亦然。互参彼《注》。

杨伯峻先生注《成六年传》“《商书》曰,‘三人占,从二人’”云:

句在今《周书?洪范》。原文为“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此节取大意。古人卜筮,询之三人,如哀九年《传》“占诸史赵、史墨、史龟”,各人判断未必相同,从其二人相同者。((p 0830)(08061102))(074)。

杜预《注》“是谓沈阳”云:“水阳,得水故沈。”

杨伯峻先生注“可以兴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曰:

“以”作“于”用,言利于伐姜姓之国。杜《注》:“姜,齐姓。子商谓宋。”子乃宋之姓,宋乃商后,亦称曰商,僖二十二年《传》“天之弃商久矣”可证。阮元《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载子商甗,云“子商谓殷商,在春秋时则谓宋耳。”四语疑卜书之辞,阳、兵、姜、商为韵,古音同在阳唐部。下文乃断语。阎若璩《潜丘箚记》谓变文协韵,不确。

杨伯峻先生注“盈,水名也;子,水位也”曰:

据杜《注》及孔《疏》,赵氏之先与秦同祖,同姓嬴,嬴、盈二字古音同,赵姓盈,盈即嬴也。盈何以为水名,子何以为水位,古今未有确解。

杨伯峻先生注“炎帝为火师”曰:

此盖古代传说。杜《注》谓“神农有火瑞,以火名官”,盖本于昭十七年《传》“炎帝氏以火纪”。《吕氏春秋?孟夏纪》、《礼记?月令》及《淮南子?天文训》皆谓孟夏,“其帝炎帝,其神祝融。”祝融,后世谓为火神。

杜预《注》“是谓如川之满,不可游也”云:“盈而水,则云如川之水满,游泅必溺。”

杨伯峻先生注“遇《泰》 (111000)之《需》 (111010)”曰:

杜《注》:“《乾》下《坤》上,《泰》;《乾》下《坎》上,《需》。《泰》,《六五》变。”第五爻阴爻变为阳爻。

下面是《泰》之《需》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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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宋方吉,不可与也”曰:

杜《注》:“《泰?六五》曰:‘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帝乙,纣父,五为天子,故称帝乙。阴而得中,有似王者嫁妹,得如其愿,受福禄而大吉。”妹,少女之称也,非姊妹之妹,见高亨《周易古经今注》。不可与谓不可当,不可敌。襄二十五年《传》“一与一,谁能惧我?”一与一即一敌一也。

杨伯峻先生注“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曰:

《史记?殷本纪》云,“帝乙长子曰微子-启”;《宋世家》亦云,“微子-开者(《索隐》云:“今此名开者,避汉景帝讳也。”),殷帝乙之首子”,是司马迁解元子为长子、首子。

杨伯峻先生注“宋、郑,甥舅也”曰:

宋女嫁于郑,应“帝乙归妹”之辞。

桥按:这里之“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也是针对《泰?六五》之“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在进行解释。

高亨《周易古经今注》“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

《集解》引虞翻曰:“帝乙,纣父。”按:《左传?哀公九年》解此爻,以帝乙为微子启父,启,纣兄也。盖虞翻即所本,是也。《集解》又引虞翻曰:“归,嫁也。”《归妹》卦王注曰:“妹,少女之称也。”所解甚是。《诗?大明》:“俔天之妹。”义与此同。旧释妹为姊妹之妹,非是。《归妹》初九云:“归妹以娣。”既言妹,不得再言娣,可见妹非姊妹之妹,即其证。《诗?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郑《笺》:“以犹与也。”祉疑当作姪,古音之误。《荀子?礼论篇》:“社止于诸侯。”《史记?礼书》止作至。即止、至古音相近而相乱之证。或古无姪字,故《周易》以祉为姪也。《诗?韩奕》:“韩侯取妻,汾王之甥,蹶父之子。韩侯迎止,于蹶之里。诸娣从之,祁祁如云。” 《公羊传?庄公十九年》:“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姪娣从。诸侯壹聘九女。”则此云归妹以姪,固其宜矣。《归妹》初九云:“归妹以娣。”六三云:“归妹以须。”可证此爻祉字当作姪也。元吉,大吉也。《诗?大明》:“文王初载,天作之合。在洽之阳,在渭之涘。文王嘉止,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文定厥祥,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不显其光。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缵女维莘,长子维行,笃生武王。保右命尔,燮伐大商。”盖文王元妃乃殷帝之子,《诗》曰“大邦有子”者,周人往往称殷为大邦,而自称为小邦。《书?召诰》:“天既遐终大邦殷之命。”《顾命》:“皇天改大邦殷之命。”《大诰》:“兴我小邦周。”即其例。则《诗》之大邦指殷,明矣。《诗》云“俔天之妹”者,《释文》:“俔,《韩诗》作磬,云:‘磬,譬也。’”《说文》:“磬,譬喻也。”是俔、磬字异而义同。此言大邦之子如天上之少女也。文王次妃即大姒,武王之母也。《诗》云“缵女维莘”者,《说文》:“缵,继也。”谓继娶之女为有莘氏之子也。“长子维行”者,谓其在姊妹之行列为长子也。(《礼记?祭统》:“于祭者,子行也。”与此行字同义。)有莘姒姓,故称大姒。帝乙所归之妹,疑因故大归。故文王又娶大姒,乃生武王也。帝乙归妹,在当时本是大吉之事,故曰“帝乙归妹以祉,元吉”。此采顾颉刚氏说而参以管见。(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卷一》p155)。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哀十二年经》:

