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中央若出手,第一个就该拿下林郑 -- 潜望镜
我若是香港特首,起码有以下几件事可做。
第一,将台湾杀人犯直接交给广东警方。这是事件的源头,移交,就了结了。这是行政权力,不受立法、司法干涉。
反对派还有什么本事? 不就是抗议嘛,反正现在每天都是抗议,债多不愁。
第二,宣布黑衣示威者为有组织犯罪团伙,成立特别调查科,每天晚上警笛大响,警车四出,抓捕首恶。
第三,下令警方实弹戒备,遇到危急情况(比如示威者不听从警方指示,包庇罪犯妨碍公务),鸣枪警告后,实弹射击。
第四,如果哪个不长眼的法官,敢于对抗,立即抓捕,罪名就是有组织犯罪团伙成员。敢于拒捕者,当场击毙。
这里可以引用小布什的名言,不是站在我们这边,就是站在恐怖分子这边。
第五,对于外资疑虑,表示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实情如此),不影响工商业。如果美国,或者其它西方国家,敢于制裁,立即以间谍罪,抓捕领事馆全部人员。
可视情况移交中央处理。
林郑有人有枪,除驻港部队外,掌握香港最高暴力。《基本法》讲了高度自治,给了你高度的权力,你把局面搞得一团糟,那么你自己解决。上面几条,都是完全在林郑能力之内,不是做不到,只有想不想做。
哪怕中央出手,无法就是使用暴力。难道香港警察现在暴力不够? 没有机关枪,还是没有装甲车? 你们自己没有杀人的力量? 如果要中央来出手,就表示林郑是吃里扒外,第一个就该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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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下林郑可算救她一命。
下届也是她,除非辞职,一个强硬的港府是不符合中方利益的,港府本就是地产商的木偶公仔,连根拔起太费劲,看它们选站位表忠心才是看头。
真以为只想要那点,一步退,十步近,局都摆在那里了。多动点脑子,不会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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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把人民币也崩了,而且还说,中央人事上会因港的问题大乱。你那点玩艺,够给人塞牙缝么。
我若是特首,首先就要树立权威,杀人立威。威立起来,哪里还会有挤提?
当年怎么救股市? 银行、证券商、证监会都不好使,公安部一出手,立马千股涨停。
枪杆子啊,有枪杆子不会用,等于没有枪杆子。
警队只要手上沾了血,杀气就提起来了。这个时候再建立 “爱国爱港” 的群众组织,横扫法律界、教育界、新闻界,遇到抵抗,警队支援,一路杀将过去,那是无坚不摧。反正天下大乱近在眼前,先在香港预演,再好也没有了。
不拿鲜血来祭,香港哪有明天?
更合适,我倒想看看,绿绿的血,是不是也是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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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都不能控制的香港,完全是殖民地。
抓多少,照样放多少。
法院,教育都不抓在手里,这那里是中国的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