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课堂闲侃之三:网络金融防骗指北 -- 王小棉她妈
-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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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西河当年在广场上的人多了去了,有啥好抵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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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你说的完全没有道理。
如今的金融乱象完完全全就是中央乱搞,确切的说,就是蟑螂乱搞出来的。金融行业管理可不适用“民不告官不究”,金融管制大概是所有国家所有行业里最严格的,坐地吸金的生意你说是不是该让政府严格管制呢?至于你说靠“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不贪婪就不会上当等等,那么一,政府的行业监管就是多余的,二,骗子这个存续了大概跟人类同样长时间的行业,就应该在某个时间点消失才对。我想说的是,群众是非常非常容易上当的,利用群众的无知让部分人发了财就是政府的过错。政府是市场的看门狗,这个说法,不知你了解不?信息不对称,这个说法,不知了解不?网络诈骗,尤其是P2P,这个锅摔在谁身上都可以,摔在群众身上就过分了。
再说一句,蟑螂不死,国难未已。
从宏观上来说,政府有义务给治下之民创造一个好的环境。然而好到什么程度,这个界限实在难以确定。想要不受细菌和病毒侵扰,全民都生活在无菌环境里,该有多好,想而易见的是这个费用根本无法负担,而且时间久了全民的免疫系统都退化了,被保护得太过未必是好事。
不过,政府于民众的疏离,民众绝对是能感觉到的。毛时代是信任老百姓的,老百姓对政府也是满满的信任,如今是互不信任的感觉日渐滋生,茁壮成长。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哪里能一个样子。
香港这次事件有位河友说了:中央政府一开始就没把香港的民众当自己人。于是难题就凸显出来了:你不把他们当自己人,莫说同化,仅仅是要求心向于你都是无解。如果你再放任黄瓜们去鱼肉他们,收获了满满的怨恨然后说这事儿跟我没关系,这呼吁,实在也太无力啦。
河里对港人带有蔑称的称呼,我个人认为极不妥当,这分明是把港人往相反方向推。
丙有一家化工厂,乙是总工,丙叫乙入股一年三分利,乙就问甲借钱二分利,甲的钱有一半是问亲戚借的,期内丙已经把乙投的钱加利息还给了乙,乙风花雪月把钱用光,但丙离不开乙,所以才做担保。
丁在银行做收坏账的,甲到单位去告他,丁拿了钱请戍做事,又吐不出来,后来被开除了。
丙由于做了担保,戍叫两人一天到晚跟着,有点钱就刮走,厂子都处于停工。
乙么,躲债离了婚,工作不上心,腿摔断了,一检查得了癌症,不久就走了。
甲的钱不仅收不回,又亏出几万,但也不追讨了。
戍呢,看到丙的工厂还是有钱途的,跟丙商量叫丙跑业务,他管生产,成立股分公司,渐渐洗白了家业,成了企业家。
算不算拍案惊奇?
正常。但是,这是值得自豪的事么?
政府,是从人民中来,为人民服务的。巨婴般的人民,也是人民。这个就是政府的命。
不喜欢,没人求你当官啊?
懊,对了,你当官是要保护这个国家,怪只怪辣么多忘我之心,幕后黑手。
算了,做为巨婴人民的代表,我代表巨婴,同意暂苦吾民几年。
几年呢?
至少县一级,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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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其弱点而设套获利如是是违法,阻止该犯罪(或违法)则是政府的职责.没违法犯罪则不会有后面大批卷款/潜逃/被抓/入刑.
你说的不上台面的理由都懂
可是P2P先默许,机构/银行/官员上下其手,再扎口子,不就是钓鱼吗,而且是政府/官员做保,很下作.,即使打着摸石头过河的口号.
跟我们这种穷人没一毛钱关系。