宋-向巢帅师伐郑。((p 1669)(12120005))(139)

《哀十二年传》:

宋、郑之间有隙地焉,曰弥作、顷丘、玉畅、嵒、戈、鍚。子产与宋人为成,曰,“勿有是”。及宋-平、元之族自萧奔郑,郑人为之城嵒、戈、鍚。九月,宋-向巢伐郑,取鍚,杀元公之孙,遂围嵒。十二月,郑-罕达救嵒。丙申,围宋师。((p 1673)(12120601))(139)

我的粗译:

宋、郑之间有块空闲土地,其各地块的名称分别是弥作、顷丘、玉畅、嵒、戈、鍚。当初郑国执政的卿子产曾和宋人约定,说是,“别进占那块地方”。等到宋国的平、元之族(“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地”之同党)从“萧”流亡去了郑国,郑人就把他们安置在那里,并为“嵒”、“戈”、“鍚”加筑城墙。

再到我们哀公十二年(公元前四八三年,周敬王三十七年,宋景公三十四年,郑声公十八年),九月,宋国左师向巢进攻郑国,打下“鍚”,杀掉元公之孙,再围攻“嵒”。这年十二月,郑国执政的卿罕达率兵援救“嵒”。丙申那天(杨注:丙申,二十八日。),包围了宋国部队。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宋、郑之间有隙地焉”曰:

杜《注》:“隙地,閒田。”即可垦而未垦之田。

桥案:如下图,此隙地似近于长条形,则也许属于某种黄河故道,有类于近世之兰考(该地就在兰考南面不远,杞县仅距兰考三十公里,“鍚”离兰考大概也就十公里。),恐怕开垦起来并不容易。

杨伯峻先生于此(子产与宋人为成,曰,“勿有是”。)之处注云:

杜《注》:“俱弃之。”《史记?匈奴传》云:“东胡与匈奴间,中有弃地,莫居,千余里,各居其边为瓯脱”,似类此。

杨伯峻先生注“及宋-平、元之族自萧奔郑”曰:

定十四年宋景公之弟奔鲁,十五年郑-罕达败宋师于老丘,盖以处宋-公子地。宋-平公、元公之子孙奔郑当在定十五年。

“宋公之弟辰”和“公子地”都是宋元公之子,都属于元族,他们的儿子都是“元公之孙”。平族则是宋平公除宋元公外其他儿子的后代,其中有以“边”为“氏”的氏族,其族长曾经担任卿。

“玉畅”(杨注:据《汇纂》,今河南-杞县东北三十里有玉帐,或云古玉畅。杞县为春秋?宋地,北与陈留接壤(陈留,旧县,今已废),《传》云“宋、郑之间”,或即是也。其余五地或皆在今杞县、通许县与陈留镇三角地区。),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9,北纬34.65(杞县东北三十里)。

“弥作”今杞县、通许县与陈留镇三角地区,具体位置不详。

“顷丘”今杞县、通许县与陈留镇三角地区,具体位置不详。

“戈”(杨注:戈亦部落国家。杜《注》:“戈在宋、郑之间。”#杜《注》:“过,浇国。戈,豷国。”),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6,北纬34.6(杞县、通许县与陈留镇三角地区)。

“嵒”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4,北纬34.6(“戈”以西)。

“鍚”(杨注:鍚音羊。),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8,北纬34.7(杞县北阳堌镇一带)。

下面是宋-郑争隙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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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十三年经》:

十有三年春,郑-罕达帅师取宋师于嵒。((p 1674)(12130001))(139)

《哀十三年传》:

十三年春,宋-向魋救其师。郑-子賸使徇曰:“得桓魋者有赏。”魋也逃归。遂取宋师于喦,获成讙、郜延。以六邑为虚。((p 1675)(12130101))(139)

我的粗译:

转过年来,到我们哀公十三年(公元前四八二年,周敬王三十八年,宋景公三十五年,郑声公十九年),春天,宋国司马向魋(桓魋)率兵去援救本国部队,郑国执政的卿子賸(武-子賸,子姚,罕达)遍告全军:“得桓魋(向魋)者有赏。”,把“魋”(向魋,桓魋)吓跑了。于是郑军在“喦”轻取宋军,擒获宋国大夫成讙和郜延。接着,平毁了那六个城邑。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十有三年春”曰:

正月二十四日辛酉冬至,建子。有闰月。

杨伯峻先生注“郑-罕达帅师取宋师于嵒”曰:

据《传》,救师主帅向魋逃归,明年向巢亦奔鲁,则知郑所取者无主帅之师也。

杨伯峻先生注“十三年春,宋-向魋救其师”曰:

此当与上年《传》末章合读。吴闿生《文史甄微》谓“《左氏》古本,每事自为一章;分《传》者依《经》次第,割散《传》文”,殊为有识。

杨伯峻先生注“魋也逃归”曰:

《左传》叙事中人名下加“也”字,前已多见。《会笺》谓仅此一见,《国语》亦仅见一次,《晋语三》“郑(丕郑)也与客将行”是也,实误。

通宝推:mezhan,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5附:139宋郑争隙2/3

《哀十四年经》:

宋-向魋入于曹以叛。((p 1681)(12140007))(139)

六月,宋-向魋自曹出奔卫。((p 1681)(12140009))(139)

宋-向巢来奔。((p 1681)(12140010))(139)

《哀十四年传》:

