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我有一招可以解决中国住宅70年产权问题 -- Ace
我认为:结合70年产权。做一个很简单的制度设计就可以最终完美化中国现在的土地制度:中国每个自然人一辈子有一次将一套70年产权到期的房子做无偿自动续期70年的权利。任何一套房子到期70年,房产证所有者如果愿意行使自己尚未行使的这项权利,那么他可以选择将这套房子自动续期70年的。任何房产到期之后,如果房产证持有人没有将自己一辈子一套的自动续期权利选择用在这套到期的房子上,那么国家无偿收回。
中共当年设计70年产权的初衷,是综合考虑了自汉朝到民国的中国房地产历史经验教训,关键就是坚决防止民间形成世袭的大地主。中国自王莽“皇田”制度失败之后,直到中共的打土豪分田地,整整一千多年中国土地制度没有大变革。中共建国之后,将永久地契收回,实际上只是把土地的交易权收归国有,土地的其他所有种植和收益权完完全全给到农民——实践证明,这个制度有效的防止了中国“大地主”的形成,从制度上保护了农民的根本利益(土地)。
现在是一次性收取70年土地费用,之后给你70年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直接改成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就行了。
无偿自动续期实际上是不合理的,土地出让金的一个重要用途是建设维护周边配套的基础设施,这些基础设施随着时间推移,也会需要修缮翻新,无偿续期就无法解决资金来源问题。
买房子没有永久拥有的概念,每十年交一次使用费给土著。这也是夏威夷的特殊“国情”。
无非是:土地公有的制度基础+学习香港分离出让有限年期土地使用权。
土地出让金的隐含意思是,某人拥有“出让”之后的产权,而现实中,所有权并没有随着土地出让金的交割而让渡,这与物权法是根本冲突的。
再说,中国几千年万世一系的土地私有传统,这是TG不能不顾忌的,现在各种太极拳的本意就是拖为上。
目前这个土地出让的怪胎难题,根子就是宪法上的“公有制“和”社会主义“这两个牌坊没办法绕过去。
我相信,真到70年大限,估计中国早就变天了,这个麻烦会随着土地私有一刀切的解决。
所有制这种现代概念,本来就是从外国引进来的。在中国古代土地所有制是模糊的,与同时期的欧洲相比,中国更偏重公有制。因为中国古代本来就不是马恩说的那种封建制,郡县制的核心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皇帝代表上天统治现实世界,地主或农民使用土地和欧洲古代的封建领主占有土地是两个概念。
这大杀器一出来,卖地财政可就更弄不下去了
所以想推出来可得些日子,需要地方政府死了卖地财政的心才能死心塌地从房产税搞钱
和计生委不承认出生率极低是一个道理
从性质上看,土地出让金应该是中央财政的收入,因为土地是国有。现在实际上是小部分归中央,大部分归地方,以后应该全部归中央。现在土地出让金主要用途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既然以后归到中央后可以直接划到社保基金里,用于社保基金的全国统筹调配。
房产税征收后,应该留给地方用于弥补土地出让金划归中央后形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资金缺口。
别给人民多添麻烦,当税收走了国地两家自己分去
反正地方上现在国税地税又合并了,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哪
首先 现在的商品房质量撑不过70年
那么商品房到了寿命末期维修成本就会大幅上升
这几十年的商品房都是居民小区模式
于是 商品房的寿命末期维修 就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房屋维护基金的频繁大量使用
使用维护基金是要业委会讨论的
就中国目前的社区自治水平和城市居民表现出来的素质,如果没有政府参与的话,我判断这房子是绝对修不成的。
很明显,我朝政府不管是主观回避还是没有意识,在教育体系里是没有教给我们的下一代如何理性的参与政治和社区治理的。
所以呢,每一处商品房楼盘,只要政府不整改,要不了70年就会堕落成现在各个城市里那些50年代修建的工人新村楼房的样子,那些楼房里的居民到时候想的怕不是70年产权到期以后怎么办,而是在寻思着政府咋还不来拆我家的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