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香港八一六集会将请求英国收回香港 -- 上海公社
地球是圆的,远有个极限,最远就到阿根廷,之后无论怎么推,都只会接近,不可能更远。
对于打港英旗、星条旗的人,还有台湾那拨人,不存在更远了。
或者在其它航空公司航班上的香港人,利用巨大的民航飞机,对中国大陆进行一次911式的自杀袭击。
说那之前一两天,有一群黑衣人前往解放军军营,快要到达的时候,发现军营里升起了橙色的旗帜。这个旗帜的警告信息是,对于无视警告进入某个区域的人,可以不经警告直接开枪。那帮人见这面旗帜,立马转身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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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康,这个混蛋小子认贼作父,实在可恶。
不过看小说的时候,我去没有特别的厌恶杨康,为什么?因为杨康是一个悲剧人,他的妈妈是被迫的,被奸人掳走的良家妇女。他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后来的满清人的教育,所以他忠实宋朝时期的满清政权。从儒家理法上来说,是合乎情理的。
但是作为读者,我们显然是他的对立面,所以我特别不喜欢杨康,但说不上厌恶,为什么?因为他根子上毕竟还是我们的人。他儿子更是我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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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被从教科书里赶走了,兴庆的是在赶走鲁迅之前,我还是看了几本鲁迅全集。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句话我特别喜欢,说的就是杨康。在当下说的就是香港。香港就是今日之杨康。
97回归之后,中央抓香港的教育没有,抓香港的财政没有,答案都是否定的。
人家英美知名者可没有放弃,继续在教育界强化殖民地教育, 司法界亦严格控制,同时通过授予爵位的方式,拉拢了一批香港的富豪。
如此等等一系列操作,那香港今天的年轻人倾向英国而不是大陆。
所以我们就搞了个一国两制口号,具体的操作什么都没做,今天去埋怨。我不否定埋怨,但也要想想自己有没有以前做的不到位的地方,肯定有,那就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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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什么呢?我们今天可以惩罚香港的不法分子,打压香港的不法分子。可以搞深圳,把深圳搞好,吸引其他的香港人到深圳来工作,如果有条件,也可以把香港再次搞好。
但是一定不要像有些网站上,把整个香港的青年都称为废青,这种言论是混蛋言论。更不要像那些网站把香港称之为臭港。
把杨康住过的地方,重新纳入我中华,
把杨康的儿子重新变为我华人,这是今天要做的。
留地不留人,这个概念很好。虽然不可能实施,但是太解气了。
凭什么要帮他们?一帮子从骨子里瞧不起同种黄种人的叛徒。整天就是幻想着中国分崩离析,他们好替他们白皮肤的主子来教育我们。不过是一群二道贩子,国外的资金到香港走一下到内地,内地的货物到香港走一下到国外,能有现在的地位全靠大陆。一个个都觉得自己了不起的要死,觉得有今天的成就的全是依靠所谓狗屁西式那一套。把洋大人看得比天还大,跪姿比TM太监还标准。就这样一群人,一个地方,我觉得最好烂光。这个地方就是我们的,你们不愿意住。可以啊,一批批送到你们主子那里去当下等贱民吧。
地占下来,断网,摄像头,大数据,肃特镇反,社会主义改造,大概二十万人头落地,五十万送到内地劳改。这叫 “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
剩下的办学习班,现在又叫 “职业培训学校”,改造思想(当年的专业术语叫 “上楼洗澡”)。
这样,人就是新人,旧人跟着旧香港,一起扫进历史的垃圾堆。社会主义新香港,生机勃勃,人大政协统战部,少先队员给六七暴动死难者献花,天主教三自爱国会文艺汇演,高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这才是最美的香港。
我在香港论坛(连登)瞎逛,这里是反对派青年大本营,港独、八国联军 2.0 各路好汉都有。然而以下对话,着实让我大开眼界。
甲:我等反送中,那个陈同佳(杀人犯)快要放出来了吧? 难道让他在香港大摇大摆?
乙:对啊,把他送回台湾去。
丙:没有修法不能送,台湾那边不收。
丁:不能让他就这样逍遥啊,看着就有气。
戊:让政府把他绑了,送回内地,让公安修理他。
众人: 好办法,好办法!
己:如果政府识做(识相),就快点绑了他,送给公安。否则我们请义士出手,绑他到大陆去。
庚:有这样的义士,我们一定大声赞。
众人: 对,对! 绑到大陆去。
我是真心懵了,喂,大家不是说好反送中吗? 修法不行,应该直接绑了送到大陆? 你们到底在反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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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罪犯呢?香港替中国官僚资产阶级藏匿黑钱脏钱,至少数万亿人民币的脏钱沉淀在香港,港人靠打理这些钱就能过上滋润的小日子。
打理这些钱,可比打理股市上的钱利润高一百倍。为啥呢,因为脏钱的最大需求是,绝对不能被任何人知道它属于谁,脏钱的主人根本就不在乎盈利,甚至亏一点就无所谓。香港那些金融机构打理这些钱赚到的钱,几乎百分之百进了自己腰包,根本就不需要给客户分红。
逃犯条例只要一通过,中国的数万亿脏钱还敢去香港吗?没了这笔超级利润的脏钱,香港人吃啥喝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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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可以清理一撮废材。
最近英国就剥夺了一个有双重英国和加拿大国籍的ISIS分子。加拿大巨不爽。这是个好例子啊,既然BNO有自认的爹,又有其他国籍,直接驱逐了完事。
TG应该抓住机会,英国敢给BNO领事帮助的就认定其持有其他国家国籍,立即剥夺其中国国籍,取消香港永久居民,立即让其拿着BNO去作英国人去。
我想送的怎么送都行,不想送的怎么送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