宋-桓魋(tuí)之宠害于公,公使夫人骤请享焉,而将讨之。未及,魋先谋公,请以鞌易薄。公曰:“不可。薄,宗邑也。”乃益鞌七邑,而请享公焉,以日中为期,家备尽往。公知之,告皇野曰:“余长(zhǎng)魋也,今将祸余,请即救。”司马子仲曰:“有臣不顺,神之所恶也,而况人乎?敢不承命。不得左师不可,请以君命召之。”左师每食,击钟。闻钟声,公曰:“夫子将食。”既食,又奏。公曰:“可矣。”以乘(chéng)车往,曰:“迹人来告曰:‘逢泽有介麋焉。’公曰:‘虽魋未来,得左师,吾与之田,若何?’君惮(dàn)告子,野曰:‘尝私焉。’君欲速,故以乘(chéng)车逆子。”与之乘(chéng),至,公告之故,拜,不能起。司马曰:“君与之言。”公曰:“所难子者,上有天,下有先君。”对曰:“魋之不共(gōng恭),宋之祸也,敢不唯命是听。”司马请瑞焉,以命其徒攻桓氏。其父兄故臣曰“不可”,其新臣曰“从吾君之命”,遂攻之。子颀(qí)骋(chěng)而告桓司马。司马欲入,子车止之,曰:“不能事君,而又伐国,民不与也,只取死焉。”向魋遂入于曹以叛。六月,使左师巢伐之,欲质大夫以入焉。不能,亦入于曹,取质。魋曰:“不可。既不能事君,又得罪于民,将若之何?”乃舍之。民遂叛之。向魋奔卫。向巢来奔,宋公使止之,曰:“寡人与子有言矣,不可以绝向氏之祀(sì)。”辞曰:“臣之罪大,尽灭桓氏可也。若以先臣之故,而使有后,君之惠也。若臣,则不可以入矣。”((p 1686)(12140401))(139)

司马牛致其邑与珪焉,而适齐。向魋出于卫地,公文氏攻之,求夏后氏之璜焉。与之他玉,而奔齐。陈成子使为次卿,司马牛又致其邑焉,而适吴。吴人恶之,而反。赵简子召之,陈成子亦召之,卒于鲁郭门之外,阬氏葬诸丘舆。((p 1688)(12140402))(139)

《哀十五年经》:

郑伯伐宋。((p 1690)(12150003))(139)

冬,晋侯伐郑。((p 1690)(12150006))(139)

我的粗译:

到下一年,我们哀公十四年(公元前四八一年,周敬王三十九年,宋景公三十六年,卫出公十二年,齐简公四年),宋国司马桓魋(向魋)因为骄纵,已经威害到他们“公”(宋景公,欒),“公”几次让自己母亲、宋元公(宋公-佐)夫人向桓魋提起要设宴招待他,其实是想借机收拾掉此人,但没来得及,“魋”(桓魋,向魋)已经反过来算计“公”了。

“魋”先提出要把自家采邑“鞌”调换成“薄”,但“公”说:“不可。薄,宗邑也。(不行,“薄”,那是祖庙所在的城邑。)”,于是给“鞌”增加了七个村邑。“魋”顺势提出要设宴招待“公”,约定了中午。随即把自家武力全调集到设宴的地方。“公”得知这个消息,马上通报他们另一位卿皇野(司马子仲):“余长魋也,今将祸余,请即救。(那个“魋”是我养大的,现在却要害我,请马上来救我。)”,司马子仲(皇野)回道:“有臣不顺,神之所恶也,而况人乎?敢不承命。不得左师(向巢)不可,请以君命召之。(臣下不服主上,神仙都不能同意,咱凡人还能容他吗?小人当然要遵命行事。可要成事,少不了“魋”的哥哥左师,还请主上下令让他过来。)”。

那位左师每次吃饭时,都会敲钟,这时,那钟正响了起来,他们“公”说:“夫子将食。(那位大人要吃饭了。)”;吃完饭,又响起钟声,“公”才说:“可矣。(现在行了。)”。就派皇野带了“乘车”前去,到那里之后皇野就对左师说:“迹人来告曰:‘逢泽有介麋焉。’公曰:‘虽魋未来,得左师,吾与之田,若何?’君惮告子,野(皇野)曰:‘尝私焉。’君欲速,故以乘车逆子。(探查野兽踪迹的人来报告:“逢泽那里有一只离群的大麋。”,咱们“公”说:“尽管‘魋’没来,但有左师在,我要和他一起去打猎,怎样?”,主上怕告诉了您您不去,我“野”保证说:“我和他有交情。”,就来请您了。我们主上想快点,所以派乘车来接大人。)”,于是皇野和那位左师共乘一车回去。

回去以后,他们“公”就告诉了左师把他请去的原因,左师立刻趴下磕头,在地上不敢起来。那位司马(皇野)在一边说:“君与之言。(主上赶紧和他起誓。)”,那位“公”就起誓:“所难子者,上有天,下有先君。(我要有意为难大人,上有天,下有先君,都看着呢。)”,左师也起誓:“魋之不共,宋之祸也,敢不唯命是听。(那个“魋”不肯服从,是我们宋国的祸害,我若敢不唯命是听,必有祸殃。)”,那位司马(皇野)请下了兵符,给自己属下下令去攻打桓某人(桓魋,向魋)。他的父兄故臣都说“不可”,而他的新臣则说“从吾君之命(服从我们主上的命令)”,于是前去进攻。

得知此事,向魋的弟弟子颀驾车飞跑去通知桓司马(桓魋,向魋)。那位司马(桓魋,向魋)准备打进“国”去,被他另一个弟弟子车拦下了,子车说:“不能事君,而又伐国,民不与也,只取死焉。(不能侍奉主上,还去攻打咱“国”,“民”不会拥护,只能是找死。)”,于是向魋进入“曹”反叛。

