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小案例 -- 三笑
一个朋友咨询的问题。
甲(男)与乙(女)协议离婚,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乙所有,协议中除房、车外其他财产未具体列举。甲随即与丙结婚,婚后三个月甲死亡。此时乙得知甲在银行有定期存款50万元,存入日期在离婚前。乙持离婚协议及身份证件到银行要求提取存款被拒。银行要求乙提供公证文书,证明该存款归乙所有。
该存款是否归乙所有?如果是的话,乙该如何行使权利?
签订协议时共同财产归乙所有共同财产是否具有排他性?即协议中是规定所有的共同财产均归乙所有还是仅房车归乙?
如果是所有共同财产归乙所有,乙可以去法院起诉甲隐匿共同财产,拿判决文书及相关文件去银行取。此种情况下可得全额。
如果仅房车归乙,50万元未明确,乙同样去法院起诉甲隐匿共同财产,请求分割。此种情况可得一半即25万元。
是因为是私下的吗?似乎应该过法院或某种政府机关啊?
等楼主答案
拿到法庭的判决再执行。法庭的判决是银行要的公证文书。
公证只是手续,证明文书是真的。
这是离婚案,财产主人又再次结婚了。银行不会把死人的钱给任何人,除非是联名账号。
银行可以执行公正过的法院文书。不会执行你的离婚协议。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也就是说,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到婚姻登记部门也就是民政局申请离婚。需要提交离婚协议,内容包括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一般情况下包括本楼所指协议离婚是指这一种。当然,双方自愿的话也可以到法院起诉,按简易程序调解离婚。
一方要求离婚的,只能到法院起诉了。
这个案例中甲乙二人达成离婚协议后到民政局离婚,民政局发给了离婚证。离婚协议中约定,某房产、某车辆及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归乙所有,除房、车外对其他共同财产均未明确。
现在的问题是甲已经死亡,主体消灭了,按分割财产起诉没有被告。
(二)原告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所以不能成为被告。
(三)原告起诉时,如果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按比例清偿,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离婚协议难道不经过法院吗?还是即使经过了法院也还有公证与否的区别?
法院的裁判文书是不需要公证的。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是个通俗的叫法,实际就是婚姻法规定的双方自愿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的离婚。与之对应的是起诉离婚。如果经法院调解离婚,也会有一个调解协议,也可以叫离婚协议。
银行这么做是为了规避风险,以免存款被提取后发生其他纠纷。民政局办理离婚时会有一个格式化的离婚协议,由当事人填写内容,后面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如果这个离婚协议具体提到该存款的信息如数额、账户等并约定由乙所有,估计银行就会直接支付了。
规定了财产管理人,其他未见规定。
乙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公证处要求甲父母及丙到场。沟通的情况是甲父母、丙均认可该存款归乙所有,但丙要五万元,否则不配合。
甲婚内出轨丙,净身出户,甲的父母都是站在乙这一方的。其实是为了孙子。
除起诉继承人外,能不能提起确认之诉?能不能起诉银行?欢迎深入分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