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人民日报:发挥新乡贤的有益力量 -- 逍遥笑清风
(为了遵守和贵,说不得,写些对长文的摘要和读后感。)
一:反拆新村斗争
“2010年5月昆明市为了建设一个超大型商贸城——中豪螺蛳湾商贸城的二期项目,启动对包括小村在内的7个自然村的拆迁。一年以后,小村周边的村庄都被拆平,只有小村幸存留下。
小村人举全村之力抵制拆新村,政府后来不得不下文承诺保留新村。小村的老村在拆迁中被拆了一部分,但由于村民抵抗,老村的大部分也没有被拆,至今仍有部分村民和租户住在村内。”
前几天我在河里开玩笑,说河友是反贼(并且没有加引号,差点被举报)。其实发发牢骚算什么反贼?看看人家农民,“举全村之力抵制”,那个才是真的反了。结果呢?政府让步了。
所以我不知道有些河友急个什么急?有政府,就会有反贼。没有反贼,那个叫天堂(或者地狱)。
二,党的宗族建设
“党支部作为农村唯一的合法领导组织,一方面有最高的正式地位,另一方面出于“先锋队”或精英主义要求,长期以来仅吸纳很少数量的村民(开始是土改中的贫下中农)加入。党要求精选少数先进分子(贫下中农)入党,成为党员的村民则优先选择自己的“我家人”进入党内。“
主席说,革命不是请客吃饭,革命先锋队,是要掉脑袋的。但是,现在承平日久,”革命“,无可救药的,不可逆转的,变成了请客吃饭。
在请客吃饭的日子里,还指望先锋队领导,是人民的要求过分了。还有种可能,就是实际上”革命尚未成功“,但是那个得革命的领导先锋队自己说了,才算。否则,先锋队说革命成功了,你说尚未成功,说你是反贼没有冤枉。
三,土地,到底在谁的手中?
“将村小组/自然村虚化掉是最近十几年地方政府一直在努力的方向,其主要动机就是试图让行政村两委取其而代之。这样做的好处很明显。例如,在征地拆迁的问题上,通过村委会是很容易达到政府目的的,而作为地主代表的村小组则不好对付。”
看来,土地倒还真的是在自然村农民自治小组手里。
行政村,是国家正式行政机构,一个行政村下面,有几个自然村。 但是,行政村不直接掌握土地。其干部也与村民的土地联系不紧,所以对征地拆建没有阻力。阻力,来自下面自然村里,掌握了土地的农民。
这个,我看是二共的一个很大的政治遗产。三共么,不知道会不会对这个改革动脑筋?剥夺农民的地权,可能可以释放出一波的劳动力。比如文中的村子,大部分农民现在是地主,靠出租新村的房子为生。
四,新“自耕农“的世界:
”从村民视角,新村是他们的“理想家园”。今天来看,建新村既是自然村基础上的地势新“营造”,也是小村人在其自然村中农耕生计生活的顺势延展。说的形象一些,村民过去在村里各自种庄稼,现在则各自“种房子”。 “
自耕农的世界虽然追求公平(地权都是抓阄随机分的),也不可避免地出现分化:
“建盖之时,村民基本上是用征地补偿款(约每人11万元)投资其建筑主体,建成后的新村各家外形和结构差别不大,内部装修程度则经常取决于各家的经济实力。建成后的租房经营收入最少的人家一般年份是年入8万余元,收入高者能达十六七万。收入高的一个原因是其地势靠近村北部农贸市场,楼底商铺的租金较高。
但在如此平均分配为起点的新村,几年以后村民的分化仍然存在。有11家将新村宅基地卖给本村或外来人盖房,还有几家因家庭纷争(如离婚)、做生意亏损或赌博输钱等不得不将新村的房子出让,另有个别人家为人处事方面粗鄙,与租户不会打交道,因此在房屋出租方面有困难。这些人家有一些成为新的穷人,个别人甚至成了占居在新村公厕或老村公房里的“无房户”。
将来如何?还是听听领导怎么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看来,乡贤,就是这个大政策里的一小步。
可能有些更深的东西没发表或删节了。
有几点感觉,一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绝对是根本性的断。文中“在生计和日常生活层面,小村从1960年代初开始,生产队(自然村)的实际领导位置上有乡绅-中农进入。这种状况是在严重的饥荒和生存危机下,因既要保持公社制度的底限——生产队,又要让村民能够生存的双重亟需而发生。作为公社基础的生产队的生产和经营要依靠乡绅-中农的勤劳、技能、知识,甚至道德示范。”,改开后还乡团,现在的资本下乡。都体现出生产资料控制权的重要性。
二是宗族宗教的权力,是对公权的极大侵蚀,不引了。事实上我见到的农村,这个是愈演愈烈。我对政府部门打算着“文化”旗号,鼓励甚至组织各式宗族宗教意味的建筑,活动,是极为不满的。
三,农村还是一个富矿。不管那些人怎么说农村没经济意义,我始终坚持认为,农村具有极大的政治经济意义,放弃农村,就是一个“死”字。
还有其他的,不说了。
杜月笙就是不想让人觉得他和他的门下是流氓,才特别注意穿衣戴帽。
旧社会下九流都这么穿衣服,很多回忆文章都提到过。
人家要吃清真,要上 FB ,这些落后生活方式,你得给人个去处啊。
直接在香港搞,就行了,反正也是烂下去嘛。
圣上受命于天,不需要你的支持,也不在乎你的反对。
就不可能在香港搞,香港、深圳那是矮凳的纪念碑,老11不会去凑那个热闹,要搞就搞自己的丰功伟绩,什么“凶案”,“海南自贸区”。所以今上直接开口就是“千年大计”,话说北京建都还不够千年吧?
明显是个坑,雄安倘若能达到深圳一半的高度,就很了不起了。
原文说的市房产交易。现在信息化很发达。完全可以把这些国家补贴的交易放进全国数据库公示,举报有奖。这种两倍价格可以很容易被抓住把柄。
雄安只想要“高端人口”,还“只租不卖”,谁会去那里安家?谁能保证家里人都是“高端人口”?没有恒产谁会有心在那里扎根?
都是高端人口了,谁来做饭?谁来打扫卫生?送外卖?商店也不要营业员了?
所以,按照现有的规划设计,雄安就是个“鬼城”,等老11下台就进坟墓。
混改也就是个公私合营,他可以向左也可向右。我估计按三共的尿性可能是请私企打长工的成份俱多。
他对安邦都可下手收为”国有”,何况混改后的企业。
安邦本来就是窃国之财,何来收归国有之说?有谁这么牛逼,空手套白狼,把资产在数年内玩到万亿之巨?你真信经营之神那一套么?从四川城商银行,到安邦保险,哪一块牌照普通人能玩下来?安邦的产品设计,保监委一路绿灯,那家险企有这个能耐?万能险溢额销售,各级监管视而不见,朋友,有这等通天的路搁谁都能玩破天。 另外,资本家不是韭菜们,谁跟谁打工,不定呢~
政府不会告诉你这个经济意义很重要, 人弃我取,低位入手,将来拉高, 趁机再笑话听信政府话语的那些人。
政府对于农村的思想阵地已经举白旗了吧, 目前行的不过是搅混水策略,心底里对自己能力几斤几两还是清楚的,求的无非是不要一家坐大将来难制,所以看到群魔乱舞,仿的是帝王故伎,以仲裁者面目出现。至于下面,释道儒统统出马,儒被批倒了再扶起来就好,跟基督和伊斯兰分香火,搞得越分散才越好控制— —打成一片鳖血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