这年六月,他们“公”下令左师巢(向巢)离开“国”去进攻“曹”,左师巢打算以一些大夫为质好让自己能回“国”里,没成功,于是他自己也进入“曹”反叛,还在“曹”那里抓了些人质。那位“魋”就告诉他:“不可。既不能事君,又得罪于民,将若之何?(不能这么干,咱们既不能侍奉主上,又得罪于“民”,以后可怎么办?)”,他们又把那些人质放掉。结果那里的“民”马上背叛了他们。

于是向魋逃去卫国。向巢打算逃来我们这里,那位宋公(宋景公,欒)派人劝阻他,告诉他说:“寡人与子有言矣,不可以绝向氏之祀。(寡人和大人一起发过誓,不能绝了向家的祭祀。)”,他推辞:“臣之罪大,尽灭桓氏可也。若以先臣之故,而使有后,君之惠也。若臣,则不可以入矣。(臣下的罪过太大,哪怕尽灭桓氏都盖不住。要看在先臣面子上,让他能有后,那是主上的大恩惠。不过臣下是没法回去了。)”。

事发之后,向魋弟弟司马牛马上上交城邑和玉圭,先流亡去了齐国。而那个向魋到了卫国,却被公文家截住,向他索要夏后氏之璜,他给了他们别的玉,再流亡去齐国。

陈成子任命向魋为次卿,于是司马牛马上上交城邑,去吴国。吴人讨厌他,司马牛又回来,赵简子(赵鞅)要请他去,陈成子(陈恆)也要请他去,结果他死在了鲁国的郭门之外,阬氏把他埋到丘舆。

一些补充:

据上面那两条《春秋经》,到再下一年,公元前四八〇年(鲁哀公十五年,周敬王四十年,宋景公三十七年,郑声公二十一年,晋定公三十二年),郑伯(郑声公)又去进攻宋国,结果在这年冬天,晋侯(晋定公)也进攻了郑国。

杨伯峻先生注“宋-桓魋之宠害于公”曰:

杜《注》:“恃宠骄盈。”疑不仅骄盈而已,盖已势不两大。

杨伯峻先生注“公使夫人骤请享焉,而将讨之”曰:

杜《注》:“夫人,景公母也。数请享饮,欲因请讨之。”吴闿生《甄微》云:“骤,急也。《注》训数,非。”吴说是。

杨伯峻先生注“请以鞌易薄”曰:

杜《注》:“鞌,向魋邑;薄,公邑,欲因易邑为公享宴而作乱。”鞌有二,成二年鞌之战乃齐地,详彼《注》;此为宋邑。薄即亳,亦即庄十二年《传》公子御说所奔之亳,在今河南-商丘市北四、五十里,接山东-曹县界。汤都于此,故宋景公谓之宗邑,参王国维《观堂集林?说亳》。王国维又云:“鞌,桓魋之邑,地虽无考,当与薄近。是岁魋入于曹以叛,时曹地新入于宋,虽未必为魋采邑,亦必与魋邑相近。”则鞌当在今山东-定陶县之南,河南-商丘市之北之某地。

杨伯峻先生注“薄,宗邑也”曰:

宗邑详庄二十八年《传》“曲沃君之宗也”《注》。曲沃于晋,亦犹亳之于宋。皆祖庙所在。

杨伯峻先生注《庄二十八年传》“曲沃,君之宗也”云:

襄二十七年《传》云:“崔,宗邑也。”哀十四年《传》亦云:“薄,宗邑也。”则此“君之宗也”即“君之宗邑也”之意。曲沃为桓叔之封。桓叔,晋献公之始祖,晋宗庙所在,故为宗邑。故下文云“宗邑无主”。((p 0238)(03280201))(036)。

杨伯峻先生注“乃益鞌七邑”曰:

疑以七邑并于鞌,而鞌为县。

杨伯峻先生注“家备尽往”曰:

谓魋以其私家之兵甲尽往享所。武亿《义证》亦云:“此魋家众也。”

杨伯峻先生注“皇野”曰:

杜《注》:“皇野,司马子仲。”据《世族谱》,野为皇瑗兄弟。皇瑗见七年《经》。

《哀七年经》:“七年春,宋-皇瑗帅师侵郑。”((p 1639)(12070001))(129)。

《哀十二年经》:“秋,公会卫侯、宋-皇瑗于郧。”((p 1669)(12120004))(132)。

杨伯峻先生注“迹人”曰:

《周礼?夏官》有迹人,掌管田猎足迹,知禽兽之处。《尔雅?释兽》亦言各种兽迹不同。

杨伯峻先生注“介麋”曰:

介即《庄子?庚桑楚篇》“夫函车之兽介而离山,则不免于网罟之患”之“介”,《方言》“兽无耦曰介。”

杜预《注》“君惮告子”云:“难以游戏烦大臣。”

杨伯峻先生注“君与之言”曰:

皇野告公与向巢盟誓。言,誓也。成十三年《传》“言誓未就”,言誓盖同义词连用。

杨伯峻先生注“。所难子者”曰:

难子,今言使子为难,或谓使子遭祸难也。俞樾《平议》谓“难子犹雠子也”,曲说不可从。

杨伯峻先生注“司马请瑞焉”曰:

杜《注》:“瑞,符节,以发兵。”《周礼?春官》有典瑞,云“牙璋以起军旅”,据郑众说,牙璋者,璋边为锯齿,似汉时之铜虎符,用之以发兵,即此瑞也,故《说文》云:“瑞,以玉为信也。”段《注》谓信即符节。

下面是广州-象岗山-南越王墓出土虎节的图片,出自成一农《南岭》:《中华遗产》2014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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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预《注》“欲质大夫以入焉”云:“巢不能克魋,恐公怒,欲得国内大夫为质还入国。”

杜预《注》“不能,亦入于曹,取质”云:“不能得大夫,故入曹劫曹人子弟而质之,欲以自固。”

杨伯峻先生注“寡人与子有言矣,不可以绝向氏之祀”曰:

止向巢出奔。“有言”指上文之誓辞。

杨伯峻先生注“司马牛致其邑与珪焉,而适齐”曰:

杜《注》:“牛,桓魋弟也。珪,守邑符信。”此司马牛前人皆谓即《论语?颜渊篇》自叹“人皆有兄弟,我独无”之司马牛,恐不然,一则《仲尼弟子列传》未尝言及,二则两人名不相同,详《论语译注》。

杨伯峻先生注“公文氏”曰:

王夫之《潜夫论?志氏姓》谓卫之公族有公文氏。

杨伯峻先生注“夏后氏之璜”曰:

梁玉绳《瞥记》云:“周分鲁公以夏后氏之璜,此有一无二之宝也。乃哀十四年《传》卫-公文氏求向魋-夏后氏之璜,岂流传不止一璜耶?”盖所谓夏后氏之璜,未必真为夏代之物,不过当时有此称耳,何为不可以有二?

杨伯峻先生注“与之他玉,而奔齐”曰:

以他玉与公文氏,然后奔齐。《吕氏春秋?必己篇》云“宋-桓司马有宝珠,抵罪出亡,王使人问珠所在”云云,高诱《注》引此《传》证之,盖即由此相传之误。

杨伯峻先生注“陈成子使为次卿,司马牛又致其邑焉”曰:

牛奔齐在魋先,已得邑,魋为齐次卿,牛又致邑。

杨伯峻先生注“阬氏葬诸丘舆”曰:

杜《注》:“阬氏,鲁人也。”据《汇纂》,丘舆在今山东-费县西。《清一统志》谓费县南有司马牛墓,未可信(盖附会之谈)。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曹”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3,北纬35.11(今城西北四里,汉城)。注意,七年前,鲁哀公八年(公元前四八七年,周敬王三十三年,宋景公三十年,曹伯-阳十五年),宋国已攻灭曹国,则此时“曹”乃“宋”之属邑。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5(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鞌”今山东-定陶县之南,河南-商丘市之北,具体位置不详。

“薄”——“亳”——“蒙”(杨注:亳即僖二十一年与哀十四年之薄,在今河南省-商丘市北四五十里。#薄即亳,宋邑,在今河南省-商丘市(县)北,详庄十二年“公子御说奔亳”《注》。#宋都东北有蒙城,则蒙门为宋都之东北门,出此门至蒙城者。),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2,北纬34.54(梁园区-蒙墙寺,亦蒙

“逢泽”(杨注:逢泽在今商丘县南,即《水经?雎水注》之逢洪陂,今已涸。),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6,北纬34.3(商丘南)。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吴”推测位置为:东经120.48,北纬31.25(木渎遗址,春秋晚期大城遗址。阖闾以后)。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丘舆”(杨注:《左传》凡三见“丘舆”,此丘舆,齐邑,据《大事表》,当在今山东-益都县西南;或云在今淄博市南。至三年《传》之丘舆乃郑邑,哀十四年《传》之丘舆乃鲁地。#杜《注》:“阬氏,鲁人也。”据《汇纂》,丘舆在今山东-费县西。《清一统志》谓费县南有司马牛墓,未可信(盖附会之谈)。),推测位置为:东经117.48,北纬35.47(平邑县-丰阳镇-南埠庄村西邱舆故城,城址长方形,分内外城,内东西400、南北300,外东西500、南北350)。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下面再贴一遍“宋”及其周边诸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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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5附:139宋郑争隙3/3

《哀十七年传》:

宋-皇瑗之子麇有友曰田丙,而夺其兄酁般邑以与之。酁般愠而行,告桓司马之臣子仪-克。子仪-克适宋,告夫人曰:“麇将纳桓氏。”公问诸子仲。初,子仲将以杞姒之子非我为子。麇曰:“必立伯也,是良材。”子仲怒,弗从,故对曰:“右师则老矣,不识麇也。”公执之。皇瑗奔晋,召之。((p 1712)(12170701))(139)

《哀十八年传》:

十八年春,宋杀皇瑗。公闻其情,复皇氏之族,使皇缓为右师。((p 1713)(12180101))(139)

我的粗译:

宋国右师皇瑗之子“麇”有个“兄弟”叫“田丙”,在我们哀公十七年(公元前四七八年,周敬王四十二年,宋景公三十九年,晋定公三十四年),“麇”抢了自己哥哥“酁般”的城邑,送给“田丙”。“酁般”很生气,出走到桓司马(向魋)之臣“子仪-克”那里,把事情告诉此人,当时桓司马离开“宋”流亡已经三年。于是“子仪-克”去“宋”,跟宋景公(欒)之母、宋元公(宋公-佐)夫人告状说:“麇将纳桓氏(桓司马,向魋)。(那个“麇”要接应桓某人回来。)”,他们“公”(宋景公,欒)就拿这事问司马“子仲”(皇野)。之前,“子仲”准备让杞姒之子“非我”当自己继承人,可“麇”说:“必立伯也,是良材。(一定得立你们家那个“伯”,他很有本事。)”,“子仲”火了,没听他的。所以到这次,“子仲”回答他们“公”说:“右师(皇瑗)则老矣,不识麇也。(右师是岁数大点儿,“麇”可就说不准了。)”,“公”马上把“麇”抓起来。“皇瑗”逃往晋国,但被他们“公”召了回去。

到下一年,我们哀公十八年(公元前四七七年,周敬王四十三年,宋景公四十年),春天,宋国还是把“皇瑗”杀了。后来他们“公”得知真实情况,重新恢复“皇”家的家族,任命了“皇瑗”侄子“皇缓”为右师。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夺其兄酁般邑”曰:

其兄当是麇之兄。《说文》:“酁,宋地也,读若讒。”《传》亦作劖,即酁之别体。则般封于酁,故曰酁般也。

杨伯峻先生注“子仪-克适宋”曰:

由下邑适国都。

杨伯峻先生注“复皇氏之族,使皇缓为右师”曰:

杜《注》:“缓,瑗从子。”孔《疏》云:“《世族谱》,瑗,皇父充石八世孙;缓,充石十世孙,则为从孙,非从子,二者必有一误。”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哀二十六年传》:

宋景公无子,取公孙周之子得与启畜诸公宫,未有立焉。于是皇缓为右师,皇非我为大司马,皇怀为司徒,灵不缓为左师,乐茷为司城,乐朱鉏为大司寇,六卿三族降听政,因大尹以达。大尹常不告,而以其欲称君命以令。国人恶之。司城欲去大尹,左师曰:“纵之,使盈其罪。重而无基,能无敝乎?”((p 1729)(12260201))(139)

我的粗译:

宋景公(欒)因为没儿子,就把公孙周的两个儿子“得”与“启”养在了自己宫中,但没决定立谁为继承人。到我们哀公二十六年(公元前四六九年,周元王七年,宋景公四十八年,楚惠王二十年),当时,宋国的六卿分属三族,“皇缓”为右师,“皇非我”为大司马,“皇怀”为司徒,“灵不缓”为左师,“乐茷”为司城,“乐朱鉏”为大司寇,他们共同提出行政决策,再通过大尹报告给他们主上。但那位大尹常常并不报告,而照自己愿望伪造主上命令,他们国人对此十分不满。这时,司城(乐茷)提出要除掉大尹,左师(灵不缓)却告诉他:“纵之,使盈其罪。重而无基,能无敝乎?(让他搞去吧,让这家伙继续犯错把罪过累积起来,累积多了,这么重的东西没根基,他能不完蛋吗?)”。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宋景公无子,取公孙周之子得与启畜诸公宫”曰:

杜《注》:“周,元公孙子高也。得,昭公也。启,得弟,畜,养也。”《宋世家》作公子特。?索隐?云:“‘特’一作‘得’。”

杜预《注》“皇怀为司徒”云:“皇怀,非我从昆弟。”

杨伯峻先生注“灵不缓为左师”曰:

杜《注》:“不缓,子灵-围龟之后。”程公说《春秋分纪?世谱》谓“公子围龟字子灵(见成五年《传》),四世孙不缓。”

杜预《注》“乐茷为司城”云:“茷,乐溷之子。”

杜预《注》“乐朱鉏为大司寇”云:“朱鉏,乐輓之子。”

杨伯峻先生注“六卿三族降听政”曰:

据文七年及成十五年《传》,宋之官序,为右师、左师、司马、司徒、司城、司寇。此则以皇、灵、乐三族为序,不以官序也。降听政,共听政也。说详俞樾《平议》。

杨伯峻先生注“因大尹以达”曰:

杜《注》谓“大尹,近官有宠者”,不知何据。《战国策?宋策》云:“谓大尹曰:‘君日长矣,自知政,则公无事。公不如令楚贺君之孝,则君不夺太后之事矣,则公常用宋矣。’”高诱《注》因谓“太后,尹母”云云,则大尹与宋君为兄弟矣,恐未必然。《韩非子?说林》亦载此事而作“令尹”,盖不知大尹之义为后人所妄改,宋无令尹之官也。梁履绳《补释》引《周氏附论》云:“或曰,太宰自襄十七年后不复见?传?,疑省太宰而设之。”于鬯《校书》则谓“大尹疑是宋外戚之官名”,俱可备一说。

杨伯峻先生注“重而无基,能无敝乎?”曰:

杜《注》:“言势重而无德以为基,必败也。”敝,败也。

《哀二十六年传》:

冬十月,公游于空泽,辛巳,卒于连中。大尹兴空泽之士千甲,奉公自空桐入如沃宫,使召六子,曰:“闻下有师,君请六子画。”六子至,以甲劫之曰:“君有疾病,请二三子盟。”乃盟于少寝之庭,曰:“无为公室不利!”大尹立启,奉丧殡于大宫,三日而后国人知之。司城茷使宣言于国曰:“大尹惑蛊其君,而专其利,今君无疾而死,死又匿之,是无他矣,大尹之罪也。”((p 1729)(12260202))(139)

我的粗译:

这年冬十月,他们“公”(宋景公,欒)出游空泽,辛巳那天(杨注:辛巳,四日。),死在了连中。大尹调集空泽的一千名甲士,护送“公”的尸首从空桐进入沃宫,然后让人去请那六位大人,对他们说:“闻下有师,君请六子画。(听下面说有军队进犯,主上请六位大人去商量。)”,那六位大人一到那儿,就被他指使甲士控制起来,然后对他们说:“君有疾病,请二三子盟。(主上得了重病,请几位大人来盟誓。)”,于是在少寝之庭举行了盟誓,盟辞是:“无为公室不利!(决不做对公室不利的事!)”,大尹随即将“启”立为国君,主持将灵柩停放到了大宫,三日而后他们国人才得知。司城茷(乐茷)就让人在他们“国”里扬言:“大尹惑蛊其君,而专其利,今君无疾而死,死又匿之,是无他矣,大尹之罪也。(大尹蛊惑我们主上,独吞所有好处,现在主上没病却突然死了,死后又隐瞒不报,没别的解释,一定是大尹干的。)”。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辛巳,卒于连中”曰:

杜《注》:“连中,馆名。”沈钦韩《补注》引《名胜志》云:“连中馆在空泽后,遗址高二丈。”又《艺文类聚》引《古文琐语》曰:“初,邢史子臣谓宋景公曰:‘从今以往五祀,臣死。自臣死后五祀,五月丁亥,吴亡。以后五祀,八月辛巳,君薨。’邢史子臣至死日,朝见景公,夕而死。后吴亡。景公惧,思邢史子臣之言,将死日,乃逃于瓜圃,遂死焉。求得,已虫矣。”此盖小说家言,怪诞不足信,姑录之。

杨伯峻先生注“奉公自空桐入如沃宫”曰:

杜《注》:“奉公尸也。梁国-虞县东南有地名空桐。沃宫,宋都内宫名。”章炳麟《左传读》卷八云:“《殷本纪》,太史公曰,殷后有空桐氏。此即宋裔,以地为氏者,语本《世本》,正可以证《左》。”

杨伯峻先生注“少寝之庭”曰:

少寝即小寝,见《礼记?玉藻》,为诸侯退朝后燕息之处。

杨伯峻先生注“大尹立启,奉丧殡于大宫”曰:

俞樾《平议》云:“大宫者,宋之祖庙也。”而殡于大宫者,当时之礼固如此,详僖八年《传?注》。

杨伯峻先生注《僖八年传》“不殡于庙”云:

殡,停棺待葬也。周代礼制,人死,歛尸于棺,于西阶掘一坎地停柩。春秋有殡庙之礼,僖三十二年《传》云:“冬,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曲沃为晋宗庙所在,殡于庙,故往曲沃也。襄四年《传》亦以定姒不殡于庙为失礼,尤可证。后人拘泥于《檀弓下》“殷朝而殡于祖,周朝而遂葬”之文,因谓周人不殡于庙,或曲解此庙字为殡宫而非祖庙,或曲解殡庙为朝庙,盖皆无据。((p 0322)(05080301))(026)。

杨伯峻先生注“今君无疾而死”曰:

“今”原作“令”,从《石经》、宋本、足利本、金泽文库本订正。宋景在位四十八年,其父元公在位虽十五年,然其祖平公在位四十四年,计其晚年盖已老而倦于政事矣,故虽六卿不得见,大尹得以专权,此则欲加大尹以罪耳。

“空泽”——“连中”——“空桐”(杨注:空泽即《水经?获水注》之空桐泽,在今河南-商丘地区-虞城县南,旧为汴水所经,今湮。),推测位置为:东经115.90,北纬34.47(虞城旧城——东经115.90,北纬34.49以南李老家乡-孙洼村)。

《哀二十六年传》:

得梦启北首而寝于卢门之外,己为乌而集于其上,咮加于南门,尾加于桐门。曰:“余梦美,必立。”((p 1730)(12260203))(139)

大尹谋曰:“我不在盟,无乃逐我?复盟之乎!”使祝为载书。六子在唐盂,将盟之。祝襄以载书告皇非我。皇非我因子潞、门尹得、左师谋曰:“民与我,逐之乎!”皆归授甲,使徇于国曰:“大尹惑蛊其君,以陵虐公室;与我者,救君者也。”众曰:“与之!”大尹徇曰:“戴氏、皇氏将不利公室,与我者,无忧不富。”众曰:“无别!”戴氏、皇氏欲伐公,乐得曰:“不可。彼以陵公有罪;我伐公,则甚焉。”使国人施于大尹,大尹奉启以奔楚,乃立得。司城为上卿,盟曰:“三族共政,无相害也!”((p 1731)(12260204))(139)

我的粗译:

当时那个“得”梦见“启”头朝北睡在卢门之外,自己变成一只大乌鸦停在“启”身上,嘴啄着南门,尾巴扫着桐门。于是“得”告诉旁人:“余梦美,必立。(我做了个好梦,预示我一定能当国君。)”。

而那位大尹则琢磨着:“我不在盟,无乃逐我?复盟之乎!(上次盟誓我没参加,会不会把我赶走,还是再盟誓一次吧!)”,于是让“祝”按自己意愿制作了盟书。那六位大人在唐盂,正准备盟誓,一位叫“襄”的“祝”把盟书内容通知了六卿之一大司马“皇非我。“皇非我”拉上“子潞”(司城乐茷)、门尹“得”(乐得)、左师(灵不缓)一起商量:“民与我,逐之乎!(“民”现在拥护我们,把他赶走怎样!)”,于是都回去发放甲胄,派人在“国”里到处宣扬:“大尹惑蛊其君,以陵虐公室;与我者,救君者也。(大尹蛊惑我们主上,欺压公室成员;拥护我们,就是救主上。)”,大批“民”都说:“与之!(拥护!)”,大尹也派人到处宣扬说:“戴氏、皇氏将不利公室,与我者,无忧不富。(戴族和皇族将不利公室,拥护我的,肯定发达。)”,大批“民”都说:“无别!(没两样!)”,戴族和皇族那些人还想去攻打“公”(启),但“乐得”(门尹“得”)告诉他们:“不可。彼以陵公有罪;我伐公,则甚焉。(不能这么干,他因为欺负“公”才有罪,我们要去攻打“公”,就更过分了。)”,于是鼓动国人追究大尹的过错,大尹只好奉着“启”流亡去了楚国。他们立“得”为国君,推出司城(乐茷)为上卿,然后共同盟誓说:“三族共政,无相害也!(三族一起掌权,决不互相攻击!)”。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得梦启北首而寝于卢门之外”曰:

杜《注》:“卢门,宋东门。北首,死象。在门外,失国也。”马宗琏《补注》云:“郦元曰,宋南门曰卢门(《水经?睢水注》),此注卢门为东门,非是。”杜《注》应同于昭二十一年《传?注》,作“卢门,宋东城南门。”

关于“使祝为载书”,惠栋《补注》云:“《周礼?诅祝》,作盟诅之载辞。”

《周礼?春官宗伯第三》:“诅祝掌盟、诅、类、造、攻、说、禬、禜之祝号。作盟诅之载辞,以叙国之信用,以质邦国之剂信。”

杨伯峻先生注“门尹得”曰:

杜《注》:“乐得。”程公说《分纪?世谱》二云:“得,豫七世孙。”豫见于文七年《传》。

《文七年传》:“夏四月,宋成公卒。于是公子成为右师,公孙友为左师,乐豫为司马,鳞矔为司徒,公子荡为司城,华御事为司寇。”((p 0556)(06070301))(047)。

杨伯峻先生注上面《文七年传》之“乐豫为司马”云:

孔《疏》引《世本》云:“戴公生乐甫-術(“術”当依《唐书?宰相世系表》三下及《通志?氏族略》三作“衎”。名衎,字乐甫,则相应),術生硕甫-泽,泽生季甫,甫生子仆伊与乐豫。”杜《注》:“乐豫,戴公玄孙。”又十八年《传》云:“使乐吕为司寇。”孔《疏》引《世本》云:“戴公生乐甫-術,術生硕甫-泽,泽生夷甫-须(须当依《礼记?檀弓下》孔《疏》所引作“倾”,说详王引之《名字解诂》),须生大司寇吕。”以世系言,乐豫、乐吕或同一人。

桥:这里“戴氏、皇氏”当分别指乐家(族)和皇家(族),但皇家(族)其实也属于“戴氏”,即宋戴公除当上国君的儿子宋武公以外其他所有儿子及其后代,这些儿子们及其后代最初当聚居在一处,成为他们“公”的直属武力。但宋戴公去世距此时已接近三百年,他这些儿子及其后代中已有几家得到“氏”成为独立的家族,好比这里的乐家(族)和皇家(族),但他们之间还有某种习惯或感情的联系。至于这里以戴氏专称乐氏,我估计只是顺嘴。

杨伯峻先生于此(众曰:“与之!”)之处注云:

杜《注》:“恶其号令与君无别。”杨树达先生《读左传》云:“此宋人因大尹之语而非之之辞,意谓女大尹诋他人不利公室,女大尹与不利公室者固无别也。”

杨伯峻先生注“大尹奉启以奔楚,乃立得”曰:

《宋世家》云:“宋-公子特攻杀太子而自立,是为昭公。”《索隐》云:“特一作‘得’。按《左传》,与此全乖,未知太史公据何而为此说。”《韩诗外传》六及《贾子?先醒篇》言宋昭公出亡,叹曰,“吾外内不闻吾过,是以至此。”革心易行二年,宋人迎而复之。宋有两昭公,若是此昭公,亦春秋后事矣,且《史记》亦无此事,未必可信。

《黄河流域的青铜文明》p187:“宋昭公时的青铜器流传下来的只有一件兵器戈,铭为“宋公得之造戈”。得字《左传》作“德”;《史记》作“特”。梁玉绳云:“特乃得之误,《左传?哀二十六年》疏引《世家》作得可证。”(梁玉绳. 1981. 史记志疑. 北京:中华书局)戈铭作得,证实了梁氏的见解。此戈应为春秋晚期器。”

下面是宋公得之造戈拓片的图片,上面中部四字竖排右起乃“宋公?[得-彳]之”,下面中部两字则为“[貝告]戈”。图片出自互动百科《鸟兽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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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三族共政”曰:

三族即上文之皇、灵、乐三氏。

“卢门”——“盧门”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61,北纬34.37(东南门村西,应天书院南忠民沟边,宋东城南门)。

“桐门”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9(黄庄东)。

“唐盂”(杨注:高士奇《地名考略》谓唐盂即僖二十一年《经》“会于盂”之“盂”,则在今河南-睢县,疑较远,此时六卿必不致全皆轻离国都。唐盂或宋都郊鄙一地。),似当在宋都郊鄙,具体位置不详。

“楚”——“荆”——“鄀”推测位置为:东经112.38,北纬31.46(下鄀,钟祥-胡集镇东罗山遗址,鄀郢:庄二十至庄三十,定六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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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国有“皇”家,宋国也有“皇”家,不同“姓”,两家都是世家。这些世家往往都有保存自己家族的丰富经验,这是那些《左传》作者们注意的重点。所以这样的家族虽然或有失势的时候,但常常能东山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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